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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陆飞和周牧音还有章米他们又组建了一支老年人乐队,曲风完全不是老年人该听的轻音乐类型,他们搞的是摇滚乐,这几个老家伙不甘寂寞,在养老院里也没人敢管他们,或者说没人能管得了,章米身为一个前精神科医师听的音乐也算对得起他的那份工作,从死亡金属到哥特金属再到清新的英式摇滚和后朋克,他几乎都有所涉猎,他可是他们乐队名副其实的主唱,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他们想让躺在床上的彭宇也加入他们的乐队。

而彭宇对此无动于衷。

那时,陆飞给他引以为傲的飞鸽起了一个文雅的名字,用了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的名字命名这只鸽子,他说是因为莫泊桑的一篇小说特别吸引他,他们那时的课本中就有,不过当时那篇小说只是作为课外阅读内容,很多同学都没看过,就是那篇《漂亮朋友》的节选内容,他说那是他看过的最让他澎湃的伟大的小说。

于是,他就给那只鸽子取了一个昵称,叫莫莫。

莫莫就停在易闻希家的阳台上,“咕咕”地叫着,脑袋来回摆动着,她拿着一些玉米粒和面包屑放在它旁边,莫莫就开始啄食起来,饶有兴致,她这时取下绑在它腿上的信,上面写着“一个小时之后,楼下见,不见不散。”

她下意识回头看了看,确定老爸不在,要是被老爸发现就糟了,他正在做晚饭,他赶忙找来纸笔写道“没问题”便把纸条绑在莫莫的腿上,等它又吃了一会食物,才把它抱起来,亲了一下之后双手一松,莫莫就振翅飞翔起来,她看着它在天空盘旋了一圈,夕阳在它翅膀的上下运动中闪耀着光辉,天空那几朵火烧云映衬着眼前的景象,让她不禁也想拥有一双翅膀,看看这里的蓝天和白云,看看那里的青草和山川,看看这城市的样子,莫莫带着她的信飞向远方,对她和陆飞来说那曾是很遥远的距离,陆飞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才能到她家楼下。

这段距离在日后成了陆飞无法跨越的障碍。

陆飞来到她家楼下的时候,她正站在阳台上等他出现,她跟他挥手示意让他等会,她转身和老爸打了招呼说要下去买冰棍,老爸还塞给她一块钱。等她到了楼下,陆飞就站在那里,皮肤黑黑的,眼睛大而有神,闪着光,如果夕阳看到他的眼睛一定会不好意思再赖在天上不西落,那时候她看到的陆飞是最单纯善良的模样。

易闻希捏着裙角说:“我只有十多分钟的时间, 我跟我老爸说下来买冰棍的。”

“哦,足够了,我就是过来看看你,没别的事情,在家里挺无聊的,我这边有个亲戚,刚好顺路,走吧,和你去买冰棍。”他说完就掏出一元的硬币放在拇指上,轻轻一弹,那枚硬币就旋转着升了空。

她低着头跟在陆飞身后,行走在巷子里,眼睛不自主地四处打量着周围的大爷大妈,他们都坐在小马扎上摇着扇子聊着家常,偶尔声音会抬得很高,或者笑声很大,她就会想他们是不是在说她和陆飞,但是她和陆飞之间又确实没有什么值得去嚼舌根的,于是就抬头挺胸往前走,而她身前的陆飞什么都不怕,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傻笑着迈着流星大步,等他们来到张大爷的冰柜前时各自挑了一根冰棍握在手里,易闻希一边舔着一边往回走,陆飞没有和他并肩走,跟在易闻希身后,傻笑着,冰棍也不吃。

“有什么好笑的?”她忍不住问他。

“没有,没有,我就是觉得你吃冰棍的样子很好看。”

易闻希的脸瞬间就红涨起来,像是有人拿着气筒往她嘴里打气,这是第一次有男孩子当着她的面夸她好看。

“哦,对了,老师布置的作文你写了没?”陆飞像是忽然想起什么问道。

“还没写,关于长大后的理想,我还没想好长大要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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