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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引 子

  我管我自己叫梅格·哈里森,虽然这不是我出生时父母起的名字。除了吸血鬼外,没有名字适合我,不过这个称呼也很难说明我究竟是什么。当然,我并非民间传说所描述的为了生存每天夜里从坟墓里爬出来去吸动物血的死人,也不是那种靠袭扰他人以满足其邪恶念头的怯弱之辈。我是一个活生生的、发育正常、生活在人们中间的——非人。我的生活起居与大多数同龄人没什么两样,不知道自己有不死的过去。虽然我主要的身体构成与外貌和凡人一样,但从根本上讲我是个非人。
  
  我母亲露丝将她的本领传给了我,却没有给过我什么指导。迄今为止,我所走的路全靠我自己摸索,我知道我是属于由吸血鬼母亲生在普通人家里并且拥有人类身体的一类。我是典型的北欧高加索人的体形,不过有些晚熟。发现我的特异本领并驾驭它们并不容易,但我不可中途放弃。
  
  接下来我在普通人中间的生活将取决于我对吸血鬼本领的掌握如何。
  
  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起先我长得并不起眼——体育课排队时总是排在最前头的小不点,牙齿生得歪歪扭扭,脸长得胖乎乎的。少年时代我过得并不容易,我的感觉特别敏锐,尤其是听觉。那些心眼坏的女孩低声嘀咕、说三道四的时候我听得一清二楚。当然,我会报复,她们的午餐券、眼镜会不翼而飞,崭新的鞋子会莫名其妙地冒出泥浆来。但事后我往往感到很后悔,这显然是正常人的反应。
  
  从幼儿园起我就认识玛丽琳,她一直把我当朋友对待,但我很对不住她。她说我这个人总是让她琢磨不透,这样也好。有时为了寻开心我会吓唬吓唬她。一天早上在路过玉米地去双湖小学上学的路上,玛丽琳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我们看到一只兔子拼命地挣扎,试图将后腿从猎兽夹中挣脱出来。在玛丽琳跑来跑去找东西、想要把尖锐的金属装置撬开的时候,我跪在地上将嘴唇紧紧对着从兔子毛皮流出的热乎乎的血。这是白捡的便宜,几乎和在路上撞死的动物一样。“不浪费,不愁缺”,我想,一边舔喝兔子的血一边用手指试图松开野兽夹的弹簧。
  
  “你在下面干吗呀?”玛丽琳尖声叫道。我在兔子的毛皮上将嘴上的血揩干,举起软绵绵的兔子给她看。“你不是在给它做人工呼吸吧?”
  
  “怎么会呢,它肯定会踢我的。”我回答道,看着她惊愕的眼睛,“只是不忍心看到下面的小东西在猎兽夹上扑腾挣扎。”
  
  “快放下!扔掉它!看你身上全是黏糊糊的血!”
  
  刚才还很关心救助小兔子的玛丽琳厉声责备道,她害怕我因触摸兔子而染上疾病什么的。事实上,我已经吸了一盎司未提炼的纯燃料。兔子出这点血没什么大不了,我也饶了它一命,在我看来这是一宗双方都划算的买卖。


  
  燃料加满了,在接下的垒球课上,我竟将球踢过了树顶(我也说不清楚怎么会那样!),放学后我兴奋莫名,在游泳池里游了好几圈。让人琢磨不透是我最好的掩饰,堂而皇之的撒谎也很管用。再说,我不好意思向玛丽琳挑明我是吸血鬼这事,这样会伤她的心。如果她知道真相,害怕倒不至于,她会把它当作一种正义的挑战去面对。她会用一种“这是为了你好”的态度想法子把我变成正常人,尽管做不到,她总认为自己最正确。
  
  我生下来如此,根本不可能改变。我的本质如此强大,无论在我的意识中承不承认我的真实本性,控制我的始终是构成我的元素。我不可能改变本来的我,虽然玛丽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还是我自己。
  
  与一般的吸血鬼故事所讲的不一样,对我而言白天从来就不是问题,我不担心阳光会把我化成灰烬。虽说我天性喜欢夜晚,但我是在农场长大的孩子,农场生活的一切都必须在白天进行。另外,阳光是我能量的来源,而不会把我晒黑。太阳照在身上我既不变黑也不会被灼伤。不过在太阳照射下,我的脸上、身上确实会产生一种细腻白皙的保护层,可能这样能保护我这种非人不受太阳光线之害,不会被活活烧死。
  
  生为吸血鬼,我明显嗜血,但相应地我也获得了一种克制自己的能力来控制吸血后所释放的强大能量。即使在没有吸血的时候我也不会生病,只是不能使出我全部的力量而已。从外表看我一切正常,我没有獠牙,6岁换乳齿,门齿很大,盖住了在原来乳齿位置上长出来的输送管。不用说,妈妈从未带我去看过医生或是牙医。坦率地讲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的牙齿根本就不坏,骨头断了也几乎马上能愈合。

  
  我最大的本领在于能和死者进行沟通。那些死去的和刚刚离世的人喜欢找到我,乐意借助我的力量来控制和影响事件。作为回报,只要我需要,他们就会来到我身边。外公埃格斯托罗姆是第一个出现在我面前的死者。他生前是一名最轻量级拳击运动员和志愿消防员,他大约是在我弟弟埃迪出生时去世的。我无法想象没有外公埃格斯托罗姆的日子。他为我做过一个装化学用具的柜子,还亲手为我雕刻过玩具鸭子和口哨。外公去世后不久的一天早上,我偷偷地跑进苹果树林,发现外公埃格斯托罗姆就坐在我上面的苹果树枝杈上。
  
  “我正想您呢。”我说,不知为什么他坐在上面我并不觉得太奇怪。他穿着褪了色的红格子衬衣,袖子卷起,露出鼓鼓的二头肌;头上长着粗硬的白发,成半月形,头和脸红光焕发,气色好极了。他身上仍有股欧石南根老烟斗、烟草和鲁登樱桃润喉糖混合的味道。“我真想您。”
  
  他笑了:“我知道,我正等着你来叫我。”
  
  “我叫过您吗?我怎么可能叫您呢?”
  
  “那我就不知道了,”他说,“但我很高兴到这里来。你有什么事吗?”

  
  “只是想再看到您。”突然一只苹果出现在我手里,是那种我想要却得不到的带点粉红的青苹果。我把苹果在手里搓来搓去,两耳嗡嗡作响。“外公,这苹果您是怎么弄到的?”
  
  “你自己弄到的。”他摇摇头,“除了告诉你从哪儿来之外,你妈真该多教你一些东西。这种事我一点不懂,不过你外婆知道,还有你妈也知道。”
  
  “这么说我不是寄养的?”
  
  “你哪有那么好的运气!”他微笑道,“这个你得自己去弄明白。你妈就只能靠自己去悟。你也和她一样。”
  
  假如我外婆没有死于分娩,就能给我妈一些指导,教给我妈如何使用遗传来的本领,我妈会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同样,如果不是我妈拼命地想充当正常人,她也会慷慨地给我一些指导。这样在如何吸血以及如何和死者沟通的问题上,我或许能采纳她的一些建议。但是,和我妈一样,在如何使用我的本领上我只能靠自己。
  
  由于意识到自己是吸血鬼,因此我有意与世界保持一段距离:总的来说,我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很少感到孤独。我很善于把任何事情都放在自己心里,能很好地区分外在的我和内在的我。我想象力丰富,这帮了我的大忙,让我能巧妙地将自己伪装成正常人。所以在学校的戏剧演出中我往往出演主角一点不奇怪。我怎么能不向往将演戏作为我的职业呢?既然拿定主意做演员,一旦我能够离开明尼苏达州的双湖镇,纽约就是我要去的地方。什么也阻挡不了我。
  
  性是我没能处理好的问题,因为我现在还是处女。这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尽管有欲望,我还是控制了我的冲动,没有和高中时期的准男友埃里克发生性关系。我们是在红鹰超市打零工时认识的,他负责搬运箱子,我是收银员。我们身着番茄红的人造丝工作服,胸前口袋的上方有一只眼睛瞪得大大的鹰的图案。埃里克16岁拿到了民用飞机驾驶员的执照,他花了一个夏天改装他在农场拍卖会上购得的一架泰勒公司1946年制造的小飞机,一心想参加空军。
  
  我俩都害怕一旦发生关系后果将不堪设想:两人将不得不一辈子待在一起,永远也离不开双湖镇了。这种担心是有事实根据的。双湖镇的返校皇后和我们冠军足球队的队长在比赛结束后匆匆赶往爱荷华州结婚,已有3个月身孕的返校皇后邦妮再没回到学校,足球队长罗依也放弃了一所大学的运动员奖学金在自己父亲的加油站找了份差事。埃里克是能生儿育女的人,在这方面我也如同凡人:我俩都认为这件事具有警世意义,像一场没有幸存者的车祸。
  
  我还有另一种担心,即一旦不小心怀孕,我会再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个吸血鬼。我会比我妈能更好地抚养一个吸血鬼吗?我可不敢说。再说,妈妈极力跟我强调的一件事是:对于我们这些吸血鬼而言,生孩子可能会导致丧命。“你可能成为我们这些吸血鬼的最后的传人。”她说道,想到这点她显得异常乐观。
  
  尽管经历种种不顺,高中时我开始变得好看了,到18岁我已完全出落成一个大姑娘。我长得像我妈,高挑的个,柔韧的身体,蓝紫色的眼睛,白皙的皮肤,一头厚厚的红棕色头发。这种奇迹般的变化不可能不为人察觉。我在别人的怂恿下作为双湖镇小姐选美大赛的选手参加了1962年“玉米人节”的活动。身着高中毕业舞会无吊带白色缎子连衣裙加上蓬松式网眼纱的短裙,我赢得了比赛的冠军。对此,没有人比我更感到惊讶,只有玛丽琳是个例外,她说在她的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震惊。
  
  穿着华丽的服饰,头戴莱茵石头冠,我和埃里克用他新改装好的单引擎固定翼飞机兜了一次风,在空中我们可以视察人口为6790的王国。看到埃里克驾驶飞机纯然快乐的样子,我由衷地享受这次兜风,虽然所看到的景色并没有什么新鲜之处。
  
  在我所有的本领中,我最看重的或许是我能够离开我的身体在空中飞翔,其速度远远超过埃里克的泰勒飞机。我还可以盘桓在人群的上方或是双湖镇的上空,它给了我凡人们无法获得的独特视角。当我凭借自己的力量在田野的上空滑翔时,我听到的是来来去去昆虫的声音和鸟的歌声,而不是4缸引擎飞机的沉闷的隆隆机器声。驾驶飞机使埃里克能欣赏空中独有的景色,我也分享他的一份喜悦。
  
  下午,在飞越过一片金黄色的麦地时,一只巨大的秃鹫撞到了飞机的木制螺旋桨,打碎了一只叶片。在鸟撞击飞机的一瞬间,秃鹫和我对视了一下,其眼里露出仇恨和愤怒,我吓得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急忙伸出双手做出遮挡的架势。
  
  “别紧张,没什么大不了的。”埃里克在旁边说道,声音里有一种平静。
  
  在螺旋桨叶片破碎散落的过程中,秃鹫突然消失了,既看不到内脏的碎片,也未见一片羽毛。飞机引擎隆隆作响,震动得很厉害,我真担心它会从固定架上掉下来。这时我看了埃里克一眼,他脸色发白但并不显得惊慌,他向后猛拉油门,切断了动力。“没事,不要紧张。”
  
  “这小子真不赖。”外公埃格斯托罗姆又出现了,他坐在表面包着布的机翼的一端,看上去很满意。“这飞机本来就适合做滑翔机,如果你知道如何控制它的话,你就只管欣赏美景吧。”
  
  我真按他说的欣赏起景色来。埃里克轻轻地摆弄着操纵杆,我们滑翔经过一片白桦树林,掠过我父亲的玉米地,在谷仓后面的一块地上平稳着陆了。
  
  “总算把你毫发无损地带回家了。”埃里克说,眉毛里沁透了汗水。说这话时他的手还紧紧握住操纵杆,指关节骨头没有一点血色。我激动不已,靠过去吻了他,一种我从未经历过的狂喜涌上心头。他居然不需要我帮忙,而他只是一个凡人!
  
  “你想在我们那儿吃晚饭吗?”我问道,抖了抖中学舞会连衣裙的网眼纱。
  
  埃里克和我差不多在同一时间离开了家乡,追求我们各自的事业。“你眼睁睁让他溜掉了。”玛丽琳提醒我,“换了其他女孩子一定会抓住他不放的。”他和特罗依·多纳休(美国演员,20世纪60年代美国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那可不是我俩的想法,我们需各奔前程。唯一我想带去纽约的人是我外公埃格斯托罗姆。就在去机场之前我在苹果树上找到了他。
  
  “对不起,乖孙女,我哪儿也不去。大城市我可受不了。”
  
  “我会孤独的。”
  
  “不会很久的。再说,你18岁了,你会有办法的。不过要小心该死的秃鹫,无论它以什么样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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