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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第六章

这一刻,我觉得我清清楚楚明白,这是另一个时代了。金钱治好了她的疯狂。也许我们有足够的钱,我们的一切毛病都能痊愈。如果血液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物质,那么钱也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物质。至少爱情是根治了。紧接着,染上别的毛病,我不管,只要是别的,不是现在这样的疼痛,就行。秀男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她一定是因为怕疼,她得让自己一头冲进花花世界去。

秀男,一幅大师的素描,笔法简略却处处留情……

而这是另一个时代了。大师的素描被无耻的后现代拼贴毁掉,但却又以戏谑的方式热热闹闹地重生了。我看到粉色嘴唇绿色头发的梦露,绿色嘴唇粉色头发的梦露,一墙五彩缤纷的毛泽东,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秀男。这是个没有悲剧的时代,我的醉酒也不过是个匆匆转场的闹剧。

现在,我这个常胜的流氓无赖,就要活不下去了。让我死掉吧,死亡。死亡为一切都穿上了一种得体的衣服,亲切而类似。

可是哦,我却又活了。被我可爱的妻子,永远原谅我的妻子,你,送进了医院。被某个极具魅力的医生救活了。救活我甚至没费什么力气,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活不下去了,而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个要死要活的醉鬼。只有你抓着我的手,看起来像一个在丈夫临终前悲痛的妻子那样圣洁。随你好了。你双手抓着我,偶尔腾出一只手来抹眼泪。我听到你边哽咽,边尽职尽责、匆忙苍白地跟爱管闲事的仲裁者解释生活和世界。

“怎么喝成这个样子?”

“客人太多了。他本来也可以不喝,但有些人情就是不能推掉的……”

我哈哈大笑。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在眩晕里看到日光灯管,看到你熬成了黄脸婆、黑眼圈。我闭上眼,我看不见,我要醉下去,我听不见,你确实让我羞愧,你痛快了吧,我都要把我为秀男撕心裂肺的痛苦分一点为你了,我都想做你妈那只猫,蜷在你身上睡大觉了……

前几天,丁一禾应你之邀来医院看我。面对我她叹了一口气,说:“你太小看爱情这玩意儿了。你混淆了一个概念——不高贵的东西,不一定不具备力量。爱情的力量以它的美为掩护,轻易毁了你。”我懒得听她教诲,便闭着眼睛不看她。可她的话却像狗屎一样堆在我生活的路边上:“你放心,我倒不想奚落你。虽然我答应陈洁惠来劝导你。我也不觉得你需要我的劝导,你自然会好起来,跟所有人一样。生活就是这么尴尬、无奈,也算是福气。但现在,我认为你或许应当重视那个隐喻。这老婆不错,健健康康过日子吧,你又不是作家,你可以选择幸福。”

陈洁惠,你大约在周五就读到我给你写的这些了。那时你可能正在家里做一周一次的女仆工作,你发现它躺在电视机上,你一定放下拖把,迫不及待地要看它吧。现在你看完了,你的手在发抖——哦,那只烧焦的手。我想笑,对不起。眼泪也流了吧,但你放下信,系上了头巾,继续拖地。你在想我写这些是故意气你的。这几天天气有些燥热,你在想,你的丈夫很优秀,研究生,副科长,对你也不错,只不过有时候喜欢开开玩笑,这一次不过是一个大玩笑。你越来越用力地拖地,地板越来越亮了。你从地板上看到你的苦瓜脸,你自己都觉得很难看。你敢说你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儿恨我吗?哈哈,放心大胆地恨呀,我真的搞不懂,做一个贤惠善良的人对你怎么如此有魔力。

拖完了地,你一定又把信纸翻回去,逐字逐句又读了一遍,然后确认这是个爱编故事的调皮男人的游戏,胡扯八道,不知所云。你趁那些文字还没像小虫子那样爬进你脑袋,就把它立即撕掉扔到一边了。

我料定你还是决定原谅我。未来依旧可以美好如初。

到这儿,还有一个属于我家乡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没有讲给你听过,没有讲给秀男听过,也没有让丁一禾的耳朵享受过这故事。更没有对那个不知道到了哪儿的吉娃娃讲过。看在你总是把原谅当成大礼送给我的夫妻缘分上,看在反正你也听不懂,就像我给你一块黄金你会认为我给你了一块狗屎而把那黄金重新还给我的安全上,我就最后讲给你听吧。在我农村的老家,通常不养你家那样的肥猫,而是养一只忠诚的狗。它有警觉的耳朵和矫健的体魄,我老爸很欣赏它,当然,不是搂搂抱抱那种。这狗在我家生活了十几年,相当于人活到了八十岁。在这十几年中,每天早上,它都一早起床,出门四处游荡,在晚上关门之前,我们会等它回来,给它喂食,然后招呼它钻窝睡觉。信不信由你,这只狗会捉老鼠会捉鱼,经常在我们家门前的河边走来走去,不断地衔回来一条一斤几斤重的鱼放在我爸脚边(有时是我的脚边)。你说,这是一条好狗吧,可不料有一天它却走丢了。它如往常一样早出而没有晚归,为此,我们一家人四处寻找,村里村外,河边山下,黑夜白天,找到天东地西,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它。

它丢了。

我们在一次次的失落后,就不再找它了。几个月后的一个黄昏里,它又突然出现了,它果然找到了家。但可笑的是,它在河对岸。它隔着河望着我们,兴奋又迷惘地吐着舌头,并一个劲儿地,汪,汪……

最近我总做一个梦,梦到我就是那只狗。我千辛万苦地找到了家,却发现自己在河对岸……00

追踪紫竹院

与其无数次在笔下窥视别人的人生,不如亲自试一试。我合上笔记本电脑,准备出发。路过落地镜,我得意扬扬地端详起自己来。包头丝巾让两抹刘海儿弯在脸颊,深褐色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于是红唇跳成主角。白色麂皮背包的两条带子挂在肩上,这还是大学时候买的小型户外运动包,没用过几次,今天却让自己顿时回复了几分年轻。我在镜子前转着圈儿。我心目中的侦探没什么特别的,男的潇洒,女的炫靓。在我戴上豹纹镶钻耳环的时候,我的侦探装备让我想起时小简说了一半的故事。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搞文学,却是女中豪杰,不好那情情恋恋的,爱的是克里斯蒂和奎恩兄弟。上次见面喝咖啡的时候,她兴奋地说她又完成了一个惊人的悬疑故事。故事关于两对夫妻,这家男的和那家女的是情人,大概是为了安全稳妥,他们约会的地点总选在第三方城市。而或许为了公平和便捷,这个城市与他们分别居住的两个城市距离相近,即两地连线的中间地带。秘密关系持续两年后,偷情的女人突然消失了,警察查不到一点蛛丝马迹……时小简讲到这儿,就嘻嘻一笑,说什么都不肯讲最后的结局。太可恨了。

镜子里的红唇女探员妩媚动人。在运动鞋和芭蕾鞋前犹豫了两分钟后,我就带门出去了。

我不太清楚她的长相,只模糊记得在某个月份的成功人士专访中,看到那张一家三口摆成梯形的照片。她坐在华丽的紫色欧式椅子上,他倚着扶手,并用左手搂着她的肩膀,儿子则蹲在妈妈的怀里。典型的中国式家庭行政位置图。不过那张照片上,三个人都化了妆,化妆者显然非常专业,在同样专业的摄影者以及电脑修剪师的合谋下,三个人都像明星一样美好起来。那不单单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是的,那是一种美好,美好得犹如神至。那温柔的光像古典油画那样醍醐灌顶,依次落在他的刘海儿、她淡粉色泛着金属光泽的右脸以及孩子的手臂上,如一条缎带,牢牢地环绕着他们。

而他简直都英俊了。这是跟他交往三年来从没跳进我脑子的形容词,虽然我整天在说爱他爱他爱他。这英俊甚至比妻子的端庄更让我心生妒忌。在另一张拍摄他工作状态的照片上,他昂着头,微微斜视着文件,手里很潇洒地捏着一支笔。这也是专业的摄影师教他摆的姿势,那笔是提升魅力的好道具。他不过是随手拿的一支,不过我认得,是那支万宝龙限量版的墨水笔,“纪念著名作家”系列,前年我过生日时他买的一对,另一支自然在我这儿。

原来我像个幽灵一样参与了这些照片呢。但我仔细看的还是面容。这是做一名侦探最基本的素质,将照片的形象转化为立体的真人。而那些修修改改实在阻碍了直观的真实。照片上她神态沉静,面容端庄,看不出喜怒哀乐。如果说摄影者为了避免她的呆滞,诱导她的眼睛说出了一些什么的话,那也是类似于考虑晚餐去哪吃饭或者今天天气不错的闲适与安宁。她也没有任何算得上特色的美或丑。没有一颗痦子或疤痕,这简直是废话,因为甚至没有一丝皱纹。她穿着淡蓝色西服套裙,一定是成套买下的,连着那黑色抹胸以及胸前那枚玫瑰别针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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