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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秦欢雨

  桃花确实粘人,我现在都有点后悔了,希望这小妮子赶快找到一个男朋友,折磨他男朋友去。吃饭、看电影、逛超市,然后再大包小包送回宿舍。我方磊简直就是一个男三陪啊。
  杨巨如果这个时候在,肯定会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他倒情愿有这样受苦的幸福,这苦,在他来说是幸福。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就会马上做出一个中止的手势,“就这样,打住吧,杨巨。我可不想让我可爱的小妹嫁入豪门,而且还是一暴发户的豪门,受一辈子烦恼。”
  杨巨这时只是笑,不说什么。
  我有时心底里暗暗地想,其实桃花和杨巨还是蛮般配的。而且,像杨巨这样帅、有钱、不显摆、肯上进的富二代,真是绝无仅有的男尤物啊,天生就是用来疼美女的。可惜的是,桃花不是任性的主,虽然甜蜜粘人,但另一面却是一个女强人。两强相遇,强强受伤,杨巨应该找一个任性的美丽小女人。
  
  送完了桃花,我正慢慢地往宿舍踱着。突然有人从背后环住了我,然后紧贴着我的背,头也顺势靠到了我的肩上。我猛的浑身一紧,全身有种冰棍的感觉。
  不是桃花,桃花绝不可能这个样子从背后环住我,而且花是暖哄哄的,明显就是小女孩子。也不可能是鸢儿,鸢儿的毕业论文还没有写好,这个人也没有鸢儿那个柔软劲儿。
  鸢儿的毕业论文现在都没动一个字,甚至连题目都没定,其实只怪她读书太多。说穿了,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只需要写一篇长书评,长到8000字就可以了。但鸢儿今天想写沈从文,明天就换成了老舍,再后来是张爱玲、三毛、琼瑶、席慕容……几乎把现当代有知名度的作家都过了一遍,最后又回到了沈从文。这其实跟人生的轨迹有点相似,越逃避远离的,反而最后又走到了一起。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温柔而清凉的吻咬在了我的耳朵上,我终于排除了暗杀的种种可能——是秦欢雨。
  
  欢雨是一个大方可人的女孩,而且心思缜密,最难得的还是一个大美女。庸俗的男人们,肯定喜欢黑色长发、漂亮脸蛋、深乳窄腰翘臀的女子。而欢雨,绝对能够满足任何男人的幻想,当然,也能够满足我的幻想。
  可如果你把她当成胸大无脑的美女,你就完蛋了,极可能会死得很惨,因为欢雨的美色会在你身上发挥她最大最极限的影响力。
  欢雨170的个子,仅比我矮5厘米,随便穿一双中高跟的鞋子,那我肯定就只能缴械投降了。但欢雨体贴得只买低跟或平底的鞋。
  这是她的可爱体贴之处。也或许正是这一点,让那时虽然学习成绩不错、在学校做学生官顺风顺水,但却情场不断失意的我,和欢雨走到了一起。这在一起,就是将近两年。如果不是我们在2007年的元旦那天分手,到今年7月,就是整整相爱两年。


  
  欢雨好胜心很强,某种意义上,她远比我“混”得好。我混校学生会,她混院学生会。我仅仅还是一个小部长的时候,她已经是院学生会副主席了。好胜心强,必然有50%的性格可能是容易记恨、报复性强。不幸的是,欢雨是这50%里边的。
  我们在一起的两年,是各自脾气和学生权利欲极度膨胀的两年。就在我们被全校视为模范情侣,天上地下绝配一对的时候,我们迅速相互冷淡,乃至分手。
  我至今想不起来我们为什么分手,分手的理由和真正的时间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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