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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打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魔咒

在研究心理生活的坚固统一性时,早期不能不考虑到记忆的功能与结构,这是不难了解的。我能够证实早期作家的一些说法:绝不可以把记忆看成印象与感觉的聚集之处;印象的被保存,不是因为过去经验的持续或再发效应。在记忆的功能上,我们所看到的是同质的心理生活的力量的部分表现──自我力量的部分表现。

焦急、忧虑、眼泪,对于生病的孩子一点帮助都没有,反而会诱使他到疾病中去找好处。很重要的一点,任何对孩子有害但可改正的事情,都应该尽快予以改正,绝不可以有毛病会随着成长而消失的想法。有些困难,是孩子在家中的地位引起的。在童年早期,家里如果有一人有优先身份,不论有没有强调,常常会对另外一个造成不利的反作用。在同一个家里,有一个成功的孩子,常常就会有一个失败的孩子,这样出现的频率高得让人惊奇。一个比较活泼,就可能使得另外一个比较安静;一个的成功,可能带来另外一个的失败。人常常可以看到早期的失败,对于一个孩子以后人生的显著效果。同样地,偏心一个孩子,这经常是很难避免的,就可能造成对另外一个的伤害,因为这样会引起他的尖锐自卑感,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可能结构的自卑情结。

从同样家庭长大的小孩,想法都会一样,这是种很错误的观念。因为即使家里每一个人都有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教养,但是孩子按照适合于自己创造力目标的方式去使用它们的影响。我们将可以看到环境对每一个孩子的效应会是多么不同。似乎也已经证实的是,同一家庭的孩子既没有同样基因,也没有同样显性的变化(phenotypic variations)。甚至在同卵双胞胎的案例中,有关他们是否有相同的身体与心理结构一点,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怀疑。

长久以来,个体心理学是建立在先天的身体结构这一事实上,但是它已经证明“心理结构”只有在孩子生命的最早三五年才出现。孩子是用形成“心理原型”的办法做到的,原型包括个人的永久运动法则,原型的生活样式则得感谢孩子的创造力,它用遗传和环境的影响作为材料。只要这一构想成立,就能让我可能把一个家庭成员之间的歧义,看作大体上是所有家庭的典型,虽然每一个别案例都有它的不同之处。我认为我的问题解决了,如果能够指出在每一个孩子的生活样式里,都有他在家庭系列中的地位的印记。这一事实让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到个性发展的问题。因为,如果某些品性是和孩子在家庭系列中的位置相谐和的,那么,就不再有什么理由要去为个性的遗传性格申辩,然后不断强调人的个性,是来自人的肛门区或者任何其他区。此外,我们不难了解,孩子因为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而得到某一明确的个性。独生子的困难已经多少为大家知道,在优越环境里长大,大多受到过分照顾,父母经常为他担心,然后他很快就学会以我唯尊,然后想操控一切。他很快就学到把自己看成中心人物,而且以这样身份行动。父母的疾病或软弱常会使情况更加困难。更有可能的是,婚姻上的问题与离婚会造成对孩子社会兴趣有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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