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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论读别字

关于读别字和写别字的问题,我主张我应该采用荀卿在两千多年前说的话:“名无固宜,约定俗成谓之宜。”名即是语言文字里用的“字”。语言文字都是依据大家的一种相互了解的。这种相互了解即是苟卿说的“约”。大家都承认了,就是“约定”;成为习惯了,就是“俗成”。约定了,用惯了,就是“宜”,就是不错的。

先说“写别字”。最奇怪的别字是“这”字。字书上,“这”音彦,迎也,绝无“此个”之意。据钱玄同先生的推测,古时只有“者个”有时写作“遮个”,抄写的人把“遮”字写成简笔的“这”,后人不知是“遮”字,就写作“这”字了。一千年来,约定俗成,这个别定就成了正字了。后世编字典的先生也就不能不承认这个“这”字了。

这一类的“别字”多极了,真是举不胜举。例如“他”字就是“它”的别字。“你”字就是“尔”的别字。例如说“他有一种很利害的毛病”,据章太炎先生说,毛病的“毛”字是“瘼”的别字;又近年有人嫌“利害”不通,往往写成“厉害”。又如“账簿”的“账”,古人本作“帐”;但今人若写“帐目”、“帐簿”,也许有人要认作别字了。此等别字,既经约定俗成,都应该认为正字。

次说“读别字”。“这”字本音彦,然而大家都读为“者”,“者”字既约定俗成,就是正音了。又如“铅”字,字典音“延”,但我们现在都读“愆”音,这就是正音了。再举个极端的例,我常听见有人读“酗酒”作“凶酒”,这是读偏旁的错误;然而几十年后,也许大家都不认得这个酗字的“煦”音而都读“凶”音了,那也可以说是正音了。

(本文作于1935年5月16日。原载1935年5月26日《独立评论》第152号“编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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