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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冒险

我喜欢冒险。

有些人只是喜欢,却不会去冒险,我是愿意去冒险的那种人。

我骨子里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如果不去发疯、冒险,消耗点体力,顺便弄伤自己躺在床上静养个几天,恐怕很难消耗完我的旺盛精力。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我的冒险之旅的呢?

我的家人和我说过,在我很小的的时候,小到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有一回从床上不知缘故地掉下来,把大人们吓个半死。大人们说当时是把我放在床的正中间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居然摔下床来。据我个人回忆,那次自由落体应该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二次冒险,自己爬啊爬啊,纵身一跃,只是为了验证四个字:呱呱坠地!

那我人生的第一次冒险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据我回忆,应该是那个夜晚:在一个月黑风高寒风凛凛又充满激情的夜晚。那晚,我以极佳的神勇状态战胜了无数的兄弟姐妹,脱颖而出,仅用了二点五秒的时间就到达了目的地,一举夺魁,成为当晚唯一的赢家。立马召开记者招待会,来自《世界日报》的记者问:陈欢先生,在竞争如此白热化的环境中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微微一笑,唱了一首陈晓东的《跑》:

跑 这是我的跑道 枪响的前一秒 我听到风在飙心在狂跳

是快乐的预兆 在前面错不了 抓住这种感觉 预备开始

跑 在太阳下 甩开问号 为了他加快速度

跑 穿越沙漠 找一个新世界 没有烦恼多好

我追逐一个梦 我靠我一双脚 用耐力和汗水 为爱赛跑

脱下我的外套 按下我的马表 这是我选的路 我一个人

跑 我不知道 还有多远 奖品是一个微笑

跑 不怕危险 跟自己比赛要撑到 最后那一秒

我一个人向前跑 才知道 天大地大多美妙

用超音速度往前跑 我现在速度就像一只豹

我看得到 我抓得到 拼命地跑 觉得很好

记者会现场的氛围很好,记者也跟着一起唱,因为我们都是这跑道上的冠军。

对了,这才是我的第一次冒险,我险中求胜,却不知真正的危险在外面,因为这个世界是很危险的。

我的冒险之旅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说说我小时候有记忆的几次冒险。

一、过桥

那年我六岁,和妈妈去外婆家。去外婆家很近,只要走三分钟就到了。不过要经过一座桥:金典桥。

那次过桥也确实经典。刚要过桥,我妈和一熟人聊上了。我决定自己先走。刚跨出两步,有一个绝佳的念头冲进我的大脑:敢不敢闭着眼睛走过去。

说走就走,于是我决定闭着眼睛走过这宽五米、长十米的金典桥。太刺激了,无论怎么害怕,想睁开眼睛都得闭着。

那座桥年久失修,两边的桥栏已经损毁得很严重了,有些地方水泥都已经没有了,钢筋暴露在外面。我走着走着,有一种预感,我已经不是直线行走了,我走向了桥栏,桥栏的钢筋勾住了裤子,一个踉跄,天旋地转,扑通一声,没来得及喊救命我已经在河里了。

我不会游泳,所以溺水对我来说并不痛苦。

会游泳的人知道呛水的难受,而我只知道喝水,不知道扑腾,更不会喊救命。我安静地待在水里,就像一条鱼在水中呼吸,没有半点的难受,看着岸上妈妈喊救命,河水和外面的世界就好像隔着一块玻璃,围观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却没有人要跳下来救我。

扑通,我妈跳了下来。直到我被捞出河面,我才从那种平静中反应过来,我应该害怕、我应该哭。

想到这里,我大哭不止,一直哭到了家。

我妈帮我洗澡时问我:“你掉河里还不害怕?”

我却说:“妈,我的一只拖鞋掉了。”

原来,我一直哭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内疚,新买的拖鞋掉到了河里,找不回来了。

二、飞虎队

小学三年级那会儿,我看了很多警匪片,特别崇拜飞虎队,总幻想有天可以和他们一样上天入地,伸张正义,除暴安良。每天玩得最多的游戏就是扮演飞虎队,可惜我没有制服、没有枪,唯一可以模仿的就是速降。

电影里,飞虎队从顶楼甩一根速降绳从天而降解救人质,真帅。当时我就想,我家里有麻绳啊,我可以从三楼阳台甩一根麻绳下去,也可以从天而降,肯定很帅!

但是我没有了解清楚,人家飞虎队的绳子可不是一般的麻绳,而且他们接受过训练,最重要的是速降的时候是戴手套的嘛!而我,就这么赤手空拳、没有半点准备地从三楼用麻绳速降。结果可想而知,但比你想象得还要惨,由于巨大的摩擦力,降到一楼的时候我的手已经完全脱皮,之后我再也无法支撑在离地面近三米的距离我脱手了,重重地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那天,家里面的大人都去上班了,我一人在家。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我醒来时首先想到的竟然是赶紧清理现场,不要让别人看到我的惨样,这样就不帅了。当时我手心的皮已经被磨掉了,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蒙混过关的,爸妈居然没有发现,只是我做作业的时间就变得特别长,因为手疼。

那时候,我最不解的就是——飞虎队队员的手是什么做的?怎么不会脱皮?想到这些,我更崇拜他们了!

三、捉蛐蛐

捉蛐蛐是我童年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不过后来变成了最恐怖的事情之一。

不少人选择在白天捉蛐蛐,但大部分时间我们喜欢在夜晚出动,因为那时候万籁俱寂,能够清楚地分辨蛐蛐的准确坐标。

在捉蛐蛐时遇到蛇、蜈蚣、蜥蜴也是很正常的事,但要淡定。

捉蛐蛐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工具,不是反应,更不是手法,而是搭档。不怕神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某日,我和朋友A结伴去捉蛐蛐,当时大家正在翻一堆乱石,蛐蛐一阵乱跳,我们也是一阵乱翻,结果,我那个朋友A把一块大石头砸在我的小拇指上,骨头都露出来了,痛得我当场惨叫起来。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兄弟,没事,你们继续捉蛐蛐吧,我回家了,这件事别和我爸妈说。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怕扫了他们的兴,选择自己悄悄地回家,也没和父母讲。区区小事何必就医,我等着伤患处自然愈合。可是,骨头都露出来了,我足足休息了一个月才彻底好了,我也因此佩服自己的愈合功能,不过还是留下了一点后遗症,我的小拇指伸出来时不是很直。

但我觉得,男人留点疤,帅!

又有一天,我又和朋友A捉蛐蛐。这次我们发现在水泥板的间隙有蛐蛐,水泥板一块一块地靠在墙边。

我穿着拖鞋爬上水泥板,站在水泥板上,一块一块地往外翻,

由于朋友A看到了蛐蛐太激动,很没等我站好,两块水泥板就翻过来了,我还站在之前的板上,眼见着两块水泥板朝我的脚上砸来,我快速抽脚,好险,差一点压到我整只脚。

不过怎么会那么疼呢?原来我的大脚趾的指甲盖掉了,还留在水泥板之间,是硬生生被夹掉的。等我感觉到痛时,我才发现我的大脚趾已经血肉模糊,血往外冒。

朋友A彻底傻了,我安慰他说:“没事,你继续捉蛐蛐,我先回家了。放心,我没事。”

到家后,我简单地包扎一下伤口,不巧被我妈看到,坚持要去医院,就这样,我在家静养了一个月。

后来,听说朋友A那次抓到的蛐蛐特别勇猛,打败了很多蛐蛐。

我觉得,那是必须的,你想啊,那蛐蛐那么血腥的场面都经历过,还害怕什么。

四、疯狗和粪坑

有一次我和朋友B回家,我们决定走捷径,捷径就是一条窄巷。

就在我们两个走到巷口时,突然从里面蹿出一条凶猛无比的京巴狗,它就像电影《疯狂原始人》里面的那个小女孩,咧着一口尖牙,好像要把我们撕成一盘肉。

当然,论个头的话,我们早就可以把它吓跑了,可是这样的想法太过于天真。

有一句话叫:狗眼看人低。没错,可能在狗的眼睛里面人都是很低很矮的那种。所以它敢如此嚣张地挑衅我们。

我们还真被这条小京巴给吓住了,虚张声势地吓它几下赶紧跑掉,它追了我们一段路程,在这狭小的巷子里它是有明显优势的。

还好,摆脱它了。

就在我和朋友B自鸣得意的时候,却看到了巷口的一户人家的门口有一条大狼狗,正对我们狂吠,就像我们欠了它骨头似的。

前有狼狗,后有京巴,进退两难。

正在犹豫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和朋友B说:退肯定是退不回去了,你看那京巴跟疯狗一样,连条绳都没有拴,而前面那条大狼狗虽然个头大,但是至少有条链子拴着,只要我们跑得快,跑得快到它没反应过来就成功了,就算到时候它想咬,也咬不着我们了。

没等朋友B反应过来,我已经卯足了劲冲了过去,那条狼狗大概没有想到我会那么疯,跟疯了似的跑得飞快。所以,当我整个人从它面前跑过去时,它都没有叫一声,等它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全身而退了。

这时候,狼狗的愤怒已经到极点了,我一个小毛孩居然耍它,还耍得它哑口无言,它试图挣脱链子扑上来。在此同时,我的朋友B跑了过来,他觉得这狼狗好骗,却没有抓准时机,或者说,时机抓得太准了。

我把狼狗惹火,他是来给狼狗降火的。

这狼狗再也不会错过了,在我的朋友B跑时,一口咬中他的屁股。

对于我的朋友B来说就是:不怕猪一样的对手,就怕神一样的队友!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B去田间玩。田间到处都是隐形陷阱——就是为了方便给蔬菜施肥,田与田之间有一些小粪坑,上面还盖着很薄的瓦片或纸板。

我和朋友B在田间追赶,只听扑通一声,我的朋友B消失了。我到处找他,就在这时,我发现朋友B掉进了粪坑里,只露出一个屎黄屎黄的脑袋,我想笑,又觉得不合适,想哭,又确实想笑。

他一动不敢动,生怕一动就像沼泽地一样陷得更深。我把一根长长的竹竿的一头递给他,好不容易拉他上来,我站在离他很远的地方,因为实在是臭不可闻。他极其尴尬,情绪到了崩溃的边缘,强忍着泪水。

我知道男人的面子很重要,于是我找了个借口先离开,让他一个人好好地哭一场。

只是我至今还很好奇,那天他就那么顶着一身粪便走回家了吗?

没几年,他搬家了。这样也好,我们也很少找他玩,更别说在一张桌上吃饭了。希望他的老婆不要看到这篇文章。朋友B,不用感谢我当年的救命之恩!祝好!

由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成功者都是一个冒险家,每一个失败者更是值得尊重的冒险家。

冒险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精神,只要不拿生命做赌注,我愿意一直冒险下去。

写这本“赢”也是一次冒险,如果你不买,我就哭惨了,出版商更是哭瞎眼。其实我知道,你想说买这本“赢”对你来说也是一次冒险,但如果你不买,也许你永远不会真正了解到陈欢,但看完后就算你不爱我,也会对我产生好感,就算没有好感至少不会有什么反感,就算有一点点反感也不会到恶心的地步。

如果你此刻有了恶心的感觉,那一定要重视,女孩说不定是怀孕了,男孩一定是吃错东西了。

总之,恭喜你,买我这本名为《雅痞之欢》的“赢”的这个险,你冒得值!朋友,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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