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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今日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进门后,脸就一直绷着,未露出一丝笑容。他恐怕是知道于堇到上海,才专门来送信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财大气粗得很。谭呐心里给他算算,光靠稿费够不够?这次剧本付酬,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样都一文钱尚未到手。不过,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当属上品,没有怀疑的余地。莫之因哪来这本事:孤岛万物腾贵,他照样抽货真价实的古巴雪茄?

据说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写作两个钟头,下午泡咖啡馆,晚间出入名餐馆和高级舞厅。前一阵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鸟,是百乐门的一个红舞女。后来那舞女跟上别人,倒也见不着他伤心。他是那种衣食不愁的单身贵族,三十岁刚出头好年华,又正负盛名,整年到头唤朋呼友地玩。

有时谭呐被他强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发现艳如桃花的女人们抢他转。莫之因能让这么多女人抢他转,互相之间居然不争不闹,肯定有他过人的本事。天生艳福,让时时觉得忙不过来的谭呐佩服之极。他自己的脑子只配搞戏剧,即使有点羡慕,却明白这不是他玩得起来的游戏。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谭呐不想继续这个题目,便说:“能来就好!”莫之因又叹了一口气:“她瞧得起我?”谭呐看着手里的雪茄,莫之因这个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丢脸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试探地问:“假定于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难道你不觉得应该同情?”“她是什么货,我清楚。”莫之因说。对此话,谭呐觉得恶心,人一旦酸劲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于是他半开玩笑半带讥讽地回应:“这圈子里,谁是什么货,谁都清楚。”

莫之因灭了烟蒂。桌上有个精致的小瓷盘做烟灰缸,谭呐虽然不常抽烟,却非常在意小细节小情调。他早就觉察出今天谭呐说话太不客气,不像平日从来都注意言词,照顾各人的情绪。今天话一出谭呐的口,在他听来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来,又不想再与这个戏剧界名人斗嘴,只好拿起西装外套要往外走。

“这是你的戏!”他嘀咕一句。

谭呐装着没听见,站起来,并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两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时候不对,地点不对,又凑上一个倒霉的下雨天。今天他来,又是从谈于堇开始,以谈于堇结束。看来人还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恕不远送。”谭呐说。

莫之因想笑,却未笑出来。这个剧基本上已经筹备就绪,场子也租定了,十八层楼附近的兰心大戏院,就等着饰主角的于堇来最后合戏彩排。这下面的戏,已经不关他这个剧作者的事。

谭呐看着莫之因边走边穿上西装外套。他虽然比莫之因年长几岁,在上海演艺界,却是老资格,说话很有分量,什么大人物都接触过,什么怪人也能团结。对付这个莫之因还是游刃有余。花花公子诗人作家,他在戏剧生涯中也颇领略过几个,大部分是空心萝卜。

不管如何,他坚持自己的主意:请于堇来。上海人一向怀旧,三十年代的女明星自天外飞来,这个孤岛就会大抽一阵筋。就冲于堇影戏两栖红星这名字,大部分的票都会预先售光。

不过租界工部局的洋大人,对日本人的压力越来越顶不住,早就开始禁演有抗日内容的戏,原已准备上演的明末美人剧《陈圆圆》也通不过审查,说有“危险倾向”。换上莫之因的这个软性剧本,递上去果然一路顺风。谭呐选上这么一个洋场风月戏,让演艺界都有点惊奇。他自己明白,这可能是他在上海的最后一剧,他只是非得上演一个剧不可。

而于堇,可能是这盘残局中,他要走的惟一精彩的一步。

莫之因走到门口,下面是并不宽敞的楼梯,通向一楼。他的脚步很重,似乎有意重得让谭呐听见,楼梯吱吱呀呀地响,扶手的木质很好,光滑滑的。墙上贴了几张三十年代的画报封面,都是些电影明星,有一张是报纸,于堇演戏的广告。不过,年代久了,人相和字都模糊。他抬着头,完全不看脚下,似乎他的傲气不是摆出来给人看的,而是气质中含有这种东西。这样走了十来步,莫之因忽然停住,回过身来,很大声地说:“谭兄,我知道你的女王的住处。”

这倒不是文人咸淡白扯的事,那声音很正经。谭呐赶紧走到门口,冲着莫之因喊:“她住在哪里?”莫之因嘴角露出冷笑,用手抚顺头发,看着楼梯的扶手,不屑地说:“肯定住在 Park Hotel!”“国际饭店!那么贵的地方,搞什么名堂?”谭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很多人说她在香港演电影挣了大钱,你到底付了她多少?”“跟大家一样,一文未付,预支了一笔路费。 ”谭呐不愿意多说,他语气很坦诚,“我手头不能松,这情况你知道。”

莫之因整个身体转向谭呐,脸抬了起来。他觉得谭呐根本不理解女人。

“这个女人要面子,倒贴住高级饭店也甘心,她就是要上海人佩服剧界女王凯旋的排场。”他索性敞开说出他的不屑, “ParkHotel,西方人设计,西方人当经理,四大银行的产业。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又奈她如何?你知道了,也没法去找她!甚至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他们给住客保密,守卫又全是门神一样的人物。”他掉转脸,脚往下迈,话却更刻毒,“说难听了,她在那里当婊子你都不知道。”

他突然冒出的粗话让谭呐一愣,但谭呐当即反应过来,开怀大笑:“莫兄呀,怎么你的悲情剧已经开场了?她在上海有谁作伴,干卿底事?”

莫之因没有再作声。走到一层,走出门,也不顾外面正下着纷纷小雨,冲进院子,满腔悲愤的样子。

这幢两层西式小洋房是哈同夫人罗迦陵的产业。外观很普通,甚至围墙都显得灰暗。房子和略显空旷的院子虽说不寒伧,只要修理一下,哪怕墙上清除一点青苔,都会有明显的改观。前院里长了两棵梧桐树,夹竹桃和竹子都长年没有修剪,疯长得厉害。

近年欧洲局面混乱,上海的英美人人心惶惶,都在抛售房子,罗迦陵正好低价收进。可是现在租得起这种洋房的人太少,她就来个顺水人情,先借给谭呐做办公室兼住处,无非是喜欢攀演艺界名人。莫之因愤愤不平地出了大门,觉得什么好处都让谭呐这种文艺界“元老”占尽!

谭呐的眼光好奇地跟莫之因下楼,看着他走出院子。没料到助手举着伞从院子里进来,手里捧着一堆报纸。谭呐从他跳过渍水的奇特姿势里,发现助手最近胖了,肚子多一圈肉,脸上也长了膘,年纪不到三十,头发却掉得厉害。这人做事认真,在爱艺剧团做事务员才不到一年,事事替他着想,脑袋瓜子反应快,一般他想到什么,助手都想到了。比如,他脑子里闪过今天的晚报可能有用,这家伙下班居然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到外面买了一沓报纸回来。

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了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杆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狐步上海》请于堇来主演,这事情一开始他并未反对,只是心里很矛盾。于堇的演技超群卓绝,在上海市民中风头很足,他不便反对,好像也没有理由反对:本来于堇就是交际花一个,来演一个百乐门的红舞娘,没有什么不妥。

但这个剧本,是他根据自己的小说改的,里面的爱情如火如荼。他也曾是于堇的戏迷,却不想看于堇演他的戏。最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愿看到假戏真演——他知道上海演艺界从好莱坞学来的时髦病:演一场爱情戏,就来一场绯闻。好多对男女,就是这么拆拆聚聚、合合分分的。

这个剧写百乐门一个舞娘,原是高贵千金出身,因父亲生意失败,她才不得不下海。在舞厅遇上一个诗人,狐步舞跳得出色,这舞女对这种奇异的舞步也十分娴熟,两人一时绝配,双方都急切地等着每晚一会。诗人狂热地爱上她,父母本来对她下海当舞女十分反感,现在坚决反对她嫁给一个诗人。她被扫地出门。她还是与一贫如洗的诗人结合,为了爱情,她可以舍弃一切。诗人靠写诗难以维生,她只好继续做舞娘,继续跟各种男人周旋。诗人受不了,追到舞厅。舞娘告诉他不跳舞可以,但必须要有个活下去的办法,诗人说必须有一个死得尊严的办法。两人决定在舞厅跳最后一曲,在全上海舞客羡慕的眼光中,跳到窗台上,双双跳楼自杀。

莫之因敢以自己的生命打赌,于堇气质孤高傲岸,绝不是这样情深义重的女人,演不了这样一个为情而痴为情而死的热血女子。对此,他承认没有什么证据。没办法,偏见先入为主。若是冷静的作家,可以静观其变,他是诗人出身,就难做到。

正是这些问题,此时折磨着他:于堇与她的丈夫倪则仁闹出来的风波,已经过了三载,别人可以忘记,他当时是个仰慕明星的文学青年,无法不把当年连接到现在。

对艺术圈里的男女之事,观众往往比当事人更着急。当时报上于堇的婚变,闹得与战争消息一样轰轰烈烈。娱乐界的花边新闻,报导得津津有味,大致上说是于堇另有意中人。倪则仁当时在银行做事,后来是上海演剧界抗日慰问团的领袖人物之一,冒着炮火到前线歌唱,得到全上海喝彩,报界捧之为“粉墨岳飞”。于堇偕同意中人离开上海出走香港拍电影。

莫之因至今想来,觉得倪则仁那种找死的蛮横劲,是被于堇气出来的。但此后,倪则仁却从演艺界消失,或许在寻找剂量更大的刺激?终于,这个岳飞进兵到间谍场上去了,现在被抓进 76号,正是求仁得仁。

退一万步,于堇是什么人?他莫之因何苦钻这牛角尖。上海报纸,一向同情女方的不多。不过,上海人对女明星特殊健忘。今天只有他记得于堇“背叛丈夫”。

本来嘛,他只是舞文弄墨的人。把自己的小说改成话剧剧本之后,下面就全是别人做主,爱弄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谭呐是资深导演,主意大得很。他莫之因提再好的建议,告诉谭呐,都等于零,说不定还嫌他多嘴。谭呐请了作曲家,请了乐队和舞蹈团,反正近来上海闲着无戏可演的艺术家多得很。

一开始选女主角时,谭呐就一口咬定必须是于堇主演。但是他却有比艺术判断更有力的权威:并不是他谭某人自己的想法,而是房地产大王哈同遗孀罗迦陵的主意。这个胖胖的老太婆,是爱艺剧团的投资老板,样子长得既不像中国人,也不像西方人,说的中国话也是怪怪的。几个月前老太婆真的来过一次剧团,还当着整个剧团的面说:不管选什么戏,都非要于堇主演才能成功。

这些生意人就知道投资生财,钱越多说话越气壮如牛,哪儿懂什么艺术。不过他看出罗迦陵气色很差,说话喘气,站都站不稳,走路要人扶,不像能活到看于堇演出的样子,果不其然,上个月就听说她重病住院了。

莫之因越想越生气。他的头发仍是一丝不苟,不过心情跟街边流淌的水一样,越流越低。路人在他面前走过,奇怪地看着这个一表人才的青年男子失了魂的样子。

雨天路上仍有黄包车,莫之因招手,黄包车未停,全被租了,没有空车。他突然想起今天他是开车来爱艺剧团的,车停在院子里,居然忘得一干二净。他捏捏自己的手心,疼痛感是真实的,一跺脚,他转身折回去。

那个罗迦陵说于堇什么来着呢?他想起来,她说于堇就是唯美的化身,一身黑丝绒旗袍,犹如一朵黑牡丹:于堇每次演出,在开始说话之前,都只是背对观众,四周一片黑,一束灯光投到她一个人身上,她慢慢吐出一句台词,才徐徐转过身,让全场观众悄无声息地惊叹不已。不管是古装或是现代戏,都这样开场。

她演女皇武则天,背景是一座古庙,落难的她一身道姑装束,居然不穿白色或深黄,依然一身黑,跪在舞台中间。当她徐徐站起,转过来的脸,面对台光时,全场被这架势,这冷艳之美,镇得统统屏住了呼吸。

令人讨厌的罗迦陵说,她只见过一次于堇演出,那美貌使她一辈子无法忘怀。又说在孤岛弄艺术,不好高喊爱国,正要唯美提神,而且要卖出票,才不至于大家吃西北风度日。

笑话!莫之因想,这种灯光慢转亮相,噱头而已。哪个女演员做不了?还有必要从香港费尽心思弄回来?排戏时主角的位置一直空着,让别的演员暂时顶一下。如此排戏,当然很别扭。这上海街头,多少女人不是美得神秘?就像这满街的梧桐树叶,青春本身就是美,等到黄叶飘零,谁来怜惜?

好在谭呐邀请于堇的信发出后,许久都没有于堇的回音。莫之因心中窃喜。可是报纸偏偏把倪则仁被捕的事捅出,这个女人借了这个由头来演红舞娘。此人一到,事情就完全不同了。一句话,这戏就不是“诗人莫之因巨作”,而是“于堇主演大戏”。

这个感觉强烈地抓住他的心,他担心自己快得心脏病了,连偏头痛的老毛病都会因此复发。莫之因走进爱艺剧团的院子。他背挺直,神情比平时更孤傲。还好,院子里积水不多,下水通畅,他的意大利皮鞋照样锃亮。

谭呐站在窗前抽烟,看见莫之因迈着不快不慢的步子走进院子,心想,这小子今天有点犯病,一点都压不住情绪,也许是有意的,就是要让他不高兴。谭呐的身体本能地往窗帘后一闪。结果莫之因根本连他的窗子也没瞧一眼,似乎是知道有人在注视,故意装模装样,直接朝一辆漂亮的深绿色车子走去。助手走过来朝谭呐嘀咕着什么。谭呐脸上没有表情,嘴里说:“好吧。”眼睛始终看着院子里的莫之因。待莫之因钻进他的别克轿车,发动引擎,谭呐才朝助手转过身去。助手已开始拆窗帘布,他听见谭呐说这窗帘不知挂过多少个春秋,上面有几代人的气息。不洗洗,是说不过去了。没有窗帘,谭呐顿时觉得这屋子一下子宽大许多,亮堂许多。那些阴气鬼气,如果存在过,从这一刻就该去应去的地方安息。

莫之因没有看到谭呐在窗子后面。他觉得这个下午怪怪的,连谭呐那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胖子助手,都似乎傲慢了许多。街上有家老虎灶,灶前有两个半大男孩,怕冷似的贴着取锅炉的暖。那木头锅盖旧得发黑,上面搁着一块洗得洁净的抹布,冒出乳白色的水蒸气。

水蒸气都冲到街上来了,大人到哪里去了,打开水的人都没有,热水瓶在地面上排了一顺溜。两个男孩的眼睛狼一样贼亮地盯着他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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