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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方竹怎么也想不到,时隔四年再次见到前夫何之轩,竟然是在李晓的葬礼上。
  她堪堪走到殡仪馆的入口,就望见了那人的背影—那是深深镌刻在她脑海深处的影像,轻易抹不掉忘不了,不论何时何地何样,她都能一眼把他从人海中辨认出来。
  尤其是在萧肃的花圈簇簇、哀乐悲悲戚戚的灵堂—这样的情形太熟悉了,她拼命想要忘记,却总是牢牢铭记在内心。
  时间仿佛就地倒流,她再也没有勇气往前走一步。
  这个城市十一月的天气通常透着阴沉沉的冷厉,阴风冻进骨子里,方竹非得跺跺脚,把气息沉到丹田,才能驱走寒意。
  她想,往前走,还是往后退?
  她将目光调至灵堂内。
  正中央放置的黑色相框内,年轻的女孩明眸皓齿笑容可掬,坦率而赤诚地望着自己。
  十八岁的生命被永恒地定格在此时。
  李晓在吞下一瓶安眠药之前,给方竹发过一条短信:“小方姐姐,谢谢你。小方姐姐,我走了。”
  那时的方竹正在东莞的一间工厂区的小饭店内,暗访一个名牌包假货供应一条线上的爆料人。
  这条短信让她愣了愣,第一个反应就是把电话拨了回去。
  没有人接听。
  方竹立刻同爆料人另约时间,就在阴暗脏乱的小饭店内,把电话打给了多年没有联系的李润。
  李润是十八岁女孩李晓的父亲,同自己跟何之轩都认得了有近十年。但是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同李润至少有四五年没有联系过了,只不过最近的半年因为李晓的缘故,他们先后通了好多次的电话。
  李润以为方竹这回来电话,仍是为了李晓,用洪亮的声音同她说:“小方,我去接过晓晓回家,这丫头又在发脾气,说要等几天。你放心,我会尽快接她回来的。”
  方竹讲:“李总,晓晓给我发了一条奇怪的短信。”
  “那孩子总是麻烦别人,她又缠着你了?她以前就喜欢缠着你和之轩。”
  这个名字有多久没透过旁人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了?她已经记不清楚了。
  方竹沉住气:“她说她走了。李总,你在不在上海,能不能查查晓晓现在在哪里?”
  “她总是在外头疯,我和如风都管不住她,她要是缠着你提什么过分的要求,你千万要海涵。”
  李润客套的讲法让方竹忍无可忍,大声嚷了出来:“李总!晓晓说她走了,请你查一查,她一定是出事了!”
  李润是在次日上午回的方竹电话。此时,方竹刚下飞机,在机场的候车站才上的出租车。


  才一夜工夫,李润的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他告诉方竹:“小方,晓晓吞了一瓶安眠药,我第二天才在旅馆里找到她。”
  方竹不知如何挂上的电话,又是如何到的家。
  天气很不好,她一进家门,外头就下起了大雨,雨水打在并不算十分结实的房顶上,轰轰作响,一副势要砸穿屋顶的样子。
  这只是一间房龄超过七十年、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亭子间。
  方竹在租下它的时候,几乎花光手头全部的积蓄请来专业的装修队对房顶加固。房东很意外有她这样的“冤大头”,暗喜之余,爽快地应允了方竹的要求,与她签了租期五年的合约。
  拿到合约那日,她想,自己也算是给自己安了一个小小的家。
  加固后的房顶可以保障亭子间不会落到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窘迫境地。然而,毕竟地基浅,结构松,有一点点大风大雨,小屋子就显出那么点点不堪重负的意思。
  方竹对此毫不在乎,她很喜欢这个亭子间。
  它虽小,但房型极好,坐北朝南,透光通风,附近意外的没有任何高楼遮挡阳光,当然反之也没了庇荫遮挡风雨。
  这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她能在这间亭子间内睡得很安好。夜半无梦直到天明,次日安排整整十五个小时的采访都能神清气爽地应付,就这样把日子一天天充实地过掉。


  但是,这晚她梦到了李晓。
  梦境里的影像真实得仿佛就是那一天。
  原来她一直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李晓的模样—十岁的女孩,穿着绿色的小学校服,垮垮的浅绿色T恤,皱皱的深绿色校裤,T恤一半塞在校裤里一半耷拉在校裤外,草草地扎着马尾辫,整个人有一种讲不清楚的邋遢,还带着一脸与年龄不相符的漠然。
  这孩子绝不是讨人喜欢的类型。
  李晓的母亲齐老师正是方竹班级的辅导员,这天亲自坐在逸夫楼的新生入学登记处,为自己班的新生做登记,发日用品。
  齐老师的穿着同女儿一样暗淡萧条,脸上有着同女儿一样的漠然。
  母女两人没有好生气,活脱脱地就给意气风发的新生们心头扫上阴霾。
  方竹十分十分不喜欢撅着嘴扮着晚娘面孔的十岁小女孩。
  但是女孩颇为勤快地为这群比她大十来岁的哥哥姐姐递热水瓶,递给方竹时,用眼角瞄了一眼方竹手里握着的新上市的松下GD92手机。
  方竹脸上没来由地一红,手机振了一下,是父亲方墨箫发来的短信:“晚上必须十点前睡觉,把手机放好,别弄丢了,记得明天给我电话。”
  方竹脸上更红。
  年满十八岁的成年少女,还被严父当小学生一般命令。尤其,在她意识到面前还有一位真正的小学生时,她不自在了。
  小学生李晓站在母亲身后,盯牢方竹手里的手机,原本漠然的眼神亮了起来,整个人的神气莫名地活泼起来,主动问她:“姐姐,这个是松下GD92吗?”
  小小的李晓天生有一副好嗓子,音色清亮,口齿清晰,一句话讲出来,就能清清楚楚送入周围人们的耳朵里。
  果不其然,周围的大学新生和老师们在百忙之中,不忘往这边女生手里的新款手机投掷好奇一眼。
  方竹立时就把手机塞入牛仔裙的口袋里。
  李晓朝着她抿嘴笑了起来。女孩其实长得很漂亮,细眉大眼,笑起来脸颊上有两朵浅浅梨涡,如果打扮得稍微整洁干净些,会马上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李晓说:“我爸爸说等我下学期过生日时也会送我一个手机。”
  方竹想起父亲在自己大学入学前一周,把才上市的新款手机放到自己的书桌上,正色嘱咐:“以后就要住校了,记得每隔两天给我一个电话汇报情况。”
  方竹朝母亲叹气:“我都上大学了,哪有这么多情况好向爸爸汇报?”
  母亲温柔地朝她微笑:“你爸爸关心你。”
  方竹在心内嘀咕:有一个军人爸爸,你就得做好一生都生活在部队里的思想准备。


  父亲方墨箫一生只有一个职业,而方竹最最厌恶父亲的这个职业。
  当眼前的小女孩欢悦地对自己讲,她的爸爸要送一个手机给她。方竹则想,这么小的小孩就用手机了,可见她的爸爸有多宠她,不像自己的爸爸送自己手机只是为了方便监督自己。
  她对李晓说:“你爸爸真好。”
  李晓问她:“姐姐,你的手机也是你爸爸送的吗?”
  方竹点头。
  李晓笑了:“你爸爸也很好。”
  一直没有管自己女儿同学生聊天的齐老师在这个时候讲话了:“同学,今天领的东西多,旁边有推车免费出租,自己拿。”
  老师的话是好意的提醒,但老师的声音却不像女孩的声音令人愉悦,听得方竹一个激灵,好似一股凉意顿时蹿到头顶。
  她识时务地不再同女孩聊天,依次领好自己的脸盆、被褥、热水瓶,才开始后悔—早晨为了表现自己已长大成人独立自主,坚持没让母亲和父亲的勤务兵张林跟来,真是一个大失误。
  小小女孩李晓对方竹好像有了特别的好感,竟然特意跟到她面前说:“高年级的男同学今天都有空来帮新同学搬东西的啦!”
  她讲完,做了个相当调皮的动作—两只手聚拢成望远镜的样子,靠在眼眶上,小小脑袋像探照灯一样左右晃了一晃,叫一声:“有了!小何哥哥,来帮忙来帮忙!”
  这是方竹第一次见到何之轩。
  那天的何之轩比那天的李晓母女穿得更简陋,上身不过一件纯白色的旧T恤,领口走了线,下身一条深蓝色的双白杠运动裤,脚上一双回力球鞋,也是旧的。
  他个子很高,背板直直的,剃清爽的板刷头,所以方竹能看清楚他的剑眉朗目。
  她切切实实地打量了何之轩好几眼,心里想,虽然眼前的这个男生穿得简陋得不得了,可是因为有这样一副眉眼,所以显得干净清正得不得了。
  李晓对何之轩说:“这个姐姐需要帮忙。”
  方竹也实在是需要别人的援手,便露出一个明媚笑脸,说:“这位师兄,有劳您了。”
  对方没有因为她极力表现出的亲切活泼而配合地回个微笑,可见是没有进一步交流的意思。
  真无趣,方竹想,这位师兄太会扫人面子了。
  幸好,师兄在助人为乐上头还是落力的。他上前一步,把她装着被褥的大包挎了起来,轻轻松松,毫不费力。
  算了算了,别人毕竟帮忙了。方竹安慰自己。
  何之轩问方竹的第一句话是:“哪间宿舍?”
  “四舍302。”方竹答。
  李晓惊呼:“是新造好的!有空调有阳台有卫生间的,四个人住的,其他老的都是八个人住的,那边好像很贵很贵的。”

  这女孩真是知道得不少,行情市价样样明确。
  方竹住的四舍302,是师大新造的学生公寓,造型好房型好设施好,住宿费也比老宿舍楼贵上一倍,而且名分上是首供本校研究生居住,余下的房间并不多,本科生若要居住需向系里打申请报告,再按照自高到低的年级排队等候空房。
  偏偏方竹这样一个大一新生一入大学就能住进去,不免让知道行情的小学生李晓惊呼。
  方竹在心内叹气。她以为考入大学以后,便能离开父亲羽翼。谁知父亲神通广大,不过一个电话,就轻而易举地把她从八人间的老宿舍楼里调了出来。
  她住的宿舍、她带的手机,一切的一切都这么不合时宜。
  方竹下意识地觑一眼身边助人为乐的师兄,师兄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只说了两个字:“走吧。”
  何之轩走路很快,就算是身负重负,也得她小跑步才能跟得上。
  小学生李晓不知为何也跟在了他们身后,且还意外地提醒着方竹另一个不合时宜:“姐姐,你的牛仔裙是Levis的吧?要八百块来!”
  第一天上大学的方竹,为了表现自己成熟,特地换了利利落落的无袖牛仔衬衫和牛仔短裙。衣服是她自小穿惯的牌子,她本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是心直口快的小学生李晓在此时此地报出这样的牌子这样的价格,让方竹有了那么些许不自在。
  这样的牌子这样的价格,让她觉得在这样的师兄面前是这样不合时宜。
  何之轩依旧一言不发,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这位是真不爱讲话。方竹想。
  李晓却还非要追问她:“是不是啊,姐姐?”
  方竹不知为何自己会选择这么答李晓:“哎呀,这是华亭路买的假货啦!”
  李晓年纪虽小,但也有她的坚持,她认为自己不会看走眼,于是理直气壮地大声说:“肯定不是假的!我爸爸给我买过的。”
  “假的。”方竹也跟着把语调调高了三度。
  “不是。”
  方竹翻一个白眼,此桩大姑娘和小姑娘的争执来得毫无道理莫名其妙,但更奇怪的是,她还真有一争到底的心。
  “告诉你不是就不是。”
  最后,李晓还是被方竹迷惑了,扯了一扯何之轩的白T恤:“大哥哥,你讲讲看,姐姐的裙子是不是假货啊?”
  何之轩在那个时候是那么明白地叹了口气,说了第三句话:“不知道。”
  他话一讲完,又快步往前走,方竹几乎是小跑跟在他的身后,气喘心急,只怨怪前头那人跑得快,丝毫没有等待自己的意思,这样一分心,不小心踏到一块小砖块,一个趔趄就重重摔在了地上。
  何之轩没有伸出援手扶住她,方竹只好自己爬起来。
  还是小小的李晓懂得人情世故,跑到她的身边帮她拍掉了牛仔裙上的尘土。
  她永远忘不了自己和他初遇时候的灰头土脸。
  何之轩把她的行李提到宿舍后,连句“谢谢”都没问她要就跑没影了,也没发现她宿舍的特殊。
  此间四人宿舍实际只住了两个人,另一个舍友竟是和方竹同一个军区大院长大的邻居姐姐田西。
  方竹彻底泄气,清楚明白自己大学四年已经不能指望摆脱父亲的五指山,只好束手投降。
  田西比方竹大两岁,此时已大三,因为实习经常不在宿舍住。四人宿舍变作方竹的单人宿舍,而她的同班同学全部都住在八人老宿舍楼内。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开始,方竹不得不一个人起床、买早饭、上课、自习、睡觉。同班的同学也都或多或少因为她住的宿舍而推测出她的特殊,看她的眼光多少带了些异样。
  方竹的满腹抱怨无处发泄,唯有同初中结交的好友杨筱光和林暖暖隔日通电话来排遣寂寞。
  田西姐姐也许是遵照了方父的指示,把方竹关照得很好,领着她认识老师教授,介绍她加入新闻社团,连食堂、操场、健身房、图书馆、各系教室、大学外的商业街和黑暗料理街都带着她走了一遍。
  方竹对她讲:“田西姐姐,住这样的宿舍无聊不无聊?我们干吗要听他们的话?表面上看来是带来便利了,实际上会给我们带来另一种歧视嘛!”
  田西但笑不语。
  后来,方竹才知道田西有比她无奈百倍的处境。
  田西姐姐和同是大院里长大的另一位邻居哥哥莫北是青梅竹马的情侣,这是整个军区大院都知道的事情。方竹对于男女朦胧的情事,多半是从莫北牵着田西的手沿着大院操场迎着夕阳散步这样的情景中得到启蒙的。
  可是就在方竹上大学的那一年,这对公认的小情侣之间出现了问题。田西的父亲要调任进京,莫家伯伯却因为一桩经济事件犯了事降了任。
  青梅竹马瞬间沦为罗密欧和朱丽叶,就在现代社会,就在这样条件的家庭。
  田家不允许田西再与莫北来往,莫家也勒令儿子与田西断绝关系。
  方竹从小就和生性恬静的田西没什么太多共同的话题,但是走到操场边,看见田西一个人耷着肩膀沿着操场散步时,还是忍不住走了过去。
  田西说:“小竹,我很没用,连一场恋爱都没有勇气进行到底,你不能学我。”
  方竹血气方刚地安慰:“田西姐姐,真爱面前没有敌人,你要勇敢走下去。”

  她是后来才明白,这叫说得容易。
  那日陪了田西散步又把她送回宿舍,天色已经很暗了,方竹径直去食堂吃了饭,再去水房打水。
  水房靠近老宿舍楼的男生宿舍区,位置很偏,田西只带她走过一次,她又是方向感极不好的,后来自己走的时候次次都走错方向,总是靠问路才能回宿舍。
  这天她又绕到了男生宿舍区附近,又不知往哪个方向走了。
  这时身边走过去一个男生。天虽然暗,可她还是隐约瞧见男生脚上穿了一双回力球鞋,有红蓝两条醒目的杠。
  她想找他问路,但男生走路很快,她跟不上他的速度,只好在后头“喂”了两声。
  校园里的路灯本来就昏暗,而且时常电压不稳,在明明灭灭之间,前面的男生转过头问她:“什么事情?”
  方竹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
  没想到,第二次遇到何之轩,又是一个很窘迫的情形。
  方竹不知为何,本能就有点怕他,缩一缩肩,不好意思地说:“真不巧,又遇上你了。”
  何之轩皱了眉头。他问她:“迷路了?”
  她下意识就又鞠了一躬:“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对面的他轻轻哧地笑了一声。

  初秋的夜风不是很凉,吹在身上,本该让人有一种舒爽的暖洋洋,可她的心竟然是跟着拂身的微风颤了颤。
  他说:“前面往左拐。”
  她问:“什么?”
  右手拎着的热水瓶有些重,她正要交到左手,他伸过手来,把热水瓶拿了过去:“我带你走。”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跟在何之轩身后,被他领着走。
  他真是不爱讲话,就像上回一样一路无话。静默更加让她不知所措,她胡思乱想,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何之轩不像上回替她拿行李时那样直接送到她宿舍,他在公寓区入口处就停了下来,把热水瓶交还给她。
  方竹接回热水瓶,鞠躬:“多有麻烦多有麻烦。”
  何之轩笑起来。她头一回看到他笑。
  他笑起来很矜持,不会露出牙齿,但是他的唇会弯出很好看的弧度。他的脸颊十分瘦削,但是两道剑眉张扬得很骄傲。他的皮肤不够白,但是健康的小麦色也很吸引人。他的个子很高,但是身板很硬直,一点也没有高个男常常会有的驼背毛病。
  方竹脸上发烧,低下头来,暗骂自己为什么在天色这么灰暗的情况下,还能把他看得一清二楚。
  何之轩说:“宿舍楼的门房有地图。”
  这栋楼里有何之轩的同学,正巧趴在阳台上晒衣服,见了他们就叫:“哟!大班长,怎么你也会给小师妹打热水啊?”
  原来他还是班长。
  方竹涨红了脸,抬起头来,忙冲楼上的人叫:“不是不是不是。”就差摇手以示清白。
  何之轩不以为意,对楼上的同学说了一句“别胡扯”。
  方竹则早已拎着热水瓶奔进公寓里,连句“再见”都忘记同他说。
  不是不后悔的。
  她那时在想,为什么不问问他叫什么呢?
  终于知道何之轩的名字,是在半年后。
  田西去美国留学前,安排方竹进了“新闻社”,方竹也回报了邻居姐姐,为她和她的有情人暗中传了几次信。
  田西每每看完莫北的信就会发呆,对方竹讲:“我是拗不过我的爸爸妈妈的。”
  方竹生气,还是那句话:“田西姐姐,你要相信真爱无敌。”
  可若是真爱真的无敌,田西也不会在一个月后就被家人送到美国去留学,宿舍里就留下方竹一只孤鬼,简直度日如年。
  大学第一个学期就在各种不顺意中度过,一切都糟透了。
  寒假回家时,父亲有军务没有归家,却派了任务给她,让她跟着社科院的一队经济课题研究组去南方的开发区做经济发展的调研。

  母亲对方竹说:“你瞧,你爸爸知道你喜欢做新闻,不但支持你考新闻系,还给你找来这么好的体验机会。”
  方竹撇撇嘴:“他干吗不直接跟我讲呢!”其实心里很高兴。
  她把资料准备得很充分,知道要调研的小镇是改革开放初期很有名的一个案例。当年小镇县委书记在计划经济年代就领着镇民避开政策搞地方经济,当时自然备受白眼和打压,可是二十年以后,整个小镇成了那个省的税收大户,家家都盖了小洋房,买了小汽车。
  方竹很有兴趣采访一下这位县委书记,但是成行时才发现调研组里有表哥徐斯,还有那位和田西分手的莫北。
  又是一个关系团。她真是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父亲的安排。
  徐斯和莫北对方竹一贯照顾周到,这次调研与其说是在做课题,不如讲是在旅游。
  在最后汇集资料的时候,莫北亲自整理了这位书记的语录,连连说“他说得真好”。
  表哥徐斯讲:“男人是受不了能力上的歧视的,就因为当时太多人不相信书记能扭转乾坤,他才会背水一战。”
  方竹在很久的后来再回想到此时,心内深深痛悔没在最初的这个时候懂得这个道理。
  充实的寒假过完以后,方竹正式开始了大学独居生活。好在田西临走之前安排她进了“新闻社”,充实的社团活动确实帮助她排遣掉了日常校园生活的孤独。


  当时市里著名的日报举办了一次面向全国高校的“大学生看中国”的新闻报道比赛,教育部门、宣传部门都很重视,比赛影响力很大,比赛结果对大学生们来讲,自然就更有挑战性和诱惑性,谁都知道只要在这个比赛中脱颖而出,以后不管是升学还是求职有讲不尽的好处。各高校也都跟着积极组织了筛选参赛选手的工作。
  方竹鼓动新闻组里几个同是大一大二的低年级生共同组队参赛时,大家都有点犹豫,因为晓得首轮的竞争对手就是本校本社团经验丰富的高年级师兄师姐。
  最后,鬼使神差地,方竹把寒假里参加的调研小镇的选题拿了出来。
  翔实的数据和资料、一手的采访录音,还有一个非常出色的选题,一切就像是一个唾手可得的胜利果实放在一众大学新鲜人面前,让方竹很快就聚集到一群志同道合的同龄人重整资料参加比赛。
  当然,参赛的报道不能照搬别人的调研结果。方竹还是动足了脑筋做出自己的思路。
  她头一回自动自发地调用了父亲的关系,又找了不少当年的旧档案,电话采访了不少当年的改革先锋和主管领导,最后做出来的报道既有翔实的背景资料又有一针见血的评论。
  她还给选题定了一个豪情万丈的标题,叫《明天的太阳》。


  组里的同学一致推选她这位付出最多的成员做演讲员,志得意满的方竹没有推辞。
  他们笑着说:“这回是托了方竹的福了。”
  方竹闻言,不知为何,竟然有点心虚。但是,有这样的工作成就,也足够她在那些日子里乐得飞飞的。
  在学校筛选选题这日,方竹带着充分的资料,还有十足的把握,以大一新生的身份,面对系里资深的教授和老师,将报道成果娓娓道来。
  结束陈词是她亲自修改了好几稿,并且对着镜子练了好几遍的。怎么微笑,怎么控制语速,怎么控制语调,她都在事前把每个细节调整到最完美。
  所以这天站在讲台上,她有一万分的自信。
  “在这样的二十年,时光是一条被点燃的导火索,我们的国家要进步,我们的民族要复兴,在这条导火索上,被牵引前进。执火柴的人们付出至大的心血,在体系和道德的边缘挣扎成长,终于能轰然一声,将明日的辉煌爆破。他们撕裂了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口子,给予后人无限勇气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我们能够越来越有勇气屹立于世界之林不倒,他们居功至伟。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我们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
  当她讲完这些话后,台下的同伴们率先鼓掌,教授和老师们跟着鼓掌,于是整个大礼堂里旁听的同学们都鼓起了掌。

  方竹伸手擦掉额上的汗,同台下的同组同伴们比了个“V”字手势,下台时,走路都是生了风的。
  后面一位演讲的选手上台时同她擦肩而过,他们面对面的瞬间,方竹愣住了。
  他穿着白色的毛衣,下身是牛仔裤,是她熟悉的简单朴素的蓝白色。
  他对她颔首微笑,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很友好的样子。然后落落大方地上了台,向台下介绍:“大家好,我是新闻系四年级98032班的何之轩。”
  方竹坐回到同伴们中间,从同伴手里抽出表单。何之轩的名字原来是“何必”的何,“之乎者也”的之,“器宇轩昂”的轩。
  他名字下面的标题叫《英雄无觅六十年》。
  有小道消息灵通的同伴在窃窃私语。
  “他们都是新闻社的前辈了,竟然还和我们后辈抢这个风头。”
  “四年级为了进报社可是拼了老命的,得了奖就有机会直接被本城几大报社选进去,连本城户口都能办下来。”
  “他们什么选题?”
  “听说大四的这批新闻组老前辈前几年做社会调研的时候认识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的父亲在当年抗日战争时投笔从戎,那时候离开家后就再也没回去过。不知这帮师兄师姐哪里查到的资料,怀疑当年在晋察冀牺牲的一批战地记者里可能有老太太的父亲,所以就带队去查了,结果还真查到了,寒假里他们把葬在牺牲地六十多年的烈士骨灰带回来了。”


  这座城市的初春略带寒意,方竹望着台上的何之轩,可以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这股寒意。
  他明明穿着朴素,站在台上却有格外慑人的力量,目光坚定,气度轩昂,如同他的名字。
  等她回过神,发觉自己在仰望他。
  他向大家微笑:“我得先感谢我的同学们,这是我们最后一年可以在校园里聚在一起做这样的报告。”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说出这样长的一句句子,第一次发现他的声线原来是低沉而有磁性的,像极清晨调频节目的男主持人。
  他还同其他上台报告的同学不一样,一上来就一一介绍了他的团队。她在想,他们都是大四了啊,还这样有团队精神!
  方竹肃然起敬,认真听讲。
  他们的选题切入点也与众不同,用游记的方式叙述,绝没有多余的修辞,平易近人得不可思议。汇报到末尾,他在台上有了些情绪波动,但是在克制,因为他根本没有结束语,只是缓缓报读了一篇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报道—
  “这里有你抗敌遇害时所流下的血迹斑斑,你的钢笔、你的相机,都是与你一同阵亡的战友。当我们看到它们的残骸,你那年轻而智慧的脸颜、沉毅和蔼的神色、清晰而响亮的声音……都一一浮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抚摩着你那已经消失了温暖和热气的血迹,便记起你所留给我们的最深刻印象。”
  他是适合演讲的,恰到好处的情绪和声音,恰到好处地调动人们的情绪。在人们的耳朵里,他说的每个字似乎都饱含了感情,有一瞬间,方竹也恍惚了。
  选题汇报会后,方竹同组的同学们都开始忐忑起来。
  何之轩带领的团队是强大的对手,且他们身体力行,报道是用脚和手一块儿写出来的。
  “这才是记录的真谛。”有同学这么说。
  方竹也忐忑,在和母亲通电话时把情况说了一说,母亲安慰她:“经验不如高年级的很正常,你要有平常心,不要太好胜。”
  的确,输给何之轩实在没有任何可丢脸的,虽然自己会感到遗憾。
  过了几天,评委会给亮了分,果然,何之轩的大四团队比方竹的新人团队高了两分。又过了几天,辅导员齐老师来通知方竹参加市里的比赛。
  方竹问:“何之轩他们也要参加的吧?”
  齐老师面无表情地讲:“学校只选送一组。你们要好好努力,为校争光。”
  方竹叫:“为什么呀?”
  齐老师没有答她。
  这件事情随后就在新闻社里炸开了锅,同何之轩一组的学姐纪凯文在社团活动时,当众刺了方竹一句:“再辛苦也比不上有个大校爸爸。”

  和方竹同一组的同学们都缄默。
  方竹羞愧无比,把头低下来,半句话都回不出口。
  事后,才有同学跟她讲:“何之轩是北方小城考来我市的,当年还是当地的理科状元。他的家境不好,但是学习很不错,有个硕导指名道姓要收他做弟子呢!不过他应该是毕业就要找工作的。而且大四的那几个都是外地的,当然都是想争取进报社、电视台的,如果这次比赛赢了,大约留下来就更有把握了。”
  同学说得有点恻然。
  这场比赛于新人来讲,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一场表演,可于何之轩来讲,是前程上的一只砝码。
  方竹因为一时好胜,轻而易举就毁了别人的一场努力。
  她掏出手机,狠狠地摁着号码键,父亲那边无人接听。她颓然地松开手,父亲是爱护她的,她何来立场指责?虽然这种爱护在无意间伤害了其他人。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竹自觉很难面对一起合作过的同学们。后来,他们又一起合作参加了市里的比赛,但是强中自有强中手,最后他们还是输了。
  没有参加比赛的何之轩领着他的团队做了一期《英雄无觅六十年》的黑板报,就发在食堂门口的黑板上。板报排版大气,图文并茂,字体优美。
  方竹听说上面的字和图都是何之轩的手笔,她还听说他大二的时候就用课余的时间给广告公司打工,做企划和图文设计工作。

  他是真的忙,除了给广告公司打工,他还在KFC里打过工,赚一个小时三块五的辛苦钱。实际上,他的成绩好到可以年年拿五千块的奖学金。
  这么拼,一定有情非得已的经济现状,否则他也不会逼自己把学习和各种工作都完成得这么出色。
  也许,何之轩的团队参加比赛就不会输,方竹不知为何会生出这个念头。她一直想找他道个歉,但自从比赛以后,她在校园里几乎碰不到他。
  不是没有刻意找过他,他不是在外面试,就是帮着导师做报告。不过终于还是被她撞到过一次,那天她正巧看到他在操场跑步,依旧是白汗衫、运动裤和回力球鞋,汗衫半湿,不知道他跑了多久。他跑步的动作很矫健,浑身有使用不尽的力量。
  方竹先在操场外围等着,看着他跑了一圈又一圈,她等不下去了,干脆跟在他后面一道跑。
  又跑了两圈,何之轩猛地停下来,方竹止不住刹车,差点摔倒在操场上。
  何之轩伸手擦了擦汗,很随和很随意的样子,问她:“什么事?”
  方竹不自觉又结巴了:“我……我……”她想,是不是应该先道歉,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他忽然就笑了:“如果是比赛的事情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我等一下还要去打工,先走了。”
  她叫住他:“喂—”可是没想好要说什么,于是随便扯了个话题,“我也想找个兼职。”
  何之轩欲走的脚步停了一停:“下周三学校大礼堂有个兼职招聘会。”
  方竹点一点头:“我一定会去。”
  何之轩朝她挥挥手,转身离开了操场。
  方竹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后悔竟然没有及时讲出“对不起”。
  在下一个周三,方竹准时去了学校大礼堂。
  大礼堂门前摆了一只巨大的易拉宝,上面印着露齿微笑的广告美女和一支牙膏。方竹认得这牌子,算是有名的国产老牌了,母亲常常会买来用,称它又便宜又好用。只是近年来很少能在超市看到它了。
  有人在易拉宝前派发试用装,所以围了很多同学拿“免费午餐”。
  方竹在人群里看到开学第一天遇见的小学生李晓,她也有模有样地跟着大学生们一起派发试用装。小大人一样装腔作势,让人发笑。
  方竹没有同她打招呼,她径自先走到另一头的易拉宝前立定。这一处是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形象广告,上头是看起来很精英派头的西装男士拎着手提快步如飞地行走。易拉宝旁边也立了一位貌似精英的男士在派发宣传单。

  因为只有宣传单没有试用装,所以易拉宝前头除了方竹没有其他同学。
  方竹把易拉宝上头的文字仔细看了一遍,对男士讲:“你们只做广告不招兼职啊?”
  男士笑容可掬,态度可亲:“欢迎同学们将来应聘PMG。”
  方竹有心胡搅蛮缠:“可是你们现在不招我们。”
  “因为你们还年轻。”
  “那为什么又来摆摊位?”
  “为了迎接你们辉煌的未来。”
  “听说在你们那儿做,第一年车子第二年房子第三年棺材!”
  “你们可以买好房子的时候顺便买健康保险。”
  方竹大败,但是心头很有活力,笑嘻嘻地收好宣传册,走进大礼堂。
  里头和外间同样热闹,并没有形成强烈对比。因为所有招聘单位的摊位都放在观众席的第一排,不过堪堪十几家,后面的观众席一片空旷。但观众席第一排离大荧幕十五米,由于供不应求,于是这里的十五米也变成缝隙,新生们还有不少老生都在其间挥汗如雨。
  有人不住抱怨:“说什么要给新生充分的民主自由,鼓励自力更生,结果才拉了十家单位来凑数,分明僧多粥少走过场。”
  方竹好奇地找了个同学问:“都是些什么单位?”
  “翻译公司、家教中介,还有KFC,PMG在外面做广告,哦,还有一家国营的日化厂,土鳖死了。”
  “大学新生,又一拨廉价劳动力。”有人叹。
  方竹跟着点头,伸着脖子往队伍的尽头望了望,心里丈量了下,距离超过十五米。
  “家教和翻译那是人人抢的活儿,看来我们只好去洋快餐那边做苦力。”热心的同学同方竹讲。
  有对小情侣听见这句话,女孩马上对男友讲:“你不能去KFC,听说那里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畜生用,再多钱也不去,更别说一小时才三块五,都不够买回一斤汗。”
  何之轩把KFC的兼职做了两年多啊!方竹想。
  小情侣携手退出了队伍,方竹填了进去。只是一转眼,她看见了何之轩。
  他坐在“土鳖死了”的日化厂摊位前,是“土鳖死了”的日化厂招兼职的面试官。他们招的是兼职文案。
  方竹低着头,跟着小情侣溜出了KFC劳力大军的队伍,排到了何之轩面前的队伍里。
  队伍排得很快,因为面试官何之轩只是负责发一份考卷。排到何之轩面前时,他头也没抬,就把手里的考卷递给方竹。

  她想叫他一声,但是排在后头的同学催了一声“快点”,她只好领着考卷走到一边。
  考卷上写着简单的招聘需求:“兼职文案(兼校园推广),要求文笔好,擅长各类文体写作。”招聘需求下头就是考题,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不限主题和题材的一千字以内的写作,可以由面试者拿回去写好,用E-mail或者邮寄的方式发给面试方。第二部分—方竹瞪大了眼睛—竟然列了十题关于使用牙膏的消费者调研问题。
  “这算什么招聘啊?这么大张旗鼓的是来打广告!”方竹不满地咕哝。
  “没错。”回答方竹的是纪如风,“我们的确有介绍我们的品牌给同学们的打算。”
  纪如风长得很美,喜欢穿白色套装,涂淡粉色的口红,因为眼睛够大够亮,所以从来不画眼影,只略略描了描眉。哦,她还扎着马尾辫。
  其时,方竹想,一身装扮爽净利落的职业女性,就是自己所憧憬的走入职场以后的样子。
  不过这时候的方竹很简朴地穿着不过几十块钱的T恤和几十块钱的牛仔裤,头发刚刚在学校的理发店花了五块钱修剪过,短短的不过耳根。她不描眉、不涂口红,素面朝天,就是一个校园里随处可见的平凡女生。
  她早就把她的Levis牛仔裙塞进了行李箱底。
  但简朴并不妨碍方竹全身上下洋溢着的青春,还有一种大学生特有的骄矜。她对纪如风说:“‘孔雀’这个牌子的牙膏很老了,大家都晓得的,就是销售太差劲了,超市里都看不到了。有什么好多介绍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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