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第2节 第二章

宝宝的饭量也让人刮目相看。三个大瓷碗,一个装了冒尖儿的米饭,另外两碗,满满都是红烧肉。宝宝右手拿碗,左手拿个大勺子,一大勺肉,一大勺饭,呼呼呼就吃完了三碗。

第一次去宝宝家的时候,管炜和宝宝正在回味昨天晚上打的一次架。

宝宝是三班的,有一群铁哥们儿:忠忠,校冬季越野赛冠军;李东,石油仪器厂厂长儿子;老布,姚氏太医传人;老匝,黄毛寸头帅哥。

忠忠爱穿军装和蓝色中山服,衣服裤子很干净,爱穿回力田径鞋,而且洗得很干净,有时穿滑点鞋,也洗得很干净。忠忠长得很结实,身材均匀,手臂粗,小腿粗,平时不爱说话,不苟言笑。

那天下着小毛毛雨,宝宝看见了一个需要挨打的学生,便直接拿拐杖敲他的头。对方找了几个人来助拳,忠忠抓住对方领头的,左手把他的头摁在自己怀里,右手攥拳从下往上猛打——这就是忠忠擅长的套路——对方马上失去了反抗能力。

老布身材较小,一遇战事,立刻捡一块板砖冲进人群,见人就朝后脑勺拍。而宝宝基本是无敌的,因为对方不知道他是左撇子,在他先出右手时,对方会注意他的右拳,但他的左拳才是真正带着力量的,对方经常会被一击倒地。

宝宝是那种打着打着就打红了眼的人。不过,我倒是没怎么赶上过,这次也没赶上,只有几次经历了尾声。

当时正值二十六中的运动会,在陕西省体育场举办,我是广播站长。当我接到稿子时,那场架已经打完了。稿子是这样写的:

“本站记者刁亦男传来消息,我校学生杨志刚和管炜等学生在参加铁饼比赛时,遇到地痞流氓的捣乱。同学们团结一致,击退了流氓们,并乘胜追击。由于本站记者体力不支,未能追上。”

刁亦男在现场,我在广播站,和宋茜等几个女播音员通讯员厮混,整理着各个班送来的稿子。大多数稿子会写:“春风吹,战鼓擂,我校运动会开幕了,运动员个个都像小老虎,你追我赶跑得快。”

打架的起因是——爱情。那时的高中生,哪有什么爱情啊,完全是潮流,男生喜欢女生,女生喜欢男生,能有些越轨的行为就很刺激了。连“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都谈不上。我初三时来二十六中就发现这里有很多美女,而且都是学习不好的。一班几乎没有美女,文科班有三支花,普通班也散落着几个高个儿美女。

郭蓉是三班的美女。不知是管炜喜欢她,她不喜欢管炜,还是管炜得罪了她,总之,郭蓉叫他哥收拾管炜。

收拾时间就选在了二十六中运动会期间,地点在省体育场。

宝宝这个肌肉男,选择了百米赛跑和铁饼。百米赛跑的时候,他脸上的肉都横着飞出来了,不过却没拿到名次。可铁饼是他的长项,轻易就拿了冠军。管炜也报名了铁饼,精瘦的他总觉得自己胳膊上有肌肉。

来收拾管炜的一帮人先派了一个小个子来到铁饼比赛现场,看见了管炜:“你是管炜?”

管炜看一见来者不善,直接喊:“宝宝!”

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宝宝,直接过来就给了小个子一铁饼,砸到小个子的肩上。小个子转身就往外跑,宝宝去追,管炜也追出去了。两人追到了体育场外,发现有六个大汉在外面等着,宝宝抛下小个子,直接向六个大汉冲过去了,管炜开始和小个子对峙。一个大汉飞起脚来,咚咚两脚揣在宝宝胸上。宝宝退了几步,没倒下,正准备对打,只见老匝和老布带着一群学生冲了出来,冲在前面的老布自然拿着板砖。这六个大汉和那个小个子一看人太多,撒腿就往体育场外跑,各路男生们携板砖掩杀过去。刁跑出来的时候,宝宝他们已经追出去老远了。

过了几天,宝宝居然说他和那帮打他的人见着了,而且一块儿喝的酒。

“这伙儿人是体工队的,那个在我胸上踢了连环脚的,还问我要不要紧,我说没事。他说要是换了别人,早就吐血了。”

宝宝从来没有为自己打过架,这次是帮管炜。

还有一次在环城公园的恶战,宝宝搬起大石头,对着一个闲人就砸下去,幸亏忠忠从身后抱着他向后拉了一把,石头把水泥花坛砸碎了。后来他们坐火车跑到华阴县住了好一阵才回来。

到了高三,我不太好好学习了,跟宝宝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因为高考考的是高一高二学的内容,我自认为基础还可以。而历史地理需是要背的,为此我特意去学过梦真的快速记忆法,所以不怕记数字。

那时,梦真在人民剧场办讲座,教大家快速记忆法,我现在查了下百度文库,居然还有,那时我找梦真签了名,还留下了地址,然后邮购了一套四本的快速记忆法。

里面有一套数字形象编码法,是根据阿拉伯数字的自身形象特征对数字进行编码:

1——笔2——鸭子3——弹簧4——剪刀5——提琴

6——烟斗7——拐杖8——望远镜9——球拍10——蛋

下面是一组81—90的编码挂钩,为两位数字谐音编码。

81——白药82——白兔83——芭蕉扇84——宝石85——白骨

86——八路87——兵器88——叭叭89——棒球90——公园

比如,要记忆公元前841年“周召共和”的话,就想象周公拿着宝石送给了召公,召公拿着笔就签署了共和文书。这样,宝石和笔,就记住了这个年代。

这个方法对记历史年代还是很管用的,那年高考就出了“公元前841年”这个填空。


5

我们家没有过年的习惯,也没有过生日的习惯,那时,过年是为了吃肉,特别是农村,过年才赶上杀猪。我们家可以在马路对面的肉食店买肉,我妈的做饭水平时好时坏,特别是米饭,蒸得软踏踏的,很难吃,剩菜蒸了一遍又一遍,菜都变得水汪汪了。我自己决不会这么做的,宁可从超市买窝头和咸菜萝卜干吃,都比热剩菜强。菜要么别剩,剩了就倒掉,特别是菜叶子类,绝不能吃剩的。肉和根茎类倒是可以放冰箱,和下一顿的菜结合一下做出来。我现在的做饭水平比我妈当年强多了,想想家里请客吃饭,凉菜有炸花生米、炸虾片、凉拌菠菜粉丝、松花蛋、粉肠切成片,还有俄式土豆色拉;热菜有红烧肉、红烧鱼,有时还做粉蒸肉、炒鸡蛋。肉片炒年糕也是很好吃的,拔丝苹果基本以拔不动而告终。过年时倒没有请客时吃的好了,所以,当我对放炮已经没兴趣时,就约上宝宝,两人骑上自行车,去同学家串门。

过去没有任何通讯工具,人也不会乱跑,没什么地方可去,所以想找谁就到谁家去。我骑着我的银燕自行车,先去宝宝家叫他。他经常会把水缸里的水倒满,他不需要扁担,双手提两只最大号的铁桶就可以把水打回来。

宝宝骑上他爸的大车,我们一起去同学家。节假日期间,同学们大都在家。像管炜、李东、老布等这些平时一起玩的人家我们不去,去的是随意想起的同学家。理科班和文科班的同学我都认识,二班、三班、四班的同学宝宝都认识。大概知道谁在哪个院子,就骑车去那个院子找,问也能问出来。

我发现我们两个找人的本事还可以,就算只知道谁在哪片住宅区,也能很快打听到。最关键的是我让文科班的同学给我早早写了一本毕业留言册,厚得像《现代汉语词典》一样,文科班的都写在这本上,理科班的早在高一就写完了。另外还有一本绿色的战友纪念册,宝宝拿到二班、三班、四班,上课下课见人就让写,写的人都不知道写给谁。

文科班这本的扉页上,我用篆字写了个“诚”字,1987年4月写于先锋,然后盖了个印。这印是在北京东风市场刻的,隶书四个字:“蒋涛之印”。

何晶晶写的:

姓名:我的姓是三个不同的人,名叫差一天就一个星期。(为了以备万一,再次告诉你我叫何晶晶——你这个人极不可靠,说不定有朝一日真会忘记我的名和姓,那可真是惨,惨,惨!)

性别:是男是女,你不知道?你若真的健忘到了此种地步,忘了我是男是女,那你还要这本纪念册有何意思,装潢?还不如撕了,烧了!(告诉你,你也知道,我最讨厌这一栏!)

我是生于1970年6月7日黄昏时分的。我还要告诉你,我是平凡中的不凡。当你看到这六个字时,你会嘲笑的(不要否认)。现在我由你嘲笑,讽刺,可是,咱们走着瞧!不久的将来,我会让你看出我的不凡之所在!!!(到时你定会承认……)

最难忘的事:很多,很多。那天下午,一起买肉,一起拌馅,一起包饺子,一起吃饺子。还有那环城公园的漫步,当时你讲的话,或许你已忘却,可我没忘,也永不会忘!难忘的,你的说教,你的冷嘲热讽,你模仿方明(抑或是邱岳峰、李扬)的声音……哦,难忘你的长头发,你明亮的眼睛(有人说你的眼睛很特别,以前也没太注意,后来注意看了一下,是的,很黑,很亮,很深!看不透,很特别!),难忘你的自负,你的狂(我从来没有听过你夸奖某人,也从没有听到过你埋怨你自己)。总之,难忘,难忘,难忘你这个人!

最易忘的事:既然是最易忘记的,必定它已被忘记,怎么能再写出?最易忘记的是你不安好心,你的恶意。但是往往最易忘记的是最重要的,不该忘的!(你认为如何?)

路刚写的:

题目:路士比亚自传

姓名:路士比亚(路刚)

性别:说男头发长

说女有胡子

生日:公元一千九百六十九年元月十日

通讯地址:作协陕西分会路士比亚收

最难忘的:吃烤肉

最易忘的:洗澡

第一印象:K子

第二印象:孱头

第三印象:没彩

高兴说什么:你奶奶的八字胡!你爷了个鞋垫儿!

自传:天边飞来的巨龙

中西结合的家娃

最佳的棒手

特级的设计师

广州的老乍

香港的农民

优秀的吉他手

贼美的柔姿

疯狂的霹雳

想骂几句:鞋儿破

头发多

身上的垢甲多

我笑你,她笑你

你的裤裆破


路刚这个怪怂都这么能写,所以可以想见,文科班的这本之厚。但聂振婕、崔岱就只写了地址。聂振婕,高大白皙的美女,爱穿蓝色毛衣外套。那晚,我和宝宝就去了聂振婕家,记得她拿出精致的白瓷茶壶和茶杯给我和宝宝倒茶,很讲究。坐了会儿,就告辞了,又去找崔岱的家。崔岱是文科班的美女,一条大辫子,头发发黄,现在想想,倒是挺时尚的。我们在一个小院子里找到了崔岱家。崔岱很懂事地招呼我们坐到屋里,大家平时在学校都没说过话,对我们的突然袭击却能坦然接受。然后我们告辞,崔岱送我们出了门。

快到中午时,我们到了一班的乔峰家。乔峰妈妈热情地给我们做了臊子面,真好吃啊!

西安的冬天一点不冷,骑自行车都不用戴手套,我和宝宝边骑车,边商量再去哪家。

贺杰是美女,由于脖子有块深色的胎记,她总是很低调,穿衣爱穿深色的衣服,头发直直垂下。她最牛的是在学校运动会参加了竞走项目,穿着夹克衫、紧身西裤和滑点鞋(布鞋啊),然后就自顾自地扭起来。场外的女生跟着她跑,让她走快点儿,她还是按自己的节奏走着,可能她是中国唯一一个穿着塑料底布鞋参加竞走比赛的选手。我和宝宝到了她家,贺杰很聪明地跟她妈妈说我是班上学习好的学生。她妈妈就很高兴,让我一定要在学习上帮助贺杰。我满口答应着,就被贺杰领进了她自己的房间,这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

晚上还去了伍晓宇家。伍晓宇刚从南方转来,一直是理科班的第一名,开始像是沉默寡言的男生,后来他同桌和前后的女生揭露了他,其实是蔫儿坏,后来他慢慢也跟同学一起玩了,最爱打篮球。在他家,我跟他说,我们要团结各种优秀的人,他是理科班第一名,就是我们团结的对象。他向海绵一样,我说什么,都被他吸收了进去,他同意我的观点,但我却不知道怎么拉他入伙,也不知道他入伙后干什么。最后,我只好说以后还有机会,我们会合作的。

我发现我的脑子越来越文科了,离理科生的生活越来越远了。理科班的业余时间就是在不停地做题。题海战术,当然对考试有用,但伍晓宇、王健、马军和鲁三强四个学生都上了西安交大的教改班,类似保送的一种,因为班主任沈定一是交大教授的夫人,可能为自己的学生争取了好的出路。

我发现,不管在学校关系远近,只要到了同学家,都会被热情接待,如果你喜欢谁,尽可以去他(她)家,不会被赶出来,他(她)总会在家里很得体地接待你。这个方法在大学也被我用了一次。

当然,也有失败的时候,管炜与郭蓉相好不成,我和宝宝去找郭蓉家,找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在西郊的一片居民区找到了她家。当我们还为我们的能力自鸣得意时,在郭蓉家却吃了闭门羹,她爸不让同学见她。我们只好走了。


我在七十一中上学时,路上会路过西安话剧院,而刁在二十六中上学,会路过七院,所以,我们经常在放学的路上见到。该男个子高,一米八三,小分头,像个上海人,面容白皙,爱穿白衬衣,普通蓝裤子,白球鞋被他穿得很黑,后来我知道,该男买了新球鞋后从来不洗,直到穿黑、穿烂。在中学会经常看见穿球鞋的人。每到下午或体育课后,球鞋前面胶皮与帆布连接的地方都会被脚汗浸湿,然后和鞋面的尘土融合成黑色。最令人作呕的是,有人一上学来穿的球鞋就已经湿了。球鞋最先破的部位就是这一段,胶皮与帆布连接的部分。而刁的球鞋已经超越了这个程境界,是破了之后漏风的状态,但由于一直漏风,脚倒不容易汗湿了。刁就经常穿着风干的球鞋。我们俩擦肩而过的时候都会注意到对方,后来刁说,他当时觉得这个个子不高的家伙拽得很,他甚至想叫人打我。

中学时代,多小的原因都会成为打架或挨打的起因。文科班的第一名杨仑,是从理科班转过去的。一天下午上学时,就遇到一个练拳击的小伙儿,直接问:“你得是叫杨仑?”

杨仑在点头的同时,迎面便挨了一拳,鼻子都被打歪了。有同班同学看见了他,赶紧把他送医院了,脸上贴了一大块药棉,然后就跟老师哭诉。我那时还在理科班,本来要下午到他们班参加班会的,结果和文科班的同学一起把他送到了医院包扎。

杨仑哭诉:“班会开不成了,蒋涛本来还要来参加的。”

我和他们班的同学还有班主任都让他回想是否得罪谁了,他说从来没有。

确实从来没有。后来我大概知道了原因,虽然不知道谁干的,但肯定是他们班的同学叫人打的。原因是,夏天,聂振婕穿了条比较紧的裤子,叫起立的时候,聂振婕用手把贴着臀部的裤子揪了两下,为的是不让裤子和臀部贴得太紧,估计是有汗吧。这一举动被杨仑看见了,便一直盯着。杨仑这样的目光让他们班的同学看到了,很不爽,就叫了一个练拳击的给了杨仑迎面一拳。

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之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王菲就挨了一拳,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李健就挨了一拳。幸亏没这么唱这首歌啊,真是传奇般的挨打理由。


刁毕竟是文弱书生,光说不练的。我到了文科班,他心里说,这个家伙咋来了。

刁之前和宝宝等都在三班,所以他跟宝宝是哥们儿,于是管炜和宝宝的友谊加深,加上宝宝对我的好奇,宝宝又带出了刁亦男,而文科班的我和刁亦男成为了无话不说的知己。

管炜在初中毕业后虽然考上了高中,但也开始做生意了。班主任韩省鱼跟他说:“自己找出路吧,不要在学校淘气就可以了,毕业时来拿毕业证。”不过,管炜有时也会来上学的,而且参加考试,以他的成绩是可以毕业的。这个时期,管炜在求知书店承包了一阵后发现不赚钱,便转而开始在儿童电影院门口摆摊了,最早就是一张钢丝床,主要卖西安广播电视报、西安晚报和贺年卡。到了夏天顺带卖汽水,再搞两个冷却机,卖红色和黄色的冰水。管炜花两百块钱做了个铁皮柜轱辘车,每天晚上把车拖到楼下,挂铁链子和大锁锁上,早上拖到儿童电影院门口。到下午放学时,我会路过并陪他聊会儿天儿,这个钟点儿是电视报卖得最多的时候。

我跟刁一起放学走的时候就多了起来。

那个时候,主要是到同学家玩。刁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在其他同学家还是封建制度的时候,刁家已经进入民主制度了。刁爸是个大帅哥,风度翩翩,毕业于中戏戏文系,在西影工作,刁妈是话剧院的台柱子。他还有个弟弟,我们叫他二劲。二劲那时在散打队学散打,很少能见到。有一次,他们散打队在兴庆公园遇到流氓,二劲就直接问他:“你信不信我用脚扇你的脸?”

“不信。”

“让我扇你左脸还是右脸?”

对方已经动手,二劲就抬脚对对方的脸左右扇起来,后果当然是那人的脸胖了。

不知道是不是练腿的原因,二劲的屁股大,每次背对门口,侧卧在里屋的床上时,刁总拿手去比划二劲的屁股和胯,说:“像个女人。”

这种话也没有要接下去的必要,二劲不理他,继续睡。

刁家是很开明的,刁爸刁妈把儿子和儿子的同学当朋友,从来不以家长的口吻说话,刁亦男也很自豪地介绍,在他家只要不把房子点了,干什么都可以。

刁家进门是个小厅,有饭桌,然后是一间房,有两个床垫和一个小方桌,一个书桌,冬天会放一个煤炉子。话剧院的福利是最不好的,房子还需要和外单位合建才行,不知道也给合作单位多少房子,即使建好了,也没暖气,而且青年演员们只有住筒子楼的份儿。而电管局和七院是福利最好的单位,电管局用电不要钱,到同学家里,屋里放着五六个电炉子,比暖气强多了。我们七院暖气好,单位老发东西,发工作服,发西服,发呢子大衣,汽车库前的小广场就是七院福利宝库,经常有大卡车开回来,我都不用跟爸妈说,直接就去,报上名字就可以领西瓜,领白菜,领苹果,领带鱼。我记得夏天要领好多次西瓜,双职工就是好,家里每次都有七八个西瓜摆着,带鱼也是。冬天领得最多的就是带鱼,所以我都没怎么吃过其他鱼,我妈就会做红烧带鱼和炸带鱼。话剧院没有福利,没人看话剧,虽然刁妈老去演出,都是主旋律的话剧,到各企事业单位去演。不过,刁爸炒菜的手艺是专业级别的,简直就是饭馆味儿。当时我最爱吃的就是饭馆味儿的炒菜。我妈会让我拿个铝饭盒到李家村去李家村饭馆打两个菜,通常是要一个家常豆腐和一个鱼香肉丝,这是我的盛宴啊。回家有食堂打好的米饭就,最满足!家常豆腐和鱼香肉丝估计要两三块吧。我们院的食堂也是很厉害的,保证有肉菜,一般过油肉、回锅肉、莲菜炒肉、冬瓜烧肉、白菜炒肉等这些菜是两毛五,炒青菜、烧豆腐这些菜是一毛二,小酥肉、条子肉这些要三毛五,多数时候是一个会写隶书的大师傅用粉笔在小黑板上写的,那隶书的一撇一捺那个飘逸啊,快飘出黑板了。

周日是开两顿饭,上午九点和下午四点,上午九点一般会有纯肉菜,我们家属院的几个孩子就提前五分钟到食堂门口,堵在木门外,一到点,一个大师傅来开门,我们就冲进去,排在一个窗口前。当时有钱票、细粮票,还有粗粮票,所以有时会买发糕。

在刁家,最幸运的就是碰见刁爸下厨房,他真敢放油,所以做的菜甚至比饭馆菜好,而且会做红烧肘子,怪不得一家四口都是大高个儿呢。

后来刁爸看这两个儿子实在没有做饭的天赋,就把他的秘籍传授给了我。那本秘籍就是人民大厦出的内部资料《烹技概论》,这是我第一次系统地对烹饪加强了理论学习,以至于我日后在法国料理店和香港料理店打工时都成为了劳模。

在我得到秘籍之前,我的做菜生涯遭遇了一次滑铁卢,让我至今刻骨铭心。我为什么开始喜欢做菜呢?源于我在一班时觉得我可能有很长时间会一个人生活,即使以后找到了对象,女方也未必会炒菜做饭。我妈都到了四五十岁才掌握了几个拿手菜,还状态不稳,这指望女人的事儿,太不靠谱了。于是我决定自己有个好手艺,可以伴随自己一辈子,想吃啥就做啥,所以我就决定关注炒菜做饭。决定之后,就要有练手的机会,但我不会在我家表现出我会做饭,这不是抢我妈的饭碗么?上了高中后,我有时在学校食堂吃中饭,有时还吃晚饭,当时徐永忠也吃,我们每人打一份粉蒸肉时,我指着他的粉蒸肉说:“死耗子!”

他转身就恶心地跑开了。等他回来时,他的粉蒸肉就剩粉了。我那时经常一次打八两米饭,他们就叫我“蒋八两”。

还是在一班的时候,一个周日,我和任辉,还有几个女生,在学校操场的另一端,任辉住的小房子里玩。任辉是个大高个儿,他爸是我校的化学老师。他是教工子弟,他爸给他在学校操场的一排平房中找了顶头的一间,为了让他刻苦学习。他的小屋是在非常显眼的位置,所以现在想想,简直是高中生任辉的真人秀。他早上起来刷牙、上厕所,端一碗面蹲在门口吃,之后在水池洗衣服、晾衣服等,完全暴露在同学们的眼里。但其实也没什么人太关注他。

我的烹饪生涯唯一一次滑铁卢就发生在他的小屋。我们那天决定自己做饭吃,大家问谁来做,我就自告奋勇。我们买了两条鱼,我在他小屋里的小炉子上烧鱼,由于缺少各种调味料,到最后就想放点糖。这一招是跟管炜学的,管炜被他爸送他去学厨艺,想让他成为厨师,管炜开始就是洗菜、切菜、切肉,他还总结,厨师最关键的有两条,一个是刀工,一个是配菜,这两条掌握好就可以了。管炜经常边切肉边往嘴里放,然后用一个瓷碗倒一碗白酒放在旁边,别人还以为是白开水呢,他就一口、肉一口酒的,美滋滋的。管炜说:“炒菜时,最后起锅前,倒点醋,倒点糖,不是为了酸味和甜味,而是为了提味儿。”这招我至今还在用,我发现我炒的菜都是一个味儿,因为都放的是一样的调料……

在任辉的小屋,我想放点醋,再放点糖,醋有了,酱油、味精、盐也都有,就没有糖,于是我翻他的抽屉,发现了两块儿水果糖,于是就放到鱼里了。这就是我做过的最难吃的、最异味的鱼,都说不清那是什么鱼。


刁家的饭总是很好吃,但在他家不一定就能赶上,他家人是饥即食困即眠的,没有条条框框。刁亦男对吃的也不执着,回家后,刁爸问他吃什么,他经常说不饿或随便,他爸有时会正式炒两个菜,有时会端两碗面给我俩吃。随和,温和,是少年刁亦男性格特征。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