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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综合其他 > 历届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传略 > 第 3 章 1902\[德国\]特奥多尔•蒙森(1817—1903)
第1节 特奥多尔•蒙森小传

  1817年11月30日生于石勒苏益格南部的加尔丁,他出生于一个新教牧师家庭。自2岁至17岁在其父就职的荷尔斯泰因的奥尔德斯律度过。1834年进入阿尔托纳的讲授古典语言的高级学校,四年后进入基尔大学,攻读法律。在大学期间,他显示出多方面的兴趣,包括对政治与诗歌,正是在这一时期,他开始将注意力投向古罗马研究。1843年结束学业,不久他又获得了博士学位。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他在阿尔托纳任教于一所私立女子学校,直至1844年他获得丹麦国王的奖学金,得以经法国赴意大利旅行考察,这次旅行使他能够继续他所热爱的领域——古罗马的研究。1847年结束旅行后,为了生计他不得不又回到那所女子学校任教。1848年革命开始后,他担任《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报》的编辑,参与政治活动,但他的兴趣仍是学术研究,所以当莱比锡大学聘他担任法学教授时,他毫不犹豫地动身前往。在莱比锡他结识了学术界与出版界的许多朋友,他的代表作《罗马史》就是在此由出版商建议而开始撰写的。他在莱比锡大学仅任职两年就由于参加3月革命而被解除教授职务,但很快他就于1852年得到瑞士苏黎世大学的邀请前往任职,讲授法律学。1854年又到布雷斯劳大学任法学教授,在此期间,他影响最大的作品《罗马史》前三卷分别于1854、1855、1856年出版,他一举成名。这部巨作与以前的古罗马研究在方法上迥然不同,表现出古代史研究的新方法与新观点。1858年他应聘就职于普鲁士科学院,迁往柏林,起初未担任教职,1861年才成为柏林大学的教授,但已不从事法学,而是在哲学系讲授罗马史。1874年他被任命为普鲁士科学院哲学历史部的常务秘书,自迁至柏林后他除了做一些考察旅行之外未离开柏林,在此他完成了他后期的主要著作。1863年他主持和担任主要编纂的《拉丁铭文集成》开始陆续出版;1871—1888年他出版了《罗马国家法》,1886年出版《罗马史》第五卷,1899年出版《罗马刑法》,与此同时他还完成大量单项研究和出版物。在柏林他依然关心政治,1873—1879年任普鲁士议会议员,1881—1884年任德意志帝国议会议员,他起初属于民族自由党,后成为自由党人。他追求自由与统一的民主国家,反对俾斯麦的政治与社会政策,成为议会中十分积极和极有影响的成员。1902年他由于其里程碑式的著作《罗马史》获诺贝尔文学奖,1903年11月1日在柏林去世。
  
  蒙森作为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其研究成果主要在于古罗马的研究,他对古罗马通史和编年史,古罗马法律、钱币、铭文的研究皆有极深的造诣,他的研究不仅为后来的古罗马研究奠定了全面的基础,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对古罗马的分析与评价仍支配着后来的古罗马研究。
  
  王海波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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