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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说实话了啊!那人叫小荃!也在胶皮厂做工,瞎了一只眼的!我让他把孩子送回去,谁知道他又给拐到哪里去了!……”才叔话音一落,胸口又挨了一下子, 焦煳味儿冲到脑袋里面去了,一口气没上来,忽然觉得哪里都不疼了,觉得自己像团烟雾一般轻飘飘地浮起来,看着下面那烫得不成人形的身体乱抖了一阵就彻底消 停了。然后这团烟雾也散了。
  
  彩珠闭着眼睛的时候想,这其实是个梦,一个噩梦,睁开眼就好了,她的女儿还在身边。这个噩梦给的教训太吓人,她以后再也不睡午觉了,晚上也要跟兵兵睡 在一起。她要亲手伺候她,吃饭穿衣拉屎尿尿,那些下人都是有眼无心吃里爬外的笨蛋,她们怎么能把兵兵带好呢?除了亲娘,谁能把女儿带好呢?
  
  她不愿意睁开眼睛,翻了个身,脑袋里面迷迷糊糊的,又觉得恼恨兵兵。太淘气,太狡猾,太不服管教,浑身上下都是让人讨厌的地方,而且长得一点儿都不像 她这个娘,有一次把她抱起来,揍了屁股几下,她连吼带叫的,却连滴眼泪儿都没有。那是小孩子经典的把戏啊,让每个愚蠢的娘受骗,而且屡试不爽。等这次找回 来,自己一定真的把她的眼泪儿给打出来……
  
  门开了,有人进来,坐在她床畔。


  
  彩珠睁开眼睛,是显玚。
  
  她没有起来问候请安,只是慢慢问道:“可有消息了?”
  
  “……”
  
  她又闭上眼睛,脸埋在被子里,哭泣的声音起先是微弱的、压抑的,到后来终于浑身发抖,放声大哭。
  
  显玚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知道是谁了,别着急,能找到,能找到的。”
  
  彩珠蒙着脸断续地、卑微地恳求显玚:“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以后什么都依你。我这个名分不要了,给你心里面那个人,你们两个过日子都可以的。只要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
  
  她没听见显玚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也不知道这位旧朝代的小王爷正在为寻找孩子和营救明月两件事疲于奔命。
  
  显玚用了所有关系和力量在各地寻找兵兵。有消息说在大连的马戏团里看见脖子后面长着红痣的小女孩,他们二人立即前往,结果根本不是。也有人说在阜新的 煤矿里面见到年轻的独眼瞎子,显玚带着认识吴兰荃的工头去认人,当然也不是。希望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扑空中渐渐被磨灭的。彩珠终于开始知道 这原来是现实,而并非一场噩梦了。


  
  真人道长在那年冬天来到奉天重访旧友,福晋让家族里所有人悉数到齐,听他坐在玉石蒲团上讲道。从来都对此无可无不可的彩珠那天听得格外入迷,渐渐觉得 有些迷惑被解开,有些事情想得明白了,说到底,是自己与兵兵在从前修的缘不够,不够她们一世为母女,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年的光景,一年在肚子里,两年在尘世 中。彩珠的眼泪滚滚而落,也罢,就当她是个同行坐船的朋友吧,虽然没有活着见人,但也没有见到尸首,愿她还在人世,在另一艘船上好。
  
  不是每个人都能被说服的。显玚打了个哈欠,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出去了。
  
  从此会兰亭澡堂子里又有了新的谈资:小王妃一次上麻将桌,进出就要多少钱;她从白俄流亡皇族的手里买来的珠宝首饰有真有假,闹了不少笑话;她一年有六 个月待在北戴河,老福晋殁之前,都没回来见上最后一面……但她是失去孩子的母亲,所有的颓废和荒唐都有一个无可厚非的让人同情的理由。
  
  但是另一个人让人不齿甚至憎恨。小王爷原本就玩点儿烟,如今更甚了,每日睁了眼都要先挑那成色最好的福寿膏抽上几口打精神,像给钟表上弦一样,然后才 起床更衣。起来了也无非是寻欢作乐,饮茶玩鸟赌博,大手笔地捧戏子,风流官司无数。老先生们这才发现,从前怎样骂他不肖都还是个人,而今这个才是孽障。


  
  明月捧着李伯芳的信痛哭流涕。几年前中秋那夜,他来告别,看似恩断义绝,身后实则掩藏苦难。他从来如此,不责备不发泄,所有事情一副肩膀承担。这确是小王爷。她欠了一辈子的小王爷!
  
  3.
  
  此刻她躺在他身边,嗅到熟悉的气息,所有往事恍然在目。在日本的这些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每每提笔,想要写一封信给他,又觉得胸口像有重 石,压迫住所有的机灵,只觉得头脑混乱,毫无头绪。一封信,不知道如何问候、是否抱歉或怎样感恩。于是篇章和语句变成了一些零散的词汇,又更被拆散成混乱 的笔画,那些笔画被连接起来,有了弧度和轮廓,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梁,还有薄薄的可爱的嘴唇。她没有给他写过一个字,却在安静的课堂 上、热闹的酒馆里、和自己寓所的书桌上画了无数张他的脸。但是不像,一点儿都不像,每一张都不像。越是仔细地回忆他,越是认真地描摹,就离他越远。如今她 终于在他身边了,看着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胆量,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刚才并不好。做爱做得像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叙旧,尽管两个人都带着足够的热情和认真。从前她是他的小宠,哪怕不和谐,哪怕总有点儿疼,却有着亲昵的舒适 和温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长大了,带着赎罪的心情企图迎合,反而不那么自然,不那么让人欢喜了。这夜里的叙旧便草草收场。他们沉默着,明明不愿承认,但 已经相互确定,时光流转,他们不再是从前的小王爷与他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并不打算在此过夜。坐在床畔,他背朝着她说:“打算出门转转,还是找些事情来做?”
  
  “想要先见见朋友。”
  
  “那也好。”他说完推门而去,再没有回来过。
  
  南一中学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在父亲任主编的报馆里面谋了一个誊写稿件的职位。她的办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还养了一盆仙人球。明月来的时候,南一 正趴在那里费劲巴拉地写字,抬起头来看到是她,南一立即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矫健的小青蛙一样一跃而起:“明月!汪明月!你这个小坏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时觉得心里温暖,眼睛也湿润了:啊原来还是有人想她的,还有个人抱着她、热烈地欢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纸张胡乱地 整理了一下,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几个圈,拉着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说我今天怎么干不进去活儿啦!我就知道有事儿。咱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哎,馅饼和羊汤, 怎么样?”
  
  “现在,下午两点?”
  
  “我中午饭没吃啊。”南一说。


  
  “行啊!”明月道,“我到现在还没尝上这一口呢。”
  
  她们下了有轨电车就一头扎进小吃街。这一带是奉天城内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为中心五六个街区的范围里开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买卖,玉器行,首饰店, 卖毛毯的铺子,卖干果的小摊,还有很多很多风味独特的餐厅小铺。它们镶嵌在那几条弯曲逼仄的街道上,要借助那些异域香料的气味仔细寻找分辨。
  
  自己赚工资的南一俨然是熟客的派头,经过路过的小店,手指着那些蓝白相间的门脸儿对明月说:“这是个吃涮肉的铺子,肉一般,但是酱料的味道挺好的。这店的烤羊腿不错,筋头炖得也行。哎这家店是做烧卖的,看上去不太干净,味儿很好哦,真的,埋汰东西更有埋汰味儿……”
  
  明月被她说得越来越饿,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们就这儿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说:“忍一忍哈,耐心总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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