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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好在女生急促的呼吸声在绕过铁路道口后,看到一盏盏明亮的街灯而减缓。那些间距相等悬挂在高处的灯沿着公路顺延到远方,像是一颗颗坠落在人间为人们指明方向的星星,令人顿时充满勇气。
  “呀,就是这个车站,我看到了。”女生似乎是长时间潜水的人突然长舒了一口气,兴奋地叫着,“我真的是路痴!平时都是爸爸开车送我的,方向感模糊不清。”女生絮絮叨叨地解释着,完全忽视了林时初听到了“爸爸”一词后脸色的暗淡。
  “那我先走了!谢谢你带我走过来,你……你一个人走没关系吗?”女生告别时还在啰唆,她自己怕黑怕孤单,就想当然地认为林时初也很胆怯。
  林时初有些不耐烦地侧头瞥了一眼这个多嘴的女生。她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在走吗?为了让对方赶紧离开,林时初露出坏坏的笑。
  “要不学妹留下来陪我走吧!”林时初再一次捏捏对方的小脸蛋,“多可爱,我的朋友们可都是帅哥啊,他们一定喜欢你。今天我请客,我们一起喝酒好不好?”
  女生找到了车站,本来要对林时初说感谢的话,但是一下子又被林时初的话搞得手足无措。
  “还是不要了,喝酒对身体不好。我先走了,呀,末班车来了。”女生看着远方驶来的车追了过去,在站台上还回头向林时初挥手嘱咐着“不要喝酒了,早点回家,明天还要上学”之类的话。
  林时初如同一条被抛弃的鱼,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张着嘴却不知道是否发出声音了。
  真是个胆小鬼。这是一个与自己活在不同世界的女生吧?认真学习,按时回家,对一切不良嗜好敬而远之。
  以后应该不再会遇见了吧?林时初把这段相遇当成今晚的一段插曲。
  继续走了一段路,由远及近骑着一辆自行车的男生意料之中地停在林时初的面前,用仿佛算准了一般得意的口气说:“嘿,林时初,就知道你在这里!想躲过我乐野的法眼,你还要再修炼几百年。”
  “嘁,既然如此有把握,还骑得这么急干什么?”看着满头大汗的男生,林时初暗自好笑,这修炼是说自己现在就是个妖怪,还是几百年后自己就成了妖怪呢?
  “你还怪我!为了等你,肚子都快饿扁了。”男生嗔怪着。
  林时初噌地坐上了乐野的自行车后座。
  嗯,其实那个女生真的没有必要逃得那样快。看,帅哥真的来了,他说:“林时初,我们吃东西去。”
  5
  帅哥叫乐野。这个“帅哥”的头衔是他自己封的,每当他三步上篮没有被对方盖了,并且得了分数后,他就跑到林时初那里要水,还臭美地问林时初:“没见过我这样帅的吧?”
  乐野和林时初曾是相邻的邻居,两家住在同一幢楼里,虽然是住在不同的单元。本来两人是不认识的,但是刚上初中的林时初有一次走在小区里,被一个阿姨叫住,她就是乐野的妈妈。她指着林时初穿的红色校服问林时初:“你也是附近街角那所中学的吧?”
  林时初点点头。然后阿姨又问:“你也是初一的新生吗?”
  林时初又点点头。阿姨神秘地问:“听说你们学校最近要交一笔费用,为了新生联谊用是吗?你们这联谊要搞什么活动呀?”
  那时,林时初还是一个诚实友善的好孩子。她一脸茫然地回答:“没听说啊,我不知道。”
  “那你交没交五百元钱啊?”
  林时初傻傻地摇摇头。
  阿姨脸色凝重地离开了。过了一周,林时初就被乐野拦住了,他说:“我观察好久了,这附近就你和我同住在一个小区,看来泄密的人就是你吧!”
  林时初从相似的眉眼间辨认出前后拦住她的人是母子俩。
  后来,为了避免再次被妈妈查破谎言,乐野就经常来找林时初对“口供”,什么晚上有自习、学校搞扫除、临时搞值日等等。
  林时初一个白眼丢过去:“你的事情关我什么事情呀?我凭什么给你作证呀?”
  “礼尚往来呗。你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也可以找我呀!”乐野挠着后脑勺一脸坏笑地说。
  一语成谶。乐野一定对林时初急剧的蜕变,与自己不知不觉成为她的帮凶始料未及。
  乐野,同学的生日礼物忘了准备,去替我买啦;乐野,明天考试,笔记借我一下;乐野,学校门口查校牌,你的给我用。
  那个傻乎乎的丫头怎么突然变得比自己还古灵精怪呢?乐野一时摸不着头脑,明明是给自己找的一个帮手,怎么变成自己的一堆麻烦呢?
  两人在“狼狈为奸”中友谊得到了升华。乐野目睹着林时初一点点地蜕变,以至于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情。连乐野的妈妈都疑惑,一个好女孩都让你给带坏了。
  真的是自己吗?自己对另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
  不过,乐野觉得自己在吃的方面对林时初的影响力还真是不小。今天晚上,乐野提出一起去吃面,他载着林时初来到一家马路尽头的面馆。
  面店半新半旧,几十平方米的空间里摆着不到十张桌子。已经过了八点,没有什么顾客,店面显得清冷。林时初明白这是乐野不想让她触景生情。自从去年发生了那件事情后,乐野突然变得细心了。想到这里,林时初心里泛起了一丝感动。
  外面这条街她很熟悉,在过去四年的时间里,她几乎天天走,因为这是她上学时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上有几十棵树,每隔十米就有一个垃圾桶,所有的路口右侧都有一个卖报亭。
  走出立交桥的坡道就是一条绿化带,然后就是一排底商小铺。在美容美发店的门口总是能听到节奏感强烈的音乐,离卖小吃的摊位还有四五步远就会有一股肉香味飘来。而快餐店透明的窗户里人影攒动,目光刚刚瞟过去,就会与里面发呆的顾客的眼神对上,双方惊诧一下又会匆忙躲开。那时为了避免这样的尴尬,林时初根本不会去看,她只执拗地把目光聚焦在前面。
  路的尽头就是天涯海角。
  林时初还没来得及细细回忆,两大碗牛肉面就端上来了。透过氤氲的热气,对面男生五官分明的脸上笑容灿烂,仿佛在林时初神游发呆刚刚进入仙界时就被他拉回凡间,在人间烟火中重生。
  “啊,牛肉块好大,有很多,料真足啊!”乐野对事物的热爱非常能感染人。林时初也吃了口面,热汤的温度一下子蔓延进了胃,似乎温暖的不仅是胃,还有自己的眼睛。一刹那间,她的眼睛有些湿润。
  窗外对面的小区楼房林立,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地在夜空中闪亮着,像是一双双明亮的眼睛在看着林时初。
  “一会儿还上去吗?我陪你去?”乐野顺着她的目光望了一眼,见林时初摇摇头,随即又低下头吃面条。
  “香啊!林时初,不要浪费我的银子,快点吃。”乐野低头把五官凑在一起,夸张地嗅着面汤,贪婪的样子像一只把脸都快埋进碗里的饥饿小动物。
  “你还是老样子。”林时初凝固的表情终于松懈下来。
  “真的很好吃啊,林时初,你要不吃就太对不起这面了。”乐野三下五除二,一碗面条已经见底了。而即使在他的极力怂恿下,林时初才吃了半碗。不过,这已经不错了,对于食之无味的林时初而言,这已经算是给这碗面条面子了。
  “哎哟!”乐野站起来手捂着胃叫着。
  “怎么了?”
  “嘿嘿,撑着了。”乐野看到林时初紧张的神情叉着腰坏笑着,“吃得好饱,这样子回去就睡,我引以为豪的腹肌岂不要要长出赘肉啦!来陪我溜达溜达吧!”
  “讨厌,我还以为你吃坏肚子了。”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面馆。林时初忍不住给了乐野屁股一脚,“就你的搓板腰还有腹肌?”
  乐野揉着自己的屁股,佯装好疼的样子,推着自行车朝街上走去。
  林时初微笑地跟了上去。
  一样的街,一样的灯光,一样的朋友。什么都没变,什么又都变了。现在是九月份,清凉的风吹来,刚才喝下的热汤骤升的温度一下散去,反而带走了一大部分暑热,浑身上下顿感凉爽。
  对面是林时初两个月前还在居住的小区,自从搬到奶奶家后,她反而成为了这里的过客。
  “林时初,你又是来找小镜的?哎,也许它有新的主人了,呵呵,说不准还是位大美女。”
  乐野的一通贫嘴自然招来林时初的白眼。
  回到这里,除了小镜,乐野是唯一一个能够让林时初放松片刻的人。
  6
  “它肯定是被你气跑的。”乐野一副了然的样子,“我就说吧,本来是一只小公狗,你非得叫什么镜啊,听上去有失雄性风采,以后让它在小母狗面前怎么抬得起头啊?”
  “什么啊,它怎么听得懂?”林时初有点好笑。
  “那可说不定啊,小狗可比我们想象中的聪明多了。”乐野说。
  “对啊,它肯定比你聪明。”林时初又占了上风。她了解这是乐野故意留下的纰漏,如果她不跟进反而乐野会紧张。果然,听说小狗比自己聪明的乐野并没有生气,反而朝林时初放心地笑了一下。
  两人之间的气氛与刚才林时初独自一人的气氛完全不一样了。走了两站路,林时初到了车站,坚持坐车回去。
  “下次见面我给你买包狗粮吧!”林时初还在不依不饶地说。
  “你就这么报答请你吃一碗面的人啊?”乐野并没有责怪,“放心,小镜我会留心帮你找的。”
  “不影响你上学吗?”林时初望着乐野的脸出了一会儿神。她发现乐野下巴上的小胡子比以前黑密了点,脸庞棱角分明。
  “没关系,我是来无影去无踪的高人。”乐野自我调侃着。
  “你这个吃货,收了你的学校算是倒霉了。”林时初做扼腕痛惜状,似乎她就是那个收了乐野的学校校长。
  “彼此,彼此啊!”乐野指着林时初的头发说,“你这个模样是不是走错校门了?难道你的老师能受得了你?”
  去年中考时,林时初意外擦着分数线考上高中。乐野却上了一所职高,这反而合了他的心意,他自知自己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应付高考。好在,对于这个结果,也在乐野父母的意料之中,他们主张男孩子有一技之长最重要。相反,他们对林时初这个与自己儿子总是混在一起的女生,突然考上了高中这个结果有点不可思议。这就是后来乐野的父母为什么没有明确反对自己的儿子与林时初来往,他们希望林时初能带动一下乐野。
  当然,这些想法林时初与乐野都未必觉察到。林时初只觉得乐野够朋友,关键时刻总是站在她这头。而乐野一直认为林时处性格爽朗,胆大洒脱,是个谈得来的朋友。在过去将近四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心照不宣为彼此“不羁”的行为找借口打掩护,还是习以为常地互相充当对方倾诉烦恼的垃圾桶,乐野已经完全习惯了林时初的陪伴,他很难想象在篮球场上没有林时初的欢呼呐喊,那是一场多么索然无味的比赛。
  他们是“共同战斗”的伙伴与“损友”,所以现在即便上了不同的学校,仍然改不了见面就互相打击对方的习惯。
  现在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笑着,引来旁人的注意。有两个中年妇女朝他们看了两眼,目光都聚焦在林时初的身上。她们偷偷嘀咕着:“嘿,那个不是和她爸打架的丫头吗?”
  “就是,我说看着眼熟呢,当时发了疯似的要离家出走,结果把她爸爸害死了。啧啧,真是的。”
  “听说她妈妈也早就不在了,没准是让她给气死的,真是个克星。”
  “你看看,小小年纪又跟男生混在一起,就是不可救药。”
  “车来了,你回去吧!”林时初装作没听见她们的议论,冲乐野挥了挥手,匆忙上了车。
  乐野分明看到林时初的眼睛湿润了。他蹬上车往回走时,特意瞪了一眼两位议论是非的人,可惜他的眼睛不大,杀伤力在流言飞语面前软弱无力。
  哎呀,忘记问林时初了,她在新学校过得好不好。乐野懊悔地拍着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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