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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职场励志 > 老子,最合格的CEO:历史名家 > 第 4 章 赏罚的智慧:赏罚有道,员工才会“鞠躬尽瘁”
第1节 孙子兵法:作战取胜“七法宝” “赏有道,罚有宗”——赏罚分明

1.孙子兵法:作战取胜“七法宝”

《孙子兵法》说:“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孙子兵法·始计篇》)意思是“在作战中哪一方能更拥有正义,将军更有能力,更能同时得到天时地利,政策法令更可行,兵器装备更强,士兵作战更熟练有素,赏罚更分明,我就可以因此而知道谁胜谁负了。 ”

“主道”、“将能”、“天地得”、“法令行”、“兵众强”、“士卒练”、“赏罚明”是作战获得最终胜利的关键因素。而七种因素中,只有“赏罚”取决于管理者的管理手段。合理运用“赏罚”之道,不仅是古代行军作战的取胜保证,也是现代企业管理取胜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

2.“赏有道,罚有宗”——赏罚分明

赏罚最关键的要素是什么呢?

无论高中低层管理者都拥有赏罚的权利和责任,但有权利并不代表可以“滥用赏罚”。赏罚不明,往往会给下属留下不辨真假、不明事理的印象,自然很难调动其工作激情。管理者在行使赏罚的权力时,首先要做到有理有据,赏罚分明:得到奖赏是什么原因,又因什么原因受到处罚,并能做到对事不对人,这样才能够服众。否则利用管理之权,滥用赏罚之力,那么赏罚非但不能发挥功效反而会适得其反,引起下属的争议和不满。

康熙少有大志,从登基之日起,尚没有坐稳皇位的他就已经立下平三藩、收台湾、通河漕的志向。当时机成熟后,康熙大胆任用姚启胜,最终联合施琅,平复台湾。但是在收复台湾之战前,还有一个小插曲。

康熙不想与台湾发生兵战,毕竟都是自己的国土和子民,血脉相连,兵战劳民伤财,有百害而无一利。“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次伐城”,倘若能不费一兵一卒而说服台湾归降,才是“攻心为上”的上上之策。因此康熙便派遣明珠负责招安台湾。

明珠非常高兴,因为他当时正与索额图明争暗斗,这次如果能招安成功,肯定可以在康熙和众位大臣前扬眉吐气,证明自己可堪大任。于是明珠暗地里联系到了当时台湾之主郑经的叔叔郑泰,并与郑泰相约在郑经给明珠接风洗尘时把郑经给杀掉。没想到聪明的郑经发现了两人的阴谋,结果郑泰非但没有杀掉郑经,反而被郑经以通敌谋反罪砍头。

郑经把明珠带到鳄鱼潭(台湾海边的一处高壁,下有鳄鱼无数),要砍明珠的头。砍头之前,郑经试图说服明珠服软,如果可以就饶明珠不死。明珠虽然也怕得要命,但他也清楚自己代表的是大清的脸面,如果向台湾求饶,那大清将脸面无存,而他即使保住命,回去也会被康熙砍头。于是明珠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郑经的要求。

郑经当时也害怕清廷怪罪,不敢杀明珠,于是便放其归还。

明珠返回向康熙请罪,康熙龙颜大怒,原本让明珠去招安是想免去一场战争,结果却因为明珠的自作主张而弄巧成拙,反成为战争的导火索。于是责令摘去其双眼花翎,官降三级。抱着必死想法的明珠,心想这样的处罚已经算轻的,但面子还是丢尽无疑。这时康熙又说:“因为明珠在鳄鱼潭边誓死不从,保住了大清国的尊严,为大清增光,而且还巧用计谋让施琅与郑经反目成仇,赏三眼花翎,官升两级。”明珠感恩不尽,痛哭流涕。(该事例摘自二月河的《康熙王朝》)从这个事例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康熙取得天下,成为“千古一帝”的原因之一——赏罚分明。按照很多帝王的逻辑来说,让你去招安,结果却处理不当引发了战争,肯定是死罪,不连累家人都算不错了,但是康熙却只是降了明珠三级官衔。本来是有罪,但因为保住了大清尊严,所以又升了两级。因为康熙心里很清楚地认识到了郑经的必战决心,即使明珠不与郑泰密谋,郑经也不会归顺大清。而明珠与郑泰密谋其实也是为了实现康熙“不战而胜”的目的,所以明珠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办事不力罢了。

并且,在死亡的威胁下,明珠还义正词严向郑经劝降,并坚决不向郑经称臣,足以表明明珠对于清王朝的感情和责任。如果明珠服软,两岸还没有开战就已经影响了清军的军心:“连钦差大臣都服软了,看来郑经肯定有两下子。”未开战而军心怯,是兵家大忌。而明珠的不服,却让清军产生了另一种想法:“手无缚鸡之力的钦差大臣,一介文官却在郑经的威逼利诱下不卑不亢,何况我们这些拿着武器的士兵呢!”

更关键的是当时征战郑经,正是朝廷用人之际,如果处罚过重不仅失去一个“智囊”,还会影响到其他将臣的军心。

但无论如何这次明珠确实办事不力,招安失败。按照常理来说,官降三级已经算是从轻处理,奖赏就无从谈起了。但聪明的康熙却选择了“赏罚分明”,这样给其他的将臣看到,不仅会赞叹康熙的圣明,更会以“明珠的忠心有好报”为榜样,在以后处事中会更加小心谨慎,不犯错误。

一奖一罚看似矛盾,却包含了康熙在管理中赏罚分明的智慧,这也是康熙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赏罚分明也同样重要。不赏不足以振民心,不罚不足以平民愤。管理一个团队,想要服众,就要有“规矩”,而这个规矩有时就可以定义成“赏罚”。作战有功,业绩突出,一定要奖,否则优秀者会因为付出很多,却没有相应收获而灰心。办事不力,业绩低下,一定要罚,否则会使团队成员感到“无组织无纪律”,人人效仿工作不力者,想做好管理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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