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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三
  
  在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东德守墙的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轰然倒塌前,二十七岁的他曾射杀了一位企图翻墙而过的二十岁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从1960到1990的短短三十年间,只有空气、飞鸟可以穿越的“隔离人民的墙”柏林墙下,先后有三百位东德欲越墙逃亡者被无情的子弹射杀,成为墙下的冤魂。
  
  仅仅是为执行上级的命令么?亨里奇的律师辩称这些卫兵的天职就是服从,罪当不在卫兵个人。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在一种人性的高度断然反驳:“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是啊,李钟岳也是活在体制内的满清的官员,但他守住了自己的良知,他没有把体制的命令、上司的命令当做作恶的借口。李钟岳知道自己放在首位的是一个人,然后才是满清的县令。虽然李钟岳背负体制的重压,但李钟岳也有自己的选择,以自杀来抗击恶政,来说明良知的正当性。李钟岳死了,他的牌位曾被人们放到秋瑾的纪念堂配享,这是人们和历史对他的最好认可和公允的评价。李钟岳也是“抬高一厘米”的人,在面对恶政时不忘抵抗与自救,是“人类良知的一刹那”,这一厘米是高于人顶的一厘米,是长在体制之上的一厘米,也是见证人类良知的一厘米。
  
  你问李钟岳比晚清的那些官吏多出些什么,我说,只多出一厘米!
  
  而对于秋瑾来说,她比晚清的知识人多出了些什么?我说,她比女人多出了男人气,比男人多出了英雄气。我知道当求仁得仁的机会到来的时候,秋瑾不能不死,无论对革命党,还是对满清,秋瑾必须死。我想到了鲁迅先生,其实在乌篷船欸乃的绍兴,在有师爷传统的绍兴,秋瑾的家和鲁迅、徐锡麟的家只是隔了几条胡同、几条水。物理上的距离很近,又有着留日的背景相重叠,也可称作同学的,但秋瑾和鲁迅的性格来得却是两样,一是赤裸的火的赤焰,一是包裹着冰与火的赤焰。1927年,鲁迅到广州中山大学任教,热血的青年开欢迎会。鲁迅却兜头泼了冷水,“我知道不妙,所以首先第一回演说,就声明我不是什么‘战士’、‘革命家’”。鲁迅的思想深处,对一些空头的名号是警惕的,无论空头的文学家、革命家,还是所谓的战士,这和秋瑾不同,“我只好咬着牙关,背了‘战士’招牌走进房里去,想到敝同乡秋瑾姑娘,就是被这种噼噼啪啪的拍手拍死的。我莫非也非‘阵亡’不可么?”
  
  也许是鲁迅看到过过多的死和血,看到过过多的瞒和骗,鲁迅的心是悲凉的。他看出是革命党内部给勇于牺牲者的热烈掌声将秋瑾送上了烈士的刑台,秋姑娘是被同志捧杀的,死是秋姑娘的必然。在秋瑾死去的十二年后,鲁迅的《药》再次以人血馒头让人记起秋瑾,但革命者的血,却被愚弱者当成了医治痨病的稀奇药引,这是怎样一种无尽的哀良:志士们躯体里沸涌的血,被一大群铁屋子里懵懂的人鸭子一样引颈觊觎。若是命运玩笑,革命者忽地不死,那群愚昧的看客的表情究竟何如?他们也许会化成豺虎,群扑上前,撕噬志士的喉咙,渴饮那鲜血……


  
  在鲁迅的冷眼下,他看透了天上的深渊,他看透了承诺黄金国的虚妄,他知道狂热的背后,是不尽的苍凉。当许广平去游行的时候,鲁迅也是极不赞成、不鼓励做无谓的牺牲的。但是另一方面,人们都是沉默的羔羊,无疑也会使刽子手猖狂张目和放纵。
  
  也是鲁迅说过:“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陈天华虽然选择了热血的蹈海,让这古老的土地上绽开了血之花,但陈天华的遗书却是出奇地冷静,也许冷静的血就接通了鲁迅的最内在的心理。有大志的人不在一城一地的得失,激情不一定就是过激,不一定就是蛮力。
  
  1905年12月8日,陈天华因抗议日本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而蹈海自杀。翌日,留学生们公推秋瑾为召集人,在留学生会馆之锦辉馆召开陈天华追悼会。会上,秋瑾宣布判处反对集体回国的鲁迅和许寿裳等人“死刑”,还拔出随身携带的日本刀大声喝道:“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这个细节,原先是为一些人所避讳的,当我在日本学者永田圭介《竞雄女侠传:秋瑾》中读到这个细节时,我也是吃惊异常。
  
  1905年是秋瑾在日本留学的第二年,当时鲁迅已经在日本待了两年。在这个时间里鲁迅也经受了幻灯片的刺激,看到自己的同胞被日本人砍头,旁边的看客也是中国人,鲁迅的心是隐痛的。也就是在此时,留日学生遇到了一件大事,日本政府与清政府勾结,为限制留学生反清政治活动颁布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应该注意,“取缔”一语在日语中主要意为“管束”、“管理”)。规则一公布,立刻在留学生中卷起了洪波巨澜,当时的秋瑾再也坐不住了,热血沸腾,樱花的国度再也不能安静放下一张书桌了。此时的日本报纸《朝日新闻》发表社论,更是烈火烹油,嘲笑中国人“放纵卑劣,团结薄弱”。
  
  一向自尊的陈天华感到自尊的伤害已经到了临界点,他决计以性命反驳蔑视,于是选择投海自杀。
  
  陈天华在《绝命书》中说,中国受列强之侮,因为中国自身有灭亡之理。某者之灭,乃自己欲灭。只是中国之灭亡若最少需时十年的话,则与其死于十年之后,不如死于今日。若如此能促诸君有所警动,去绝非行,共讲爱国,更卧薪尝胆,刻苦求学以养实力,则国家兴隆亦未可知,中国不灭亦未可知。
  
  弱国是没有尊严的,弱国的子民是没有尊严的,读到陈天华愤而投海的史实,我总是悲愤难抑。他的死,也许换取了警醒,也许只是水中荡起的涟漪,最后归于虚无。陈天华死了,活着的还在争吵。去和留,拯救与逍遥,面对着纠缠如麻的留日同学,秋瑾忽地秀出了短刀,以刀击案,怒喝包括鲁迅在内的留日学生,说出那句“吃我一刀”的话。也许,你能想象曾缠足的秋瑾暴烈起来,犹如持刀挟持人质的恐怖分子。但秋瑾拔刀的目的和最大的正义恰是消弭恐怖,革命最大的正义就是让弱小者免于恐怖而前行。
  
  瘦小的鲁迅,显然是不入秋瑾的襟抱的,虽然越东自古是慷慨悲歌卧薪尝胆之地,也许她觉得鲁迅们身上多的是阴柔或者是柔韧,少的是爆发是血气的蒸腾。在晚清的年代里,秋瑾身上的男子气概是超于一般女性的。阿伦特曾说“红色罗莎”卢森堡身上散发着一种“男子气概”(manliness),在历史的进程中是空前绝后的。但我想阿伦特不知道秋瑾,如果她知道秋瑾会改变自己的看法的。我想仅有男子气概也可能只是粗野的强蛮的专横的,卢森堡说:“我这个人太柔弱了,比我自己想象的还要柔弱。”正由于有了柔弱的人性做底子,有人道主义做质地,革命的刀与火才是可为人间所接受的。其实秋瑾身上何尝没有柔弱,正因为她不忍看到故国那些弱小者的涕泪而走向了侠义,走向了拯救,走向了血与火。
  
  法国诗人雨果有一首赞颂巴黎公社的女英雄、诗人米歇尔的诗,题目是《比男人还伟大》。面对秋瑾这样的有奇行的女性,我们除了沿用诗人雨果的话,还能有什么更恰切的词语去描写么?“比男人还伟大”!秋瑾自己也说“英雄也有雌”!我知道在1903年的中秋节,王廷钧叫秋瑾准备晚宴要请客吃饭,谁知他自己却在晚宴前被人拉走去吃酒了。中秋之夜,秋瑾独自一人面对一桌酒菜,天上一轮明月,只有对影成三人,于是,她换上男装,带一个仆人,毅然到一个戏园去看戏。这是秋瑾第一次着男装。待看罢戏回家,时间已过午夜。正巧王廷钧也刚刚吃完酒回来,当他得知秋瑾身着男装去戏园看戏,不禁勃然大怒,竟然动手打了秋瑾。秋瑾自小是学过武的,真要动起手来,王廷钧怕不是对手。秋瑾采取的是冷眼看着这狂怒的男人。
  
  拳脚侮辱、所谓的家法和夫权,已使这位比男人伟大的女子忍无可忍,如娜拉一样走出家门。于是在朋友吴芝瑛纱帽胡同的宅第里,就诞生了和岳武穆相媲美的《满江红》词章: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在这平平仄仄的文字里,我们看到了秋瑾的雄强和反抗与不平。只因你是女性,所以你格外不幸。秋瑾在致大哥秋誉章的信中曾几次提到自己在夫家的位置和境遇,“直奴仆不如”。尊严无论男女,平等无论男女,或者说人性是秋瑾内心的支撑,她看到了、遭受了来自各方面惨不忍睹的暴力和人性的扭曲,但她采取了抵抗,对传统,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的抵抗,无论传统的夫权还是满清的统治。她在信中有“以国士待我,以国士报之;以常人待我,以常人报之”的文辞,面对着奴役,纵然是夫妻间,秋瑾也是采取了不苟且。俗语说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虽然是口上的常谈,但内在的精神还在熠熠闪光。传统,纵然是千年,只要是虚伪和不道德,只要是不把人当做人,纵然是父母、夫妻和儿女带来的,也要举剑奋力一击。我相信每个人的腔子里都有一股子沸腾的血,特别是处于奴役和怀才未有彰显的时候。而这时,如果能遇到一真心以国士待你的人,你满腔子的血就会涌顶而出。
  
  敏感如鲁迅先生,白眼和侮辱未必少于陈天华和秋瑾,但鲁迅并没有拔剑起舞,热血相向,而是走向了另一个更加荆棘和坎凛的路途,但这个路途难免有看客的尴尬折磨着他、提示着他。
  
  我想鲁迅先生后来的文字是洗刷自己作为看客而苟活的心理的,是秋瑾的死,是徐锡麟的悲壮,是这些邻家的同学的血酿成了鲁迅心底的苦涩文字的苦涩,也酿成了后来他的《为了忘却的纪念》那样金石质地的文字。
  
  鲁迅是选择了留下来。在留下来的人中,有秋瑾的同学王时泽。秋瑾在私下,曾和王时泽就归与留进行过交流。那是在秋瑾归国行前,对“归否”一问,王的回答是“甲午之耻未雪,又订辛丑和约。我们来到这里,原为忍辱求学……不必愤激于一时”。
  
  秋瑾不再说话,几天后即束装就道,归国而去。
  
  归国后的秋瑾拟了一封《致王时泽书》,以文字和理性表明了自己的立身处世志向,信文虽不长,却见毅然和断然,大英雄做即做矣,何须缠绵?
  
  吾与君志相若也,而今则君与予异。何始同而终相背乎?虽然,其异也,适其所以同也。盖君之志则在于忍辱以成其学,而吾则义不受辱以贻我祖国之羞。然诸君诚能忍辱以成其学者,则辱也甚暂,而不辱其常矣。吾素负气,不能如君等所为,然吾甚望诸君之毋忘国耻也。吾归国后,亦当尽力筹划,以期光复旧物,与君相见于中原。成败虽未可知,然苟留此未死之余生,则吾志不敢一日息也。吾自庚子以来,已置吾生命于不顾,即不获成功而死,亦吾所不悔也。且光复之事,不可一日缓,而男子之死于谋光复者,则自唐才常以后,若沈荩、史坚如、吴越诸君子,不乏其人,而女子则无闻焉,亦吾女界之羞也。愿与诸君交勉之。


  
  走,有走的依据,秋瑾的信坦直地倾泄出自己走的理由、归的目的。大义在肩,她不能不走,再就是作为女子的一份尊荣,她要维护一个女子的尊严。
  
  其实我看重的是信中的这两句话:君我之异,虽表面为负气,内里却有大义存焉,一己的长远之学业与一国的眼前之荣辱,秋瑾无法作长远的利益之选,她的热血无法泼洒到窗明几净的学问里去,她必须和这些学问中人画下一道鸿沟,一道楚河汉界,一边是井水,一边是河水。“不获成功而死,亦吾所不悔”这句话,如果对比正月间与徐自华在西湖边的对答,已经是一决绝一轻松。此时的秋瑾已经历了许多血和死,9月吴樾弹炸五大臣血殉燕市,12月陈天华的高歌蹈海,我们读到的是秋瑾的救世的热肠:“如许伤心家国恨,那堪客里度春风?”
  
  此时的秋瑾正如一把宝剑或者是一把短铁,十年磨成的一剑,还未曾试过如霜的锋芒呢,这剑与刀开始跃跃欲试地鸣叫,在墙壁,在匣中,也在秋瑾的靴筒里。但这刀从靴筒里抽出了,出鞘的刀怎能回返?秋瑾的这一幕,也是鲁迅目睹的一幕——刀插讲台上。我想也许正是此景此情在十年后的发酵,才有了鲁迅的《铸剑》里的热血的文字,那不是冷冰的文字,是叫人热血沸腾的血和号叫,是秋瑾遥远的回响。

  
  秋瑾被砍头枭首的血,也溅到了李钟岳的良知里。让我们还原赋闲的李钟岳。他整日整夜地念叨着“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这句话,独自一人,有时就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风秋雨愁煞人”展出来“注视默诵”,这时随默诵而下的是纵横沟壑的老泪。这样的场景一日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秋瑾的血成了威压,李钟岳在良心的自责下,觉得秋瑾死在自己的任内,是自己的耻辱,最后他的投缳解脱离秋瑾被害尚不到百天。“身后萧条,几不能棺殓。”
  
  一个县官,其清也如此,其穷也如此,似水似冰,环视当时的中国,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有人格底线的县令,是个有耻感的县令,他的投缳,一是愧对秋瑾,再是对满清之绝望使然。作为一个山东人,李钟岳是受孔孟濡染较深的,从骨髓到肌肤,他有自己的耻辱感和人格底线,死就死了,不愿受辱于官场,但他却赢得了历史的荣耀。
  
  对比李钟岳,那些在晚清官场奔竞,没有底线是非,以皇家的是非为是非的人,却被钉在耻辱柱上。
  
  杀害秋瑾、为大清王朝扑灭星火的功臣张曾扬,非但出人意料地未能加官晋爵,反而无法在浙江巡抚的现职安身,改任江苏,也被当地绅民拒斥。迁就民意的清廷万般无奈,只好再发上谕,将张氏转调山西。其离杭起程时,自知民间结怨已深,恐有风潮,故乘火车赴埠。及由八旗会馆至清泰门外车站,有军队拥护而行,“然沿途之人焚烧锭帛、倒粪道中者,均骂声不绝”。

  
  秋瑾被杀后,当时的舆论界是有道德感是非感的,他们并没有找一个替罪狼——晚清政府——放水,而是对张曾扬、贵福们进行口诛笔伐的追讨,不依不饶将二人永远涂抹在历史的汗青上。我想到以色列人,也没有简单地为所有的屠犹罪行找一个替罪狼——希特勒——而偃旗息鼓,而是对证据确凿的纳粹凶犯一个也不放过,哪怕只是对一个下级官兵也穷追不舍。
  
  我想到了张志新和林昭,那些手上沾满这些女性鲜血的人,有几个怀着自责而自杀?
  
  秋瑾的死和血,硌痛了一些有良知的人,她激怒了这民族久已蛰伏的那良知,一个女人的死使一个民族的男子羞愧,秋瑾让麻木惊醒,给踉跄以力气,给无情以热血,给铁石以恻隐,为冥作光,为旱作润,为良知作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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