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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黛玉与宝玉的会见

  林黛玉见仆役婆子丫头,见贾母,见邢夫人王夫人李纨,见迎春探春惜春,见王熙凤,至贾赦府第,至“正内堂”,至贾政“三间小正房”,至贾母后院用饭……全部以黛玉视角来写,唯独宝玉一来,向贾母请安、见王夫人、换了冠带以后,视角转换,变成以宝玉的眼光写他与黛玉初次见面的感受了。
  
  黛玉一见宝玉便吃了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宝玉“看罢”黛玉,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种写有情人初遇便“一见如故”“似曾相逢”,今天看来不足为奇。唯黛玉是一见便惊,宝玉是“看罢”方笑,黛玉惊在心里,宝玉说到口上,这就看出既相通相印相合又相区别来了。有性别的区别也有性格的区别。黛玉更富于最初的直觉也更为这种初次见面的冲击所震动,所以是“一惊”。宝玉相对来说就天真乃至憨厚多了,且又自恃在贾府中的得宠地位,所以童言无忌,童眼无忌,不但要细细地打量黛玉,而且要看罢而笑,不但要笑,而且要立即发表感想声明。跟着感觉走,宝玉是无惊无虑的。
  
  自幼时读《红楼梦》,最感兴趣的是宝玉黛玉见面时宝玉摔玉的情节。既有趣又纳闷,开头儿还好好的,而且一见面宝玉就给黛玉起表字,引经据典,善砍能抡,好不得意快意!怎么紧接着问玉,而且“登时发作起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而且边摔边骂,吓得全家震恐,而贾母胡乱搪塞哄慰几句以后,“宝玉听如此说,想了一想,也就不生别论”。纯粹是来得突兀,去得秃瘪,晴天霹雳,雷声大雨点无,莫名其妙,没有道理可讲。


  
  没有道理可讲却又觉得写得好,不俗,宝玉黛玉一见面就那么心与心相通相撞,电光石火迸发,灵魂深处闻惊雷。这是深情的一狂一摔。这又是不祥的一狂一摔。快乐的相见中出现了突然的狂摔,很像是歌剧序曲中突然楔入的一个不谐和音,预兆着全剧悲惨的结局。在爱情的神秘、喜悦、温馨,青春的得意、坦诚、吸引,相逢的激动、珍贵、信任之中,响起的这摔玉的自恨自狂,预兆了有情人终于生离死别的悲剧结局。
  
  也许这是由于宝玉的“痴呆”,由于他对异性、对美、对可爱的黛玉的无条件认同、无条件趋向,因而对自己多余的劳什子(也有点弗洛伊德呢)恨其有而愿其无,恨不得与黛王成为一样的人,按照黛玉的模子来要求自己?也许这是由于宝玉的任性,“人来疯”,既有贾母又有袭人在自己身边,又来了这样一个美妙的少女亲戚黛玉,由兴奋而躁狂,由躁狂而胡闹起来,就像一个受宠的幼儿从托儿所接到家里,反而大哭大闹一样?也许这是宝玉对于黛玉的独特的好感、贴近感的下意识流露,见到自己心爱的人,感到莫名的欣慰、熨贴的同时,又立即感到了内在的慌乱、颤抖、痛苦,甚至急于在心爱的人面前出傻相说傻话做傻事,至少是要立即引起黛玉对自己,对自己的性格和内在苦闷(虽然又奢侈又娇惯又神气)的注意和同情?也许这是一个象征性的宣告,摔玉是要摔掉宝玉的富贵而又糜烂的家世背景,摔掉宝玉的娇惯而又孤独的特殊地位与特殊生活方式?在第七回宝玉与秦钟见面以后,宝玉不是顿生“富贵二字,真真把人荼毒了”之叹吗!也许这只是个引子,是“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老子式的辩证法,即是在绛珠仙草“还泪”以前,先由神瑛侍者再用自己的眼泪灌溉一次,以唤起黛玉对自己的来历、对他们的非人间的宿情宿爱宿债的超验的回忆重温?也许这一切本来没有道理,这摔玉正是中国古典小说中非理性处理的滥觞?
  
  到此为止,黛玉倒是很世故也很随俗,她回答宝玉关于“有玉没有”的问询时说:“……你那玉是件稀罕物儿,岂能人人都有?”多么地和平谦虚!底下是黛玉伤心,袭人解劝,已经显出黛玉的“小心眼儿”了。再出场,就是第七回的送宫花了,一接宫花,黛玉冷笑并且出言不逊:“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呀!”这种挑剔和挑衅不仅使送花的“周瑞家的”听了“一声也不敢言语”,甚至使读者也一怔,谁得罪了黛玉了?没看出来呀!焉知道这不是因为宝玉的摔玉鼓励了黛玉的狂?而且黛玉说这话,与其说是给周瑞家的或宫花的主人薛姨妈听的,不如说是给在场的宝玉听的,你生活的不自由不顺心不舒展,我生活得同样是不自由不顺心不舒展呀!这也是共鸣哟!
  
  正是:狂而后爱,爱便是狂,哥哥已狂,小妹焉能不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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