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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关于我,你需要知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出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经历过限额配给等等全部的事情。直到7岁才吃到香蕉,可是吃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当时物资十分匮乏,所有人都在织东西,你甚至可以找到婚纱的编织方法。所有人都日复一日地在编织。我们还会采集小坚果壳,在上面画画,做手工小花,所有事情都亲自动手。

薇薇安指着她的编织裙,然后拿起一张她儿时的照片。

我是一名时尚设计师,也是一位激进主义者。我猜这些迹象在很小的时候可能就已经有了。有时讲起自己的故事来,我很怕让人以为自己故意与众不同、自以为是,那会让我局促不安。但因为事实并非如此。我只是不想让人觉得我自视甚高罢了,从小就不喜欢。我认为从很小的时候起,我所做的事情都是随性而为的,想认识我,想了解我生活中自由战士的一面,这些事情毫无疑问都是某种小小的关键点。不,不算小,它们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指示。接下来说的这个例子,就能说明我在成长过程中是多么荒唐而又充满热情。在学校用餐时间——午餐——我们总是会等着指导教师来,然后她总是会说:“谁再讲话就站起来。”有一次来的是校长布思女士(Mrs Booth),然后她也说了同样的话。我当时心想:如果我站起来会怎样呢?如果我大胆一试,会发生什么呢?我认为如果主动承认错误可能就会得到表扬,即使自己当时并没有说话。于是便站起来说:“是我。”但其实并不是。我一个人站了起来,心里感到很安全,因为我知道布思女士喜欢我,同时还沉浸在自以为是的沾沾自喜中,简直好笑。除此之外,我还以为其他人也会主动承认错误,就像电影《斯巴达克斯》中的场景一样,“是我”,“是我”,人们纷纷响应。但是,其他同学都没有站起来。记得布思女士确实因为我的起立而表扬了我,但我当时也发现,冒险出头是多么的荒谬,后来开始学着稍微收敛一些。我确实关心各种事情,也意识得到自己的与众不同:我认为自己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当时我就感受到了。所以就有了现在。我的不按常理出牌是一种本能。但我知道,这不是纯粹简单的利他主义。在那个时候,我想着:“好吧,我不会再这么做了。”但这是不太可能的。

照片中的女孩看上去大约四五岁的样子,经过了六十多年的触摸,照片的边角有点卷曲,虽然是黑白照片,但醒目程度并未有所丧失。这女孩就是薇薇安。她警觉地盯着镜头,身穿费尔岛毛衣。那是因为要准备上学了,妈妈新织给她的。那一年是1945年。

我那时大概四五岁,是的。

这张照片是薇薇安十岁之前仅有的几张照片之一,原本收在伦敦巴特西区住所的屋顶隔间里。她把它从样板制作桌上拿下来,用装饰有成串钉状花饰的指甲的手指,翻来覆去摩挲了一遍又一遍。这并不是为了说明薇薇安的父母对家中长女的童年生活很少记录。相反地,它反映出了20世纪中叶英国照相技术的进步。像薇薇安家这样的德比郡(英国英格兰中部郡)工薪阶层家庭,只有在度假、婚礼或受洗时,或者因为某种原因要上报纸才会拍照。薇薇安年满21岁的时候,已经留下了上述所有场合的照片,但是这一张却是能辨别出她个人风格的最早的照片之一。

照片上的女孩只有4岁,现在的薇薇安已经73岁(虽然我意识到她很不情愿承认),可是她们看上去是一样的:警觉、古怪,半带羞怯半是挑衅,这种神态已经成为薇薇安的标志。但是我想,许多四五岁的小孩在开始认识世界时大概都是这样,这种姿态应该是面对生活新篇章所怀有的兴奋,以及身着新衣服所感到的舒适,两种感情交融在一起所表现出来的。

其实我讨厌笑,不想让人觉得自己很愚蠢或是不成熟。所以面对照相机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笑,或者尽量不笑。我希望能受到认真对待。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做了一件上学穿的小裙子,但就像这件费尔岛毛衣一样,我并不确定当时的自己是不是喜欢。那是一件棕色的连衣裙,缝有白绿条纹的领子,款式相当朴素,再加上棕色的羊绒质地,感觉像是孤儿穿的。它可能确实很适合我,但是我并不喜欢——我似乎永远都得不到自己喜欢的那种漂亮精致的公主裙,就像伊丽莎白小公主和玛格丽特·罗斯(Margaret-Rose)那样——我感觉那件裙子是给小孤儿安妮穿的,简直难看透了。但实际上,你也可以看得出来,它挺精神的,而且做工很细致。妈妈对衣着很讲究,我穿的衣服都是她亲手做的。而且很幸运的是,她工作的工厂就有布料。由于经常要为了孩子们的吃穿加班,她最终把自己累病了。话说回来,其实我还记得这件裙子,并不是因为妈妈,而是因为其他的事情。那时我才四岁,是开学刚刚开始的时候,每次从学校回家,我都得跑过一片荒原,因为我们家住在村外——其实是郊区了,不过位于连通两座村庄的主干道旁——中午我要跑回家吃饭,路程大约三分之二英里。我家的房子是在山边凿出来的,路两边都是非常陡峭的河岸,在河岸上面就是田地。我需要走上这条河岸,沿着它的顶部、紧贴着一道小小的木栅栏走。当时正是树莓成熟的季节,一个男孩突然出现在眼前——他叫巴里·斯温德尔(Barry Swindle)——他的祖母家距离我家很近,以前他常常会来祖母家小住。当时我正在爬坡,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被他吓到了,几乎吓个半死。当时他正和布莱恩·马斯顿(Brian Marsden)在一起,路面又湿又滑,满是泥泞,他走在我前面,路面很窄,不够两个人并排走。但他就拿着棍子站在那不动,我只能从下面的泥地里绕行,连滑带滚。因为我知道,如果靠近他的话,他就会打我,所以我只能冒着把裙子弄脏的风险,滑到下面走另一条路,我拖着脚,下午上学也迟到了。当被问起为什么迟到的时候,我说是因为斯温德尔把我推到了泥堆里。那完全是撒谎,我当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谎,这件事我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斯温德尔最终被老师拽进了我们的教室,我的感觉糟糕极了。现在真希望能向他们两人道歉。所以你看,我在那时就有了相当强烈的羞耻和愧疚之心。最后,我发现自己其实非常喜欢、甚至崇拜巴里·斯温德尔和布莱恩·马斯顿。但是家里的大人们却一直都没发现,我告诉他们是我自己滑倒了。如果我现在能和她说话,能告诉当年那个小女孩——小薇薇安·斯怀尔(Vivienne Swire)的话,我想我会说:“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真正的、成熟的实话——大家不会生气的。起码,不会一直生气。”所以现在我总是会想,我们需要耐心去听孩子们说话。这就是我为什么记得这件裙子的原因。

薇薇安从一捆蓝色的文件和笔记里抽出一张小小的手写便条,是一张战争时代的黄色软纸,是她的母亲多拉(Dora)寄给当地报纸的。字体是非常有特色的花体字,看起来充满自信,和薇薇安的笔迹一样,写的是:

斯怀尔

1941年4月8日,格洛索普帕廷顿产院,戈登和多拉,上帝赐予你们一样珍贵的礼物,一个女儿,薇薇安·伊莎贝拉。

E.巴尔夫妇的长孙女

妈妈以我为荣,从我很小的时候是就这样了。而且她也为我后来的所作所为感到自豪。记得妈妈说过,我在18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背诵诗歌。我猜她指的应该是童谣。她还说,当我大约14个月大的时候,邮差来到家门口,我就会跟他打招呼说:“早上好,维纳布莱先生(Mr Venables)。”然后邮差惊呼道:“天啊,斯怀尔太太,你不觉得这小姑娘讲话已经赶上你和我了吗?”我说话一直都很清晰。记得后来妈妈生病了,在医院里度过了生命的最后时光,每次去医院看望她时,她就会对护士们说:“你知道这位年轻的女士是谁吗?看,她就是薇薇安·威斯特伍德,我的女儿,她是时尚设计师,你知道吗?”在最后的记忆里,有一次一位护士路过,妈妈认出了她,于是便朝她挥挥手。妈妈是一位很善于社交的人。在弥留之际,陪在她身边的是我的儿子本。她用非常清楚的声音对本说:“我不想死”。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想死。”安德里亚斯——他真的很喜欢我妈妈,妈妈对他也一样——哭了,他当时也在现场,而我却不在。我当时正在参加一个废除核武器运动的集会。我本来已经安排要早些离开去看妈妈,但是电话响起……你永远都不知道事情会发生的那么快。所以,我非常想念她,非常非常地想念她。

我开始慢慢地了解薇薇安的母亲多拉,而且非常崇拜她。不过我知道的都是二手信息,大多来自家人、朋友和薇薇安的印象。要想了解一个人,最关键的当然是了解他们的母亲。在我们聊天的巴特西区工作室,多拉仍然经常被提及,她的小狗杰奎琳·奥纳西斯(Jackie Onassis)在四处悠闲地晃荡,不过现在狗狗年龄也大了。自从2008年多拉去世以后,这只狗就一直与薇薇安或者多拉的孙子本(Ben)住在一起。据说,现在身为母亲和祖母的薇薇安越来越像多拉。她的儿子本·威斯特伍德(Ben Westwood)、乔·科尔(Joe Corre),以及弟弟戈登·斯怀尔(Gordon Swire)都多次向我提到这一点。但对于身体逐渐出现的不协调,和日益逝去的容颜,她们都选择无视——多拉·斯怀尔和薇薇安·威斯特伍德似乎都对自己的老年不太在意。

我的母亲多拉·波尔(Dora Ball)出生于德比郡的丁特威斯特尔村(Tintwistle)。家中有五个孩子,她排行第二。她的父亲,我的祖父,一定是一个非常失意、不快乐的人。他是纺织厂的纺织工人,14岁就离开了学校。他很聪明,孩子们也都遗传了这一点。但他在家里就像一个暴君。有一次,他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当着母亲和比阿特里斯(Beatrice)的面弄掉了一只猫的脑袋,他的脾气实在是可怕。除这些缺点之外,我的祖父是一位很好的学者,也一直喜爱阅读。1928年,多拉离开学校,最后进工厂做了织布工。可能是因为这点,多拉一直希望能为子女提供最好的一切,希望她们能从教育中受益。

多拉和我的父亲戈登在一起一生都很幸福,至少在我们小孩子看来是这样的。我父亲的个性和母亲一样强势,非常有雄心壮志,富于进取。我记得他曾经想移民到加拿大或澳大利亚,是我的母亲一直坚持要离自己的母亲近一些。我非常以父亲为荣,他长得十分英俊。他和母亲是在跳舞时相遇的,在70岁出头去世的时候,也正和母亲在跳舞。多拉后来回忆说:“如果当时我们不跳那首《快乐的戈登》的话,他说不定现在还活着。”我的童年无比幸福,就像是一首田园诗。我出生在乡下,父母非常疼爱我们,为我、妹妹奥尔加(Olga)和弟弟戈登提供了他们能给的一切。而且,父亲对大自然了解很多。他是一名运动健将,也非常善于舞蹈和社交,非常受欢迎,是那种最理想的父亲形象。他们赋予了我们最美好的童年回忆。我们当时住在米尔布鲁克(Millbrook),是一排路边的石制小别墅,在距离何林渥斯(Hollingworth)半英里,丁特威斯特尔一英里远的山谷里。我们在周边的村庄都有亲戚,他们短途步行就可以很方便来我家,这样我家就变成了家族的中心,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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