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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痴

 

  许多字暗藏杀机。
  “奢侈”两个字,分析起来,“奢”上面是大,大就多了。比如爱情,要的多,就是“奢”。而“侈”也是,两个多还不多,一个多就足够了。所以,做人做事,不要奢侈。
  又说起痴字。
  病字旁,里面却是个知字。痴是什么?痴就是知道错还错,还一往情深,所以,算痴。
  就是杜丽娘明知柳梦梅是梦还是去追,所以死掉了。虽然最后终成佳眷,但是终归是梦里再会。痴的结果是自己先疯掉。黛玉痴,只能死,无路可逃。宝玉也痴,只能疯。《西厢记》里,崔莺莺也痴,患相思病。《梁祝》里,梁山伯最痴,所以,没有三五日,一病不起,从此做了痴心鬼。
  明知故犯的人,一意孤行的人,犯起痴来更是恐怖。她就是一遍遍地问:为什么呢?为什么不爱了呢?这样的问就是傻,就是痴。
  痴是病。至少是病态。把自己臆想的东西强加于自己,断断续续加压,徒增烦恼,是自己和自己没完没了地追赶和厮杀。到最痴时,前无道路,后有追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痴于事情或物件尚可,无非让人骂呆子,也许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但痴于情就让人担心。一个女子为一个男子终生不嫁,不说女子有多苦,男人的压力也可想而知,即使出席饭局,亦让人指指点点:看,那就是那个负心人——他也够倒霉,一辈子担着这样的罪名。
  痴是缠。是心里的绕指柔,就想不开了,就过不去这一关了,就天天夜夜思他念他。为了看他一眼,躲藏在小小角落里,只为看一眼!为听他的声音,偷偷录下来;为闻他的气息,去拣他丢的垃圾——台湾一个张迷曾经不停去拾张爱玲的垃圾。张爱玲丢掉的丝袜有多少双?那种艳粉的灰总在他记忆里。他这样痴,但凡是张爱玲的东西,哪怕最破最烂,他亦视为珍宝。
  张爱玲也痴。
  虽然断绝与胡兰成任何往来,可是,她不许别人提他;甚至谁和胡有来往,她便马上断交,马上!
  恨也需要动感情——可见她仍然这样在意他。不在意,仍然做朋友状,鸿雁传书,学术讨论,不不不,那绝对不是她,她一痴到底,到死——我相信她根本没有爱过赖雅——她的第二任丈夫,那只是一个生活伴侣,一个大她那么多的男人,而且不久就中了风,她会爱他吗?
  痴是疼,是自己的疼,无人知,无人体会。站在风里雨里,望着有他的方向;翻看报纸,找寻他的信息;饭局之间,无意之间会提起他,于是问了又问:他好吗?胖了吗,身体如何?虽然他和她已经分手多年,她仍然这样痴心。痴心,是因为还放不下,还爱,所以,还问,还牵挂。
  解决痴的唯一办法只有自己。
  自己放下,自行了断,不再痴,是因为自尊几乎伤遍,发十条短信,人家未必回一条,热脸总是贴人家的冷臀部,终于低下头,认了命。命中无有,还强求什么?俗语总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别争取。还有一个姐姐,斗志昂扬地说:“如果这个男人爱我比我爱他少,我一分钟也不要他!”真自信啊,她哪里会痴!今天这个撤了,明天那个就来了,真真是去了穿红的来了挂绿的。
  继续痴下去的人,下场一定不好。暗恋十五年,最终的结果是人家不记得她的名字。痴未必是好,有的时候却感动天与地。俄罗斯有一对老夫妻,十八九岁认识,离散六十五年,各自等待,最后终于寻着对方。这样的痴,是感天动地。大多时候,爱情中都是凡夫俗子,死拉活拽地过几十年,耗成金婚银婚,未必有多恩爱。爱情中有多少人能化成蝴蝶?大多时候,我们是那一只只苍蝇,也成双成对,嗡嗡地响着——一生,很快就响完了。
  所以,欣赏那些痴心人,哪怕他痴到疯。疯了也好,只剩下一颗单纯的心,瘦成一把老骨,仍然是痴。那骨上,写着恋人的名字,那才是春闺梦里人,连骨头都连了那颗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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