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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不知父亲的年代

随着男女同辈婚姻的普及和流行,人口增殖的愿望得到了满足,同辈人交配和生养的积极性高涨,每一个血缘家庭都在不断壮大。同时,打猎捕鱼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填饱肚子和改善伙食是兴盛家族的第一要务。

应该说,打猎捕鱼这类“高科技”行业,并不是人人都能干,只有机智敏捷、胆大心细者才能身体力行。一块儿长大的一代人中,有了明显的个体差别,有的身强力壮,有的弱不禁风;有的威猛勇敢,有的胆小如鼠;有的机智敏捷,有的笨手笨脚;有的打猎捕鱼样样做得到,有的除了吃饭睡觉似乎什么也做不了。甚至,有一些孩子不仅做不成事,还会摔到山下,掉到水里,或者被其他动物吃掉。

在当时,后代能力参差不齐,是一个巨大的苦恼,长辈们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开始以为是教育问题,于是更多的男性家族成员把功夫下在教育上,手把手地教,日复一日,难见什么成效。一些简单动作,在旁边看的大猩猩都学会了,可有些孩子还是不会。

某天,一位妈妈到临近山坳的血缘家庭去借石镰,前天男人们打了猎物,是一只老山羊,皮太厚,家里现有的工具都剁不开,听说那里的石镰很锋利,很好用。

等走到那个洞穴一看,男人们都出去了,家里全是女人们,她很奇怪,问男人们是不是都去打猎了,对方回答说“是”。这个妈妈有了更大的疑问:“成年男人都能去打猎?”对方回答道:“当然。”

原来这个血缘家庭几十年前被盗过一次,其实也不算什么事,几个生人,有男有女,走到这里饿得不行了,趁主人不备,把洞穴里的半块烤全羊给吃了。饿得太久,吃得太饱,都撑得走不动了,全趴在地上。男人们回来一看气疯了,就把那些男的统统杀掉,把女的留下生养孩子。没想到,她们生养的孩子倒争气,个个虎头虎脑的,也聪明伶俐。

这位妈妈听了故事,借了石镰,若有所思地回来了。

这位妈妈把今天见到听到的事情从头到尾跟男人们讲了一遍,男人们都觉得不可思议,但也只是半信半疑,他们认为是女人看着自己的孩子不成器,着了急。事情本身就到此为止,但妈妈们时不时地唠叨,却使其变成了一个故事流传下来。

又过了很多年,这里的痴呆、夭折情况更加严重,而隔壁山坳家却人丁兴旺,一个家族都分成几个小家了,眼看就要把这座山头给占了。女人们又提起这个话题,男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断然否决了,甚至觉得有点儿道理。又转念一想:如果能找个别家的女人来生养孩子,倒也新鲜,不妨一试。

想到这里,男人们忽然茅塞顿开,纷纷表态:“我看可以。”这个家族就用本家的一个女孩换回一个别家的女孩。

至此,人们尝试性地开始了第一次和外家的“婚配”,几年之后,效果渐渐明朗,不言而喻,结果出奇得好,生养的孩子个个龙腾虎跃,闭月羞花。

人类史上第一次的“杂交试验”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杂交生养经验报告团立即“巡回演讲”,使这个新鲜又刺激的“科研成果”得以迅速推广。当然,此时的人们并没意识到这是“交配”的结果,还以为是“混居”的结果。而男人们尝到了新鲜的交配快乐,却也并不知道这是自己天大的“功劳”。

男人们兴高采烈,女人们若有所思。她们要第一次面对亲人的分别,要把自己养的孩子换出去,不知该如何是好。看到家族兴旺,孩子们健康成长,她们又从内心里感到高兴。思前想后,犹豫之间,有主见的妈妈把男人们召集起来,说了自己的心情。

男人们这才意识到,刚才的高兴劲儿有点过了,毕竟都是自己多年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啊,心里一酸,倒出奇的沉默。

女人说:“孩子们从小在我们身边长大,要到别家去生养,人生地不熟的,肯定不容易,我们也不忍心,但为了家族的未来,恐怕不走这条路也不行,那就让我们差不多大的几个女娃娃一起,互相是个伴儿,也有个照应,有啥事好回来们的几个女娃娃长大了,也要过来生养。男人们心领神会,又点头。

这样,人类的第二个“潜规则”产生了,“兄妹不能婚,族外才可婚”,“族外”特指血缘家庭以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当然,此时血缘认知仅限于对女性的确认,也就是谁生的孩子,是谁的血缘。

第一个禁忌解决了优育的困扰。很多很多年后,又有了新的婚配禁忌,这无疑是基于优生的需要,适应于族内血缘婚的人们,不到断子绝孙,面临生存危机,万不得已,是不会有如此之大改变的。说改变大,是女人第一次要面临居住地的迁移,哪怕是暂时的或近距离的。而对于男人,也将面临送别亲人,有了实质上的交配权让渡。

初始的族外联姻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经济条件的不一样会抗拒族外婚,或陌生环境的生活也会影响生养,但婚配毅然决然地走出了血缘家庭,走向了更为广阔的人群中。

在那样一个蛮荒时期,强制改变婚俗,离家走户,艰难可想而知。人类顽强的生存适应能力、独有的创造构建能力、理性的自我约束能力再一次得到证明,从此,生育文明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应该说,之前、之后的两个婚配禁忌基本上杜绝了近亲婚配,在人类种族繁衍史上也添了浓重的一笔。当然,这时的婚配依然没有丢掉群婚的习惯,到族外的孩子们,是和对方所有的同辈异性为婚,换来的孩子们,也是和本家所有的同辈异性为婚,交配由辈分过渡到了辈分加群分。

人类在有利性原则的驱使下,改变了婚配习俗,无意之中成为历史上最为彻底的反对近亲婚配的行为。无论最先在哪个母系群落开始实行“族外婚”,最终都可以在世界的每一个部落得以“落地生根”。

这种婚配规则在美国夏威夷岛土著中,有着专用的名字“普那路亚婚”,同性共同拥有非血缘近亲的丈夫或妻子,而这些丈夫或妻子,相互之间的称谓是“普那路亚”——亲密的伙伴。“普那路亚婚”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排斥了有血缘关系的男女婚配,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族外婚代表,也是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多年研究印第安人部落遗迹的重大发现。

据此,他指出,尽管各地的族外婚方式会有不同,但排斥血缘亲婚是一个根本的共识,这个阶段将是群婚末尾和对偶婚的开端。假如可用“排斥”二字的话,也是行为上的取向,而不是思想上的抵触。

的确,在“普那路亚”婚制中,配偶特征十分明显,当“普那路亚”的范围缩小,就自然形成了对偶制的初级婚配方式。“普那路亚”婚制之后,随着家族的繁衍壮大,当有了30~50 人的规模,除去同性、孩子、父母和兄妹,依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交家族。

家庭成员增多之后,不仅杂乱的性关系容易产生矛盾,在自然条件恶劣的状况下,温饱更是问题,有了亲疏远近,对孩子的养育非常不利。这样,在解决了最初的优育和优生问题之后,进一步优化生养的目标立刻排上了变革的日程表,只是,这个目标不是人为设定的,而是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的经验累积,然后代代传递,默默谨守。

较大范围的对偶婚向较小范围相对固定的对偶婚过渡,会有一个过程,需要时间,却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人类天性中依据有利性原则执著进化的精神处处彰显,探索和实践从不会停止。

尽管我们做了必要的推演,找到了最初女性开始族外婚的前因和后果,但这个问题,常常引起争论,总有人提出疑问:最初实行族外婚时,到底是女孩子还是男孩子先去的别人家?

对人类发展史上存在过“母系氏族”深信不疑的人,坚持认为是男孩子先去的别人家,因为母系氏族里当然是母权制,而且是按母系记的辈分,为了保持这个血缘,女人是不可能外嫁的。

另一观点认为,孩子是女人生育的,要想有健康聪明的孩子,当然是女人先去的别人家,女人去族外成婚,并由此开启了女人外嫁的先例。

还有观点认为,云南纳西族的走婚习俗影响甚广,女人当家,男人走婚,没有父亲,舅舅担当父亲的责任,也就是女人不外嫁,男人也不“外嫁”,男人通过走访女人获得交配,繁衍后代。

从大猩猩的种群生活形态上来看,群内雄大猩猩对来自群外的雄性充满戒心和排斥,更别说已经进化了百万年的人类。尽管此时的男人们还不知道交配的秘密,但对交配权有着明确认知,要不然,第一个交配禁忌就不会产生。

如果引进别家男人来本家婚配,是对本家男人交配权的一个挑战,毕竟,在性交形态上,男人有着主导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这样,在族外婚的起始阶段,要说服本家的男人接受一个别家男人的到来,从而分享一部分并不富裕的交配权,有极大的心理和生理困难,也势必要受到阻挠、排外和打斗。新的婚制能否实行下去,就是一个问题,尽管这个时候还没有现代意义上嫉妒的产生。

这个阶段,人们还完全不知道男人在生育里的作用,完全不明白交配与生育的直接关联,是不可能由男人到外族群婚配的,去的目的和作用难以自圆其说,别人家也不会白白引进一个“吃货”和交配竞争者。

这个阶段,人们没有必要的生育知识,只相信眼见为实,也就是说,谁生下的孩子,谁才能决定孩子的优劣,要改良后代的“品种”,只可能先引进一个女人,必定是女孩子去别家婚配的。

确认女孩子去到别家婚配,生养孩子,未必就此认为女人完全脱离了原来的家,那时地理活动半径有限,两家的距离可能不会太远,女人应该可以随时回家,也可以在家里常住。因为,这时对生养的孩子更关注,对女人的居住地还没有特别的要求和限制,这并不是人类婚配史上女人外嫁的开始。

女人外嫁,到婆家生活,目的之一在于监视和管住女人,是男人发现了生育秘密之后的事情。交配有了唯一的对象,有了专属的概念,还要保证孩子的血脉纯正,才有这样的必要。在没有贞操观念之前,还不存在外嫁的现实动因。

至于云南纳西族的走婚制,是否代表了族外婚的主要方式,还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毫无疑问,它可以证明“对偶婚”确定在一些族群存在过,并延续至今,但并没有推而广之,起码在更多原始群落里还没有发现同样的婚配习俗。或许,那仅仅是现在可以看到的族外婚的一种形式。

进化到哺乳类之后,雄性的角色从来都没被忽略过,人类具有如此复杂而漫长的生养过程,忽略父亲的存在,仅以舅舅替补,显然有违常理,也不利于种族的繁衍。走婚制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婚配习俗,在偏远地区传承,是有其独特性的,值得研究。

这是一个不知父亲的年代,不知父亲并不是孩子没有父亲,而是人们不知道男性在交配中的真正作用,更不知道孩子的血缘与男人的关系。群落里没有所谓亲生父亲的意识,不止一个男性更像是担当一种“养父”的角色。

这时所谓的“婚配”或说“禁忌”,多是来源于过往经验,知道不能那样,却不知道为什么不能那样,就像现代人,都会用电脑,却对电脑的元器件和运行原理不大了解一样。实质上,第一个交配禁忌更多的是一种交配权的限定,第二个交配禁忌更进一步,因为有了眼见为实的亲生观念,也就有了女性血缘关系的初步认定。

在先民懵懂的意识里,还不清楚交配与生育的关系,当然更不清楚血脉(基因)与生育的关系,尽管如此,交配权是与抚养责任紧密挂钩的,第一个婚配禁忌的出现,即是这种挂钩习俗的“法制化”,第二个交配禁忌的出现,则有了女性血缘的概念,进而把“优生”习俗“法制化”。

交配权与抚养责任挂钩,源于抚养孩子的艰难,还有女人抚养本能的觉醒,女性自觉、不自觉地在交配权和抚养责任之间找到了平衡点,然后逐渐强化并传导给男人。当然,男人的血液里,原本有着不可遏制的原始性冲动,也有着千百万年凝聚出的父爱意识,于是自然而然地默认了这种角色安排。

直至现代,女人与男人性关系的潜意识里,还有这样的心智反应,没上过床,彼此客客气气、亲亲密密,情啊爱啊;一旦上了床,便有了这样或那样的要求,要么是独占权,要么是物质权。

在女人与生俱来的意识里,性关系从来都是一种资本。“吃亏了”或“占我便宜”也一直是女人描述性关系感觉或状况的专有词汇。特指男性的语言里,常有“我(你)要负责任”的表述,所谓的“负责任”,就是上过床之后,不能始乱终弃,要给名分,或者要保证生养。

男人们在体验了交配的快乐之后,基于对未来稳定和谐生活的期盼,对生老病死的担忧,逐渐萌生出了对家族生存的责任心。对女人的性需求,加上对生养的殷切,最后变成了支撑每一天生活的行为惯性。

在男人和女人与生俱来的养育乐趣中,男女彼此互助,目标明确,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共同生活,这个生活的形态,依然是群居、群交式(交配范围不断缩小),依然是在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饥寒交迫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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