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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四章

大多数人对于冷淡的人世和人类可以达到的残酷程度,都怀有一种深沉的恐惧之心。因而他们都渴求人之情爱,而这种渴求的心理又常常被男人的粗暴、鄙陋或鲁莽的态度以及妇女的喋喋不休所埋没掉了。只要男女彼此有热烈的情爱,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爱情可以把自我的坚壁攻破,产生出一个合二为一的新生命。大自然造人,并不是叫他们各自孤立着的,因为除了凭借异性的帮助,人就不能完成生物学上的目的;并且文明人若没有爱情,就不能充分满足他们性的本能。倘若一个人的整个生命——肉体的和精神的——不一致地参加性的关系,性的本能是不能完全满足的。那些从未经历过相互愉悦的爱情中沉湎的亲密和真挚的情谊的人,实在是失去了生命所能给予的最美好的东西,他们会无意识地——倘若不是有意识地,感到了这种损失;结果,他们因为失望的心理,每每发生嫉妒、欺压与残酷的行为。给热烈的爱情一个适当的地位,于是成为社会学家应该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假如人们失掉了这种经验,他们的发展就不能达到充分的高度,对其余的人们就不能发生一种仁爱的热情:而要是没有这种热情的话,他们的社会活动一定会是有害的。

大多数的人,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在他们生命中的某个时期里,会发生热烈的恋爱。但是没有经验的人很难把热烈的爱情和一时的诱惑区分清楚,尤其是大家闺阁中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们领受过父母师长这样的教育:要是一个女子不爱一个男子,她是不会和他接吻的。这样的女子对于上述的区别,尤其难以清晰了解。假如我们希望一个女子到结婚的时候仍是处女,那么她平常受的教育和得的经验会使她很容易坠入别人临时设置的性诱惑的圈套里;要是一个有性经验的妇人,则很容易把这种诱惑和真正的爱情分开。这无疑是造成不幸婚姻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即使是彼此都有爱情的时候,只要一方或另一方觉得爱情是罪恶的话,他们的爱情也是会受到伤害的。这种心理也许是很有根据的。譬如巴涅尔的通好无疑是犯罪,因为他这样一来使爱尔兰希望的实现延迟了好些年。纵使罪过的心理是没有理由的,爱情也一样会受损坏。倘若爱情要产出它所能达到的一切好处,它必须是自由的、慷慨的、不受拘束的、倾心尽力的。

习俗的教育觉得爱情中有罪恶的成分,这种心理在下意识中不但女人有,男人也有:不但拘泥礼教的人有,自命思想解放的人也有。这种态度的影响很多。它常常使男子做爱的时候是兽性的、笨拙的,并且不会体贴和同情,因为他们不能够温文尔雅地把他们的爱情表达出来,以确定女人的感情。性的最后一幕应该渐渐地推进,这样才能使女人感到快乐,对于这里面的价值,他们也不是十分明了。事实上,他们每每不知道妇人也应该有快乐的经验:假如她不能感到快乐,那就是她的情人的过失。受过习俗教育的妇女常常有一种冷淡的骄态,她们在身体方面非常矜持,不愿意轻易让人亲近。手段高妙的求爱者或者能征服这类怯懦行为而达到目的;但假如他以女子的谨小慎微为贞操的表示,欣赏并且夸奖这类行为,则他多半不能成功,结果就是婚后多年夫妻的关系仍然是勉强的,多少有些形式的成分。在我们祖父那代人的时候,做丈夫的从来不希望看见妻子的裸体,而他们的妻子若听到这样的提议,也会为之惊恐。这种态度在今天比我们所想象的还要普遍些,即使在那些不受这类束缚、思想比较进步的人当中,许多旧习惯的约束仍然是免不了的。

现代社会里关于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然而又是比较现代化的恐惧。个体本身并不是一个目的,它必须和外面的世界发生多种的接触。既然要和世界发生接触,那它肯定不能保持孤零独立。一个在玻璃箱子里藏着的个体会萎谢,而一个在与人类接触中自由发展的个体则会变得更加充实。爱情、子女与工作是繁荣个人与世界上其余的人发生接触的源泉。在时间上,三者之中,以爱情为最先。并且男女的爱情对于父母子女之爱是很必须的,因为小孩子容易模仿父母双方的特征;假若父母彼此不相爱恋,当双方的特征在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各人就只欣赏自己的特征,对于对方的特征总觉得苦恼。工作不见得总是能使人与外界做有益的接触,工作能否发生这种效力,要看我们用什么样的精神去工作:以金钱为唯一动机的工作,不会有这种效用;唯有体现某类奉献的工作,或是对于人的,或是对于事的,或是对于某个理想的,才会有这种价值。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与目的只在于金钱的工作是一样的。要想爱情发生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的心中必须敬重爱人的人格,如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并且我们需要知道对方的情感和愿望,犹如是自己的一般。换言之,我们不单要有意地,而且要出自天性地把我们自己的情感扩而充之,以包含对方在内。部分源于基督新教、部分源于浪漫主义运动的愚蠢的个性崇拜,兼之以我们的竞争好胜的社会,遂使上述那种爱情是很难得了。

现代思想解放的人们使适才说的那种真正的爱情遭受着一种新的危险。当人们在每个甚为微小的冲动下就倾向于性交而不再有任何道德上的防范时,他们会养成一种习惯,把性和真挚的情绪割裂开来,并把它和爱情割裂开来。他们甚至会把性交和厌恶的情感混为一谈。关于这一点,阿尔都斯·赫肯黎的小说上有极好的例子。他小说中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以为性交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性交所能联结的那种更高的价值,他们似乎都不知道。从这样的态度到禁欲主义的复兴,中间只隔一步罢了。爱情有它自己理想的模式和它本身道德上的标准,这些理想和标准给两件事弄得糊涂了,一是基督教的说教,一是现在许多青年对一切性道德不分青红皂白地反抗。离开爱情的性交不能使我们的本能有深刻的满足。我并不是说,离开爱情的性交应该永不发生,因为要保证它不发生,我们就不得不设计一套很严格的障碍,这将使爱情也不容易发生。我所说的是,离开爱情的性交没有什么价值,最多只能视作为爱情而做的一种实验而已。

所以,爱情在人生中需有一个被承认的地位的要求,在我们看起来的确很重大;但是爱情是一种不听支配的力量,倘若任它自由,它就会跳出法律和习俗的范围之外。只要不牵涉小孩的问题,这也许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一有了小孩,情势就不同了,爱情就不复是自管自的了,而是为了种族生物学上的用处服务。我们应该有一种与儿童有关系的社会伦理道德,遇有冲突的时候,这种道德就可遏止热烈爱情的要求。不过,一个聪明的伦理会减少这种冲突到极小的限度,这不单因为爱情本身是美好的,而且,假如父母彼此相爱,对他们的子女也是有益的。聪明的性伦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在孩子幸福的范围之内,极力减少干涉爱情的东西。但是这个问题要等我们研究过家庭问题之后才能探讨。激情与理智

人的精神中如果有浓烈柔美的部分,爱情就正是浓烈柔美的,这是因为,人往往为某种外力所震撼,所以如果有与自己的想法相抵触的东西,对此一有觉察,就必定会避开。控制着这种浓烈柔美的感情的,是纯粹的、上等的、高雅的、理性的活动——女性希望看到男性心中浓烈柔美之情。我认为,这是能够俘获女性的心的最关键的一点。看到其他人都受到冷遇而只有自己受到敬重的人,是不会不高兴的。

如果以同一种观点看,人的精神会疲劳衰弱。所以,尽管希望爱的欢乐是稳固的、长久的,但有时也有忘却爱的必要。这不是犯了不忠实的罪,不是因为另有所爱,而是为了恢复可以更强烈地爱的力量。这是无意识地发生的,精神自然而然地趋向这里。人的本性期望如此,命令人们这样做。不过,正是这一事实,应当看作人的本性的悲惨的结果。人如果不加改变而一如既往,也可能会更幸福,但是,这是无法补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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