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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说来也巧,霍家与宋家之间的结识完全来自于他们太太之间的交往。局长太太穿鞋只认“天鹰”的牌子,每到换季,她都会来店里订做几双皮鞋。用她的话来说,“天鹰”的皮鞋,不仅皮子好,穿着柔软耐磨,而且样子好。

  

  局长太太是个官宦人家的女儿,知书达理,清高但不傲慢,富有但却不奢侈,大方典雅的风度,令不少女性为之所敬。她穿戴考究,谈吐富有韵味。她不仅在“天鹰”做皮鞋,还做配套的皮包。每一次她来霍家店铺都是母亲亲自陪着她,因此,她与母亲的关系走得很是亲近。她的长子在南京金陵大学农业部念书。

  

  霍家的六个女儿在小城是有了名的,每当一个女儿出落成倩女时,便会有不少媒人前来提亲。母亲希望看到自己的女儿生活幸福,更希望找与自家般配的对方。二女儿的事情令母亲痛心,她不希望看到余下的女儿再走这条路了。于是,她开始托媒人为四女儿找婆家。

  

  早在一年以前,母亲就和丈夫商量过四女儿的婚事了,只是这件事情还没有来得及细想,丈夫就病倒了,此事不得不放下来。一晃大半年过去了,二女儿的婚事一下子提醒了母亲,她也记起了丈夫生前嘱咐过的话,我们家的女孩子,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男孩子。此时,母亲想到了局长家的长子。

  

  祥涛告诉母亲:“妈,宋局长的大儿子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正在南京念大学,能在那所大学念书的人,英文都非常棒,我看,不妨给四妹说说看。”

  

  母亲听后,点点头,说:“现在去说亲事,有点对不住你爸爸呀,不过,好孩子哪里等得起我们办完事呐!儿啊,你先去打听打听一下对方。”

  

  霍家办丧事,得到了宋局长的大力帮助,为寻找钟四爷,祥涛也麻烦过这位局长,打过几次交道后,祥涛感到这位局长为人宽宏,脾气倔犟,好打抱不平,尤其是他知道了歪嘴孙携款逃走的事情后,便一定要帮助霍家把这个人找回来,由于母亲阻拦才停止了继续搜查。

  

  就在父亲一百天大祭的时候,局长夫妇带着长子一起来到霍家,见到了母亲。这个时候,霍家除了大女儿和三女儿没有露面,其余的四个女儿都在家里,宋太太便记住了她们的相貌。同时,母亲也记住了局长家大儿子的面孔。

  

  父亲的事情办完以后,祥涛找母亲谈起了局长家的情况,他对母亲说:“妈,我知道这个时候说妹妹们的婚事不合适,但是,妈,你没有看出来吗?局长太太好像是特意带着她的儿子来咱家的,我赞成门当户对的说法,妈,我的妹妹应该嫁到好人家去,现在爸爸不在了,我可以给妹妹们拿主意,妈,你说是吗?”

  

  母亲点了点头,说:“是啊!那太太很善良,我们姐妹在一起说话,她把我当大姐看,我以前也想过他们家,只是他们家太高了些,我们家是做生意的,恐怕还是不能攀比的呀!”

  

  祥涛又把当初与钟家结亲的事情提了起来,他说:“当初,我们家不是也觉得老钟家跟衙门有关,不愿意吗?你看,我们家跟老钟家不是处得挺好的吗?再说,是钟家看上了我们三妹的呀!局长太太带儿子来也是有目的的。我看呐,不如在这个时候先给妹妹定下来,等爸爸的事情办完以后,再办婚事也不晚嘛!这么好的姻缘可别错过去呀!”

  

  祥涛作为长子,父亲去世后,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由他过目。父亲曾经答应过几个女儿,将来,谁想去北平念书,他都支持,因此,祥涛要信守父亲生前的诺言。在父亲走后,他没有中止妹妹们去念书,并为她们准备了足够的学费。妹妹们的穿戴及生活费用,他一分没有少给。尽管,生意上暂时出现了一点困难,他也没有让妹妹们受一点委屈。

  

  现在,妹妹们讲究西式服装,他不想为此而限制妹妹们的追求。弟弟妹妹们陆续长大,他们要成家,妹妹们的婚事要办得体面。虽说父亲不在了,但她们的婚事绝不能敷衍了事。他记得父亲在病危时对自己讲的话:“要把家业继承发展下去,让你母亲健康生活,让弟弟妹妹们尽量念完大学。”对于父亲的临终嘱托,祥涛发誓,一定照办。三十六岁的他,挑起了家庭重担。

  

  尽管他业务缠身,但并没有忘记妹妹们的婚事。他看好了宋家的大儿子,便极力想促成此事。没有结婚的三个妹妹,外表倩丽,体态端庄,品学优秀,给自己的妹妹说亲事,他完全有信心。他认为,霍家与宋家不同的是,一个是生意人家,一个是官宦人家;我们有名望,他们有权,谈不上高攀,因此,祥涛决定给一个妹妹提亲。

  

  事情竟然这么凑巧,尽管,宋太太是为丧事而来,但她带着儿子的做法却恰到好处。其实,她也早想到了霍家的女儿们。她想,在公众场合下,见到霍家小姐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从霍家回到自家后,局长太太便不停地夸奖霍家的四个女儿,称她们不愧是大家闺秀,主张赶快找人去霍家提亲。

  

  宋局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在南京念书,精通英语,瘦瘦高高的个子,文质彬彬,一副白脸书生模样,可以说是龙章凤姿。他的言行举止有些像良仁,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双深奥的眼睛,从那里面放射出来的是锐气与勇气,与他的身份和家庭有些不太般配。

  

  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时,祥涛就觉察到他身上有股子正义和直率感,与局长家所处的环境与地位有些格格不入。不过,这个年轻人值得说给妹妹,他的任何一个妹妹都配得上局长的儿子。

  

  宋局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当地人,家喻户晓。他身材高大,办事精练,不拖泥带水,虽说是局长,但却不是那类欺诈百姓,作恶多端的狗官。他教育自己的孩子,为人要正派,做事要忠厚,他的太太更是把孩子们的教养和德性放在第一位。正是因为这种工作,局长太太才更注意每一个细小的环节,她不喜欢别人在他们背后指指点点地诬蔑宋家的门户。

  

  宋家住在一栋很大的欧式楼房里,高墙围绕,外边有岗哨站岗,堪称戒备森严。家中有几辆私人用车。宋太太是一位举止端庄,雍容典雅的女人。她个子不高,但却不是小脚,办事简洁明快,待人友善。宋太太也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及文化品位,她喜欢在自己家里宴请客人,也喜欢做菜,能做出与馆子相同口味的菜肴,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夫人。

  

  她的长子名为程跃,在大学念书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学校一放假,家里天天都会有人去找他,家里经常有聚会。宋夫人好热闹,对那些朋友总是热情招待。只要是来找程跃的朋友,岗哨便不会去检查他们,所以说,夏冬两个假期,也是宋家最热闹的时候。

  

  当局长夫妇来霍家祭拜父亲的时候,母亲就已经注意到了他家的小伙子。就在祥涛与母亲议论宋家大儿子的时候,媒人就踏上了霍家的门槛。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虽然家里还在服丧,媒人来提亲,心里感到不舒服,但这种机会,母亲是绝不会放弃的。三个未出嫁的女儿,瑞春刚好二十一岁,年龄与对方相近,于是,母亲就把瑞春说给了对方。

  

  1943年秋天,瑞春如愿考取了北平辅仁大学,这是霍家第三个女儿进入这所大学,她在文学系念书。

  

  瑞春在家里被大家称为“小精灵”,她个子不高,体态匀称,眉清目秀,性格温柔,喜欢思考,对于外界的政治性新闻颇感兴趣,她喜欢帮助别人,交际广泛。鸭蛋形的面孔上,总是带着友好的微笑,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纯真热情。

  

  她是一个热心的人,从小跟随母亲信奉天主教。进入高中以后,对于去教堂就不像以前那样热心了。后来,她以功课忙为借口,周末不再去教堂了。她逐渐关心起政治局势与外界的学生运动,像祥润一样,她对共产主义思想颇感新鲜,希望了解更多的新东西,但她绝不会学祥润的做法离家出走。

  

  到北平上大学以后,瑞春变得更加沉稳了。她与姐姐妹妹不同的是,她并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她不仅关注北平的学生运动与外面的政治动向,更愿意接触一些新的东西,一些在家里接触不到的东西。

  

  瑞春在回小城度假期间找了一个机会,约舜瑶出去喝茶。闲谈中,她告诉舜瑶,希望廷光的父亲尽快离开小城。舜瑶对五妹说出这种话而感到惊讶,但从瑞春的表情里,舜瑶发现这个妹妹真的是长大了。

  

  瑞春确实与其他姐妹不同,她有自己的理想,她认为青年人要为国家做一些事情。

  

  当母亲跟她提起婚姻的事情时,她恳求母亲:“妈,先让我上完大学吧,这件事情我暂时不想考虑。”

  

  母亲亲切地对她说:“五丫头,这件事情不用着急,眼下也不是办事的时候。孩子,这么好的男孩子,一定会有不少女孩子追求的,我们先把婚事说下,等过了这个期限再办,那个时候,你也就大学毕业了。”

  

  瑞春无法拒绝母亲的说教,她更不想在这个时候惹母亲不高兴,母亲失去了丈夫,已经非常痛苦了,如果不答应母亲的要求,她感到对不起母亲。她从母亲的脸上看到了期待的目光,再看母亲鬓角上出现的银发,她同意了母亲的安排。

  

  1946年夏天,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霍家的第五个女儿瑞春与警察局长家的大公子定下了婚约,并决定三年以后举办婚礼。

  

  程跃和瑞春虽然是双方父母包办认识的,但是他们两个人却是一见如故。

  

  瑞春热情豪爽,程跃沉着内向,遗憾的是不在同市念书。因此,他们只能在双方放假的时候才能见面。虽说是订了婚,但瑞春仍然不能穿戴艳丽的服装,她要为父亲遵守丧期阶段的规矩。而她与程跃在一起的时候,穿着素雅的旗袍,让程跃感到了她的成熟与端庄,他们彼此很快就被对方所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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