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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如此轻狂风流之性情

(典出《爱的徒劳》第五幕第二场凯瑟琳的一句台词:Of such a mery nimble stiring spirit.)

1579年,这一年莎士比亚15岁,进入了《冬天的故事》第三幕第四场中牧羊人所说的除了“把女人的肚子搞大,目无尊长,偷鸡摸狗,打架斗殴”之外,没一样可取的年龄段。这些坏事当中,他起码干过一样,而且很多人认为他还干过另外两样。但我们更倾向于用歌德看待年轻的哈姆雷特那样来看待年轻的莎士比亚:“是个好伙伴,乖巧、谦逊、谨慎,受到了伤害能不记仇,能宽恕别人。”如果他还“能分辨和珍视艺术中的善与美”,那么他就适时地接近成年了。这一年,出版了诺斯翻译的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莎士比亚在后来的创作中经常从中取材,同年还出版了约翰•黎里的《尤菲绮斯》和埃德蒙•斯宾塞的《牧人月历》。让人耳目一新的散文形式,还有各种各样的新诗纷纷涌现,令莎士比亚目不暇接。

约翰•莎士比亚为了儿子14岁之后还能继续学业,可能为他交了5英镑最基本的学费。按照传统的学校课程安排,只有过了14岁,他才能学那“一丁点儿希腊语”,而这一点正是之后本•琼森所诟病的。不过,14岁也是难熬的年岁,因为男孩子在这个年龄都要去当学徒。年轻的莎士比亚可能已经开始帮父亲干一些杂活了,对于没有出门学艺的孩子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惯例。尼古拉斯•罗称放学后他父亲“能给予他的最好教育莫过于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他”,这一推测也得到了约翰•奥布里的认同:“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父亲的行当里摸爬滚打过。”不过,罗认为约翰•莎士比亚当时已贫困潦倒,而奥布里则认为他此时还是一个屠夫。其实这些推测都不对。

也有人认为年轻的莎士比亚做过律师助理,还有人认为他在乡下当过老师,甚至有人认为他应征入伍当过兵—要是过了16岁,他倒是有可能履行过这一义务。有一点或许很重要,那就是莎士比亚所知道的征兵形式只有一种:强制征兵,而且在他的剧作中有多处提及箭术。但是,他非凡的进入想象世界的能力已经误导了很多学者。例如,他貌似知道很多航海技术方面的术语,就连船上食用的压缩饼干这样的细节他都知道,这使得一些人坚信他曾经在英国海军中服过役。其实,他只是具有超强的吸收能力和对他人的处境出神入化的想象力罢了,对于他这方面能力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

由于缺乏确凿无疑的记载,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关于莎士比亚早年经历的传说。其中最有名的传说就是他的偷猎倾向。故事讲的是他非法闯进一个当地名流托马斯•路西爵士的领地的事,首次提到此事的书就是罗的那本传记。而罗自己也是从一个名叫托马斯•贝特顿的演员那里听来的,后者曾去斯特拉特福镇搜集过关于莎士比亚的各种传说。罗在传记中写道: 

奥•德•格瓦拉( Fray Antonio de Guevara,1480—1545)的《君王宝鉴与马可•奥勒留的金书》(Reloj de príncipes y Libro de Marco Aurelio),对于伊丽莎白时代“大学才子派”的著名散文小说家约翰•黎里(John Lyly,1554—1606)的《尤菲绮斯》(Euphues)所追求的绚烂绮丽效果的文风有着深刻的影响。他的另外一部重要翻译作品就是从法文版转译的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Lives of the Noble Greeks and Romans,英文常简作 Parallel Lives或Plutarch’s Lives)。据考证,莎士比亚的《裘力斯•凯撒》(Julius Caesar)、《科利奥兰纳斯》(Coriolanus)及《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都取材于该译本,其中最后一剧中整段整段的台词都是直接从诺斯译本中照搬过来的。* 

常从中取材,同年还出版了约翰•黎里的《尤菲绮斯》 a和埃德蒙•斯宾塞的《牧人月历》b。让人耳目一新的散文形式,还有各种各样的新诗纷纷涌现,令莎士比亚目不暇接。

约翰•莎士比亚为了儿子 14岁之后还能继续学业,可能为他交了5英镑最基本的学费。按照传统的学校课程安排,只有过了14岁,他才能学那“一丁点儿希腊语”,而这一点正是之后本•琼森所诟病的。不过, 14岁也是难熬的年岁,因为男孩子在这个年龄都要去当学徒。年轻的莎士比亚可能已经开始帮父亲干一些杂活了,对于没有出门学艺的孩子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惯例。尼古拉斯•罗称放学后他父亲“能给予他的最好教育莫过于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他”c,这一推测也得到了约翰•奥布里的认同:“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父亲的行当里摸爬滚打过。”d不过,罗认为约翰•莎士比亚当时已贫困潦倒,而奥布里则认为他此时还是一个屠夫。其实这些推测都不对。

也有人认为年轻的莎士比亚做过律师助理,还有人认为他在乡下当过老师,甚至有人认为他应征入伍当过兵—要是过了16岁,他倒是有可能履行过这一义务。有一点或许很重要,那就是莎士比亚所知道的征兵形式只有一种:强制征兵,而且在他的剧作中有多处提及箭术。但是,他非凡的进入想象世界的能力已经误导了很多学者。例如,他貌似知道很多航海技术方面的术语,就连船上食用的压缩饼干这样的细节他都知道,这使得一些人坚信他曾经在英国海军中服过役。其实,他只是具有超强的吸收能力和对他人的处境出神入化的想象力罢了,对于他这方面能力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

由于缺乏确凿无疑的记载,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关于莎士比亚早年经历的传说。其中最有名的传说就是他的偷猎倾向。故事讲的是他非法闯进一个当地名流托马斯•路西爵士的领地的事,首次提到此事的书就是罗的那本传记。而罗自己也是从一个名叫托马斯•贝特顿的演员那里听来的,后者曾去斯特拉特福镇搜集过关于莎士比亚的各种传说。罗在传记中写道: 

很不幸,与很多年轻小伙子一样,他也交上了一帮坏朋友。在这些孩子中,有几个经常偷猎人家的鹿,他不止一次地跟他们一起闯入托马斯•路西爵士位于斯特拉特福镇附近的查理科特的私人苑囿。为此,这名乡绅曾起诉了他,而在他看来,有点太狠了;为了报复这一虐待行为,他写了一首民谣似的歪诗来讽刺这名绅士。虽然这首可能是他的第一篇诗作的诗已经佚失了,但据说写得非常辛辣,致使路西爵士又追加了一项起诉,害得他只好抛家舍业,离开沃里克郡到伦敦去躲了一段时间。

据一位上了年纪的沃里克郡居民回忆,这首民谣体的诗“贴在苑子的大门上,激怒了这位爵士,于是聘请了沃里克郡的一位律师对他进行起诉”。后来这首诗的两个版本被意外发现,其中一个版本利用谐音,将Lucy(路西)改成了lowsie(虱子/寄生虫)。这也许可以看成是一个小小的文学推测而不值一提,或者正像许多学者认为的那样,压根儿就是杜撰,但是,撇开罗的说法不提,17世纪末一个牧师也讲述过同样的故事。这牧师叫理查德•戴维斯,他对古文物研究者安东尼•阿•伍德说过这样一番话:莎士比亚“偷猎鹿和兔子,尤其是偷猎路西爵士的鹿和兔子时吃了很多苦头,路西爵士经常让他挨鞭子,有时候还会让人把他关押起来,最后还把他逼得远走他乡……”两段独立的描述,反映的几乎是同样的事实,这一点很值得注意。但这个故事还是很难站住脚,因为托马斯•路西爵士位于查理科特的房子四周根本就没有什么苑囿,这个地方当时只是一个“闲着的围场”,直到18世纪才有鹿。由于这个发现,人们便把莎士比亚头上的作恶地点换了,换到了过了埃文河还有两英里之遥的路西爵士的另一个苑囿,名叫富溪苑。不过已经有人指出,路西家族直到莎士比亚晚年才拿到富溪苑的产权。就算莎士比亚能在一个子虚乌有的猎苑里偷猎子虚乌有的鹿,他也不可能因此而遭到鞭打,说他被罚了款或者被关押了几天倒是还有可能。莎士比亚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的确借狭陋法官之口过了把瘾,让路西(Lucy)跟虱子(lowsie)扯上了关系。但他的幽默所讥讽的对象是萨瑟克区一名法警的可能性更大,这个叫威廉•加德纳的家伙讨厌戏剧是出了名的,他曾经威胁要逮捕莎士比亚。他的老婆叫弗朗西斯•路西,而且他的盾形纹章上刺的就是三条“梭鱼( lucies)”。但不管怎样,在《亨利六世》上篇中,莎士比亚提到托马斯•路西的一位祖先—威廉•路西时,还是充满敬意的。

不过在这些猜想的深处,或许有一些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真有其事。在莎士比亚的青少年时期,托马斯•路西爵士是一个出了名的天主教徒迫害者。他是一个狂热的新教徒,是因其《殉道者名录》而闻名的约翰•福克斯的学生,而且他还是沃里克郡的高级治安官兼副郡长,他把自己的一腔热情全用在了迫害本郡拒绝参加国教仪式的天主教徒上。

在沃里克郡,天主教也和别的地方一样是上等阶级的信仰,因而一直被称作“贵人的”信仰,而寄人篱下者和仆人信奉天主教,则既是出于虔诚,又是应尽的义务。这就是郡中的高层政治可以用宗教术语来分析的原因,赞成改革的路西家族、达德利家族和格雷维尔家族,与拥护旧教的阿登家族、凯茨比和萨默维尔家族势同水火,针锋相对。

托马斯•路西造访过斯特拉特福镇多次,而且在两份指控约翰•莎士比亚不参加国教仪式的文件上,他的签名都很靠前。他还得到了很多从天主教徒手里没收来的土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还向议会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把偷猎行为归入重罪之列。1610年,他的儿子小托马斯•路西爵士还真起诉了几个偷猎者。到此我们不难看出传说是怎么一步一步演化而来的了:路西家族和莎士比亚家族的长期敌对,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莎士比亚小时候因偷猎路西家的鹿而遭到鞭打和关押的故事了。

还有一点也是真的:他在诗歌和戏剧中多处提到偷猎的事情。“逐鹿”,正如当时的叫法所示,是当时很多年轻人的正常追求。在《五朔节》中,菲利普•锡德尼爵士把偷猎鹿形容为一种“雅好”。伊丽莎白时代的术士兼内科医生西蒙•福尔曼曾细述过学生们喜欢“偷猎鹿和兔子”的情形。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追逐”也是一个不断出现的主题,不管是明喻、暗喻还是话里有话。像莎士比亚这么熟谙狩猎的全部细节的人,在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中是找不出第二个的。他懂得这项运动的一些专业术语,比如“recheat”(猎犬追丢猎物后将其唤回的号声)和“embossed”(指追到鹿口吐白沫或者狗腿肿为止)等,他使用这类词汇就像使用其他日常用语一样脱口而出,驾轻就熟。他还多次提到弓和弩,他知道弩的声音会把兽群吓跑。他陪猎手们一起追逐过猎物,凭借着自己对什么都有一种非凡的感同身受的能力,他把追逐狩猎变成了富于想象的杰作。他了解狗和马,从母猎犬到獒,无论什么样的犬科动物他都叫得出名字来。在《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第二幕第一场)中有这样一句台词:

嘿,你不是经常射中一头母鹿,

在养鹿人的眼皮下把她掳走吗?

在其他作品里,他还为困境中“啜泣的鹿”和被箭射中四处找水喝的鹿悲叹过。当然,这样的文字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并不鲜见,但它们或许也反映了他本能的悲天悯人的情怀。

在16世纪末的英国,提到打猎的事儿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当时打猎依然主要被看成是一种贵族式的爱好。打猎就是一场模拟的战争,对莎士比亚而言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一项贵族和绅士的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莎士比亚一心想成为贵族的夙愿很相符。他笔下的猎手都是贵族,如《驯悍记》中的贵族和《仲夏夜之梦》里的雅典公爵。也许同样意味深长的是,在这两部戏中,狩猎的场景所起的作用都是拉开故事的序幕和交代剧情。狩猎本身就是一场戏。打猎的贵族说不定也是一个剧团的赞助人,这样就让这种怪怪的令人困惑的联系更加巩固了。狩猎和戏剧所呈现的都是程式化的冲突和暴力场景,在号角声中杀死一头尊贵的雄鹿也许可以比作在舞台上刺杀一位国王。猎场上的猎手与《裘力斯•凯撒》中的刺客一样,双手都沾满了鲜血。这位剧作家承认自己也有一只“染工之手”。经常有人把成年后的莎士比亚说成是“偷猎者”,偷猎别人的戏剧或情节。他的作品与别人的作品之间的联系和相似之处也许由此可以略窥一斑,但要完全理清头绪则是毫无可能的事情。不过,我们或许可以有把握地说,我们正在逐步接近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核心。“偷猎者”莎士比亚的离奇故事已经让我们误入歧途很久了。

莎士比亚在自己的作品中还提到了很多别的户外运动,给人的感觉是好像他个人都亲身经历过似的。例如,他可能玩过滚木球游戏,训练猎鹰的用语几乎是他的个人专利。有一本研究莎士比亚形象化语言的专著,用了足足不下8页的篇幅,列举他提到驯鹰、放鹰行猎、“舍强逐弱”a、“猎获目标”b、“野性未脱”c及“鹰腿带”等字眼儿的情况。在他公开出版的作品中,有80多处提到这项运动,而且很专业,而在同时代其他剧作家的作品里却鲜有提及。《驯悍记》通篇用“驯鹰”作为隐喻。驯鹰时将鹰的眼睑缝合起来称为“障目”。因此,《麦克白》中有这样的诅咒:

来,障目的黑夜,

把可怜白昼的娇眼罩起来。

他这句话用词准确恰当,没犯语法错误。当然,他用到的这些文字可能都是看书看来的,也可能是他试图将这项贵族运动的相关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的结果;但另一方面,他所使用的语言都很实用,很多说法到现在都还在使用。

他还在好几处提到过逮兔子和抓狐狸的事。当时,乡下人一般都是事先张好一张网,然后撒开脚丫子跑,把兔子赶进网里,这样来逮兔子的。莎士比亚描述了猎物如何“跑得比风还快”,“左弯右拐,连跑带跳,千回百折”(《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在这里,他用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术语“musit”,意思是野兔逃跑时穿越的树篱或篱笆上的圆洞。这样的术语,他是不可能从任何一本书上学来的。

有一个莎士比亚早期传记作者,在对莎剧中引用的文字进行了一番研究后,很有把握地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莎士比亚是“一个垂钓好手”,他“不用飞蝇路亚,但对沉底钓法却非常在行”,埃文河就在边上,但很难想象莎士比亚就是一个安安静静和有耐心的垂钓者。他似乎也很热衷于用粘胶捕鸟。这是捕鸟人惯用的手法,即在树枝上涂上白色的粘鸟胶,以粘住受惊的鸟儿。莎士比亚特别喜欢这样的一种意象,这一意象在很多语境和情境之中都出现过,代表了莎士比亚原初的或者说基本的场景想象力。看到鸟儿自由而轻快的飞翔受阻时,他能把自己内心的感触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鸟儿挣扎着想重获自由的场面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哈姆雷特》中克劳狄斯被“胶粘住了的灵魂”,或者《亨利六世》中篇中为格洛斯特公爵夫人布下的那片“抹了粘鸟胶的灌木丛”的背后就是这一印象所留下的痕迹。莎士比亚对所有野外和露天运动都非常熟悉,或许这也就是说,他度过了一个传统的乡村童年时代。

关于这一时期的莎士比亚,还有另一段传说,证明了他是一个无拘无束、颇具男子汉气质的乡村绅士,他的性格是大自然塑造出来的,而不是艺术熏陶的结果。有段传说讲的是他喝酒的事,喝酒豪爽在英国眼里是有男子气概和为人真挚的象征。传说他有一次去邻村贝德福德做客,这个村的男人据说个个都是“海量,而且都是些快活人”,他本来想跟他们“喝上一杯”的,可是一打听才知道村上的男人都出去了。于是,他应邀去跟一帮“贝德福德小口喝酒的人”(也许是女性?)一起喝,结果让人家你一杯我一杯陪下来,喝了个酩酊大醉,最后不得不在一棵树下面睡了一宿。到了18世纪,当地人将这棵海棠树神化,以“莎士比亚的华盖”或“莎士比亚的海棠树”d 的名头呈现在参观者面前。这个传说的优点就在于其真实性没法完全得到证实。不过它也有一种内在的重要意义。它表明了在编撰文学神话的作家当中存在着一种本能的倾向,那就是他们认为莎士比亚与生他养他的故土密不可分,并把他描述成这片地方的守护神。只要不完全忽视莎士比亚给自己确凿无误的乡村遗产所带来的教养和智慧,这样的传说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不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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