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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我死都没想到会在大学刚毕业时送出人生中的第一个花圈。
  那天晴空万里,阳历5月20日,星期天,农历二十二,算命的话就是适宜嫁娶。所以那天街上到处都是来来往往的婚车队,每辆车上基本都插着鲜花系着丝带,那丝带迎着风飘得很是风骚。
  我扛着比我矮不了多少的花圈走在街道旁,每当有婚车经过,都会清楚地看见车里新郎新娘对我扔白眼。俗话说“红白不相见”,结婚最怕看见和丧事有关的东西。但没办法,我也逼不得已。阿弥陀佛,我只能默默祈祷人家对我的诅咒别太深。
  当我扛着花圈来到酒店大厅时,全身已经被汗水浸透了。但就算这样我也觉得值,因为我已经达到目的了——我成功地镇住了所有人。就连刚刚在台上讲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的主持人此刻也张大嘴巴一脸见了UFO的表情看着我。
  我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虽然墙上贴着的“夏言先生 楚婉婉女士 新婚典礼”几个字刺眼到我一秒钟都不想在这多待,但我还是淡定大喊:“姐,快来接我给你的新婚贺礼!”
  话一出,全场就像死神来了一般肃静。台上的楚婉婉脸色更是像信号灯般,转得异常快。
  只见她双手拽着白纱杀气腾腾地走过来。原以为她会翻脸,哪想她到我面前突然镇定了,深呼吸好几次后扯了史上我见过的最虚伪的微笑说:“朵朵,这次是姐姐就算了,下次别人结婚时千万要送花篮而不是花圈哦。”
  说实话,她后面那发嗲的“哦”字,让我的胃一阵翻江倒海。
  我淡定地看着她,说:“嗯,估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那就祝你们早生贵子,贵子早日夭折。你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后手牵着手,早日入土为安,从此你是风儿我是沙,只羡鸳鸯不羡仙。”
  “你——”她被我气得咬牙切齿,愣是说不出话了。
  就在这时,我爸生前死不要脸勾搭回家的那位小三,也就是我后妈突然走到我面前,微怒地压低声音说:“你姐大喜的日子你居然还闹?良心被狗吃了?”
  “噗——你啥时把我良心吃了?我怎么不知道?”接着我又转头看向楚婉婉,“还是你吃的?”
  她们被我搞得直跺脚,但这娘俩有一毛病,就是一生气嘴就笨,所以隔好久我后妈才指着我鼻子又说:“太不要脸了!”
  我装思考地眨眨眼睛,说:“你是指你抢了我妈的老公,还是指你女儿抢了我男朋友?”
  话音一落,全场一片哗然。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这对母女,估计是没想到她俩那良家妇女的脸下却包裹着颗风骚狐狸心。
  唉,所以我说基因很重要,不然连做小三这种潜质都会遗传。
  后妈被我气得愣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好,楚婉婉也不装淑女了,一把拽过花圈,手脚并用,力争把它蹂躏得稀巴烂。她嘴也没闲住:“你这个贱人,自己守不住少说别人抢,真是跟你妈当年一样,满脸衰样儿!”
  其实我料到她最终会骂人,但不能骂我妈。即使我恨我妈抛下我自己走掉,我也不允许别人当着我面侮辱她。
  所以被踩中雷区的我,带着这几年积压的火气,爆发了。
  我一把揪住了楚婉婉的头发,同时脚也使劲地踹了她两下。她也不甘示弱,拽起我的衣领就甩了我两巴掌,我这脸瞬间就变得火辣辣的。
  周围沸腾了,谁也没想到这种美好神圣的日子会出这种闹剧,更没想到婚礼女主角会突然从纯良变泼妇。
  终于,站在一旁的夏言看不下去了,上前拉过楚婉婉,站在了我面前。
  其实夏言在三个月前,于我还是神一般的存在。那会儿刚上大学,我是年级小透明,而夏言却是话题人物。人长得帅,篮球打得好。基本在球场上转个身,都能惹得一票女生心肝乱颤。
  一直都觉得我和他是两条平行线,根本不会有交集。可哪想到,上帝在画我们俩时,手一滑,把平行线画成了交叉线。
  清楚地记得那天是周末,我拎着刚买的樱桃路过操场,突然被飞过来的篮球砸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夏言就跑来左一句对不起右一句有没有怎么样?搞得我想发火都不好意思。
  听说那天之后,夏言就到处打听我的消息。终于在十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他拎着好几袋的樱桃跑到我们宿舍楼下,蹲在那冒着被秃驴系主任罚的危险,把那些樱桃摆成了个心形加“乐朵朵”三字。
  就这样,夏言这神喜欢上了我这个凡人。原以为我们会谱一首惊天地泣鬼神的纯爱恋曲,可哪想这神也赶潮流劈了个腿,而且劈腿对象还是我那异父异母的姐姐。更没想到劈腿一次就让人家怀上孩子了。
  哎,乱伦啊乱伦!
  可想而知,我这原配只能给小三让路,让这个和我交往了三年的男人跟自己的姐姐结婚。
  不过,我事后怎么想怎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就有了今天的闹剧。
  我这正感叹着呢,夏言在那边突然说了句:“朵朵,别胡闹了。都是我的错,我这辈子对不起你,下辈子再还还不行吗?”
  此时此刻我深深地觉得,眼前这帅哥,不要脸的本事真是登峰造极了。还下辈子?下辈子我要遇上你,一定戴着口罩拿着杀虫剂早早灭了你,免得你再来祸害人间!
  我看着他淡淡地回了一句:“你的错啊?那好,我给你认错的机会。”
  说完,我便抬手 “啪”的一个巴掌扇过去,没一会儿他的小白脸上就出现了几道红印。
  所有人都吸了口冷气,小三母女也大吃一惊。
  夏言更是捂着脸,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惊讶吗?别惊讶啊,这回不用下辈子,这巴掌就还了。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老死不相往来吧!”说完,我对着所有呆愣中的人,转身离开。
  走到门口时我突然想到件事,于是转身对楚婉婉说:“对了,夏言说过我和他是彼此人生的句号了,啧啧,现在看来我连逗号都不是。别怪我这个妹妹没提醒你,小心点,不然你就直接成省略号了,哈哈——”
  说完我便看到了楚婉婉那副咬牙切齿直跺脚的样子,这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我走出酒店大门后突然鼻酸,眼睛也在看见室外阳光的刹那溢出了泪水。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难过地哭了,真的是这太阳光太强,刺得我眼睛酸疼才会流泪。所以我此刻边拿着纸巾擦泪边在心底默默地抱怨,死太阳,没事发这么强的光干啥啊,姑娘早晚找个后羿嫁了,让他射你下来。
  眼泪擦完我就准备把纸扔掉,但又突然觉得浪费,于是又擦了擦鼻涕,然后用力地向旁边一扔。
  “夏言,别以为姑娘这朵鲜花非得插在你那坨牛粪上,从今天开始,我的世界你有多远滚多远!”我朝天空发泄似的吼着。
  “Shit!”身旁突然传来了一阵低沉的男声,紧接着我就感觉胳膊被人拉住了。
  我怒气腾腾地回过头,想着用眼神射出两把小李飞刀吓死他,结果却在对上那人的脸庞时顿住了,刚刚射出那两把小李飞刀也如同被撒上了化尸粉一般,直接粉碎成末。
  我还真找不到确切的词来形容一下眼前这个男人。
  这么说吧,如果说夏言算长得不错,那他就是非常不错;如果夏言算帅,那他就是帅到丧心病狂。他穿了套银色西装,合体的剪裁让他的身形看上去修长挺拔。里面套着件一尘不染的白衬衫,领口随意敞开着,精致的锁骨若隐若现。散发着强烈禁欲系的美感,我一口气呛在嗓子里出不来,在我们俩面对面距离不到两厘米的时候,我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我承认有被他的美色惊艳到,但我这状态不宜花痴。于是我扭了扭胳膊,试图甩开他的手。
  “帅哥,我今天心情不佳,你能改天非礼我吗?”
  只见他皱起漂亮的眉毛,斜视了我一眼后略带轻蔑地讥讽:“小姐,你想太多,我对你这副生人勿近的尊容不是太感兴趣。”
  他这话就像当初楚婉婉和我说“我和夏言是真心相爱”一样,都深深地伤害了我。
  我丢给他一记白眼,发恨道:“那你吃饱撑得拿我的胳膊练掌力啊?”
  他指了指白衬衫,说:“你刚刚扔的纸砸到了我,弄脏了衣服。”
  我闻言连忙凑近他指的地方,可我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到底哪儿脏了,于是就抬头问:“污点穿越了吗?为什么我没看到?”
  “脏分两种,有形、无形。”
  ……
  我真想回他一句,人也分两种,有病、无病……而且他就是在有病那类的。
  我无语朝天:“然后?”
  “那纸巾你擦过鼻涕,也就是说你的鼻涕间接砸在了我的衬衫上,鼻涕里有很多种有害细菌。”
  我生平第一次被人搞到无语,愣在原地良久后才说:“SO?”
  “所以我现在要消毒和干洗这件衬衫,大概三百块,需要你来支付。”他说完嘴角还漾出一抹深邃迷人的笑意。
  我现在心情真的不好,很不好,真想知道他说这种不要脸的话时,是怎么做到这么镇定的。长得人模狗样,没想到居然是个敲诈的!
  “先生,右拐二十米有家脑科医院,估计你是趁医生不注意从那儿跑出来的吧?回去吧,医生喊你吃药呢。”我说完便挣扎着让他放开手。
  他没半点松开的意思,眉毛挑得更高,凉凉地抛过来一句:“意思是不赔?”
  “赔你全家啊赔!你当姑娘是慈善机构啊,要爱心找希望工程去,姑娘没心情陪你玩!”我彻底火了,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后就扑腾起来。
  就在这过程中,我无意间朝他眼眶给了一拳,他下意识地抬手捂眼,我这才得以逃脱。
  碰巧这时过来了一辆空出租车,我连忙跳上去。上车后我将头伸出窗外对他大喊:“如果老天瞎了眼让我们再遇到,我就大方地赔你一百倍!三万块!”
  闹完婚礼我就直接回了租的公寓。
  其实我从一年前就搬出了那个“家”。我妈被小三气走后没多久,我爸也因为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而倒下。不过还好,在他死之前总算把这公司低价卖了出去,钱一到手他也就蹬腿归西了。
  所以说这人千万别造孽,现世报都排队等着呢。
  可无论怎样我对他都恨不起来,因为我曾无数次看他喝醉后叫我妈的名字,估计这小三也是他一时糊涂才勾搭上的。相反,我有点记恨我妈,虽然这整件事她是受害者,但怎么样也不能抛弃亲生女儿啊。
  当然,最恨的还是小三母女。当初我爸走后留下的遗产本应有我的一半,结果她们不知从哪儿找个乡土律师,拿着满是纰漏的遗嘱来找我,说这是我爸留下的,还说我爸说财产只分我十分之一,其他全转入小三母女手里。
  当他把“产”读成“can”时,我真想一脚把他踢回娘胎里让他重新进化进化国语再出来唬人。
  不过我一向看钱很淡,当时只想图省事图清静,所以没任何异议就拿着那点“遗产”搬出了那个家。
  那晚我睡得特别香,应该是因为报复了那对狗男女的原因,就连第二天都是被我们主编的电话叫醒的。
  啊对了,忘了说,我从毕业后就开始在一家小报社当一个小娱记,俗称“狗仔”。
  “喂,傅主编啊。”
  “我是正的不是副的!还有,乐朵朵,你在哪里?”主编震天动地的嘶吼声传了过来,我在这边都能感觉到报社在颤抖。
  我淡定地将手机拿开一点,说:“在家啊。”
  “你到底想不想干了?你再这样下去我一定开除你!”
  “全报社就我一个记者,还得外加打扫、设计版面……你确定开了我之后能找到像我这样物美价廉的员工?”
  主编在那边深呼吸了好久,说:“我刚收到消息,江姗的秘密情人很有可能是J氏总经理姜诺,你最近的任务就是把这新闻证实了!”
  我拿着笔在记事本上划拉出江姗这个名字。
  江姗,当红名模,可谓是目前身价最高的T台小天后。她这次的秘密情人姜诺是J氏现任总经理,实至名归内定接班人,J氏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房产开发公司,实力不容小觑,想来姜诺是厉害闪亮的潜力股。不过,以我靠八卦杂志对姜诺的了解,他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的,也不晓得这江大名模能挺过一个月不。
  以身涉险,前途堪忧啊!我摇头晃脑喃喃地念。
  我不是酸,和所有的狗仔队一样,我说话总是带着一股子尖酸的犀利。想来这也是夏言当初抛弃的原因之一。我低下头,捂脸,三秒钟之后把泪水逼回去。
  丫工作中呢,哪来时间伤怀爱情!
  我提起电话,对着那头的主编应声。
  “嗯,我知道了。”
  “好……还有,你下次如果再迟到我一定把你开除!”说完她立刻挂了电话。
  我啧啧嘴对着手机摇摇头,领导,咱下次能换点新鲜台词不?
  当我在J氏停车厂慧眼识珠了N久终于找到姜诺那辆法拉利时,我几乎要喜极而泣了!要知道,我是越过多少阻碍才混进这里啊!我都被自己的坚持不懈坚韧不拔见缝插针感动到了!
  我瞄准方位,靠在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前,开始守株待兔。
  做我们这一行,等人一定要吃得苦中苦,方为狗仔上狗仔。
  我从ET等成了兔斯基,两只眼皮上下打架,也没见姜诺那厮出来。最重要的是……我的肚子早就开始罢工唱起空城计了。
  以前听过一句特文艺的话:生命需有裂缝,阳光才照得进来。就在我等到生命的裂缝都快大的变成黑洞时,天气终于多雨转晴了,阳光那迟到君终于露头了——
  姜诺那厮现身了。
  他将西服外套随意地搭在肩头,系在领口处的宝蓝色领带此刻松松跨跨的,脸上的表情也是懒洋洋的。突然想起以前很火的一句男装广告:越颓废越完美,现在看来真要感谢姜诺,他淋漓尽致的表现终于让我感受到了这句话的真理。不过此时此刻,更加能吸引我的倒是他身边拥着的那位,从衣着时尚以及身材火暴到让人喷鼻血的程度来看,是江姗没错。
  姜诺在车前俯身轻吻了她一下后便准备转身坐上驾驶位,但这江姗貌似不满意,勾回他的脖子主动献吻。眼神诱惑,动作准确到犀利,一段时间内,这对男女就像粘了502胶一样,互相用嘴把对方啃得死去活来。
  男豺女豹啊男豺女豹!
  啧啧,此时不拍更待何时。
  我调好焦距,找准方向,迅速按下快门。
  原本还想多拍些,却突然发现出口处有人进来。因为那边光线太足,所以我只能瞧见他拿着文件逆光朝这边走。渐渐地,他的轮廓一点点清晰了。
  来的人居然是夏言。
  他直奔姜诺方向。我惊讶地看着他,显然他是来找姜诺的,可是他什么时候贴上姜诺这金主的?我跟他这么多年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我突然觉得好想笑,我一直觉得,男女相爱,最重要的莫过于一个坦诚。嗬……可是,我把人家当备用役老公般掏心掏肺,人家只当我是陪他游戏人间的路人甲。连这样的事情,也要到分手之后,才偶然发现。
  夏言,你真真好样的!
  夏言一脸无奈又尴尬地地打断了人家的激情戏码,满脸谄媚地笑着跟姜诺说了些什么,又低头哈腰地递上一份文件。
  我在暗地里牙齿咬碎。
  人家都是装孙子,夏言这厮根本不用装啊,整个就一真孙子。
  貌似他们要说的是正经事,所以江姗只能一脸委屈地先回车里,翻了个白眼,扭扭腰拉开车门,只是在上车的时候,她在夏言脚上“不经意”地踩了一脚。
  我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我发誓,在我心里,现在江姗是最可爱的Model!不知道是不是分手的人都这样,以前爱得死去活来连自己也舍不得伤他一指头的人,如今知道他过得不好,我也就放心了。
  我见这样觉得没必要再蹲守了,反正该拍的也拍到了,索性收工。
  结果刚转身,就突然发现我面前立着两条腿。顿时就慌了,我们跑新闻的,最怕的事情就是被人逮到。
  我抽着眼角慢慢地抬起头,这短短的瞬间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可谓比CCAV报的那些废材新闻时间还要长。
  心脏像奔驰开到下坡还踩了油门一样跳得飞快,一下一下扑腾着造反。虽然以前跑新闻也被抓过,但我这次却比哪回都还紧张。
  我屏息在心里默念:老天爷,情场失意,事业得意,您好歹给我留点活口啊,千万不要是保安啊……
  我僵硬地看向堵在我面前的那个人的脸。
  上天还是挺眷顾我的,头上站着的人果然不是保安,我猛然间松了口气。可当那人的脸在我的信息库里过滤一遍后,我整个人立马僵硬了,脑子里也像有一千匹草泥马欢腾地飞奔而过一般……
  这人,貌似是昨儿遇见的——洁癖敲诈狂!
  他身穿白衬衫外加一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其实这种搭配风格在我平时看来都是很浮夸的,我一度认为男生如果穿了像卡其色这类浅色系的衣服,那肯定是他身体里的雌性荷尔蒙太多……简称——娘。
  不过令人好意外的是,这身逆天的搭配在他身上却穿出了一种顺应天意的耐看感觉,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天生衣架子”吧。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挑眉哂笑,瞎子都能看出来他已经认出我了,没办法,我只好认命地讪讪一笑道:“帅哥真巧呀,在这蹲点都能碰上你,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
  “应该是冤家路窄吧?”这货完全不理会我这讨好的笑容。
  “这也算巧合也算缘分哈!” 我咬牙切齿,一字一顿。
  借着停车厂昏暗的灯光,我看到他轻眨了下眼睛,唇边笑意夹杂的讥讽意味更浓:“不巧,这是我的车。”
  ……
  真是怨念,心底那股想把他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的强烈想法是怎么一回事……
  我刚想反驳,却听见那边有人喊道:“谁在那儿?”声音是从姜诺那边传来的。
  我被吓得也顾不上眼前人,像狗皮膏药般整个身子紧贴在车子旁,试图把自己当成一朵蜷在角落里的卷心菜,希望没有人注意到我。可哪想身后那厮突然扯起我脖子上的相机带,硬生生地把相机抢了过去。
  “快把相机还我!”
  “你是记者?”
  “是啊,现在能请你高抬贵手把相机还给我吗?”
  他很识相地递过相机,没再刁难。
  我默默地把相机挂回了脖子上,然后就想弯腰悄悄离开。
  一步,两步,三步……
  “原来景言你还没走呀。”说话的应该是姜诺。
  “嗯。”貌似这话是我身后的洁癖狂回应的。
  “那……这位小姐是谁啊?”
  意识到他在说我,身子立马一僵。
  完了,如果让他们知道我是狗仔,会不会把我碎尸之后扔到江里喂鱼啊?虽说人生自古谁无死,早死晚死都得死,但目前我觉得自己的人格还没伟大到可以心甘情愿地因公殉职。
  对,我得找人帮忙!
  轻侧过头,柔情似水地朝洁癖狂眨眨眼,我想是个人就能感应得到我强烈的求救信号。
  孩子,千万别让姐失望啊!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我放心地想抬脚走人,将这烂摊子交给他,可谁知道我脚刚刚一台,就听到身后的人说:“我不认识她。”
  帅哥,不带你这样玩姐的!我悲愤欲绝。
  “哦?那小姐是本公司的人?”姜诺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觉得这时候如果不用到走为上计真是太对不住祖先们创造三十六计时的初衷了,所以我深吸一口气,做足了准备,接着便拔腿开跑。但没跑两步便感觉脖子上的相机带又被人拽了住,这回还差点勒死我。
  咳咳——
  我说大哥,就算我是狗仔你们也不能真把我当狗看啊,一乱跑就拽绳……
  “小姐,话没说完怎么就急着走呢?”
  顿了几秒后,我硬着头皮回过头。
  其实我原来就看过姜诺的照片,无疑是英俊潇洒的,但今日一见真人,还是距离如此之近,不得不感叹:这孩子长的,真不给其他男人留活口啊这是。
  这五官轮廓深邃的……这小脸细腻白皙的……不做吃软饭的小白脸真是屈才了……只不过,小白脸此刻正微挑着桃花眼,看似懒洋洋的眼神却让我的神经一度紧绷。
  完了,看这架势这厮今儿是不想轻易地放过我了。
  原本想瞎掰我是某某杂志社的记者,想采访他,但保安不让进,所以便出此下策。可还没等我张嘴,夏言那厢却先惊讶地开口了:“朵朵?”
  以前夏言叫我名字时都是一脸温柔兼宠溺,可现在这语气却是带着一脸像要被强奸般的挣扎感。
  我冷眼看着他嘴角抽搐不甘不愿地开口:“姜总,这……这是我朋友。”
  姜诺眼中闪过一丝意外,松手后微笑说:“哦?那你们叙旧吧,我不打扰了。”
  我看着姜诺越来越远的身影,放松警惕地呼了口气。还好还好,有惊无险,夏言这不是人的东西居然还办了回人事。
  我刚要走人,却突然被夏言拉住。我其实并不想见他,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在什么场合,那样不堪的分手之后,没有人会愿意再和前男友相遇,要是可以,我甚至不希望再和他呼吸到同样的空气。
  我挑眉,一脸“姐现在很不爽,找事者直接送去投胎”的表情斜眼看他。可事实证明他跟我不在同一个服务区,根本没接着信号。
  “朵朵,我知道你还恨我,但你也不至于跟踪我到公司吧,我求你了,暂时放过我吧!”
  火腾地就上来了。
  我扶额,安慰自己,他从小喝的是毒奶粉,这情商低得无法理喻。
  “想太多。姐没那么闲工夫。”
  “朵朵,别当我是傻子,你什么性格我知道的,你今天来这肯定是因为我。”
  分手其实并不算最伤人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最伤人最难堪的莫过于,分手之后,那个人拿着曾经的爱恋说事。然后你才知道爱上这个人你有多难堪。
  我深吸一口气,确保了我的肺活量暂时够我喊一阵后突然甩开他的手,狠狠地朝他的“第三条腿”上踹了一脚。看到他一脸痛苦地弯腰捂住那部位时,我痛快了:“傻子?嗬,你是赞美你自己呢还是在骂傻子呢?还真以为姑娘这朵花非插在你这坨牛粪上啊?你也不瞧瞧自己的臭气都传到哪国去了,居然还敢在这里得瑟!”
  我并不算很恶毒的女人,只是再温婉善良的女子,遭遇到前男友这样的羞辱的时候,都会变得狠绝而哀伤。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爱的时候,死去活来;不爱了,你死我活。
  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把气出来的眼泪逼回去,转身就走,但转身时却发现那洁癖男居然还站在那儿。他抱着双臂,倚车而立,一脸似笑非笑的神情。
  作为一个狗仔,我绝对可以确定,他眼中此时正闪着八卦之光。
  果然,在这全民八卦的年代,帅哥也同妇女一样有颗风骚的心。
  为了那个男人,我在人前这样丢脸。于是我扬起脸,努力挤出一抹笑:“帅哥,直播完毕,可以退场休息了。”说完,我还拍了拍他的肩。
  结果他在看到衣服上被拍出的一点点点褶皱时,眼神凝了凝,眉头也随之拧了起来。
  惨了,我忘记他有洁癖!不行,得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如果被这洁癖狂碎尸了去喂鱼,岂不是太辜负老天爷把我从姜诺那道鬼门关里拉出来的美意了?
  那洁癖狂像是读出了我心思般,上前一把拉住了我,堵了我的去路。
  我不停眨巴着双眼看着他,只见他似笑非笑的嘴角逐渐上扬,露出一个极其迷人但却让我有些胆寒的微笑。
  我有限的智商告诉我,这厮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没给我机会多想,他迈开长腿,拉着我走出停车厂,停在了路边的墙角。
  这停车厂附近的环境原本就偏僻,再加上早已到了深夜,来往的行人车辆更是少之又少。夜晚的微风拂起,吹出一种分外瘆人的声响,配上这泛白的月光,我脑子里只有四个大字——
  我!要!逃!命!
  我吓得潜意识就拔腿开逃,可刚转身就被他无情地拎了回来。不仅如此,他还一把将我推在了墙边,双手抵在我的脑袋两侧,把我困在其中。暧昧瞬间在四周升腾而起,我动也不敢动一下,瞪着双眼死盯他,完全没有了刚刚骂夏言时那股气势。心跳狂乱地躁动着,我盯着他那双沉静漆黑又泛着点坏笑的双眼,紧张到不知如何是好。
  说实话,现在说不害怕纯属扯淡,任凭哪个女生在大晚上的被人单独困在墙边,而且还是这种电视剧里最常见的暧昧姿势,都会紧张、害怕,外加一点……兴奋。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握紧拳头,下了好大决心后问:“你……你……你又想非礼我吗?”
  他被我问得怔忡,像是完全没料到我会说这么句开场白。几秒后不禁好笑道:“如果我没记错,我们之前第一次见面我就说过对你这种生人勿近的尊容不感兴趣。”
  生人勿近你还堵我!我垂下头,吐槽无能,只能死死地抿着嘴,不开口说话,据说沉默和不和肉食动物对视,能减弱他们的注意力,而我正在努力地希望他无视我。
  下巴被抬起的那一刻,我背在身后的手抖得跟抽风似的,眼睁睁地看他缓缓俯身靠向我。刚开始我还以为他做这动作,也像小言里男主角一样脑袋被驴踢了似的告诉女主角:某某,你头上有根草或是嘴角有饭粒。
  可等了半天也没见他有任何反应,我的心立马提到了嗓子眼。
  不好,这厮不会要动真格的吧!
  他温热的呼吸离我越来越近,一下一下、规律地撩拨着我慌乱的心跳。我的呼吸在这期间一点点加重,害怕地用双手抵住他的胸膛想推开他,结果却反被他控制住,牢牢地将我的双手举上了头顶。他带着玩味与戏谑趴在我耳边,气息调皮地蹿进我的脖颈,我双腿一软,整个人都软软地依附在了他怀里。
  他轻轻地帮我将鬓角的刘海掖到耳后,用极其暧昧的语调说了一句极其坑爹的话:“你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吧?如果再见面,你就会赔我三万块。”
  低沉的嗓音,在这深夜里,有股说不出的性感。
  “呵呵呵呵呵——这老天的眼睛还真是……”瞎得可以啊!
  我就说,他肯定是为了这事才找我的!但他为了要账整出之前这堆戏码来,也忒不正常了吧?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此刻,为了体现我是大大的俊杰,我毅然地……装起了可怜!
  “这位大哥!你不晓得,我上有老,下有小……狗,我……”
  我还未说完,便被他打断:“意思是没钱?”
  我眨巴两下眼睛,用力地点点头。来吧孩子!泛滥起你的同情心,淹死我我也乐意!
  他嘴角扬起的弧度更大了,目光从我的脸上一路滑到下面,直到停在我的胸部……
  我心想,他不会因为三万块就在这里跟我上演饥不择食的戏码吧?嗯,为了配合他,我是不是怎么也得装成宁死不从?所以下一秒我便双手捂胸:“你这个变态,休想让我以身抵债!”
  他显然没被我的气势吓到,眼睛一弯,嘴角一扬,然后就见他伸出了手……
  他他……他要干吗?是要变身猥琐大叔对我这个纯洁少女伸出咸猪手了吗?我守了二十几年的贞操啊,就要在这月黑风高的夜晚白白葬送了吗?
  “不!要!啊!”我闭紧双眼,死命捂着胸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可等了近一分钟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我偷偷地睁开眼,瞄了瞄那个死变态,却发现他早就站在离我一步远的地方,手里还把玩着我的相机。
  呃,难道他刚刚是在看相机而不是我的胸部?想到这我顿时囧囧有神起来。虽然我自认脸皮跟腰上的脂肪一样厚,心理素质跟不锈钢一样过硬,但也受不起这般自作多情的戏码啊。完了,那个死变态心里指不定怎么笑我呢!
  “为了防止你欠债不还,这相机就先留在我这儿吧。”
  “不行!这是我们报社的!”而且还是唯一的相机!这祖宗要是丢了,我估计会被主编弄得生不如死、大卸八块、五马分尸……
  “哦?那现在还钱。”
  你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么多,他为啥偏偏把“落井下石”体会得这么深刻啊?
  “现在……没钱……但……”我支支吾吾。
  “没但是,现在没钱就只能选以后还了,乖……”他说完眼睛一弯,一脸绅士微笑地看着我,还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此人乃武当毕业鉴定完毕,贱法超群,一边笑一边威胁我,想来笑里藏刀便是如此诞生。
  我被他的举动雷得风中凌乱石化当场,等反应过来时发现他早已折回车场取车,而我手中也不知何时被塞了张名片。
  他还来真的了,我不可置信地伸出手指向他的方向,抖啊抖。
  我一路追过去,但还是晚了一步。他开车路过我身边时故意停下来,转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半天,指了指我的胸部说:“貌似你那里和我的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晴天霹雳。
  被侮辱了女性尊严的我咬牙切齿地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车子,终于忍不住咆哮:“死变态!姑娘胸部随我爸了,怎么了吧!”
  说完这句话的我没出息地抱着头蹲地上,哭了。
  说到底,我再逞强也不过是一个女人,没有靠山、没有家,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不屑。
  我纵然脸皮厚过城墙,可心还是薄的,也会疼、也会冷,在遇到打击和不平的时候,也会觉得痛,也会觉得累,却终究只能抱住自己哭一场,告诉自己,没事,哭过了,明天就能坚强。
  现实终是惨淡。
  相机丢了,主编肯定会怪死我,说不定还会让我赔钱,我现在本来就没钱,她叫我赔我也只能向她借,向她借钱再赔给她里外里我还要欠她钱,欠她钱还是要还,但我现在根本没钱还……
  我在报社门口徘徊了好久,才鼓起勇气进门。因为再不进去,就要迟到了。
  没等我想好怎么开口和主编解释,便发现我进去时主编正和个陌生女生讨论着什么,见我进门后幽幽地看了我一眼。
  不对啊,我按时上班是相当稀有的事,所以每次我九点前进报社,主编看我的眼神都会像康师傅一样和蔼可亲。可她老人家的眼神现在不像康师傅,但是很想让我去富士康。
  难道她知道了?
  “乐朵朵,昨天新闻追得怎么样?”主编开口问。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尽职尽责地……”我没想好怎么回答,只能硬着头皮察言观色,企图把事情交代得不那么惨烈。
  “说重点。”
  “相机丢了。”我就知道躲不过,脖子一伸,话就这样直直地出去了。
  主编定定地看着我,我低下头接受最后的审判。
  许久,对面传来平静而冷漠的声音:“这是新来的记者黎薇,你和她做下交接,明天不用来了。”
  我条件反射地应了句:“嗯。”
  嗯……
  嗯?!
  嗯???!!!
  我有点喘不过气来,心沉沉地落下去,以前只知道主编颠倒黑白的能力不错,没想到她连过桥拆桥卸磨杀驴落井下石这几招用得也这么好。可现在不是我愤怒的时候,我低下头,努力做这最后的补救。
  “主编,你看在我为你拼死拼活跑新闻的分上,也不能狠心地开除我呀!”
  “拼死拼活?是指什么?迟到早退?一个月三十天基本有二十天在混水摸鱼,窝在电脑前不是逛淘宝就是刷网页再不然就是看帅哥?谢谢,这种拼死拼活我还真负担不起。”她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语气平静不带一丝波澜。
  这是已经下定决心的平静。
  就是这么平静才可怕,从进这报社第一天起我就明白,如果主编还肯跟你发脾气讲道理,那说明你还有存在价值,但现在……我突然觉得有点站不稳的感觉,现实沉沉地向我压来,我这样无力,生活这样惨烈。
  “主编,我其实是冲着朵朵师妹才来咱们报社的,如果你现在把她赶走,那我也没理由留下了。”女子的声音在苍白的办公室里响起,我转头看向她。
  师妹?
  虽然我根本不记得上学时是否有个师姐叫黎薇还是张微的,但她这句话一出口,无疑是向我证明了人间自有真情在。这样对决主编的话对我而言简直就像是雨天送了一把伞,夏天送了一支防晒霜……说成雪中送炭都不为过。
  我在心里默默,姑娘,咱下辈子要娶你。
  主编一听果然垮下了脸,带着一股怨毒劲问:“什么?”
  “嗯,你没听错,我在学校的时候就挺喜欢朵朵的,所以现在来报社全是为了能和她一起工作,如果她走了,我也不留。”
  主编眼睛转过来转过去,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她,最后才无奈地问我:“你有信心把相机找回来吗?”
  我拼命点头。先自保,别的以后再说。
  “那以后上班还插科打诨吗?”
  “不敢了!”我保证。
  “那你把相机找回来后再给你一个月表现,如果还那副德行你就赶紧走人,到时候谁说什么都没用。”主编放完狠话便埋头工作了,没再答理我们。
  我冲着那个新来的美女……啊,应该是叫黎薇,比了个“V”的手势。
  “那主编我先走了,明天我会准时来上班的。”黎薇只是简单地朝我微笑了下,接着听完主编说“嗯”后便径直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不禁感叹:这世上还真有心比人更美的人哪!
  下午我在报社门口又见到了黎薇,可能是上午的在办公室的时候太紧张,没太注意她的穿着和长相,所以这会儿再一看,突然觉得她看上去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她梳着当下比较流行的半长梨花头,一边的鬓角被掖到了耳后,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尖尖的下巴显得分外灵秀,看上去既妩媚又清雅。白色的雪纺衫加一条米色的七分长裙,将她的好身材展露无遗。
  看看人家,再反观我自己,万年棉质T恤加八分长的休闲裤,脚下踩着双看似是黑色实质是白色的运动鞋……我这样的寒碜,顿时脸上讪讪的。女人就是这样,遇见新闯入自己世界的人——工作上的也好,生活上的也罢,总要对比衡量一番。
  对比人家……算了,越比越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
  “你还没走呀?”我问。
  “嗯,在等你。”她浅笑着开口,全然不管我的尴尬。
  “等我?”我微微吃惊地指着自己,“有事吗?”
  她微笑着摇摇头:“就是想和你聊聊,哈哈,你应该不认识我吧?我也是K大毕业的。”
  “嗯,我知道,你刚刚有说是我的师姐嘛,不过你怎么会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的?”这个问题确实很惊悚,我当年在L大可是年级小透明啊。
  “校草夏言的女朋友,名字在全校都如雷贯耳啊,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抿嘴,神情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
  我讪笑着打着哈哈,心情复杂。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还得感谢感谢夏言,让我的知名度一下子提了这么多。
  “我前几天听说你把夏言的婚礼给搞砸了?还送了个花圈过去?”她像是无意地提起。我却瞬间身子一僵。
  “嗯。”我有些不耐烦地应了句,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这才几天啊,大学学姐居然都知道了。
  “真是太棒了!”她突然欢呼一声。
  “哈?”俗话都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现在我把人家婚礼都给砸了,她居然还说太棒了……我那专业狗仔的脑子飞速地运转,啊!莫非夏言像八爪鱼一样,除了把腿劈向楚婉婉之外还荼毒其他小姑娘?眼前的就是受害者之一?
  “你不知道,我最讨厌劈腿的男人了!”她嘴角翘起,好姐们一样把胳膊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狗仔的思维被扭曲。哦,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想太多,人家只是比较有正义感而已。
  街道远处的公交车突然缓缓驶来,她冲我挥了挥手:“今天先这样,明天上班后咱们再继续聊哦,拜拜!”
  夕阳下她的影子被拉长,头发上带着金色的光晕,耀眼得好像偶像剧的女主角。
  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有些兴奋,从上学到现在我身边的朋友就少得可怜,黎薇应该算是第一个主动跟我示好的人了。
  我会好好珍惜。
  这就好比某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被金条砸到,我一定会认为这金条是菩萨扔给我的,所以珍惜到恨不得搭个板供起来每天三炷香朝南祭拜的程度。
  我想,不出意外的话,黎薇就是我想那么珍惜的朋友。
  周末的时候,我在家里整理。情伤过后,总是要过日子的,我打算为未来做做规划。
  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就算再痛,也是要过日子的,哭、哀伤和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感情的薄凉和现实的残酷,任何一样都不能拯救活在当下的人们,我们只有努力,再努力,才能活下去。因为活下去,就不苦了,只会觉得累。
  清点了存折信用卡支付宝后发现所有钱加一起竟然是负数时,我默默无语地哀叹了一下自己以往的日子。
  原本想自己凑凑再借些钱买个差不多的水货相机去应付几天,哪想我会穷成负数。我坐在沙发上无力地扶额:哎,你说信用卡长得也没爱德华帅,怎么比他还能吸血啊?
  主编虽然放话留我观察几天,但也是在相机弄回来的基础上,如果这相机真的活不见“机”死不见尸的话,我被扔出去是迟早的事。没有剩余价值的员工没有存在的理由。这就是现实。
  我想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我应该用女性的魅力与智慧把相机抢回来。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是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穷,没有门路,于是……只剩下这风里来雨里去的老命一条。
  于是我很勇敢地拨通了那个叫景炎的电话。一边拿着手里的名片一边等电话接通,上面的名字写着:纪景言。
  “喂——”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谄媚。
  “三万块准备好了?” 还没等我出声,那边温润稳重的男声便凉凉地响起。
  真心想吐槽,我刚一个喂字他就知道我是谁,其实他是兼职天桥下摆摊算命的吧。
  “到时你就知道了。” 我打着马虎眼。
  “哦?”他声音缓和了些,我似乎还能从他的发音中听出丝笑意,“那周末晚六点在北景西餐厅碰面吧。”
  咔嚓一声,不等我回话,那头就干净果决地把电话给挂了。
  我眨眨眼睛看着被挂断的电话,上流人士果然是上流人士,就算为了要钱而约我们这些下流人士也不会约在太二流的地方。啧啧,北景西餐厅那么高档的地儿,确实是个装斯文败类的好地方。
  而我摸着钱包要考虑的就是,这顿饭,我绝对不能请客。
  这几天我战战兢兢地在公司上班,于是时间很快就滑到了周末。
  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却也繁华。
  我坐了几路公交车辗转终于到达纪景言说的西餐厅,仰头看了看那个低调奢华的牌子之后,拉了拉衣服提了提背包带,一脸为革命战斗牺牲也不怕的精神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不是不紧张的,只是,容不得我退后。
  服务生听说我找人,想都没想就将我带到了纪景言桌前。
  我穿过前台,绕过好几扇丝绸的屏风,穿过大厅一个仿照黄果树瀑布的小假山,在靠窗的位子看到了我的债主。
  年轻俊美的男人坐在昏暗的灯光下,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目光专注认真地游走在手边的文件上。窗外夜色斑斓,霓虹灯闪闪烁烁,他的容颜也变得梦幻迷离。不得不说,这男人底子确实好,他身上穿的这款暗紫色西服,真的很少有人穿好看,结果在他身上却显得特别有格调。加上这周遭的环境,他举手抬足间,帅得那叫一个千古绝唱。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美貌的外观常常会让人忘了内在,这就好像长得丑的人做坏事,人们会说丑人多作怪,长得美的人做坏事,人们却会觉得惋惜,似乎是周围的人带坏了他。
  而我也一时怔怔的,望着他美好的侧脸,根本忘了他是我仇人这码事。
  意识到我的到来,那个美好得宛然一幅画的男人抬起头来,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我,微笑着露出小小的梨涡:“乐小姐的时间观念真强,只迟到了二十五分钟而已。”
  的确,这地方坐公交车很绕,但要是打车来的话,我能提前半小时到。
  可是这地方打车来至少七八十块,除非是想为伟大的交通事业贡献出一些力的有钱女神,不然会打车来的就是女神经病。所以为了表示我既不想当女神又不想做女神经病,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坐公交车。
  我丝毫不在乎地坐下,刚想开口却被旁边的服务生抢了先:“纪先生,现在可以上菜了吗?”
  纪景言合上手里的文件,边摘下眼镜边点了点头。
  模样是一等一的绅士的。
  没想到他还点好了菜,我有些惊喜,没想到这人,还是蛮客气的嘛。可我这人就是这样脾气,别人一和我客气,我就尴尬,一尴尬我就会刻意地说得自己好像很勉强,于是我干咳一声:“你是想请我吃饭吗?好吧,既然你如此热情,我也不好拒绝,就勉为其难地接受吧。”
  “不好意思,乐小姐,你想多了,我只叫了自己的那份而已。”他抬起头看着我很认真地回答,漆黑的眼睛像小鹿一般湿漉漉的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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