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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清者自清 以宽容打破同性恋的谣言

 

  赤柱并不是邓丽君在香港的第一个家,她曾经在浅水湾附近租了一个房子,连装潢都弄好了,却没有住进去,原因无他,只是生肖属龙的邓小姐,不愿意“龙困浅滩”罢了!那栋美丽的房子就一天也没有住的白白浪费掉了。
  
  一九八七年左右,她为自己成立的TNT公司,和女导演麦灵芝合租了一间办公室,离赤柱的家很近。两人工作接触频繁,有时麦灵芝会到赤柱家中来商量公事,那时是邓丽君觉得自己的年纪渐渐大了,不适合继续唱下去,想要退居幕后监制唱片,而麦灵芝是个颇有策划头脑的女导演,自然有许多点子供她去实现自己理想,她也非常能够抓住邓丽君的神采,帮她拍摄了一些相当不错的封面照片。就算两人走得比较近、出入于同一栋宅第,也绝非外传的“金屋藏龙伴二娇”,邓妈妈说邓丽君从小就希望当个好妈妈,一直憧憬恋爱、结婚、生子后就退休专心照顾孩子的邓丽君,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倾向。
  
  据明姊和金美的贴身观察,当时担任邓丽君摄影工作的史蒂芬和麦灵芝不太合得来,所以,更不可能是暧昧不清的“相宿相栖三人行”。由于公司刚刚成立,有许多事必须好好讨论,合作计划也有很多细节有待研商,邓丽君和麦灵芝一起出入的情形肯定会有,但以此推断两人的关系不寻常,则太过捕风捉影,外传的同性恋之说,实在是莫须有的八卦,虽然只流传了一小阵子,谣言就不攻自破,但这样骇人听闻的疑惑,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出面澄清,还是大大伤害了邓丽君的名誉。
  
  这栋一九八八年所购的别墅是邓丽君以制作公司的名义买的,成立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也不只邓丽君和麦灵芝,只是,当时一心想过清幽生活的她,不想让生活私密曝光,记者只好运用无限宽广的想象空间去揣测,当时,麦灵芝可说是她的经理人,打点她的一切行踪,就连去日本也跟随着。
  
  据说,邓丽君知道这个同性恋传闻之后,也只是淡淡地笑一笑,大概是觉得太无聊了,以她对媒体的一向宽容胸怀,根本连追究都懒得费精神。一方面,她也觉得自己的身边该有个伴,以免风风雨雨又无端上身。那时候,史蒂芬适时出现在她身边,他被她吸引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人是个举世皆知的名人,只把她当做一个风韵很美的成熟女人看待,那样没有心眼、二十五岁大男孩的纯爱,让她不设防也不猜疑他别有用心。在两人滋生爱苗后,她又尽可能地宠着他,购置相当专业的摄影器材送给他,史蒂芬的出现,让怀疑邓丽君是个女同性恋者的谣言立时不攻自破,麦灵芝在此时正好也觉得热恋中的邓丽君并不能像规划中如此投注精力在公司上,公司也就在无形之中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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