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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朋克”——薇薇安的口音在说这个词的时候,元音部分发得尤其重——“朋克对于我和马尔科姆而言,就是一切。现在的我,提及朋克的频率要远远低于人们的设想。这并非因为我羞于谈及,或是认为它已经过时,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更感兴趣于目前所从事的事情,但有必要说明的是:当前我正在从事的事情,也依然是属于朋克的——仍然旨在为不平等现象发声,并且让人们反思,即便这会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就这个意义上讲,我永远都是一个朋克。朋克,对于我和马尔科姆,以及我们的服装店来说,其实已经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混搭:即不断地收集想法,或不断地汇集不同的人群……”

她叹了口气,然后调整了一下头戴的印着“混乱”二字的发带,深吸一口气,抿了一口花草茶,谨慎地说道:“过去的事,你是永远都无法逃避的。在与马尔科姆分开后,我曾经试图逃避过去的所有一切。但现在,我为自己的朋克身份而自豪,因为我觉得,这改变了今天许多年轻人的想法,他们再也不相信政客的承诺了。气候革命是朋克的,我在残奥会上所做的一切也完全是朋克的。朋克永存!与最初的行动相比,我们的态度不变,但是思想更加先进,信念更加牢靠,改变世界的可能性也更大。”

马尔科姆偶然萌发了售卖摇滚乐相关商品的想法。“一开始,我们店铺里只卖唱片。”薇薇安说,“当时还有在英王道自由先生店铺工作的哈罗德(Harold),他是痞子风潮复兴的领军人物之一。那应该是在1970年的秋季,马尔科姆的唱片都是从交换市集淘来的,比如拉瑞·威廉姆斯(Larry Williams,美国节奏布鲁斯和摇滚乐歌手)等人的唱片,我们的生意就是这么开始的。”60年代嬉皮风(马尔科姆将他们称为“嬉波”)所传达的乐观主义幻想破灭之后,时尚的伦敦人开始转向复古时尚,并成为摇滚复兴中的最早元素。按照马尔科姆的计划,店铺更像是一件艺术品,而非货摊。其中通过出售“复古饰品”,来发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反抗宣言,还会播放音乐,并拒绝出售常见的流行款式。没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也没有固定的营业时间,甚至也几乎不赚钱。但在薇薇安、马尔科姆,音乐和混乱之间却诞生了某种共时性。

一开始,服装并不是首选。马尔科姆受帕特里克·凯西(Patrick Casey)的影响很深,绝对购买迷你专辑和78转唱片。他的想法是,我们可以收集唱片来销售,但是我们后来遇到了摇滚乐复兴浪潮的乐手,比如来自自由先生的汤米·罗伯茨(Tommy Roberts),他建议我们在伦敦西区寻找一个固定的铺面——也可以重返波多贝罗(Portobello)古董市集。我曾是波多贝罗的常客,但那儿的主要商品并不是衣服。我非常喜欢自己在那里的收获,记得就像是变成了太空公主,穿着天鹅绒豹纹裤子和吟游诗人般的长衬衫,上面印满红心和黑桃图案;或是身穿星星图案的长T恤连衣裙,头戴从沃尔沃斯(Woolworths,大型百货零售商)买来的头巾,材质是闪闪发光的卢勒克斯线(一种有塑胶外皮的金属细线),嘴上还涂着紫色的唇膏!所以我一直强调说开始我们的重点根本就不是服装,但是毫无疑问,我对服装十分感兴趣。事实上,走进服装领域的历程很简单。一开始是马尔科姆从喜德·顾林(Syd Green)定制店买了些痞子风的外套,然后我在上面添加了各色天鹅绒衣领及其他类似的装饰。接着帕特里克·凯西采购来一些有蝙蝠翅膀和条纹图案的复古拉链外套,然后我来进行仿制。后来我做了一些女式条纹T恤衫。不过这都是稍后发生的事情了,至少是在我们的经营地点不再是一个小摊之后……

我认为自己与服装真正结缘的时间是1971年。那一年,温布利体育场发生了一个重大事件:摇滚音乐盛会。他们邀请了查克·贝里(Chuck Berry)、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加里·格利特(Gary Glitter),以及所有的痞子风的乐队登台演出,当时正值痞子时尚再度流行。但是现场观众却不喜欢加里·格利特,不喜欢痞子时尚,场面一片混乱:观众们都朝他扔啤酒罐和其他东西。我们投入大量资金制作了这些T恤,但是根本卖不出去,那次尝试以惨败告终。因为T恤卖不动,我们于是拿它们来进行各种尝试。在上面剪洞,重新设计。一开始我改做了一些束口短裤,销量也并不可观,但我们在上面加上小饰钉之后,销路就打开了。束口短裤大部分都是黑底带白色图案,写着“尽情摇滚”的文字,再在前身或后面加上小理查德的头像。有些是白色的,干脆就在上面剪洞。

接下来我在T恤上做的尝试是,将袖子边缝起来,呈现出一种翻卷的效果,此举很快便引爆了一股仿制风潮,一时出现了大量袖口包边翻卷的T恤衫。这种设计听起来有点烦琐,但它就是我的风格。接下来我们引入了各种各样的海报女郎元素,把她们的照片也变成T恤的一部分,非常具有50年代的风情。这些长相酷似拉奎尔·薇姿(Raquel Welch,美国演员,以性感形象闻名)的女孩们,总是摆出一副船难受害者,或是搁浅在沙滩上的样子,或者更坦白地说,总是呈现出受了某种侵犯的姿态。于是我们加入海报女郎的元素——就像那个年代的香烟卡一样——将其设计在T恤衫的小塑料口袋上。我们开始在T恤上挖洞,买来塑料片,有时候是彩色塑料片,用它们在T恤上做成各种小塑料口袋,接着将从书本——主要是美女海报——上收集的元素塞到那些小塑料口袋里。这些设计都是我做的。后来,我觉得应该将那些境遇主义口号也放到T恤上。当时真是适逢其时——记得其中一句是“在铺路石下,横躺的是海滩”,这确实是个好句子。它被印在海报女郎高耸的胸部和撅起的嘴唇上,接着我们在这件T恤上剪出洞,再用机器将彩线缝到洞上,或是将袖子缝得翻卷起来,使其看上去又紧又小,这些基本就是我设计的20世纪50年代风格的典型特征。

当时我所做的设计,基本上就是部分痞子女孩时尚元素,外加部分早期朋克的风格。当然我自己也会穿着它们,比如一些挖领无袖的女式小衬衫,前面用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但是,事情总会不断变化,我们也不得不一再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人们开始厌倦了典型的50年代风格的服饰,转而开始追求一些更具70年代风格的东西——或者说至少对我们的尝试展现出一种新观点。所以,我记得当时我们将那些紧身的小衬衫都剪开,设计成了50年代海报女郎会穿的衣服——换句话说,依然是50年代风格,但是背景换成了荒岛或是其他地方,像是被侵犯过的样子。还记得我们将瓶盖粘到T恤上,就是那个年代会带一点皱边的瓶盖,后来又意识到,瓶盖上还可以再加入别的设计,于是又用香烟在衬衫上烧洞,割出口子。这样的衬衫你可以搭配一条紧身七分脚踏车裤,看起来就像是娇小的流浪女人,流落在荒岛上。

基于此,我延伸设计出了最早的一批街头胸罩装!我从未去过波多黎各,对那里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只穿胸罩上街的波多黎各人的样子。她们穿着小短裤配胸罩,头发里卷的是可口可乐罐,而非卷发夹。所以这种装扮并不仅仅只是在模仿流浪者,或是被强奸之后的样子,同时还要营造出穷困的感觉。此外,这种风格也让我想起了自己十五岁时的经历:当时有位二十四岁的女性朋友,名叫玛乔莉·奈勒(Marjorie Naylor)。她是棉纺厂的织布工,经常头顶卷发夹就出门,一戴就是一整天。如果晚上要出门的话,她才会把卷发夹拿下来。所以我想说的是,朋克风格的元素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人们会穿着特别大或者特别小的服装,做旧风格的服装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整体造型的一部分。还有那些穷人风格的服装。有些人的生活要远比我们艰难,经历也远比我们更富戏剧性。我是这样理解的:贫苦人群也有特定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带来了更丰富的经历,因而他们的服装也便呈现出令人景仰的光彩。他们是英雄式的人物,他们的服装就是历史的反映。

薇薇安和马尔科姆早年的合作成果十分丰富,也极富创意性。而这些合作也为服装界创造出了一种新的表达语言,并最终超越了朋克风格,例如扯烂和撕裂的T恤和旧牛仔裤,“复古”式样,不同风格、标语、贴花和“拼接”(这是一种模仿当代艺术手法将其他东西粘到衣服上的设计)的混搭——在过去的时尚年代,这些设计都是难以想象的。或许可以这么说,在这段多产的合作关系中,最有趣的产物应属——薇薇安和马尔科姆的儿子乔。乔·科尔自身在时尚界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乔创立了高端内衣品牌“大内密探”(Agent Provocateur),这个诙谐的名字是为了纪念他父亲最喜欢的一个境遇主义术语。

乔身上融合了诙谐幽默与温和敦厚两种特质,同时还带有些许谨慎的乐观性格。在为母亲的设计作品走了多年T台秀之后,乔已经成长为一名不容小觑的时尚界宠儿。他在对自己进行总结时,总会带上一个标志性的憨厚笑容,“人们总是觉得我很吓人,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以设计褶边内裤为生,但与此同时,我的母亲仍然在为我挑选衣服!母亲和马尔科姆两个人最大的成功,就是找到了彼此。无论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们都无法否认这一点。他们联手颠覆了整个时尚界,而很难说究竟是谁启发了谁。马尔科姆在操纵媒体方面堪称天才,而在境遇主义的影响下,他能以反政府统治的姿态跟我的母亲合作,并在处理所有事情的时候,都采取反直觉的方式。马尔科姆一直对当代艺术十分感兴趣,其专注程度远远胜于薇薇安。而薇薇安则对于工艺更感兴趣,并且她确实了解如何进行制作。所以联合起来就是:马尔科姆负责宣言创意,例如‘没有未来’(No Future)和‘来自混沌的卡什’(Cash From Chaos,用于致敬传奇民谣摇滚歌手Johny Cash的标语);但真正使这些想法得以实现的,是薇薇安的制作技艺。薇薇安才是让这些想法切实可行的人,是她将这些概念变成了人们想要购买的时尚,变成了可以穿的时装。所以人们说马尔科姆才是那个‘创意者’,而薇薇安不过是将创意缝纫起来的人,这其实并不正确。因为如果不能将想法加以表达的话,创意本身什么都不是。我认为,薇薇安的想法,以及她将创意实现的方式,才是一切成功的开始。在某种程度上,马尔科姆也完全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感到恐惧,从而拒绝承认。我觉得,在离开我母亲的时候,他绝对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也知道,他一生中再也不可能和其他任何人复制这般合作。只有薇薇安能够将他的想法变成现实。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合作者。我认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是他的悲哀所在。”

据朋克圈的传说称,1971年的10月,马尔科姆穿着一套浅蓝色的西装,出现在英王道的街头。这身装扮与猫王在1959年的专辑《50 Million Elvis Fans Can’t Be Wrong》封面上的穿着极为相似。穿着这件西装的马尔科姆,在薇薇安的陪伴之下,来到英王道的街头寻找灵感。“世界末日”是一个为多数伦敦西部人所熟知的公交站,它得名于一家蜷缩于路边的小酒馆,那条大路一直通往被狄更斯描述为“野蛮的切尔西”地区。但这个名字同时也是一个笑话,一个隐喻。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尽管盈利颇佳的时尚和零售业已经一路延伸到了斯隆广场(Sloane Square),但这里仍然只是远远位于零售商圈的边缘,与时尚完全不沾边。在对1937年发表于《日与夜》杂志上的小说《世界末日》的评论中, 伊夫林·沃(1903年10月28日—1966年4月10日,英国作家,全名阿瑟·伊夫林·圣约翰·沃,生于英国汉普斯特德)写下的文字令人难忘,他称世界末日站的居民,在“经济、政治、社交和神学方面,都是一团乱七八糟”。所以这里对薇薇安和马尔科姆来说,也许是完美之地。不过,在他们抵达的几年之前,这种混乱已经使这个地方成为时髦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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