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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附录二黄慕兰生平大事表

 

1907年  7月18日,农历丁未六月初九,出生于湖南浏阳北门黄氏宗祠。

   

1913~1918年    在浏阳读小学。小学毕业后全家迁居武昌徐家棚住粤汉铁路宿舍。

   

1919年  春季入长沙周南女校,住读。5月在校积极参加“五四”运动。暑假辍学回武昌。

   

1920~1923年在家侍母,协助家务。由父亲课读,自学并辅导弟妹。

   

1923年  包办完婚,嫁往长沙。

   

1925年  不堪承受,归宁后,旋即脱离婚姻关系,继续在家自修,准备升学。

   

1926年  初夏,独自去汉口参加革命,任市妇女部秘书。秋,加入共青团。11月转为中共党员。在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第二次党员代表会上当选执委兼妇女部长。参加济难会、红十字会工作,任理事。12月,与袁溥之等同被选派去苏联学习,途中奉命返回,继续担任旧职,兼汉口《民国日报》妇女副刊编辑。

1927年  1月,参加收回英租界的反帝斗争。2月,兼任中央妇女干部训练班教务主任、妇女放足运动委员会主任。3月,任武汉三镇二十万群众庆祝国际妇女劳动节大会总主席。3月8日,登报宣布与宛希俨结婚。5月1日,参与组织群众大会及负责接待国际工人代表团。7月,与宛一同奉命赴江西南昌,转入地下工作,任中共江西省委秘书兼机要交通员。南昌起义后,随中共江西省委机关隐于地下。

   

1929年  1月,调上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秘书兼机要交通员。春,与贺昌结婚。离开中央工作参加工运,由江苏省委领导。4~5月,在沪西内外棉十三厂充当学徒,五一前夕被捕,数日后获释,未判刑。6月,化名刘阿秀转沪东恒丰纱厂当学徒,在罢工中担任学徒工代表被捕,囚于龙华监狱一百天,在狱中配合彭湃,进行联络,组织斗争。秋,随贺昌调香港,任南方局秘书兼机要交通员。12月,由香港运送共产国际拨来巨额经费到上海交党中央。

   

1930年  3月,随贺昌同赴天津任北方局秘书兼机要交通员。10月,与贺昌同回上海。12月,任互济总会营救部长。

   

1931年  5月,为营救被捕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关向应,奉命以脱党的书香世家小姐身份打入上层社会,结识陈氏父子。6月,巧获向忠发叛变消息,及时通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避免了党的灾难性损失,受到周恩来召见、褒扬。12月,关向应成功获释。周恩来在花纱布交易所再次召见。

1932年  3月初,为周恩来办理“巴和律师代周少山启事”见报辟谣。3月中,避隐杭州,拜俞陛云(阶青)老师学诗词。冬,营救任弼时夫人陈琮英同志等。

   

1933年  年初重返上海。5月,为二妹婚事及三弟升学事回湖南探亲。

   

1933~1935年    营救熊瑾玎、朱端缓、何实嗣、何实山等同志。

   

1935年  5月,与陈志皋结婚。冬,接办上海通易信托公司破产复业案,加入银行俱乐部。

   

1936年  3月,上海银行业联谊会成立,为发起人之一,任副主任委员。11月,配合营救“七君子”。

   

1937年  年初,赴北京祝俞老师七十寿辰并为营救“七君子”和通易公司调停复业谋求支持。复业成功后,任常务董事、副总经理。7月,国际救济会成立,任总干事。7月27日,奉命赴码头迎接郭沫若回国。7月28日,参加欢迎郭沫若的座谈会。8月4日,参加“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敌将士会上海分会”(简称妇慰会)的工作。8月13日松沪战争爆发后,上前线慰问。开办救护训练班,培训救护人员。收集捐献废铜旧铁支援兵工厂。11月,送走急需撤退人。任“星二聚餐会”召集人之一。接手“中华职业妇女学校”。12月,任《每日译报》董事长,兼卫国出版公司董事长。

   

1938年  1月,刘少文传达周恩来指示。秋,去香港募捐。(回沪后)10月,为《文献》月刊题写刊名,出版《长征漫画》,印《论持久战》。

1939年  1月,组织运输支援抗日的物资,购置运送毛主席亲笔来函选定的古文书籍等。秋,由沪转移至香港。

   

1942年  1月,转赴韶关,参与抢救滞留香港的爱国人士。夏,重庆曾家岩面谒周公。12月,与陈志皋一同被秘密逮捕,经衡阳、桂林解往重庆。

   

1943~1944年    囚于重庆望龙门看守所,后转入土桥国防部军人监狱。

   

1945年  1月,与陈志皋同时交保释放。住重庆青木关。奉命“韬光养晦,调养身体,静待后命”。9~10月返沪。10~12月筹备恢复通易信托公司。

   

1946年  在沪促成恢复银联、“牛尾聚餐会”成立,并任负责人。积极支持革命文化工作和救济工作。

   

1948年  秋,通易公司受迫害停业。

   

1949年  7月,龚饮冰传达陈云“通易公司无官僚资本,有支前贡献”的评语。饶漱石明确告知组织关系不被承认。参加里弄工作,劝募寒衣,认购公债,受到长宁区的表扬。

   

1950年  春,聂荣臻函邀赴京“共商大计”。夏初志皋赴港。秋,戴晓云传达周恩来“清理债务,安排工作”的意见。出席上海市社会福利界代表大会,任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上海分会秘书联络处第一科科长。

   

1951年  参加“三反”运动,评为工作模范。负责八个外资团体及一百一十六个旧社团的清理结束工作。继续参加里弄居民工作,推动妇女扫盲。年底,长子宛昌杰来沪,母子重圆。

1952~1953年    协助中宣部李兰天来沪取出保存在通易保管箱中的大量左翼文人在抗战前后的文献文物。协助李收集全六十年来的《申报》、《新闻报》送中央档案馆。帮助李兰天通过杨淑惠、包惠僧找到并确认了一大会址。

   

1953年  夏,二儿贺平由陈赓带到北京见面。

   

1955年  6月初,被上海市公安局拘审,编号一○六七。转北京德胜门监狱。

   

1959年  转秦城监狱,编号五一三。

   

1963年  冬,以“叛徒、特务、反革命”罪判管制三年。开始为平反上诉。

   

1964年  夏,遵公安部通知返沪办理通易保管库结束手续。

   

1967年  6月,再进秦城。

   

1975年  5月,出秦城居湖北。

   

1976年  2月,送上第二次申诉书。回上海居住。第三次上书申诉。

   

1978年  冬,由沪到京,第四次上诉。

   

1980年  4月,邓颖超通知去中南海谈话,遵嘱返沪,到上海市参事室工作。公安部撤销最高人民法院之错判,宣布无罪。5月初,被正式任命为上海市政府参事。秋,列席上海市第五届政协全会。

   

1982年  春,进京上访,向中纪委申诉党籍、党龄问题。1982~1992年任上海市政协第六、第七届委员。

   

1984年  8月24日,赴京接受邓颖超同志召见。

   

1985年  秋,由沪去广州,拟与志皋相见,未果。

1986年  冬,最高人民法院潘案复查组组长率上海市高等法院工作人员及参事室副主任正式宣布潘案复查已毕,致歉,致敬,并返还部分资料。

   

1987年  上海市委组织部传达中组部决定:承认1926年入党,但1933年脱党,按1951年重新入党计。继续为党龄申诉。

   

1989年  夏,写就二十万字的回忆录,转请罗青长向邓颖超汇报并交中组部。

   

1991年  偕二女大中赴美探亲。庆祝上海参事室四十周年,承认党龄连续。

   

1993年  夏,移居杭州,组织关系仍在上海。

   

1994年  4月,办妥离休。

   

1995年  荣获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纪念章。

   

1995年  撰写自传及整理诗词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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