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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四章

十二个待释放的政策红利

推出竞价交易机制

根据新三板交易规则,理论上必须有“协议成交”“做市商成交”“竞价成交”三种模式并存,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模式进行交易。而现在新三板只有“协议成交”和“做市商成交”两种模式,“竞价成交”模式还没有推出,相信推出之后就会大大增加流动性的。根据历次新三板公司的答记者问,这个竞价交易管理层还在抓紧制定中,但是由于需要股权足够分散才有推出的基础,也就是做市交易成熟了股权才足够分散从而具备竞价交易条件,因此短期难以推出,被严重推迟。但是未来一定会推出。

推出转板机制

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支持创业板的良性发展。”

市场解读为已明确允许深交所赶紧制定转板机制,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对接,满足条件的挂牌企业在挂牌1年后可以转入创业板。这是什么概念?啃哥说,这相当于在新三板买到了原始股,因为转到创业板时这个溢价空间将是十分巨大的。那么,新三板的交易能不活跃吗?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转板机制的细则还没有推出,相信很快就会推出的,因为证监会已经发话明确了。同时,肖刚主席在两会期间已明确表示,2015年将进行转板制度试点。那么,转板是铁定要做的事情了。

推出分层制度

证监会已经多次明确,新三板市场一定会推出分层制度。那么,什么是分层制度呢?纳斯达克有分层制度,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2006年2月,纳斯达克宣布将股票市场分为三个层次: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全国市场)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结构,吸引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标准在财务和流通性方面的要求高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市场,列入纳斯达克精选市场是优质公司成就与身份的体现。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作为纳斯达克最大而且交易最活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有近4400只股票挂牌。要想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折算,这家公司必须满足严格的财务、资本额和共同管理等指标。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中有一些世界

知名的大型企业。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即原来的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是纳斯达克专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场,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有1700多只股票挂牌。在小型资本额等级的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财务指标要求没有全球市场上市标准那样严格,但他们共同管理的标准是一样的。当小资本额公司发展稳定后,他们通常会提升至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啃哥认为,通过分层,将不同类型的企业归至相对应的层次中,更有利于投资者分析判断,能够激发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这个制度的推出当然也是绝对的利好。

降低投资者门槛

目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3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1日修改),对新三板投资者的要求如下:

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四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第五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上文详细引用了该制度的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目的是让读者对于政策有清醒的认识。经常有人说什么新三板的门槛是公司500万元、个人500万元,像这样没有前提、不讲背景的话,啃哥是绝对不会说的。因为没有意义。

上面讲的机构门槛500万,是说注册资本500万元,而不是其他。个人门槛500万,是说个人“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就是只要有500万余额就行,不一定是现金的。

目前在新三板市场中,从2014年8月25日正式实施做市商制度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三板个人投资者43980户,相比2013年12月31日增长5倍;机构投资者4695户,较2013年12月31日增长36倍。但是,与A股上亿的开户人数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可见新三板未来的广阔发展空间。

如果入市门槛放低,一旦有了大量有资格进入的人,那么,交易量势必活跃。但是门槛放低的同时,也会造成更多的像A股那样的政策、消息性的非理性投资产生。投资者门槛其实就是把双刃剑,高的门槛是希望投资更加理性。

推出优先股政策

目前,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9月19日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可以看出,新三板推出优先股已是箭在弦上。参见《啃碎新三板2》第13篇“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政策铺垫”一文。

一旦推出优先股,增加了新的融资方式,那么挂牌数量,交易的活跃度也会提高的。既然证监会都已经出文了,啃哥相信新三板优先股细则的推出肯定为期不远。

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计划

作为另一种融资方式,既然中小板、创业板都有了中小企业私募债,那么,相信新三板市场

推出这个产品也为期不远了。并且新三板的发言人已经多次强调一定会推出,这也是一个会带来交易活跃度的利器。

允许PE/VC 成为做市商

目前,新三板的做市商只有券商。而关于券商数量,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证券公司名录(截至2012年4月30日)”,共有111家,而已经申请做市商资格的也就70多家。市场交易主体太少了。

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与开展做事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制度和信息系统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备案后,也将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

新三板公司发言人也已经多次提到,会逐渐允许PE/VC等投资机构成为做市商。那么,随着投资机构的增加,必然也会带来交易的活跃度上升。

对5%限额的调整

众所周知,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的做市规则,做市商作为市场中介,买入卖出的价差不能高于5%!也就是说,做市商做市最高的每笔交易的利润就只有可怜的5%!那么必然会带来其交易的动力不足问题。

而纳斯达克规定的最高利润是25%,英国该类板块(AIM)是15%。看来我国新三板这个值是最低的!!显然,管理者希望先让市场稳定,再慢慢增加交易量。

如果想增加交易量,把5%调整到8%、15%去,啃哥相信,做市商一定会积极性倍增,打了鸡血似的增加交易额,因为利润是明摆着的。

对做市时间6个月的调整

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的做市规则,对做市商加入和退出企业做市时间有严格要求。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

市不满6个月的不能退出,做市退出之后1个月内不能再为该股票做市。

所谓“初始做市”,可以理解为企业的第一个做市商。可见,只要稍微缩短一下这6个月的限制,那么激活的交易量将是海量的!!

而美国纳斯达克对做市时间是没有任何要求的。可见,我们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调整空间还有很大。

对100万股库存股的调整

根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中的做市规则,做市商要开展做市,必须先买入一些被做市公司的股票,即初始的要求。挂牌时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商合计应取得不低于总股本5%或者100万股的股票,每家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变更为做市商交易和后续加入的做市商,规定为不低于10万股的库存股。

即做市商做市的时候,必须合计自己垫钱买入企业100万股(初始做市商),并且各自不少于10万股,然后再开始销售,而不是一边买一边卖,没有成本地“空手套白狼”。这样做市商做的业务越大,其垫付的资金量越大。肯定对交易活跃度有影响的。

想一想,如果降低这个10万股/100万股初始库存股要求,例如调整为5万股/50万股,做市商将释放出巨大的资金,交易量难道还上不去吗?

增加股权质押贷款的定制型和便利性

啃哥曾专门分析过新三板的银行融资产品,参见《啃碎新三板2》第11篇“可供选择的新三板银行融资产品”。

其实,目前与新三板合作的银行都是一些中小型银行。能够为新三板量身定制融资产品的银行只有2~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即使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也很有限。而随着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势必会有更多的银行看好新三板,为新三板上市企业量身定制各种融资产品,进而提升企业挂牌和交易的热度,再促进银行设计更好、更优惠的融资产品,达到银行和企业的共赢共荣。

因此,银行通过推出股权质押贷款等多种量身定制产品,能够提升新三板交易活跃度。当然,这取决于银行的盈利压力和动力。

调整交易的个人所得税

啃哥曾专门分析过新三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参见《啃碎新三板2》第12篇“新三板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规定,“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国家想增加交易量,那么,改变税负绝对又是一个利器。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很明显,这十二种方式是完全可以刺激交易活跃度的。之所以还没有推出,啃哥认为是因为管理层希望一步一个脚印,把基础打得扎实些,不希望一口吃个大胖子,那样会出事情的。因此,政策利好一定会慢慢推出的,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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