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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秀出风格 不随波逐流愿为文化服务

 

  从香港回到台湾,就是马不停蹄的接秀及随片登台宣传《谢谢总经理》。尤其是在高雄首映的轰动更非寻常,因为这部片子的内景搭建及外景取镜大部分都是在高雄拍摄的,港都人备感亲切,“金都乐府”就是其中的背景之一。邓丽君在高雄拥有不少听众,使这部片子的首演,造成前所未有的轰动场面,气势直追《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凌波来台湾献唱的盛况,南部歌迷对邓丽君十分关爱,她在南台湾任何场地登台,必然是场场客满,就连生意较清淡的香槟厅,只要邓丽君来了就卖个满座,老板感激得不得了。她的号召力如此之巨,老板的算盘当然打得精。
  
  秀约接二连三,邓丽君却没有感染十里洋场的红尘气息,在台上的台风别具一格,在台下待人接物也成熟有礼;七重天秀场的老板直夸邓丽君能做到这一点,应该归功于谦和有礼的邓妈妈。然而,甚不擅于向人吐露心声的邓妈妈却叹了一口气:“歌唱生涯,其实并非外界所想象的多彩多姿,丫头也很不愿单独去应付影歌圈子里复杂的世界,就躲在我的背后,有什么事都说‘去问我妈’。她真的很听话、很孝顺也很懂事,从来不叫苦喊累,也不会跟家人们闹小脾气,对几位在家中帮忙的阿姊或阿姨也非常好,这就是她的风格。”
  
  她的淡妆透露着她的质朴,她的服饰也显现少女特有的青春气息,她很少穿闪闪亮亮、袒胸露背的晚礼服,只作少女阿哥哥装扮,一张娃娃脸穿晚礼服并不适合,邓丽君对于“打扮”颇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也不随波逐流,她认为要装扮出自己的风格,就要找出自己的优点来秀。登台前她会花一番功夫,细心地修饰自己,除了发式装扮,更重视服装上的设计与搭配。
  
  她爱穿迷你裙,并非顾名思义想要迷人,实在是因为方便至极,所以即使在严寒的冬日,仍然可见到她在舞台上穿迷你裙。邓妈妈说那时她最爱买玻璃丝袜,因为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漂亮的腿,玻璃丝袜可以把美腿修饰得更好,观众也欣赏她修长的腿,搭配迷你裙载歌载舞显现出的青春气息。
  
  敏感的她曾说,能穿迷你裙的时候就要赶快穿,免得以后年纪大了,再穿就不适合了,穿着得跟着年龄走才得体,不是一辈子都有这样的机会。说这话的时候,她才十七岁,听起来似乎是早熟了些,也顾忌太多了点,只是那时谁也没有料到她会那么早走,年纪太大之后该穿什么才得体?她是永远不必烦恼了……
  
  人的一辈子也只有一回十七岁,她还没有挥别多彩多姿的十七岁时,就唱红了《再见!十七岁》。这是她很喜欢的歌,纵使当时十七岁的青春并未离她远去,然而在她的心境上,当她摇曳生姿地穿着长礼服,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时,十七岁,就再也、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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