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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军史乡土 > 中南海风云人物沉浮录 > 第 2 章 李立三在悲剧中闪光
第3节 第三章

  李立三终于无罪释放,回到了祖国。李莎不顾亲人们反对,来中国安家
  
  李立三出狱之后,共产国际终于在1940年3月对李立三作出了结论:李立三在苏联的问题搞清楚了,对他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1945年12月31日晚8点钟,苏共中央联络部长潘友新将李立三找去,一见面就十分热情地说:“祝贺你,立三同志,当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委员。”
  
  李立三也很激动,中国共产党没有忘记他,尽管他不在国内,还是选他为中央委员。
  
  是的,祖国和人民没有忘记李立三,中国共产党没有忘记李立三,在选举中共七届中央委员时,毛泽东向与会代表讲了话,肯定了李立三对中国革命的贡献,李立三当选为中央委员。也许他当时不知道,他参加七大的党代表登记表是老朋友陈云代他填写的,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党和同志对他的信任。
  
  潘友新还告诉李立三,共产国际无条件准许他回国。
  
  1946年1月16日,在苏联生活了15年的李立三踏上了归程。
  
  当列车徐徐开动的时候,李莎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她冲着火车大声说:“等着我,我也去中国!”
  
  李立三走后,李莎便也着手做去中国的准备。这时,亲友们又来劝说她不要去中国。有人对她说:“中国还没有解放,内战正在进行,你刚刚经历了苏联的卫国战争,何必又要到中国去受战乱之苦呢?”还有人对她说:“中国共产党还没有夺取全国政权,解放区的生活很艰苦,你何必舍弃苏联的优裕生活而去中国遭罪呢?”
  
  李莎去意已定,她说:“立三的事业在中国,我应该到他身边去,助他一臂之力,他需要我,需要家庭,我不能丢下他独自在苏联享福。我既然做了中国人的媳妇,就应该到中国去。”
  
  经过中共中央同苏共中央的联系,李莎带着苏共中央联络部签发的证件,于1946年9月底动身前往中国的哈尔滨。李立三此时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工作,办公地点就在哈尔滨市。
  
  李立三对妻子和女儿的到来非常高兴,在美丽的松花江畔,他们安了家。
  
  李莎被安排在哈尔滨俄语专科学校任教员,她以满腔的热情为丈夫的祖国工作,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中国学生。
  
  一晃15年过去了,到了1964年时,李莎已完全熟悉了中国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可是,中苏两党的关系却剑拔弩张,日趋恶化。因为有一个苏联籍的妻子,李立三的处境艰难起来。当时,苏联撤走了全部专家,许多生活在中国的苏联人也都回国了。李莎面临着选择,是继续留在中国,还是回苏联?


  
  这时,康生出面劝李立三同李莎离婚,当然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可是,李立三没有这样做,他与李莎是患难之交,彼此心心相印,怎么可以离婚呢?
  
  李莎也舍不得扔下李立三回苏联,她毅然放弃了苏联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表达了她对李立三坚贞不渝的感情。1964年7月,李莎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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