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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手电筒的亮光正对着墓坑,即使是在这样的光线下,卢根还是可以清楚地看见克里斯托尔的脸色。先是瞬间惨白,然后才恢复生气。最先恢复正常的是眼睛。那是一双算计的眼睛。
  克里斯托尔的嘴角闪过一丝微笑。“你一直在等待机会问我这件事,对吧?你还真能按兵不动啊。”
  卢根没说什么。
  “你怎么知道有把枪?”克里斯托尔问他。
  这问题回荡在树林的空地上。绑住手电筒的树枝左右摇摆着,地面上的光圈也跟着移动。
  “小偷的脚踝上有印痕,”卢根说,“那种痕迹是皮套造成的。”
  克里斯托尔哑然一笑。“你是个侦探。”
  “我不是。我只是读过很多故事。人们会在脚踝上系什么?手枪皮套。枪套又能放什么?”
  “这问题太简单了。”
  “所以他有一把枪,”卢根说,“这是个有趣的事实。还有:你拿走了那把枪。你为什么这么做,我可以想到好几个理由。你觉得受到威胁。陌生人闯进了你家。你打算摸黑外出,把尸体处理掉。有把枪在手边,总是能叫人心安。”
  卢根在昏暗中端详克里斯托尔的表情。“此外,还有一个理由,”卢根说,“但也许还是不说比较好。你不会希望我探究下去的。”
  “说来听听。”
  “汤姆,没关系,你可以保守你的秘密。”
  “听起来似乎为时已晚。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好吧,”卢根说,“你拿走枪,是因为那把枪让你的处境很为难。你的故事一开始就有漏洞,而那把枪会让你的故事显得可笑。一个男人闯进你家,想必是要抢劫你。不管他是哪种小偷,他一定明白屋里可能有人。他带了一把枪在身上,除非他确定屋里没人,否则他应该会把枪拿在手上。但是他没这么做。如果他手上有枪,你就没办法用一个酒瓶就干掉他。”
  卢根把视线从克里斯托尔转移到墓坑。“所以这意味着你认识他。他不是小偷。是你让他进去的。他认为自己安全得很,没必要把枪拿在手上,只要插在脚踝的枪套上就行了。只有这样,整件事才说得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埋了他。如果他是个陌生人,我们可以随便找个地方弃尸。就算尸体被人发现,那又何妨?反正不会有人怀疑到你身上。可是我们却得埋了他,因为你认识他。”
  克里斯托尔深吸一口气,然后又吁了出来。“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他是谁。”
  “你不用告诉我,”卢根说,“但是枪的事情你得想一想。那是他的枪。很有可能有人知道枪是他的。如果你要把枪留着,你和他之间的关系就会曝光。”
  “你说得对,大卫。我会把它处理掉。”
  “现在就处理掉。你把它带出来了,对不对?我猜,它正在你的脚踝上。”
  克里斯托尔放手让长耙倒在地上,右脚向前迈开。在手电筒的亮光下,他拉起牛仔裤裤脚,先露出棕色皮革的枪套,接着是镀镍枪身。克里斯托尔单膝下跪,解开枪套带子,站起身来,拔出手枪,再把枪套递给卢根。
  “这显然是小口径的枪,”克里斯托尔边说边用手掂了掂枪的重量。“我猜,可能是二十二或三十二毫米。我应该对枪支多了解些。”
  卢根用衬衫擦拭枪套,然后丢入墓坑。
  “我不知道它有没有装子弹,”克里斯托尔说,“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检查子弹有没有上膛。但我觉得它是可以用的。”
  “枪身侧边应该有个卡榫,可以松开弹匣,”卢根说,“不过,有没有装子弹并不重要,除非你打算用它。这里只有咱们两个人。你要开枪射我吗?”
  克里斯托尔握紧枪把,枪口瞄准地上。
  “我没力气杀你。”
  “既然如此,把枪擦干净,丢进去,”卢根说,“把这里的事搞定,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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