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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谁为你牺牲 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我多次发表了反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言论,引起许多不同意见。反对的原因之一是许多想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害怕取消这个政策,就买不成了。从他们的立场出发,是可以理解的。在这儿我愿意跟诸君讨论一下,大家都买经济适用房的可能性和公平性何在。
  
  能够买便宜东西,不光是房子,什么都是越便宜越好。但是如果伤害了生产者的利益,人家不生产了,大家还是买不着。这就是改革开放以前的情况。也是为什么价格低了不好,高了也不好,适当才好的原因。住房也一样,价格要合适才好。
  
  经济适用房能不能不伤害别人而自己得利呢?不可能,天上掉不下馅饼。房子之所以便宜是有人吃了亏。拿经济适用房来讲,主要是郊区的农民吃了亏。他们的地被政府以低价强制收购,这种交换不是出于自愿的。然后政府拿所得的价差补贴给大家买经济适用房,这引起大规模的上访告状,还发生不少群体事件。所以,经济适用房政策伤害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是不公平的。
  
  再就是纳税人出钱,帮助大家买经济适用房。这也未必合理。凭什么让大家出钱帮助一部分人买房?他们又不是最贫困的人,凭什么要先帮助他们?对最贫困的人,政府应该拿纳税人的钱给予帮助。那就是廉租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这些人是谁?我认为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住房条件极差,迫切需要帮助。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只能先建低标准的廉租房,这是带有救济性质的政策,只能是低标准。将来国家财力增强了,可以建高标准的廉租房。所以我说廉租房的厕所不是私用的,但是室内的,是水洗的,和现在大学生宿舍的水平差不多。


  
  可见,买经济适用房的第一个根本问题是,你希望谁为你作出牺牲?没有人牺牲而有人买便宜房,是不可能的。社会上一切财富都是劳动的成果,都是有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你不剥削别人而能买便宜房,是不可能的。也不光是住房,一切商品都有其合理的价格,不可能用低价买任何一种商品。
  
  另外,大家满怀着希望买经济适用房,但是如果全面看一下形势,就知道这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人想买经济适用房,粥少僧多,到底卖给谁?近水楼台先得月,当然是先卖给了政府官员。结果是进一步的公有资产流失,甚至强占强买,导致新的腐败。商品房市场不存在腐败,一切平等自愿的交换都不存在腐败。但是计划分配就难免发生腐败。许多盼望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寄希望于消灭腐败,能够买到房。事实上,就目前的现状而言,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但没有减少腐败,反而增加了腐败。我估计,如果经济适用房政策不立刻停下来,一股席卷全国的空前住房腐败风将会发生。法院、税务局也有腐败,但是我们不能不要法院,不要税务局。而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不必要的,我们采用这个政策,同时引进了不必要的腐败。
  
  退一步来讲,就算没有腐败,大家都能够买到便宜房吗?从现实出发,能够买到便宜房的人只能是极少数。因为便宜的东西大家都要,根本不够分配。真正买到手的人恐怕连1/10都不到。看看连夜排队登记买房的热闹场面就明白了。

  
  市场经济就是有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其规律是为社会贡献多的人多分配。结果不但在住房上面有差别,在一切消费上面都有差别,吃的,用的,穿的,玩的,等等,都有高中低之分。能不能消灭这些差别?我们试验过,就是吃大锅饭制度。其结果大家都知道,培养了社会的懒散风气,干活没有积极性,全社会越来越穷,最后连饭都吃不上。这才改变到市场经济。如果将住房计划分配的方法推广,大家都会去钻营买便宜东西的门道,而不是去努力生产。这就是改革开放前的状况。
  
  的确,就财富生产而言,我们的改革开放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在收入的分配上做得很不好。我们要努力改善财富的分配。但是也要注意,改变的结果绝不是吃大锅饭,还必须保留一定的差别,让贡献多的人多分配。在住房条件上,必定也有高、中、低,消费能力低的一些人,只能暂时租房住。这就是市场经济。
  
  那么大多数人买房的希望在何处呢?答案是进一步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通过商品房市场去购买。现在看起来好像很渺茫,但是我们回顾一下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变化,我们的人均收入已经增加了差不多10倍。再过20年,人均收入还能增加5倍以上。如果现在挣2000元月薪,将来职位不升,也能挣到1万元。再加上商品市场的优化,科技的发展,经济效率的提高,住房的价格必定会降低,多数人买房应该是有可能的。回想改革开放之前,大家梦寐以求的是买三大件,脚踏车、手表、缝纫机,现在谁也不稀罕这些了。大家想的是买房子。改革开放前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平方米,现在已经上升到26平方米。这仅仅发生在住房改革后的十几年里。而且靠的是住房商品化,不是靠经济适用房政策。如果我们坚持改革开放,有什么理由认为20年后还有多数人买不起房呢?倒是怕我们走回头路,又搞起计划经济来了,那么大多数人都会买不起房。


  
  一般人都认为,经济适用房有助于压低房价。其实恰恰相反,开发经济适用房会推高商品房的房价。认为经适房能压低房价的理由是,当同一种商品有两个市场,价格不同,当两个市场可以交流时,价高的市场会降价,价低的市场会涨价。这样的说法并不错。比如在国际贸易中,中国和美国是两个市场,粮食在美国市场上价格低,在中国市场上价格高。在自由经济中自然会有人从美国买粮食运到中国销售。结果美国的粮食减少价格上升;中国的粮食增加,价格下降。两国的价格差别会减少。问题在于现在的商品房和经适房是两个不能交流的市场。能买经适房的人买不起商品房,而买得起商品房的人不符合买经适房的条件。两个市场的参与者是两个不同的人群。
  
  当然,这样的假设(买商品房的人和买经适房的人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是否成立是可以讨论的。严格讲,如果大家都讲规矩,这个假定是可以成立的。虽然大家都想买便宜的经适房,但是买经适房是要审批的。收入高的人是不符合条件的,他们肯定被排除在购买经适房的群体之外。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人都是收入比较低的人,他们肯定买不起商品房。所以上述假定可以成立。划分这两个群体的分界线就是收入水平。低收入的人买经适房,高收入的人买商品房。二者的界限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如果大家可以不守规矩,两个市场的买方可以混杂,审批根本不起作用,情况就会不同。
  
  由于两个市场的参与者不能沟通,不能交换,所以经适房市场不论怎么变,都不会影响商品房市场。经适房增加也好,减少也好,商品房市场完全不受影响。但这里假定经适房的增减不影响商品房是有条件的。事实上由于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是一定的,一块地用于经适房就不能再用于商品房。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多开发经适房必定减少商品房。我们不能假设在商品房用地之外又从天上掉下来一块土地可用于经适房的开发。由于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买方是两个不同的群体,再加上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一定,结果必定是多开发经适房会推高商品房的价格。
  
  在土地面积不变时,增加经适房必定会减少商品房。同时购买商品房的人并没有减少,同样多的人竞争减少了的供应,价格自然会上升。这就是为什么经适房会推高商品房房价的道理。
  
  如果天上真的掉下来大块土地,而且上面都盖好了房子,这些房子应该如何分配?正如杜甫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所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房子应该分配给寒士,也就是穷人。不是分配给中产阶级,不是分给绅士。如果杜甫主张分给绅士,他的这首诗大概也不会流传至今。分配给穷人,并不是白送给他们,而是让他们有地方居住。这就是廉租房的根据。当然也会有人有异议,既然天上掉下了馅饼,不如把它卖几个钱,帮助国家发展。这就是效率观和公平观的区别,二者都有其理由。但是如果讲卖钱,就应该卖得愈多愈好,也不会是按经适房的价格出卖。何况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建房是有成本的。这是政府的资源。大家知道,政府是不创造财富的,政府的资源就是全国人民的资源。拿全国人民的资源帮助穷人,大家不会有太大的意见。但是为什么拿全国人民的资源帮助中产阶级买房,就没有太多的理由了。政府有责任解决每个人的住房问题,但是没有责任满足每个人对房产的占有欲望。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不论是谁,买房只能靠自己,靠政府是讲不通的。没有地方住,可以找政府想办法,但是不涉及所有权。
  
  根据上面的结论,取消经济适用房可以降低商品房的价格。事实上在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中就有过这样的经验。在价格双轨制时,同时存在着两个市场,一个是低价的计划市场,一个是自由价格的商品市场。如果取消低价的计划市场,是不是会抬高商品市场的价格?一般人都认为是这样。但是经济学家认为不会。这个争论和现在的争论是一样的。后来取消了低价的计划市场,自由市场的价格反而下降了。其原因是低价市场存在着浪费。取消低价的计划市场,就改善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样的商品供应,避免了因低价导致的过度的、不合理的消费。合理消费的供应增加,价格反而降低了。
  
  话又说回来,一个社会人人都能买得起房,在未来的三五十年中还不大可能,即使富有如美国,照样也有买不起房的人。所以也要靠个人奋斗。奋斗成功的人更有希望买到房。等待政府帮助买便宜房,对大多数人而言最终是会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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