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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综合其他 > 庄子的享受:庄子内篇个性解读 > 第 3 章 贰•透视与超越的思路蹚平寰宇——齐物论
第8节 道枢与圆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下篇

  
  生其实就是一个走向死亡的过程。从生的那一刻起,细胞的分裂死亡与器官的老化已经开始。同时,死亡的过程也是重生的过程,与你的死亡和老化的过程同在,是诞生、成长、延续、更新、激活的过程。而当你认同(可)某种观念的同时,必然存在着从此不再认同、未必完全认同、逐渐修改认同的趋势。因为你的认同是有理由的,同样的理由可以使你认同,也就可以使你保留、怀疑与否定。例如上个世纪的50年代的中苏同盟,有意识形态、国际战略、国家利益的考量,也有美国反华政策的原因,同样的原因,又造成了六七十年代中苏的极端交恶。
  
  相知的过程中同时难免有相误解相错位的趋势。相爱的过程中可能有相不爱乃至相厌的元素。越是如胶似漆地相爱,越是由于期望值过高,由于爱的疲劳感陈旧感单调感,由于爱恋生贪欲,贪欲生嗔怨,嗔怨生烦恼(佛家语),尤其是由于你会因同样的理由同样的心态移情别恋,爱的开始才不但是嗔怨的开始,而且可能更是不爱的开始、背叛的开始。越是方可,也就是方不可,只有能够很好地克服相不爱相不知相厌,才能巩固相爱而至于永久。亲家往往也就是冤家,冤家往往也就是亲家。所以《红楼梦》中的宝黛,听了“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语,竟然如醍醐灌顶一般震撼灵魂。


  
  国际关系上的这种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的事情天天发生。除中苏关系外、中美关系、中印关系、中日关系、中欧关系,都有自己的方生方死、方可方不可的轨迹。
  
  同样是非也是如此,认同其为是,说不定是怀疑的开始。你认同A为是,原因在于A满足了你的衡量标准X,而不在于因为它是A。你否定B,你认B为非,不是因为它是B,而是因为它与你的“师”你的成心你的标准X相悖谬。然而,第一,A并不就是你主观上的成心X,A是一种客观存在,仍然是彼而不是此,A与X可能过蜜月,也可能出现龃龉;第二,你的X是发展的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你的X会变成X1、X2、X3、X4……在你因X而认同认可肯定A以后,会不会因了X的发展,因了X1、X2、X3、X4而反过来不认可A了呢?当然可能。就像一个钟情的公子,由于A的善良和美丽,由于A的性感和气质而热恋上了A,你怎么能够保证他不会因为同样的善良美丽性感气质,而移情别恋B、C、D呢?
  
  同样,你的否定B并不是由于它是B,同样也是由于X的作用,当X发生了变化,当B发生了变化,当你对B的感受认识发生了变化,谁知道事情会怎么样发展呢?这样就不仅有爱恋生嗔怨的可能,也有庄子此段所分析的爱恋的缘由变成了背叛的缘由的可能,虽然不是绝对的必然。
  
  你的标准、你的“师”、你的认同,从属于一种观念了,你就会要求此观念的有效性、实用性、逻辑性、完满性、可验证性。你还要求此观念符合你的心思你的要求你的理念你的理想,能够达到你的目的。但是任何观念都不是万能的,都不是绝对理想的。期望值高了,就只能因是因非,因为你觉得它“是”,但他没有能够全部满足你的预期,从而你反过来认为它恐怕仍然是“非”。你期冀它的真理性如太阳般耀眼光明,你期冀它的有效性如神物般无往不胜,发现了半点不足便更易大失所望。你期冀它如硬通货一样到处好使,一遇拒收立马认定乃是假钞。
  
  因非因是,因为觉得它错了,便认定它会迅速自行腐烂灭亡。如果它没有立即腐烂灭亡呢?尤其是,当自己背离了它之后,恰恰是你自己钉子碰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会不会反过来认为它才是千真万确的呢?这样的例子还少吗?越是西方发达国家,越可能产生真诚的与理想主义的左翼分子,真诚美丽的社会主义理想。而越是社会主义国家,越会为一心崇拜西方的不同政见者而头痛。
  
  其实A的有效不等于B的无效与荒谬,也许B更有效或同样有效或庶几有效。A的无效更不能说明B的有效,也许B更无效或效果适得其反。但是人的思路往往简单粗糙,人的心态往往感情用事,人的急躁往往颠三倒四。人们一沾是非彼此,一沾选择利害,一沾方生方死,因是因非,更会是一错再错,将荒谬进行到底。中国人多了,世界上的人更多了,有几个能像老庄他们那样看得深刻,想得灵活多面长远?


  
  依庄子的说法,不如减弱与取消X,减弱与取消对于A与B的不同的认知,大而化之,齐而一之,无爱恋,则无背叛,无方可,则无方不可,无因是,则无因非,甚至于是:无方生(的欢呼雀跃),则无方死(的悲哀虚空)。
  
  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所以高明的人,得道的人不走这个分裂对立偏执纷争的路,而宁可问道于苍天,也就是以大自然为主要的参照系统,不以自己的成心X为参照系统。由于你认为某个东西某个观念是正确的,才会认为不同的一切是错误的,由于你认定某种存在是错误的,才会认定其对立的存在是正确的。由于你认同了这一个思潮、学派、山头、圈子,才会与不同的思潮、学派、山头、圈子处于对立的地位。他则认同了另外的思潮学派……从而与你处于对立的地位。彼有彼的是非观,此有此的是非观。果真有这样的是非标准吗?还是压根就没有这样的标准呢?
  
  庄子喜欢用提问的方式而不是全称判断的方式讨论问题,这是庄子高明的地方,这是庄子启迪人的思维的地方,这也是庄子为文的波谲云诡的风格特色。
  
  ……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
  
  当真有这样的对立与分裂吗?如果没有这样的相互对立呢?如果超越了这样的彼此、生死、可不可、是与非的对立呢?如果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莫得其偶)呢?如果不去给自己的生命、标准、成心去寻找对立面呢?那就进展到道枢、大道的枢纽的地步喽!
  
  下面是庄子的奇想、高论,奇而且高,是庄子的特色与魅力。庄子的意思是:请不要、千万不要处于极端、端点,请不要认同于、自居于离心力极大的圆周边缘上,那样的话你离被甩出被抛掉不远了。你最好是处于枢纽上。
  
  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你最好选择那个离心力与加速度等于零的圆心,作为你的家园、你的立足点,你要尽可能地与各个点保持等距离,你就尽可以应对无穷的是与非了。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无穷的是与非一定争斗上一万年的,但你还是稳坐枢纽,稳视四周,稳如泰山,与各方保持等距离。这里,庄子的道枢的观点、处于圆心的方法,与孔子的中庸的观点有相通之处,甚至比中庸还珠圆玉润,还高妙无极,还出神入化。它表现了中华经典文化的圆通平衡折中相对的一面。中华文明是在激烈的争斗中奠定了自己的基础的,中华文明追求的是东方不败,是天下不败,是永远主动,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很高的提前量与预应力,是随机应变,是足够的自我调整与发展的空间,道枢论、圆心论,太神奇了。
  
  面对无穷的“是”,无穷的自称是真理的言说著作经典,又面对无穷的非,无穷的被批判被指责被宣称超越的谬论荒唐以及被称做的虚伪、欺骗与邪恶,你千万莫要卷进去陷进去,莫要绑在某个山头的战车上,你要当一个明白人,你要保持清醒,心如雪亮,不要上当,不要晕菜,不要发神经,你要正确地明智地对待不同的观点与山头。你要看得透亮一些再透亮些,你要想得开阔一些再开阔一些。
  
  做到如此的莫若以明,颇不容易。太明白了甚至会显得冷血,叫做水至清则无鱼,叫做脱离群众甚至还脱离了热闹的与有力有利的一切。按中国的集体无意识,仁人志士义士的血都是热的,例如荆轲、专诸、岳飞、文天祥、秋瑾、方志敏、杨靖宇……而智者呢?请问你的血的热度何如呢?
  
  所以始终有所谓对于聪明的中国作家的责备,他们责难中国作家为何至今尚未全体成仁就义。他们认为真正的仁人志士,是不应该不可能活太多的年头的。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是怎样发展,文明是怎样进步,文学是怎样有所成果的。
  
  例如1957年大鸣大放的高潮中钱钟书有诗曰:
  
  弈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
  
  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
  
  钱教授确有几分或颇有几分庄子的“莫若以明”的意思,有几分居于道枢的意思。他认为世事如弈棋,争胜负,观棋子、调理照明都是多此一举,饮水便知暖寒,其实此方与彼方,半斤八两,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谁跟谁都差不多,虚枉的痴心如同一层薄膜一样遮蔽着真相,遮蔽着自己的眼睛,使你轻举妄动,自取其辱,自找倒霉,还不如在下,虽然夜过著名的古人做梦之地——邯郸,我可是无梦者也。
  
  这样的清醒、这样的智慧、这样的境界与这样的冷峭的诗篇,令人感佩也令人无言。
  
  做一个杠子头即专门与他人作对的人,是可怖的;做一个当真果然地把一切看齐了的人,做一个认为生死善恶是非全是一个毬样的人,会不会也给人以恐怖感至少是冷冻感呢?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伸出一根手指来论证它并不就是所有的指,不如干脆用手指以外的东西说它们不是手指。拉出一匹马来,论证它并不是马,不如拉出一头牛一头驴来告诉大家它们不是马。何必故意抬杠?故意较劲找别扭?天地之间,虽然千奇百怪,在处于天地之间乃是大道的作用这一点上一根手指与天地并无区别。万物万象,虽然琳琅满目,其存在与变化的根本道理,也与一匹马并无区别。
  
  指非指,白马非马,是庄子的时代由公孙龙掀起的一个逻辑学主要是概念学、命名学的争论——游戏。指非指,含义历来不明,但是按照白马非马的逻辑,公孙龙可能是说具体的指如拇指食指不是一般的指,不是全体手指。也可能说指出指示等作为动词的指不是手指的指,如坚白石,其实坚是硬度,白是色彩,石是属性,不可混为一谈论述一样。白马则兼而有之,既有具体的一类马与全体马的相异,又有马的颜色与马的物种的区分。公孙龙的本领在于从无分处硬性区分。
  
  说了一回方生方死、方可方不可、彼此是非,来了两句关于公孙氏的指与马的评说,顺手一击,不无突兀,语言简古,费人思忖。
  
  我想来想去,觉得庄子是在反对诡辩。他是在说某些争论其实与争某个手指算不算手指,某匹马是不是马一样地自寻烦恼,自找歧异。与其说某种马不是马,某种手指或某个指(包括指挥指认指示)的动作不是指,你干脆说香肠不是指,或香肠似指,反过来可以证明指不一定似指,指既不一定似指,更不一定就是指;而兔子不是马,或一只兔子跑得如马一样快,证明马其实也似兔子,也就是证明马不一定仅仅似马为马……而这些分析证明,指是指,马是马的逻辑学上的著名的同一律即A=A的公式其实并不一定靠得住,岂不更好?


  
  诡辩的力量恰恰在于不说香肠不是指,而说拇指或食指不是指,指导不是指;不说兔子、乌龟不是马,专说白马不是马,不说烂泥不可能是白色的也不可能质地坚硬,专说石头不可能又白又硬。
  
  你以为这是吃饱了撑的吗?未必。例如我们在一些政治运动中,我们的吸引人处“振聋发聩”处往往不在于揪出一个老牌国民党人士说他反革命,而在于专门揪出热衷于革命、倾心于革命的人,参加过长征、抗日、解放战争的老战士,说他们才是反革命。如在“反右”中专批丁玲、艾青等革命作家。如在“文革”中专批刘少奇等领导干部。很可能颠倒黑白有一种特殊的乐趣或者必要性。这个问题说到这里也就齐啦。齐物齐物,齐了不结啦?
  
  政治家与思想家,往往是喜欢与别人抬杠的人,他们的贡献、他们的忧患、他们得罪的对手、他们的政敌与论敌,都比一般人多。
  
  表面上是研究手指与马匹,其实天下万物都是一样的道理,天下万物就像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是非、善恶、彼此、长短,都是诡辩的产物,不诡辩本来万物一体,万象归一,万法同道,万事同理,不诡辩本来天下太平。天下本无事,庸人浑人巧伪人自扰之。
  
  一匹马儿的生死、优劣、白黑、大小、快慢,同样也是人为地比较、较劲的结果,否则,马就是马就对了,能跑能拉车能拉犁就对了,不跑不拉犁不拉车也没有关系。不必管它是白马黑马,这与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同理。而且,抓不住老鼠的猫照样是猫乃至可能是名牌猫良种猫,现在中外养宠物的人,由于饲猫以专门的猫粮,多数猫早已经不捉老鼠了。
  
  同样的马、手指、猫、狗,分什么优劣洋土黑白?人好辩论,连马都跟着倒霉。世界本来是一个,万物本来都是万物,都是世界的产物,都是大道的下载,万物即一物,万马即一马,从大处看,从道处看,从齐处看,有什么区分高下制造不平的必要?世上的一切痛苦、争拗、仇恨,无非是来自不平之心不齐之意,平之,齐之,一言以蔽之,不就好了吗?
  
  当然这也是一面之词,然而是豁达之词、快乐之词、自解之词,是精神上“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享受之词。
  
  庄子的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的说法,令人想起美国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的名言:整个宇宙都在一杯葡萄酒中。费曼被称为20世纪后半世纪的物理学明星、偶像,被称为天才的魔术师。庄子与费曼不可能互相了解与沟通,但是他们都有魔术师的特色。天才与天才有自己的符码。一来自一切。一切表现为一与一与一的总和。他们从一指、一马、一杯酒中感悟了世界,从部分中感悟了总体。所谓总体,其实是各个部分的总和,你为什么不能够从部分中体悟总体,从一指、一马、一杯葡萄酒的具体中体悟无穷与永恒、大道与世界呢?
  
  我们从他们的智慧中贴近了大道、真理,贴近了使我们能够安身立命的至高无上与大气磅礴。
  
  类似的说法还有佛教讲恒河之沙,恒河一带有无数的沙,而每粒沙中都有一条恒河。还说芥籽虽小,却也容得下宇宙之大。宏观微观,都是无穷无尽的,也都是相通的。这是哲学也是数学,是物理学也是神学。这是智慧的诱惑,也是智慧的力量,更是智慧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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