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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总督的“养廉银”与“陋规”

曾国藩人生最后十二年,一直在做总督。

曾国藩创立湘军以来,办事事事不顺,就是因为皇帝不给他一个总督的职位。那么到了咸丰十年初,太平军再破正规军建立的江南大营,咸丰皇帝一看,依靠正规军剿灭太平天国彻底不可能了,只好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从那时起,到同治十一年去世,曾国藩一直当着总督,一共做了十二年总督。其中近十年时间在做两江总督,有两年在做直隶总督。

曾国藩没当总督之前,地方官都不听他的,在地方上指挥谁也指挥不动,到处受气。一当上总督,马上就不一样了。所有官员马上对他露出了笑脸,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唯命是从。为什么?因为在清代政治体制中,总督就是皇帝在地方上的直接代理人,他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节制辖区内一切文武官员。地方其他官员升沉荣辱,全在总督和巡抚的一句话。所以总督的权力,实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那么,两江总督具体都管哪些地方呢?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管了三个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时候,因为“江南省”太大,把它分成两块,一个是今天的江苏省,另一个是今天的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了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面积十分广大,经济又十分发达,地位十分险要。因此,用今天的官职来比较,两江总督可以相当于三个省的省委书记加上一个大军区的司令员。你说它重要不重要?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名义薪俸,或者叫法定工资,说出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工资表上的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一百五十五两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按今天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二千五百一十元 ,和清代的几乎一样。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可以基本不动。因为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雍正知道这一百多两根本不够总督们花,特批一笔银子,你们拿了这个后就别再贪污了,所以叫“养廉银”。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多少呢?一万八千两,折合人民币,那就是三百多万元。这项收入,比曾国藩做侍郎时期的五百多两的收入,至少翻了三十倍。

但这其实还只是总督收入中的小头。真正的大头,是灰色收入,也就是各级下属的进贡,按当时的叫法,叫陋规。按照著名学者张仲礼的研究结果,总督一级平均每年的灰色收入是十八万两,也就是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巨款了。

收入如此之高,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发生了变化了呢?

确实发生了变化。只不过不是变好了,而是变得更差了。

首先曾国藩的衣服远远不如在北京时穿得好了。

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一个破瓦盆。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的严苛。清代官员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把家人接到官衙里生活。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和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纱或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则做鞋子。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应该说,和曾国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为总督眷属,他们需要与同一层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娱乐。曾国藩以自己的“圣人”标准,去约束他们的日常生活,势必让他们在社会上显得寒酸落伍,造成他们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种种尴尬不便。我们可以想象,曾国家的妻子儿女们对这位丈夫和父亲一定腹诽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报怨,拿这位天下最刚强又最顽固的老人,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 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那么,日子过得这么苦,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这就有点说来话长了。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不同。在现代财政制度下,公务员通常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公房、公车、差旅等大量补助,甚至还可以公款吃喝。但是在清代,省级大吏不但没有这些补助,反而还有许多在今天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支出负担。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在哪些方面花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的工资,养活的可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一大家子人。曾国藩个人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家里人口越来越多,几十口子全靠他一个人养活,这些开支也不是一个小数。这是第一项,这项开支我们大家都能理解。

第二项开支今天的读者可能就不太好理解了:曾国藩还要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

作为地方上的一把手、一号首长,曾国藩身边当然要有一个庞大的办公班子。清代总督衙门中,总督需要供养相当庞大的班子,他们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总督的办公、保卫、出行、勤杂等事务。不过今天的政府之中,上自秘书长下至普通科员皆是国家公务员,薪金由国家负担。而在清代,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官员,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他们的工资,则由督抚自行解决。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设计,和京官的薄俸制一样,也是因为皇帝偷懒,不愿意详细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把这个摊子推给总督自己解决。皇帝省了事儿,却使总督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这些编外人员工资可不低。就以幕友或者叫师爷为例,他们每个人,年收入至少一千两。你请上十个八个幕友,一年就得支出一万两。此外那几十上百个书吏家丁,加一起也要将近一万两银子的工资。所以仅工作人员工资这项,曾国藩一年就得支出两万多两。

除了这项不合理支出外,清代的财政制度中居然还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规定,那就是总督办理一些公务,还要自己花钱。

比如,总督每年都要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但是这些钱,清代财政体系中忘了规定从哪儿出,那就得总督自己出。另外还有一个特别不合理的,就是皇帝与总督的通信费,要由总督自己出。那时候皇帝和总督们之间,要频繁地递送奏折,下达谕旨,因为是机密文件,所以要派一个精干的队伍,专门运送,一年要好几千两银子。这个钱,皇帝不管,总督自己出。

所以这些项加在一起,一位总督一年要花多少钱呢? 两江总督事情比较多,公务繁重,一年要花六万两左右。

我们前面说了,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多少?一万八千两。也就是说,有四万多两的差额。这四万多两从哪儿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民靠种地吃饭,总督们只能靠权力来换取收入。这四万两的差额,催生了“陋规”,也就是下属各官员和衙门给他的“进贡”。

从“陋规”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这项收入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陋规”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上级官员办公经费不够,不得不向下级收陋规。

那么陋规都有哪些内容呢?

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江西巡抚白潢在奏折中向皇帝汇报当地的陋规收入,白潢具体列举了江西省的五项陋规:一是节礼,下属官员过年过节送的钱,每年大约五千两;二是漕规,粮道衙门所送,每年四千两;三是关规,辖区内两家税关衙门所送,每年两千四百两;四是盐规,盐务衙门所送,每年一万两;五是钱粮平头银,每年八千两,布政使衙门所送。 

从这份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出,白潢所收到的“规礼”由“规”和“礼”这两部分组成。所谓“规”,是由下属部门以部门名义送的钱,而所谓“礼”,则是官员们以个人身份送的。

那么,这些“规”和“礼”的钱又是从哪儿来的?

我们先来看看“规”。“规”的来源,用今天的话说是各部门的 “乱收费”,过去则叫“耗羡”或者“加征”。

清代州官和县官拥有直接收税权。因为没有严格的监督体系,他们在向百姓征收税款时,通常都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收一些。多收的这些,就要给上司分点肥。比如各州县本来应该收一万两银子,但是他们乱收费,收了两万两。多出这一万两,他们自己贪污了五千两,剩下那五千两,得送给包括总督在内的上级官员,这就叫“钱粮平头银”。 

那么除了州县官有直接收税权外,还有些权力部门有大笔的收入。比如海关和税关会收到大量税款。他们也一样,本来应该收一万,巧立名目收上两万,其中有五千,送给上级,就叫“关规”。 粮道衙门交漕粮时多收些,叫“漕规”。盐道衙门向盐商乱收费,叫“盐规”。总而言之,只要是有油水的部门,都得给上级分点肥。你要不这样,上级就会把你这些油水给砍了。所以有的地方还有一项奇怪的收入,叫“香规”,这是什么呢?大伙儿到泰山和武当山这些名山进香,这些地方的庙里就生意特别红火,收了很多香火钱,收得多了,和尚就要分给县令一点,县令再给上级送一点。这就叫“香规”。

以上我们说的是“规”。

至于“礼”,就是官员们过年过节时给上级送的礼。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名目繁多,以至于他要建立一本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他们一年至少要送五种礼。

一是“见面礼”。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 “见面礼”。

二是“节礼”,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比如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也就是买官的钱。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离任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这些规和礼,加到一起,就是所谓的“陋规”。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规和礼都形成了固定的数额,成了一种变相的财政制度。每位官员都得收,你不收就没钱办公。连著名清官林则徐也公开收受“陋规”。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地方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陕西粮道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这一年“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其中的“抚”就是陕西巡抚林则徐。那么林这一年所得“陋规”多少?张集馨说,计“每季白银一千三百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他这个粮道衙门一年要送给林则徐一万两白银。

不管多大的天灾人祸,林则徐的“陋规”都会旱涝保收。我们很难想象林则徐会为了一己之私不顾百姓死活。这一事例只能解释成,离开了这笔“陋规”,林则徐个人生活以及巡抚衙门的日常运转就无法继续。这个例子可以说明,“陋规”其实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看,陋规这个事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由于清代没有财政审查制度,收多少陋规,完全由官员的良心做主。而良心不可依恃,贪婪是人的本性。“陋规”就给贪腐带来了极大方便。比如两江总督,本来一年收四万陋规就够花了,但是一届比一届收得多,最后收到了十八万两。那么四万两用来办公,多出那十四万两,就落入私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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