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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明言相告,我欲与你同床共枕

(典出《亨利六世》下篇第三幕第二场爱德华王的一句台词:To tell thee plaine, I ayme to lye with thee)

婚后过了些时间,莎士比亚动身去了伦敦。我们不知道这一重大转变发生在哪一年,不过他肯定是在1586年或是1587年离开斯特拉特福镇的。

他在好几部戏剧中,都提到了新婚即别的不愉快场景,但这些也许纯粹是出于剧情设计的考虑。约翰•奥布里曾就这个话题交代过一笔:“这个威廉天生喜欢诗歌和表演。他来到伦敦时,我猜在18岁左右,在一个剧院里当演员,而且演得超常出色。”奥布里后来又“猜测”莎士比亚是结完婚就迁居到了伦敦,这和其他人的猜测如出一辙,但这似乎并不合常识,也不合情理。我们完全可以行行好,让他和自己的新娘多在一起厮守几天。最大的可能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新娘安妮•哈瑟维,带着他们快要出生的孩子,回到了亨利街新郎的家。新婚夫妇按风俗是要自己出钱盖房子,另立门户的,但如果盖不起的话,那么新郎的父亲就要提供住处。对于像莎士比亚这么年轻的新郎官儿来说,肯定需要父亲提供住处。

有人推测新婚夫妇搬进了房子后面的扩建的部分,有自己的楼上卧房和楼梯。不过,可能直到1601年才建成,因此亨利街的居住空间,即使以伊丽莎白时期的标准来衡量,也是挤挤满满的。没有多少私人空间可言,好在私人空间本身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并不是非有不可或者说特别重要。莎士比亚结婚之前,他们家已经就是一个大家庭了,莎士比亚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妹妹—吉尔伯特、琼、理查德和埃德蒙,我们或许完全可以把他们称为这位戏剧家被人们遗忘的家人—外带四个成年人,不过这样的家庭,玛丽•阿登和安妮•哈瑟维早已习以为常了。这个家庭很快再次壮大,莎士比亚自己也有了三个孩子,因此家里肯定是既拥挤,又嘈杂。那么莎士比亚自己的情况又如何呢?在16世纪,已婚男子是不允许上大学念书,也不允许再正式去某个行当做学徒的。在他去伦敦之前,我们可以想象他其实过着一种平淡而又传统的社会生活,给一名律师跑腿办事。

他的大女儿苏姗娜出生于1583年的5月;这个名字本身意味着纯洁无瑕,典出《新约外传》。由于险些生下来就成了私生女,所以取这个名字也许是为了维护女儿的清白。尽管这个名字后来在宗教改革者的圈子里非常流行,至少从清教徒文学来看是这样,但它在斯特拉特福镇却早已是一个人们非常熟悉的名字了。仅1583年的春天,就有三个孩子受洗时是以这个名字命名的。

那一年的秋天,宗教斗争更加公开化,也更加凶险了。玛格丽特•阿登,帕克霍尔村的爱德华•阿登与玛丽•阿登(据莎士比亚的母亲说,她跟这个与自己同名的人沾点儿亲)夫妇的女儿嫁给了沃里克郡一个信奉天主教的绅士。这个年轻人就是埃兹通的约翰•萨默维尔,观点特别极端。1583年10月25日,他丢下了一句话,说自己打算刺杀伊丽莎白一世,就明目张胆地出发了。他只要碰上一个愿意听的,就大谈特谈自己的这一野心,结果由于他的鲁莽,第二天就被拘捕并押送到了伦敦塔。这位老兄可能精神有点儿错乱,但精神失常这一借口不足以为一个一心要刺杀女王的杀手洗脱罪名。萨默维尔的铤而走险之举被看作是外族入侵和英国天主教政权卷土重来的前奏。

萨默维尔不幸的家庭很快就感受到其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了。几天之后,就下达了一条搜查沃里克郡所有可疑人家,逮捕一切可疑分子的命令。这次搜查在当时来看非常紧急,用当时负责此事的官员的话来说,“该郡的天主教徒都竞相清除家里一切可疑的痕迹”。爱德华•阿登在伦敦南安普顿伯爵的家里被捕;玛丽•阿登和家里的其他成员则被托马斯•路西爵士抓捕。阿登一家在伦敦的市政厅受审,并被判犯了叛逆罪。玛丽•阿登获得了赦免,但她的丈夫却被处以绞刑。死后尸体被拉到史密斯菲尔德并遭到四分,头颅则被挂在伦敦桥南端的一个竿子上示众。约翰•萨默维尔在伦敦西门的新门监狱上吊自杀,但他的头颅也被挂在了那个显眼的位置,与他岳父的头颅放在一起示众。沃里克郡阿登家族中也有人和他们一起掉了脑袋。

约翰•莎士比亚,身为另一位玛丽•阿登的丈夫,而且还被认为与遭难的阿登一家沾亲,受到了怀疑没有呢?他的儿子呢?这是一段令人恐慌的日子,即使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也有可能受到株连。伦敦塔冰冷的石头,开膛破肚的死亡,都真有可能落到他们的头上。也许就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约翰•莎士比亚把自己的那份天主教圣约藏在了亨利街的屋椽上。我们只知道在这里所述的这一系列事件过去约16年后,莎士比亚家向纹章院提交了他们家族纹章的设计图案,在这个设计图案上,已经没有了原先帕克霍尔村阿登家族使用过的“貂纹格” c设计。还有一件出人意料的事实。在《亨利六世》下篇中,莎士比亚塑造了一个土生土长的沃里克郡人,名字就叫约翰•萨默维尔。

如果说莎士比亚曾有那么一刻动过心,想去相对容易隐姓埋名的首都避难的话,那么就应该在这段时间。不过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留在斯特拉特福镇,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1585年2月,他的一对龙凤胎,儿子哈姆内特和女儿朱迪丝在教区教堂受洗。分别是按哈姆内特•萨德勒和朱迪丝•萨德勒的名字取的名,这对夫妇是莎士比亚家的邻居和朋友,他们在高街和羊街的角上开有一家面包坊。萨德勒得了一个儿子后,则取名威廉。年轻的莎士比亚尽管有非凡的志向,但在很大程度上他仍旧是当地社区的一分子。男孩儿哈姆内特(Hamnet)这个名字,太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了,可能被人念成或者写成过“Hamblet”(就像把“烟囱[chimney]”念成“chimbley”一样),当然也可能被人念成或者写成过“哈姆雷特[Hamlet]”。双胞胎之间独特而又牢固的神秘联系,也激发了莎士比亚的戏剧灵感,在《错误的喜剧》和《第十二夜》中,双胞胎中的一个会在梦境般的场景中遇到自己走失的同胞兄弟或者姐妹。

这对龙凤胎出生于1585年的头几个月,表明莎士比亚1584年春天还和妻子在一起,并不像奥布里所“猜测”的那样,结完婚就去了伦敦。但打那以后,莎士比亚夫妇就再也没有怀过孩子。在这方面,他没效仿自己的父母—老两口在二十二年多的时间里共生育了八个孩子。他甚至没有随当时的潮流,因为那个年代家庭子女多是非常普遍的现象。生下这对双胞胎的时候,安妮•莎士比亚才30岁,完全还在育龄期。但也有可能生哈姆内特和朱迪思给安妮的身体带来了某种伤害。

依亨利街当时的情况,安妮和她的丈夫想不睡在一张床上都是办不到的事情;而且,那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有效的避孕措施。也有可能他们夫妻间达成了一致,把床帏之事给戒了。但是,各种证据表明,莎士比亚是一个性欲旺盛的男人;二十出头,没有充分的理由,他是不大可能把这事给戒掉的。更合理的解释也是更明显的答案,那就是他不在当地。那么,他去了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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