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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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缩短工作地点与营地间的距离,在我离开的那段时间,他们把营地移到了我打死熊的地方。那头被打死的熊非常重,十个壮汉一齐使劲,才把它从树上弄到了营火旁。
晚上我回到营地时已经很晚了,营地的人都还没有休息。拉特勒是被人抬到新营地来的,这时候他已经恢复了清醒。塞姆剥下了灰熊的皮,但肉还放着没动,我喂过马后,走到了营火边。
塞姆看见我说道:“你跑到哪里去了,先生?我们在这里已经等了你好长时间,我们都想早点品尝熊肉,可是没有你的允许。我已经把它的皮给剥下来了,裁缝给它做得很合身,连一个小褶都没有,嘿嘿!我相信你不会反对的,是吗?现在你说说怎么分配这些熊肉吧!我们还想在睡觉之前享受一下美味呢!”
“随你们的便吧!肉是属于大家的。”我说道。
“那我必须要给你说的是,这里面最好的是熊掌,但是只有贮存一段时间,它的野味才能够挥发出来。如果被虫钻过之后,那味道就更鲜美了。可是我们没有那么长的时间来等待,我估计阿帕奇人马上就会过来毁掉我们的美餐。所以我们最好今天就吃熊掌,即使明天印第安人就来袭击我们,但在这之前我们还可以享受一下熊掌。你有意见吗,先生?”
“没有意见。”
“那我们就要动手了,我的食欲已经被激发出来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
塞姆首先把熊掌从腿上割下来,按人头等分了几小块,我当然得到的是最好的一块。我把它放到一边,其他人都急着要把自己的那份烤熟。
虽然当时我既累又饿,但是我却没有一点吃东西的心情,不管这话让旁人听起来多么矛盾。我的脑海里总是锁定在杀人的那一幕。当我和克雷基•佩特拉坐在一起谈话的时候,此刻想起来,那是最后的忏悔。
我总是在想他最后说的那些关于死亡的话,的确如此,他生命的叶子不是轻盈地自由落下的,而是被用力折断的,而且是被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又是出于怎样的一个原因啊!现在凶手还躺在地上,本来我完全可以置凶手于死地,但我又觉得这是一件令人很恶心的事情,这种感觉也正是那两个阿帕奇人为什么没当场惩罚他的原因。“好太阳”曾用蔑视到极点的语气说出了“烧酒”这个词。这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中包含着怎样的控诉和谴责啊!
倘若说在这个血腥的结局中还有什么能让我感到安慰,那就是克雷基•佩特拉死在温内图的怀抱中,他的身体承受了射向温内图的子弹,这是他曾经向我提过的他的愿望。哦,不!他最后的心愿是恳求我能够像他一样留在温内图身边,进行他未完成的工作。
为什么他会对我说这些?在这之前还说我们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生活道路也不可能与阿帕奇人发生什么联系,可随后他却给了我一个要完成的使命,而这个使命又与阿帕奇人息息相关。这种要求是他随便说的吗?也许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最后时刻,上帝已经让他看到了未来?看来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后来确实按照克雷基•佩特拉所说的做了。
现在回想当时的情景,我究竟为什么那么快就答应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请求呢?是因为我对他的怜悯?可能。但还有一个原因:温内图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但却要比我优秀很多!在看他的第一眼我就看出了他的能力,一种自信的态度总是体现在他的举止中,尽管他的脸上有一丝忧伤,但他把这种痛苦隐藏得很深。所有的这些我都喜欢,他和他父亲是多么令人肃然起敬啊!
当别的人在享受他们的熊肉时,我就这样在火边静静地思考着,直到塞姆扰乱了我的思绪。我对他说:“我吃不下去。”
“是这样吗?不要再思考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坏习惯。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也感到很生气,可是作为牛仔一定要学会习惯。人们不是平白无故地把西部叫做‘黑暗血腥之地’的。你应该也知道,在这里每向前走一步,土地中都会留下前进的代价,如果谁的鼻子不适应这个,那他就只好回家过舒服的生活了。不要太为这件事情介怀了,把你的熊掌拿过来,我给你烤。”
“非常感谢,塞姆,我真的不吃。你们商量好怎么处罚拉特勒了吗?”
“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我们该把他送到华盛顿,然后向当局控诉他的杀人事件?”
“不对!按照西部的法则,我们有权利审判他。”
“上帝啊,这个‘青角’很清楚西部的法律啊!你是从德国远道而来当法官的吗?那个克雷基•佩特拉是你的亲戚或者好朋友吗?我相信一定不是!大西部的法律讲究的是以牙还牙,如果发生了谋杀,完全可以马上杀死凶手,或者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来进行判决,通常人们都是运用这种处理方式。”
“那我们就成立一个审判委员会!我就是原告!”
“凭什么你说是就是?”
“就因为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可不愿让一个人逃避惩罚。”
“看你说这些话多么像个‘青角’,想作为原告得符合两个条件。首先,你是与被告人关系亲密的亲戚或朋友,但是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第二,如果是你自己遇害的话,你才有成为原告的资格,嘿嘿!你是这样吗?”
“塞姆,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些我知道!我之所以添上这一点,就是说你没有充分的理由来作为原告,我们这里别的人也都一样。没有原告,审判委员会也就没有成立的必要了。”
“那么就只能让拉特勒逍遥法外吗?”
“也并不是完全这样,你先平静一下!他肯定会遭遇到复仇的,就像从我的利迪射出的子弹定会击中目标一样,阿帕奇人肯定不会忘了这件事的。”
“也许惩罚会落到我们其他人的身上!”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但你以为我们杀了拉特勒,就不用担心受到惩罚吗?我们会被一起吊死的!阿帕奇人不是把他一个人视作杀人凶手,他们会把我们所有的人都看成是凶手,如果我们落到他们手里,他们一定会这么做的。”
“就算我们除掉了拉特勒也不行吗?”
“是的,他们可不会管我们是不是和他一伙。关于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不让他呆在这里。”
“你的这个提议我们也讨论过了,可是我们没权利赶走他,即使我们可以这样做,如果明智一点的话,也不能那么做。”
“我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塞姆,像他这样的人,我一定会跟他断绝关系,何况面对的还是一个杀过人的凶手!难道我们还要继续容忍这样一个恶魔兼酒鬼吗?”
“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拉特勒的职责和我一样,也是保护你们这些测绘员,只有那些雇用他的人才有解雇他的权利,这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
“你是说要遵守这样的规矩吗!面对一个每天都践踏上帝和人类法则的人!”
“就是这样!你说得很有道理,但人不能由于别人犯了罪自己也做错事。况且权利高高在上的人没有错误的,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拉特勒被我们赶走了,他会怎么做?自然是我们马上就会陷入危险之中,他很可能会报复我们。把他留在我们身边看着他,比让他随时在暗地里偷袭我们好得多,我的这个意见你应该同意吧。”
他一直在注视着我,我理解到了他目光中的含义,他冲着拉特勒那伙人坐的位置看了我一眼,向我使了一个眼色。我明白他这是在告诉我拉特勒的同伙也许会捣乱。我也不得不这么想,因为他们不可能让人产生信任,最后我让步了:
“是的,你给我说了这么多,我已经明白了,事情会怎么发展,就让它怎么样吧,只是我担心阿帕奇人回来报仇。”
“你说得对,尤其是临走时他们没有说出一个表示威胁的字,我就更加确定会来报仇了。他们的确很有想法,如果当时就报复的话,只能报复拉特勒一个人。但是他们的目标是我们所有的人,他们视我们为抢他们土地的盗贼,所以很理智地走掉了,甚至连指头都没有动一下。但他们肯定会回来抓我们,如果不想让他们得手的话,我们就要做好战斗的准备,克雷基•佩特拉在印第安人那里有很高的声望,他的死亡会激起印第安人很强的复仇欲望。”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却是个酒鬼!不管怎么说,他们会来很多人的。”
“是的!我们的措施取决于他们什么时候出现,我们应该有足够的逃跑时间,但是工作恐怕就不能完成了。”
“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要尽量避免。”
“若是加班加点地干,你认为什么时候能完成?”
“五天左右。”
“哼!据我所知,阿帕奇人在这附近没有营地。要找到离这里最近的美斯卡莱罗人,用最快的时间也得三天。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况且他们还带着尸体,得用四天才能得到增援,再加上返回需要的时间,总共下来就得七天。既然你觉得五天时间可以结束工作,我认为可以继续进行测量。”
“如果你的推算出现偏差呢?那两个阿帕奇人把尸体保存在一个地方,然后再回来,从暗中向我们开火。或者他们在路上可能会遇上自己人的队伍,甚至可以设想,他们的朋友就在这附近,两个阿帕奇人的酋长,怎么可能没有带随从,离开他们的营地这么远呢?而且,现在正好是打野牛的季节,在这附近很可能就有一支他们带领的打猎队伍,他们只是为了那头熊才在不久前离开队伍的。如果我们要想确保事情万无一失,就得做好一切准备,并且时时刻刻都需要警惕。”
听了我说的话,塞姆•霍肯斯眯缝起眼睛,看起来非常惊讶。
“上帝啊,你实在是太机灵,太聪明了!如今的鸡雏们比母鸡要聪明十倍,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不过说真的,我必须得发自内心地承认,你说的那些话很有道理,我们一定要时刻注意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现在非常有必要知道那两个阿帕奇人往哪个方向走了。天一亮我就出发去跟踪他们。”
“我和你一块去吧。”帕克说道。
“算我一个。”迪克•斯通也声明。
塞姆•霍肯斯考虑了一下,然后决定:“你们两个就老老实实地在这呆着!这里需要你们!”
他在说话的同时瞅了瞅拉特勒的同伙那边,这里面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了:如果再让这帮靠不住的人单独呆在这里,他们可能会在领头人醒了之后给我们添麻烦的。斯通和帕克还是留下来比较好。
“可是你一个人去也是不行的!”帕克反对道,他考虑事情总是很全面。
“只要我想到的,我就能做到;我可不想一个人去,我要给自己找个同伴。就是这个‘年轻的青角’。”他指了一下我。
总工程师这时说道:“不可以,他不能走!如果想要用五天时间完成任务的话,就必须用上所有的人手,所以他不能离开这里。”
“是啊,所有的人一起工作,你们还没有这样干过,更多的时候仅仅是一个人在干活,现在也该是别人用点力气的时候了吧。”
“霍肯斯先生,你这是在给我下命令吗?”
“我可没有这个权利!这仅仅是我的看法而已。”
“可是你的话听起来好像并不是这样!”
“也许吧,说到你的工作,只是少了一个人而已,我想应该耽误不了多少事情。我要带这个人称‘老铁手’的‘青角’去,自然是经过充分考虑的。他应该看看怎么跟踪印第安人,学着如何去正确地辨认足迹。”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说服工程师。
“我明白,可是还有一个原因:我所要经过的路段是非常危险的,我要能带上一个力气又大又擅使猎熊枪的同伴,这对我们都是有好处的。”
“可是我根本就看不出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塞姆说:“你看不出来吗?这真让我奇怪,你看上去挺机灵的啊。如果我恰巧在路上碰到往这边赶来的敌人,他们把我杀死了怎么办?那就没有人来向你们报告险情了,你们的处境就会很危险。可如果我带上这个‘青角’,没准他能用他那有力的手打倒敌人,我们可能就会毫发无损地回来。现在你清楚了吧?现在最紧要的事情就是他明天就得跟我走,这样就可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摩擦,你知道,拉特勒和他互不两立,如果那个白兰地的大情人醒过来了,他们之间肯定会展开一场较量的,我们至少要在今天把这两个人分开一段时间。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了,你把他带走吧。”
“好吧,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他转向我说,“你都听见了,你要面临的是一个苦差事,很有可能我们连吃饭、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所以我得问问,你还吃不吃这个熊掌了?”
“好吧,在这种情况下我至少要试试。”
“请你尽管试!嘿嘿!你只要吃上一口,我保证你不会停下来,一直把它给吃光。把你的熊掌拿过来,我给你烤!你这个“青角”还真不懂怎么烤这个。好好看着,你也可以顺便学习一下!要让我第二次替你烤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就不可能吃到嘴里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把它吃光的。”
塞姆说得很准,当我刚欣赏完他的烤肉手艺,还没吃到嘴里,就已经有了食欲,我感觉瞬间卸掉了自己身上沉重的包袱,一直在吃,真的是一口都没有剩下。
他笑着说道:“你这是见识了吧?享用一头灰熊确实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现在我们要再从熊腿上割下来几块鲜美的大肉,今晚就烤好,作为我们的干粮,因为我们做的是侦察的工作,路上有可能没时间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我们要做好一切准备。现在你需要躺下结结实实地睡一大觉,天一亮我们就出发!”
“知道了,我现在就去睡觉,还有一个问题,你打算骑哪匹马?”
“我不骑马。”
“那怎么去?”
“你这是个问题吗?你以为我会步行吗?我当然要骑我的骡子,属于我的玛丽!”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干了。因为你对它还没有完全了解。”
“可它很了解我,对我可尊敬着呢,嘿嘿!”塞姆得意地说道 。
“我们明天的侦察任务必须得小心谨慎,考虑好所有的事情。一头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骑也许会把我们要做的事情搅黄。”
“哦?是这样吗?”
“没错,”我急切地告诉他,“我知道在有些情况下,一个马打个响鼻,说不定就会送了骑手的命。”
“啊,这个你都知道?也是从书本上得到的吧?”得到了我的肯定后,他继续说:“读这样的书一定很有意思。如果我没有做牛仔,也想搬到东部去读这么有意思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一定会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可是我好奇的是,写这类东西的好人们是否真的曾经越过密西西比河,来过这广阔的大西部。”
“我想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过吧。”
“我才不信呢。”
“你不相信的理由是什么?”
“先生,如果一只手拿枪、握刀这么久,已经过不惯在纸上划来划去的生活了。一个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么写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还是别再写那些他们不懂的东西了吧!”
“可是,也大可不必为了一本书,就在西部呆到手不会写字为止。”
“你这么说就完全错了,先生!只有真正的牛仔才能够描写出最真实的情形。但那些牛仔都不会去写书的。因为他绝对不会舍得离开连一个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一片茫茫大海,它永远不会让那些爱他的人离开。所有那些写书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当他们真正了解了西部,就不会轻易地离开它。我对我的观点十分自信,我相信它是正确的。”
“我可不敢苟同,我曾经认识一个人,他成为一个能干的西部猎人。但他还是会时常回到家乡去写关于西部的故事。”
“这个人是谁?不会就是你自己吧?”
“没错,就是我。”
“真是见鬼!就是说你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我恳求你放弃这件事情!不会有好结果的,你还是听我的吧。”
“我并不这样认为。”
“我百分百地肯定,甚至可以起誓。你有没有考虑过你以后的生活?”他大声喊道。
“这个当然会有,我可以到世界各地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告诉别人我的经历和看法。”
“你怎么会想到做这个呢?”
“为了做一个我读者的称职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
“见鬼!还要做老师!挣钱!我看你真是喝多了吧,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你根本教不会你的读者,因为你自己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青角!你就放心吧,你根本就不会有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你怎么会想要当老师呢?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许多老师,你还要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吗?你一定会说,老师是个神圣的职业,但牛仔的工作要比这个重要一千倍!而你几乎还没有尝到作为牛仔的酸甜苦辣,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你去给你的读者当老师!更别想靠这个挣到钱了!你的想法真的是太简单了!你决定把你的书定价到多少钱?”
“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肯定要根据内容来定。”
“看起来还不错啊!可你知道一张海狸皮的价钱吗?如果你的工作是捉海狸的,我敢保证你能挣到比你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你能够拥有自己的读者,那真是你和他们的不幸,他们从你身上能学到的只会是愚蠢。挣钱是在西部最容易的一件事了。草原上遍地都是钱,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你那写书的日子该有多么清苦啊!西部清澈的泉水你喝不上,只能去喝墨水汁,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你的头顶上永远只是一块掉石灰的天花板。而不是一片湛蓝的天空。你也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陪伴你的将会是坚硬的木板床。你那时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而没有舒服的马背。在西部,雨水是上帝馈赠给我们的宝贵礼物,可在你的理想之地没等落下几滴雨,你就把伞给撑起来了。在这里你手上握着一把枪,是一个非常自由的人,在那里你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喏,我不能再说了,我不想让自己太过激动。但如果你真心要去当你读者的老师,那你就是最该得到同情的可怜人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用非常激动的语气说出了这番话,目光看起来也有点焦灼,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变成了漂亮的朱红色,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他说的这些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决定让他再激动一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在这里可以给你保证,如果我成功地变成读者老师的话,也能够让你高兴。”
“高兴?这实在是太可笑了!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当然是为你自己。”
他疑惑地说:“为我自己?”
“没错,就是为了你。因为你也将会成为我书里面的一个人物。”
“我?”他的双眼开始越睁越大。
“是的,我会把你写在书里。”
“写我,是指我做过的事,说的话?”
“是的,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们在一起呆过,你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等我说完这话,他扔掉了正在火堆上烤着的熊腿肉,抓起他的枪,跳了起来,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当着所有人的面,我要再认真地问你一遍,你真的已经决定要这么做吗?如果是,那么现在我要恳求你,马上收回你刚才说的话,并且对我发誓,说你不会这么做的!”
“为什么?”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就立刻把你撂倒!你看如何?”
“我当然不愿意。”
“那我就只好不客气了!” 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你就尽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塞姆的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他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拍了一下双手,呻吟道:“看来你真的是喝多了,已经完全不清醒了!他说想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事情的真相就是这个样子。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把利迪悬在他头顶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我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人呢?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
“我现在很清醒,亲爱的塞姆。”我笑着回答道。
“是这样吗?那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为什么宁愿被我打死也不改变主意?”
“这怎么可能呢!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对于这点我十分清楚。”
“哦,原来你还知道这个!这点你说得倒不错!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你的一根毫毛。那么你肯不肯向我发誓不要做什么读者的老师。”
“我不会发誓的,我会为我说的每句话都负责。任何威逼利诱都不可能改变我的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并不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只是你对这个方面还不是十分了解,以后有时间我会给你讲。”
“不必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可不想听这种没必要的解释,还要当读者的老师!靠这来赚钱!可笑!”
“想想可能得到的荣誉吧,塞姆!就是你的书会被很多人读到,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举起了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先生,请你赶紧闭嘴吧,否则这块六磅重的熊腿就要落到你的头上了!我当然有砸的理由,因为你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比它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你知道什么才叫出名吗!我告诉你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边,你亲自过去看看吧!把它的耳朵割下来用来装饰帽子,把熊掌上的爪子和熊嘴里的裂齿制作成一串精美的项链,那些战胜灰熊的人都会这么做的,无论他走到哪里,人们都会说:‘快看那个人!他战胜了一头灰熊!’每个人也都会十分乐意地给他让道,以表达对他的尊敬。这才叫真正的出名,懂吗?你把你那些书插在帽子上,也戴在脖子上!听听别人会说些什么?人家肯定会以为你是个疯子!”
“可是塞姆, 你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呢?我做些什么,你完全可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啊!”
“是吗?你是说无所谓吗?见鬼,你这叫什么话,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你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又怎么能看着你做愚蠢的事却说无所谓!你有着野牛般的力气,身上的肌肉也像野马那样健壮,有鹿一样的筋腱,眼睛像鹰一样锐利,耳朵比耗子还灵敏,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你的枪法准得就像一个经验老到的猎人,在马背上驰骋起来就像一个幽灵一样,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前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样的人天生就是一个当牛仔的料,而且比在草原上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可是你却决定回去写书!这还不是发疯吗?这让一个敬重你的牛仔非常生气,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带着一种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显然没有尊重他的意愿,我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于是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闭上了眼睛。
“你这是什么态度啊?”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连一个得到回答的权利都没有吗?”
我说:“你当然有这个权利!晚安,亲爱的塞姆,希望你能睡个好觉!”
“你已经准备休息了?”
“是的,你刚才是这么建议我的。”
“可是那时我们……先生,我还有许多话没说呢。”
“可是我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想知道的都知道了。”
“你已经知道了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你说的我天生就该是个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上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听到了我的回答,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见鬼!真是个聪明的家伙,这个‘青角’,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希望你睡个好觉!”我又重复地向塞姆说了一遍,随后翻了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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