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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在去餐厅时,他一路受够了活罪。脚硬邦邦不听使唤,时快时慢时挪不开步。好不容易才走到头,坐到“她”身边,桌上摆的刀叉又叫他见了害怕,担心使不好便不知要闹出什么洋相来。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看得出了神,闪光的刀叉变成了一艘船,船上的情景一幕幕接踵闪过:他和同伴从刀鞘里抽出匕首,切开咸牛肉,用手抓着吃。小锅里放着浓豌豆汤,他们用旧铁调羹舀着吃。他的鼻子仿佛还闻到变了质的牛肉的臭味,耳朵里还听到滚木头的声音,敲隔板的声音,以及吃饭的人嘴里发出的响声。他看着这帮人在吃,觉得像猪在吃潲。现在到了这一家,他得小心在意,千万别吃出声音来。吃这顿饭他不能有任何疏忽。

他往四周看了一眼。对面坐着阿瑟,还有阿瑟的弟弟诺曼。想到他们是姑娘的弟弟,他对两人有种亲切感。这一家人是多么相亲相爱呵!他马上回忆起姑娘的母亲进客厅时母女俩一见面就亲吻,向他走来时肩并肩,搂着腰。在他那个天地,父母与子女就没有见过这种亲切的表示。可见,上层社会的生活的确高出一等。这片天地他现在还只见一隅,其中的精华要数这母女情。他被深深打动,心里似乎也有一股温情流过。他一直渴望着爱,其天性与爱有不解之缘。他生来就对爱的需要是出于本能的需要。然而,他没有得到过爱,渐渐地变得有些点木了。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爱,连现在都不知道。现在他只是看到了爱的表现,受到感动,觉得爱美妙,高尚,了不得。

幸好莫尔斯先生不在家。与姑娘,姑娘的母亲,弟弟诺曼初次见面他实在难为情。阿瑟另当别论,他早认识。要是那位父亲在家,他恐怕会吃不消。他觉得出生以来什么时候都没有这样吃力过。与这次作客相比,干最重的体力活好像吃一碟小菜。他额头上冒出了小汗珠,衬衫湿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应付着太多的陌生东西。这次进餐与以往哪次都不同,使用的是从没有用过的餐具,眼只能偷偷往四面瞧,看看自己不会的事别人在怎样做,悄悄学,还要观察接踵而至的新景象,边观察边分析归类,而且心里老牵挂着那个“她”,不得安稳,巴不得打进她所在的一片天地,时不时盘算着有不有希望和怎样才能攀上她。每当他偷偷瞧对面的诺曼或者别的什么人,看什么时候该使刀,什么时候该使叉,他都会留神那一位的脸面,不由自主地猜想推测,因为这些人的一切也与那个“她”密切相关。当然,他还得开口说说话,也得听别人对他说的话,以及别人的谈话,必要时才搭腔,而他那张嘴本是一打开就难闭上的。火上浇油雪上加霜的要数那仆人,叫他伤透了脑筋,会冷不防站到他身边,像斯芬克斯样善出谜语,叫他立时立刻破解。在吃饭时,他还一直念念不忘洗手指的盆。不知有多少次,他会突然想着那东西是什么模样,会在什么时候端上来。他早听人说起过,现在与用过这东西的上流人物同桌吃饭,他很快可以亲眼见到,亲手用到,再等也等不了多久,说不定马上送到。但是,最为重要,最出不了口却又最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在这些人面前他如何动作。他应怎么办呢?他不停地苦苦思索着,有时候暗想应装模作样充个角色,继而一想又觉得这条路不能走,他天生不善装模作样,一装反而露丑。

在开始吃饭的一段时间,他对该怎么办举棋不定,很少开口。他不知道,在前一天,阿瑟(就是那个“她”的弟弟)对一家人说,他要带一个野性子人回家吃饭,叫家里人别怕,这野性子人其实有趣得很。他的话一少,阿瑟一家人对阿瑟就犯了疑。当然,他马丁·伊登当时万万料不到,她的弟弟会这样不仁不义,特别是他马丁·伊登救了她的弟弟出危难,就更不能以怨报德。所以,他坐在餐桌边,一方面自愧不如人,一方面对眼前的场面着迷。他第一次认识到吃饭不仅仅是为满足肚皮的需要。他没有过问在吃什么,只知道在吃。这家人家的餐桌上,吃饭可以得到美的享受,所以他是在满足对美的渴求。还可以增长知识。他的脑子受到了开导。他听到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的词,还有些词只在书上见过,他认识的男男女女笨嘴拙舌,没一个能念。但是这一家人家,也就是她家,这些词能脱口而出,他听起来悦耳得很。书上说的艳遇,美人,高雅生活确有其事。现在他就福星高照,眼见梦想脱去了虚幻的外壳,变化成了现实。

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类上流人物,处处谨而慎之,只听着,看着,欣赏着,答话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对姑娘说的是“对,小姐。”“不,小姐。”对她母亲说的是:“对,夫人。”“不,夫人。”对姑娘的两个弟弟,他一改在船上养成的习惯,说:“对,先生。”“不,先生。”如果按船上的习惯称呼,显然不合适,会丢面子。丢了面子,休想得到姑娘好感。个中的另一个原因是自信。他曾想过:“怕什么!我难道真不如他们?即使有许多事他们懂我不懂,我可以向他们学,学会了就一样!”等到姑娘或者姑娘的母亲叫他一声“马丁先生”,他马上会忘了自己还低人一等,满脸现出得意洋洋的神情。他是个文明人,货真价实,正在与他书上读到过的人物一道进餐。他自己也上了书,经历见之于一行行一页页铅印成册的文字。

然而,一方面他完全不像阿瑟所言,不是个野性子人,倒像头温顺的羊;另一方面,他并不甘示弱。他不是头温顺的羊,天生好胜,怎适合于当一个配角?他只在非开口不可时开口。他走到餐桌来别别扭扭,举步维艰,现在说起话来也一样,困难重重,绞尽脑汁寻词捉字,那些明明合适但很可能会念白的他怕使用,别人不懂或者太粗鲁的他不能用。虽然用字这样细心,但他因此又有一个苦衷:会显得嘴笨,有话说不清。再说,他喜爱无拘无束,说话谨小慎微太难受,就像浆硬的衬衫领擦着他的脖子叫他难受一样。他觉得这样做久了他蹩不住。他生来思想活跃,感觉敏锐,有敢说敢为的性格,不愿受摆布,跃跃欲试。很快,他的所想与所感到了非说出来不可的地步,像临产的婴儿搅得一阵阵痛。他忘了自己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那些老用的字,即他熟悉的语言工具,从嘴里滑了出来。

有一次,仆人站到他身边,问他一件事,他不愿叫仆人干,马上嚷道:“Pow!”

顿时,餐桌上的几个人吃了一惊,等着听好戏,仆人暗暗好笑,他自己尴尬得很:但他很快又镇静下来。

“这是卡纳卡人的土话①,意思是‘不要’,我随口说的。”他解释道。

①卡纳卡人(Kanaka)为夏威夷群岛和南湾小岛上的土人。

他发现姑娘的眼在盯着他的一双手看,似乎觉得奇怪,便又解释道:“不久前我跑太平洋的一条邮船,到西海岸。船晚点,在普古特海湾①靠岸时,我们差点没累死,装货。是混装货,你大概也知道怎么回事。所以,手上的皮全挂破了。”

①普古特海湾(PugetSound)位于华盛顿州西北部。

“我不是想知道这个。”姑娘反而向他说明道:“你的个子很大,手却似乎小得不大相称。”

他的脸火辣辣,知道这意味着又一个缺陷露了底。

“是这样。”他承认道。“干重活这双手小了些。但我揍起人来却像骡马踹一脚一样厉害,手臂和肩的力都用了上去。手臂和肩很结实,一拳打到人的下巴上时,自己的手也会震麻木。”话虽这样说,他心里并不得意,反而感到懊恼。他已经失言,谈了不中听的事。

“阿瑟多亏了你奋力相救。更难得的是,你与他素不相识。”姑娘发现了他内心有苦处,却不知道苦从何来,婉言安慰道。

年轻人一听倒明白姑娘的用意,但感激之中又麻痹起来,说话露焰。

“那事就得了吧,别提。哪条汉子都会帮上一手,也不一定要救阿瑟。那帮臭崽子,没事找事,阿瑟没碍着他们谁。他们叫阿瑟尝尝厉害,碰上我叫他们尝了厉害,撩倒好几个。这一打我手上刮掉了几块皮。那些家伙才花不来哩,我掉皮他们掉牙齿。掉两块皮算什么?等我一瞧……”

他停住了,嘴却没合拢,发现话又滑边。虽然与姑娘坐在一起,比起来真有天差地别,就怪自己太不争气。阿瑟接过话题,第20遍说起在渡船上受到一群醉鬼的欺负,多亏马丁先生挺身而出,救了他。可是这位马丁先生在一旁却紧锁着双眉,悔不该出了丑,苦苦盘算着在这家人面前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言行。当然他到现在为止都只白费了心机。他与这一家不属于同一档次的人,言语也不相通,这一点他自己看得明白。他不能装作是他们的同类型人。假面具会掉下来,而且,他天生戴不得假面具。他没有假装、做作的本领。无论如何,他就是他。尽管以后他会学到他们的语言,现在他却说不来他们那一套话。对这一点,他认准了。但尽管如此,他不能不开口说话,而且不能不使用自己的语言。当然,也得有个分寸,得让这一家人能懂,别叫这一家人太吃惊。而且,对于不熟悉的事,他不能充内行,甚至以沉默掩饰无知也不行。他这样打定主意时,那兄弟俩在谈大学的一本经,好几次提到“三角”。马丁·伊登便问:“什么‘三角’?”

“三角学,高等数学的一个门类。”诺曼说道。

“什么叫‘数学’?”马丁·伊登又问了个问题,问得大家笑起诺曼来。

“数学就是数学。”得到的只有这个回答。

马丁·伊登点点头。知识这片无边无际的天地他现在已瞥到了一眼。他的所见是有形的。他有个特殊的本领,能把抽象事物变成有形事物。经他的头脑这位魔术师妙手一点,什么数学,三角,以及与它们相连的整个知识领域都变成了一片风景带。他看得清楚的是绿树丛和林间的空地,让明亮的阳光照着。远处云遮雾障,朦朦胧胧。他知道,在云雾之外,正是未知世界的殿堂,引诱人的美好地方。他想到这个地方就像想到美酒。他应该大胆闯,应该手脑并用,应该征服这个世界。他的思想深处跳出来一个宏愿:出征!赢得她——就是坐在身边的这位白玉美人。

他的退想被阿瑟打破了。这一夜阿瑟都念念没忘叫这个野性子人现出本相。马丁·伊登记起自己打定的主意。他终于回归了原样。开始还有所顾忌,但不久以后,他便大显其才,把他熟悉的生活绘声绘色地重现在听者眼前。在走私船“翠鸟”号被缉私船抓获时,他在船上当船员。他睁大眼把一切都看得清楚,现在又把看到的一切说了出来。他向这家人讲叙波浪起伏的大海,大海上的人和船。他说得活灵活现,使别人像是亲眼见到了他之所见。他具有画家的才能,一大堆细节取舍得当,画出的生活场面栩栩如生。他的话滔滔不绝,娓娓动听,表现力强,紧紧扣人心弦。他叙述的生动常使这家人佩服,用的一些话语也常叫这家人吃惊,但是经过他的嘴一说,悲剧里会掺杂幽默,凶狠的格斗似乎成了精彩的表演,水手古里八怪的行径听后大可理解。

姑娘一直睁大眼,目不转睛地听他滔滔不绝地谈。年轻人像团火,使她感到暖烘烘。姑娘怀疑起来,自己是否一直气血不足。她想依偎着这位阳刚之气像火一样旺盛的年轻人,几乎就要靠了过去,好不容易才忍着。与此同时,年轻人也有不如她意之处。她不喜爱他一双伤痕累累、因干重活而磨得粗糙的手,觉得下贱人的生活在他身上刻下了太深的印记。也不喜爱衬衫领磨出的那道红印,还有隆起的肌肉。他的粗鲁更加她害怕,每句粗鲁话都听得刺耳,每个粗鲁行为都让她恶心。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不停地吸引着她。这一来她产生了怀疑,以为他有什么妖法在迷她。她头脑里曾根深蒂固的一切也动摇起来。他的经历和险遇在冲击着常规。由于他小看危险,凡事打哈哈,生活仿佛没有什么了不起,无须认真对待,无须受约束,倒成了件玩具,可以随意翻来倒去,抛来抛去,日子也尽可漫不经心过,要开心就开心。“那么你就玩吧!”她内心一个声音在大叫着。“你想靠近他就靠近他,把两只手放到他脖子上去!”对这种荒唐话她愿高声赞同,竟忘记了自身的体面和教养,不在乎他的身价与自己的身价有多悬殊。她往四周扫了一眼,发现其他人也都聚精会神看着他,要不是见到母亲眼里流露出恐惧,那她就全完了。诚然,母亲的恐惧里也含有兴奋,但恐惧毕竟是恐惧。从另一个黑暗世界来的这个人是祸害,母亲看了出来,母亲看得对。她事事信得过母亲,这件事她也相信母亲的眼力。年轻人不再像团火,使她感到暖烘烘。于是,她也不再把他当一块心病。

后来,她弹钢琴给他听,一为礼遇,二为有意显露一手,让他知道两人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她的弹奏像根大棒,无情地敲在他头上,打得他痛,打得他服服帖帖,然而也打得他内心不平静。他看着她惊呆了。与姑娘一样,年轻人也在想两人间的距离加大了。但是,距离越大,他越雄心勃勃要跨越这段距离。而且,他有一套错综复杂的感官,不会整个晚上只瞪着眼看那条鸿沟,特别是当她在弹着琴时。他对音乐异常敏感。音乐像烈酒,使他变得胆壮;像药物,刺激他的想象力,让它高飞入云。音乐能驱散阴霾,美化心境,产生跃跃欲试感。她弹的乐曲他不懂,不同于原先听的舞厅里乒乒乓乓的铜管乐队的音乐。但是他见书上提到过这类乐曲,也相信她弹起来内行。刚开始他耐心等待那些轻快的节拍,可不知为什么,那些节拍她不多弹,他刚刚听出个开头,想象力刚刚跟着钢琴声起飞,轻快易懂的乐曲就变成了他不知是什么名堂的乱糟糟的声响,使本来要展翅高飞的想象力扑通落到地上。

他曾怀疑这是有意所为,觉得她不怀好心,两只手在钢琴上故弄玄虚,叫他摸不着头脑。后来他又想她不可能干这种龌龊事,专心致志听着琴声。听着听着,他的心情又好起来,如同开初。他由一把泥变成了血肉之躯,血肉之躯还有了灵魂①,身前身后出现个耀眼的大光环。接着,眼前的景象消逝了,他来到一个他感到非常亲切的世界。在这梦幻的境界里,熟知的与陌生的东西交织在一起。他经过许多并未涉足的热带地区海港,走进许多鲜为人知的野蛮民族的集市。岛上香气扑鼻,与以往夜里在闷热的海上闻到的香气相同。热带地区白昼长,船顶着东南信风②行。在蔚蓝的大海上,只见前方长着一丛丛棕榈树的珊瑚岛③往上冒,越冒越高,船后长着一丛丛棕榈树的珊瑚岛往下沉,越沉越低。这些景象像思想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瞬间,他跨上一头野马,飞奔在色彩缤纷的多彩沙漠④上;再一瞬间,他又站到了死谷⑤边,注视着这片热得出奇的盆地;又一瞬间,他却在冰冷的海上划着船,只见冰大得像山,在太阳下光闪闪。后来,他躺到了一个珊瑚滩上,这地方的椰子树一直长到海水轻轻拍打的海岸边。古代一条大船的残骸在焚烧,发出蓝色的火焰。火光下,有人在敲鼓,在弹四弦琴,有人伴着琴唱粗犷的情歌,有人在伴着情歌跳草裙舞⑥。这是热带的一个欢乐的夜晚。远处有个火山口仰面向着星空。头顶挂着一钩新月,南十字座星闪闪亮,离地面很近。

①据《圣经》说,人是由上帝用泥土捏成的。

②信风是副热带高气压带吹向赤道地区的风。北半球盛行东北信风,南半球盛行东南信风。

③珊瑚岛是珊瑚礁构成的岛屿,或在珊瑚礁上形成的沙岛。地面一般低平,多沙。我国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就是珊瑚岛。

④多彩沙漠(Painted Desert)在亚利桑那州北部,著名的大峡谷(GrandCanyon)之东,因沙漠上的岩石呈现各种颜色而得名。

⑤死谷(beath Valley)为加利福尼亚东部一盆地,夏季酷热无比。

⑥草裙舞是夏威夷土著人跳的一种舞。

他像一把竖琴,他见过的生活与想象的生活像琴弦,弹琴的是风,吹着这些琴弦,琴弦振动,弹出的音乐是一串串回忆与梦幻。他的知觉不单纯是种感知,能产生出形象,色彩,光辉,能奇异地使想象升华,具体化。过去、现在、未来三者沟通了,他不停地在这个广阔温馨的世界里遨游,历尽艰难险阻,尝够甜酸苦辣,就为了那个“她”。终于,到达了她那里,赢得了她,把她抱在怀里,带着她飞越理想中的王国。

姑娘掉头一看,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几分反常。这张脸有些异样,两只眼发亮,直愣愣瞪着,透过音乐的帷幕在观察生命的搏动,灵魂的变幻。她吃了一惊。那个纯朴、拘谨的粗人不见了,不合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双手、晒得发黑的脸仍然在,但是这等等像是监狱的铁栏,铁栏后站着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正满怀希望,只是没有说话,因为一张不中用的嘴表达不了内心。这情景在她眼前只一晃而过,接着那纯朴、拘谨的粗人又出现了,她不禁暗笑自己多心。然而那一晃而过的情景她仍然记得,等年轻人起身告辞时,她把斯温伯恩的那本书借给了他,另外还借给了他一本勃朗宁①的《①勃朗宁(Robert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一生创作近300首诗,但有的诗句隐晦难懂。》,因为她修的一门课程要学勃朗宁的作品。年轻人红着脸结结巴巴道谢,叫她油然而生一种女性特有的同情。她忘了那个粗人,也忘了那个铁栏后的人,那个睁大眼看着她、叫她喜爱也叫她害怕的男子汉气十足的人。她眼前看到的仅仅是一个年轻人,伸出只长满老茧,像锉刀一样粗糙的手,与她握别,结结巴巴说:“这样的事有生以来才第一回。许多东西我不大习惯。”他无奈地看看四周的人。“这样好的主人,这样好的家,我没有遇见过,很高兴。”

“欢迎你再来。”姑娘在年轻人与她弟弟告别时说。

年轻人戴上帽子,恋恋不舍地出门走了。

“你对他印象怎样?”阿瑟问道。

“很有意思,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姑娘答道。“他多大年纪?”

“快21岁了。我今天下午问过他。没想到他还不到21。”

“比我大3岁。”姑娘心里在想。她吻吻两个弟弟,祝他们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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