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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我进行的调查比较严谨,这样做,理由和刚才所说的一样——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说不通的事物,证明的结果实际上未必如此。
  “我就这样开始推理了——从结果推溯原因。凶手一定是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即使这样,凶手出去了却没法再从里边将窗框挂上,要知道大家看见的窗框就是拴着的——这事很显然,警察根本不会在这方面追根究底。既然窗框是拴紧的。那么,就一定能够自动拴上。这个结论一定不会错,我走到那个没堵上的窗口,费了一番功夫才拔去钉子,打算把窗框推开。果然不出我所料,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明白,准是暗装一道弹簧。我的想法得到验证。就此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多么玄妙,我的设想至少是对的。仔细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心里对这个发现很是得意,就忍住了,没去推上窗框。
  “当下将钉子重新放好,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要是跳出这个窗子,窗子就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但是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很显然,我的侦查范围就此缩小了。凶手一定从另一个窗子逃走的。两个窗子的弹簧应该相差无几,这样的话,钉子上一定有个异样的地方,至少钉的方法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头,仔细朝床头后面那一个窗子端详一番。把手伸到床头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然不出我所料,就跟那扇窗子相差无几。于是看看钉子,正跟另一枚钉子一样坚硬,显然钉法是一样的,也快钉到了头。
  “你如果被我说糊涂了,你一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引用一句运动界的行活,我可是‘弹无虚发’。线索一环紧套一环。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牌了。那个底牌就是钉子。我刚说,从表面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一模一样。尽管看起来证据确凿,可是眼看真相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意义了。我说‘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将钉头钳了出来,外加二三公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另一段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折掉的。断口是旧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捶断的,一下子将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重新把针头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和真正的钉子一模一样——一点破绽也没有。按了下弹簧,我慢慢把窗框推上去时,钉头还稳固地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完整的一枚了。
  “说到这儿,我总算理清了头绪。凶手是从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刚逃走,窗户就自动关上了,也许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准。窗户被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做钉子的力——就此认为是事实的真相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怎么逃下去的。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转了一圈,就成竹在胸了。距离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用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更别提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和普通的不一样,巴黎的木匠师傅将它称作‘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已经很稀有了,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是被保留着。样子像普通的门,不是双扇而是单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很巧妙地可以给人当作把手。爱斯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往上看,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正好形成了个直角。警察应该也像我一样,搜寻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测量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也会认为案子无关。其实,他们既然认定这地方不能当作逃的出路,自然不会浪费精力在这儿检查了。可是,我瞧仔细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直到贴在墙上,离开进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要明确,只有身手异常灵敏,胆大包天,浑身是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设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并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完全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纵身一越,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那他完全可能跳进屋里。
  “希望你特别明确这一点,刚才提到,要干那么困难、那么危险的绝技,除非身手异常矫健,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还是有可能的。不过,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直是异于常人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用语说‘用事实加以证明’,我与其强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这一特点,倒不如理智一些的好。虽然在推论上却行不通,但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我最终目的只是想查出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你只要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身手异常矫捷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不知是哪国口音的声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楚。”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有了方向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马上领会了,却又找不到答案。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就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你应该听得出来,”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就是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翻过,可里头还有一堆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离谱。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怎么证明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爱斯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不与外界接触——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换洗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一定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贼想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把最好的全部偷走呢?反过来说,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并不少。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光从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判断。希望你心里可别判断失误。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被杀害。类似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甚至比这还蹊跷十倍,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通常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者的绊脚石——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目前,在这件事上,如果金币不翼而飞了,那么‘死者三天前才刚提领巨款’这件事,或许就不仅仅只是‘巧合’。那样一来,也许这就是动机的想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真实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愚蠢至极的白痴,放着现成金币不拿,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留心的几点——异常矫健的身手,特别的声音,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目的——咱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死者是被人用手掐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的。一般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根据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发现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通常看来,人们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是最最狠毒的凶手。你再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挤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出来,那股子劲该有多大啊!
  “好了,再回过头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种种迹象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可都是连根拔起来的。你应该知道,哪怕从头上一下子拔下二三十根头发,也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也看到了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头皮发麻。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惊人,说不定能一口气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仅喉管被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离——凶器仅仅是把剃刀而已。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留神一下。至于爱斯巴奈太太身上的瘀痕,我就不再说什么。仲马先生和他那位敬业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声明这些伤痕是被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有道理。钝器应该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被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容易,却被警察忽略了,忽略的原因和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就是那两颗钉子,就把他们的脑子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应该开过。
  “如果现在,除了上述这些情况之外,我们再来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凌乱异常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整理这几点。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像外国口音的声音,超人的力气,惊人的矫捷身手,毫无动机的惨杀,残酷的兽性,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听了我这番话,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头皮发麻,说道:“这简直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疯子干出来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不无道理,即使是疯子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疯子该有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但至少发音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可能是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爱斯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拔出来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杜宾!”我吓得腿脚发软,说道。“这毛真是非常罕见——这根本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确定这点之前,你再看看一小幅描在这张纸上的草图。这张画的就是爱斯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一部分描述的供词,另外,仲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说的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不难看出,”我朋友一边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这张草图说明掐得多么用力,多狠。一点都看不出松手的迹象。个个指头都是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掐到死者断气才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全部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做不到。
  “这样试验可能不合适,”他说道。“纸头被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棍,跟死者脖子的粗细差不多。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一下。”
  我照做了。可是这次明显比上次更加费劲。
  我道:“这根本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居维埃的描述吧。”
  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红棕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介绍。这种哺乳类动物。尽人皆知,体格魁梧、力大无比、四肢灵活、生性凶残、喜好模仿。我看了顿时明白这件恐怖至极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我看完那段文章,就说;“这上面关于猩猩爪子的描述,恰恰和这张草图上的相差无几。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之外,没其他动物的指印跟这个指印一样了。这撮红棕色毛发也跟居维埃说的那种禽兽的毛发一样无异。不过我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还是不太清楚,再说大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还确定其中一个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对。你总还记得,那些证人几乎异口同声陈述这人说过一句话,那就是‘天哪’。证人之一,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还说,他说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形下,听起来像是忠告和规劝。因此,我就将打破疑案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就是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可能他跟这件血腥罪行没有丝毫关系,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猩猩大概从他那儿逃走了。他就一路追到卧室里来过。可是在当时那种仓促的情况下,他一直没法抓住猩猩。猩猩到现在还没给抓住。我不再猜测下去了,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简直毫无根据,连我自己心里都不敢肯定,再说我也不敢指望别人能听懂我的想法。那么咱们就把这称作猜测,就当猜测一样谈谈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确实像我所想象的,跟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我们回家时,半路上我去《世界报》报社登的这段广告,就能把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是专为航运界办的,深受水手喜爱。”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到了下面登着一段广告:
  失物招领:某日清晨(即发生凶杀案当天早晨)在布洛尼森林中,发现一头婆罗洲种巨型红棕毛猩猩。据了解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一经说明失物情况,核实无误,并偿付少许俘获及留养费,即可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日耳曼区××街××号四楼接洽。
  “你怎么确定这人是个水手,”我问道,“还清楚他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不肯定,”杜宾道。“可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看缎带的样子,油腻腻脏兮兮的。可推断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不是喜欢留长辫子吗?再说,这缎带上打的结除了水手,几乎没人会打,而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这是我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肯定不是死者的东西。我从这根缎带得出结论,肯定这法国人是一艘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就算推论得不对,那么我在报上登这么段广告,也没损失。如果错了,他也只会当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弄错了状况,决不会麻烦来盘问我。可要是对了,我的目的就达成啦。这法国人虽然不是这件人命案子的凶手,却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一定再三犹疑,不敢就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这样想:‘我可没罪,我穷困,猩猩可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情况的人来说,这确是笔财富。何必庸人自扰,因害怕出事而把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洛尼森林里找到的——离惨案现场不挨边呢。怎会给人怀疑到这事儿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警察都毫无根据——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就算他们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无法证明我知道这件离奇的案子,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就给我定罪啊。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登新闻的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真不知他怎么这么了解我的底细。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别人又知道那是我的,岂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我可不想打草惊蛇,要是那头畜生引人注意也不行。我得去应这广告,把猩猩领回来,严加看管,等这阵风过去再说。’”
  这时候,忽然听得楼梯上方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把手枪拿好,”杜宾道,“不过没我的指令,谁也别开枪,也别露出破绽。”
  屋子大门一直是开着的,来人没敲门就走了进来,走上几级楼梯。怎料,这时竟踌躇不决了。一会儿听他下了楼。杜宾赶紧走到房门口,又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再犹豫,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杜宾说,声调兴高采烈。
  进来一个汉子。很明显是个水手——长得孔武有力,魁梧结实,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第一印象不错。他的脸被阳光晒的炭黑一般,一大半脸被络腮胡子和八字胡须遮住。手里拿着根粗长的橡木棍,看起来身边倒没其他武器了。他笨拙地鞠了个躬,用法国话向我们问候,虽然有几分纽夫沙特口音,但仍然听得出籍贯是巴黎。
  “请坐,朋友,”杜宾说道。“不用猜你一定是来领猩猩的吧。老实说,你有这头猩猩,真叫我眼红。这真是头出色的猩猩,非常值钱。你看有几岁了?”
  水手深深地叹了一大口气,看他这副神情,就清楚心里一大块石头落了地。接着他有恃无恐地答道:“我也说不出——大概四五岁罢了。在您这儿吗?”
  “不在。我们这儿可没关猩猩的笼子。在附近迪布尔街的一家马房里。明儿早晨可以去领回。你当然是准备来认领的吗?”
  “毫无疑问,先生。”
  “我倒是有点舍不得,”杜宾道。
  “我不会让您白白辛苦,先生,”水手说道。“我是凭着良心做事,我一定好好回报您——换句话说,只要合理,什么都行。”
  “好,”我朋友答道,“确实非常公平。让我想想!他站起身来慢慢向门口走去。“不如你给我们讲讲爱斯巴奈太太和她女儿遇害的经过?我想你比在做的任何一个人都清楚,不是么?
  说到最后,杜宾声调很低,而且沉着有力。他就这样沉着地走到门口,锁上门,把钥匙揣进口袋里。再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急不慢,放在桌上。
  水手脸上霎时涨得血红,仿佛憋得喘不过气来,一味在挣扎似的。他一骨碌跳起身,握紧木棍,但转眼又坐了下来,浑身直打哆嗦,脸色变得死白。他一言不发。我看了不禁对他起了恻隐之心。
  “朋友,”杜宾对他谦和地说,“犯不着这么惊慌失措——实在犯不着。我们并无心害你。我拿法国人的人格和君子的人格向你担保,我们决不想害你。我非常清楚你跟莫格街这件惨案没关系。可也不能否认,你跟这件案子多少有几分关联。听了我刚才说过的话,想必你应经非常清楚我在这件案子上,已经完全掌握了证据的来源——你做梦也想不到。事情就是这么样。你并没犯什么罪,说真的,毫无罪名。你本可以提着胆子抢一通,可你连抢劫这罪都没犯。你没必要隐瞒的,没理由隐瞒。另一方面,就拿道义来讲吧,也应该把真相都老实交代出来。现在正有个无辜的人,为了这罪名,关在牢里,只有你才能为他洗脱罪名。”
  水手听了杜宾说出这番话,才大大地定下心。只是原来那副肆无忌惮的神情一下子不见了。
  “上帝保佑!”他匆匆缓了口气说道,“我就把我所知道的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吧。不过我并不指望您信——要是指望您相信,才叫傻呢。反正我也没罪。万一我要因此偿命,也要全都说出来。”
  他叙述的事情大致是这样:前不久他航行到东印度群岛,跟一伙人到了婆罗洲,深入内地去游览。他跟个伙伴一起捉到了这头猩猩。伙伴死了,猩猩就归他一人所有。归途中,猩猩难以驯服,害他费了不少劲,才终于带回巴黎,相安无事得关在家里。为了避免招惹街坊邻居向他打听,平添麻烦,他一直谨慎地把猩猩藏着。等到猩猩脚上被甲板木刺扎坏的伤口好了再说,意图要把猩猩卖掉。
  那天晚上,更应该说是出人命案的那天清晨,他跟几个水手玩了很久,回到家里,只见这头野兽竟然在他卧室里。原来它是从隔壁一间密室里破门闯进来的,原本以为把它关在密室里不怕它逃走呢。猩猩拿着把剃刀,满脸都是肥皂泡,坐在镜子前,打算刮脸。不用说,肯定是从前它从密室的钥匙洞里看到主人这么做过。眼看这么野性的一头巨兽,手里拿着这么尖锐的一把凶器,又使得这么熟练,他不禁吓了一跳,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他通常用鞭子压服这头猛兽,哪怕野性大大发作时也有用,这回他又用上了鞭子。猩猩一见鞭子,顿时跳出房门,奔下楼,不巧得很,有扇窗子正好开着。它就跳出窗子,逃到街上去了。
  法国水手顿时懊恼地追了出去。这头猩猩,一手仍然捏着剃刀,不时停下脚回头望望,对追赶的人挤眉弄眼,比比划划。等到快追上时,又逃跑了。这样追逐追了老半天。
  这时快凌晨三点钟了,街上一片寂静。逃到莫格街后面一条胡同里,猩猩看见爱斯巴奈太太家四楼卧室那扇开着的窗子里亮着灯,不由得留了神。它跑到屋子跟前,一眼看见避雷针,就身手敏捷地顺杆爬上去,百叶窗子正巧开着,挨着墙。它一把抓住百叶窗,趁势纵身一越,跳到床头上。这一套动作不用一分钟就耍完了。猩猩一闯进房里,百叶窗就又被踢开了。
  这时,水手心里又喜又急。喜的是,这回大有把野兽重新抓住的希望,因为它既然自投罗网,就不见得能逃出来。要么顺着避雷针重新爬下来,只要下来就可以截获。急的是,这畜生不定在屋内闯出什么祸端来,真是放心不下。这一想,他就紧追不放。要爬上避雷针倒不难,何况是个水手更不在话下。可是刚爬到齐窗口,窗子离开他还有很大距离,就爬不进去了。最多只能探出头去看看屋内的情形。这一看差点没把他吓死,失手摔下来。就是这样,半夜里传来凄厉呼叫,惊醒了莫格街居民的好梦。爱斯巴奈太太母女,身着睡衣,看来正在整理上文提到过的保险箱里的邮件。这口铁箱起初就已推到房间当中,打开着,里头的东西散了一地。被害人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坐着。从那头野兽闯进房里,到传出喊声这段时间能看出,她们大概没马立刻看见它。一定把百叶窗啪啪地响误以为是风刮的呢。
  水手朝里一看,只见这只猩猩早已揪住爱斯巴奈太太的头发(她刚梳过头,头发全披散开来),这时正模仿理发师的样子,拿着剃刀,在她脸上乱刮。女儿倒在地上,动也不动。她早就昏倒了。这时,老太太的头发被揪了下来,她又喊又叫,拼命挣扎着,这猩猩大概没存恶意,这一来就勃然大怒,起了杀心。猩猩那条长臂使劲一挥,差点把脑袋整割下来。猩猩一见血,犹如火上加油,更加发怒了。只见它咬牙切齿,两眼杀气腾腾,扑到那姑娘身上,伸出凶恶的爪子,扼住脖子,扼得她没了气才松手。这当儿,它眼睛骨溜溜地乱看,恰好看到床头外边主人那副吓坏了的脸色,心里准想起了催命鞭的滋味,顿时熄了火,反到害怕起来。自知难逃一顿毒打,就一心想掩盖犯下的滔天罪行,紧张不安地在房里跳来跳去。碰到什么家具,就一把掀翻砸烂,还拖开床垫。临走,先抓起小姐的尸体,塞到事后发现尸体的那烟囱里,又马上跩起老太太的尸体,顺着窗口一头扔下去。
  猩猩拖着伤痕累累的尸首走到窗口,水手就吓得缩了回去,连爬都爬不动,只得滑下去,立刻赶回家中——生怕这件惨案揭发,害他受罪。惊恐之下,巴不得和这头猩猩划清界限。大家在楼梯听见的话,以为是那法国人吓得失声叫出来的,当中还掺杂着那猩猩神哭鬼号般的叫声。
  我没什么好解释的了。猩猩一定是大家破门过去前,沿着避雷针逃出房的。它跳出窗口时恰巧把窗子碰上了。后来,猩猩被失主亲自抓到,卖给动物园,赚了一大笔钱。我们到警察厅长的官衙里陈述了事实真相。杜宾另外发表一些意见,勒本才被当场开释了。
  局长大人虽然对我朋友有些好感,可是眼看疑案破获,掩饰不住心头惭愧,只好冷言冷语讽刺了一两句,自我安慰,说什么不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让他说去吧,”杜宾认为犯不着理他。“让他发发牢骚,他才消停。我把他将死就称心了。话说回来,他破不了这件疑案,是因为事情本身根本没他想的那么离奇。其实老实说,我们这位警察局长虽然老奸巨猾,但欠缺深谋远虑。他有智无谋,只长脑袋,不长身体,跟拉维娜女神的像一样,只有头部而没有身体躯干,技巧有余,缺乏完整性。那套圆滑手段特别叫我欣赏,他就是靠那套智囊功夫众人皆知。我的意思是说他对于‘否认自己无能的见识,反倒喜欢渲染自己莫须有的才能见识强词夺理’这一点,倒是非常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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