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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9月25日:“日日言远色,不特心中有妓,且使目中有妓,是果何为耶?”

9月26日:“晚,心思不定,极想出去游玩,以现在非行乐之时,即游亦无兴趣。何不专心用功,潜研需要之科学,而乃有获也。”

11月26日:“欲立业,先立品;欲立品,先立志;欲立志,先绝欲。绝欲则身强神卫,而足以担当事业矣!”

12月1日:“陪王海观医生诊治诚病。往游武岭,颇动邪思。”

12月8日:“荡心不绝,何以养身?何以报国?”

道学家主张,一念之萌,必须考察其是“天理”,还是“人欲”。倘是“天理”,则“敬以存之”;倘是“人欲”,则“敬以克之”。上述日记,大都属于“敬以克之”一类。

1922年,蒋介石继续“狠斗色欲一闪念”。日记有关记述仅两见。9月27日云:“遇艳心不正,记过一次。”10月14日,重到上海,日记云:“前曾默誓除恶人,远女色,非达目的不回沪。今又入此试验场矣,试一观其成绩!”次年,也只有两次相关记载:3月1日云:“近日心放甚矣,盍戒惧来!”6日云:“出外闲游,心荡不可遏。”两年中,蒋介石仅在思想中偶有“邪念”闪现,并无越轨行为,说明他的修身确有“成绩”。

1925年,蒋介石在戒色方面继续保持良好势态。4月6日日记严厉自责云:“荡念殊甚,要此日记何用。如再不戒,尚何以为人乎!”11日日记云:“下午,泛艇海边浪游,自觉失体,死生富贵之念自以为能断绝,独于此关不能打破,吾以为人生最难克制者,即此一事。”这段日记写得很含蓄,看来,蒋介石打熬不住,又有某种过失。同年11月16日晚,蒋介石参加苏联顾问举行的宴会,在一批外国人面前“讲述生平经过、恶劣历史”,对自己的“好色”作了坦率的解剖和批判。

1926年全年安静无事,仅11月21日日记云:“见可欲则心邪,军中哀戚不遑,尚何乐趣之有!”

蒋介石的忏悔不仅见于日记,也见于他的《自述事略》中。例如,他自述辛亥前后的状况时就自我批判说:

当时涉世不深,骄矜自肆,且狎邪自误,沉迷久之。膺白冷眼相待,而其所部则对余力加排斥,余乃愤而辞职东游。至今思之,当时实不知自爱,亦不懂人情与世态之炎凉,只与二三宵小,如包、王之流作伴遨游,故难怪知交者作冷眼观,亦难怪他人之排余,以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也。且当时骄奢淫逸,亦于此为尽。

民国元年,同季回沪,以环境未改,仍不改狎邪游。一年奋发,毁之一旦,仍来自拔也。[1]

膺白,指黄郛,蒋介石的把兄弟。从这份《事略》里,可见当时蒋众叛亲离,为人所不屑的状况。本文一题《蒋主席自述小史》,当系中年之作。这时,蒋显然已经成为“党国要人”,但他不但不隐讳早年恶迹,反而有意留下相关记载,这是极其不易的。

三 惩忿

蒋介石除“好色”外,性格上的另一个大毛病是动辄易怒,骂人、打人。为了革除这一恶习,蒋介石也进行了多年修养。

《易》经《损卦》云:“损,君子以惩忿制欲。”后来的道学家因此将“惩忿”列为修身的重要内容,要求人们控制自己的感情,避免暴怒,也避免恶语伤人及相关行为。蒋介石对此也很重视,日记云:“须知修身之道,首重惩忿,其次则窒欲也。”[2]

蒋介石深知自身性情上的弱点。1919年1月3日日记云:“近日性极暴躁。”同月7日,黄定中来谈报销问题,蒋介石“厉斥其非,使人难堪”。事后追悔,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近日骄肆殊甚,而又鄙吝贪妄,如不速改,必为人所诬害矣。戒之!戒之!”几个月之后,蒋介石接见邓某,故态复萌,“心怀愤激,怨语谩言,不绝于口”。这样的情况发生多次,蒋介石“自觉暴戾狠蛮异甚。屡思遏之而不能”,因此,写了“息心静气,凝神和颜”八字以作自我警惕之用,还曾有意阅读道学著作,用以陶冶性情[3]。

然而,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种弱点如果已经成了性格的一部分,要改掉是颇为艰难的。1919年6月27日,蒋介石感叹说:“厉色恶声之加人,终不能改,奈何!”7月29日再次为“会客时言语常带粗暴之气”而对自己不满,在日记中写下“戒之”二字。但是,蒋介石有时刚刚作了自我检讨,不久就再犯。同年8月5日,蒋介石与陈其尤谈话,谈着谈着,“忽又作忿恚状”,蒋深自愧悔,但是当晚继续谈话时,蒋“又作不逊之言”。这使蒋极为苦恼,日记云:“如何能使容止若思,言辞安定,其惟养吾浩然之气乎!”

除了骂人,蒋介石有时还动手。

1919年10月1日,蒋介石访问居正,受到人力车夫侮辱,不觉怒气勃发。居正家人与车夫辩论,发生殴打,蒋介石见状,忿不可遏,上前帮力,自然,蒋介石不是车夫的对手,反而吃亏。接着,又“闯入人家住宅,毁伤器具”。蒋介石自知理屈,他想起1917年在张静江门前殴打车夫,被辱受伤一事,真是与此同一情景。当日日记云:“与小人争闲气,竟至逞蛮角斗,自愚实不值得。余之忍耐性,绝无长进,奈何!”

蒋介石打车夫毕竟只是个别情况,更多的是打佣人。1920年12月,蒋介石在船中与戴季陶闲谈,戴批评蒋“性气暴躁”,蒋声称“余亦自知其过而终不能改”,认为要杜绝此病,只能不带“奴子”,躬亲各种劳役。

1921年4月,蒋介石因事与夫人毛氏冲突,二人“对打”,蒋介石决定与其离婚。4日,蒋介石写信给毛氏的胞兄毛懋卿,“缕诉与其妹决裂情形及主张离婚理由”。正在此时,发现毛氏尚未出门,又将毛氏“咒诅”一通。当日,蒋在日记中自责说:“吾之罪戾上通于天矣!何以为子,何以为人!以后对母亲及家庭间,总须不出恶声。无论对内对外,愤慨无以之际,不伸手殴人,誓守之终身,以赎昨日余孽也。”然而,自责归自责,蒋介石仍然时发暴性。见之于日记者有下列记载,试为分类。

(一)打骂佣人、侍卫、下级

1921年4月7日:“叱吓下人,暴性又发,不守口不詈人之誓,记过一次。”

1925年2月21日:“自误饮水,迁怒下人,逞蛮殴打,尚有人道乎!记过一次。”

1925年2月22日:“吾勉为庄敬宽和,以药轻浮暴戾之病,则德可进,世可处也。叫人不应,有顷始至,又逞蛮根,日日自悔而不能改之,所谓克己者,如斯而已乎!”

1925年3月4日:“肆口漫骂,自失体统,几不成其为长官,记大过一次。”

1925年10月5日:“昨夜十时到黄埔,阍者弛卧,鼾声达门外,久叫始应,又动手打人。记大过一次。”

1925年10月1日:“为佣人蠢笨,事事不如意,又起暴戾躁急,如此将奈之何!”“暴戾极矣,动手打人,记大过一次。”

1926年1月5日:“脑胀耳鸣,心烦虑乱,对佣人时加呵斥,即此一事,已成吾终身痼疾矣!”

(二)辱骂同事、同僚

1921年10月22日:“庆华、颖甫先后就谈,又发暴性,犯不着也。”

1922年2月25日:“下午,回八桂厅,对礼卿发脾气,自知形态不雅。”

1926年1月13日:“茂如来会,以其心术不正,败坏校风,愤恨之余,大加面斥,毋乃太甚乎!”

1926年8月1日:“动手打人,蛮狠自逞,毫无耐力,甚至误殴幕友,暴行至此极矣!”

(三)对象不明

1925年3月3日:“欲为盖世之人物,不可不自深其学养。近日常多很﹝狠﹞厉愤狷,而无静默沉雄气象,其何以几及之也?”

1925年3月5日:“昨夜骂人太甚,几使梦魂有愧。今日在途懊悔不已。平日宅心忠厚,自揣差近长者,而一至接物,竟常有此恶态,尚何学养可言乎!”

1925年10月7日:“今日暴性勃发,几视国人皆为可杀。”

以上三种情况中,不论哪一种,蒋介石都知道自己不对,因此事后对自己也多所责备。他也曾设法改正,例如立誓作到“四不”,即“口不骂人,手不打人,言不愤激,气不嚣张”;又立誓做到“四定”,即“体定、心定、气定、神定”;还曾提出“三要”,即“谨言、修容、静坐”,但是,收效不大,暴躁狠蛮,几乎成为他的终身“痼疾”。  

[1] 稿本,蒋介石全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 《蒋介石日记类抄·文事》,1925年4月1日。

[3] 蒋介石1925年8月15日日记云:“近日性躁如此,应读性理之书以陶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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