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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四章

马丁·伊登怄了姐夫一肚皮气,摸过没有点灯的后走道,进了自己的房间。房间小得像鸽笼,摆着张床,一个洗脸架,一把椅。希金博特姆先生算盘打得太精,见有太太做家务,便没有请仆人。不但不请,反而把只住一个仆人的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马丁把斯温伯恩与勃朗宁的书放到椅上,脱去外衣,坐到床上。床上的弹簧被他的身体一压,发出气喘病人似的声响,但他没有注意到。他动手脱鞋,但鞋没脱下却呆望起对面白墙来,墙上有好几长条棕色的水印,是房顶漏雨流出来的。就在这道污损的墙面,幻景出现了。他忘了脱鞋,瞪大眼看了很久后张口说出个名字:鲁思。

鲁思!他没有料到两个这样简简单单的字听起来这样美。他觉得悦耳,反反复复念。鲁思!这名字像符,像咒,有魔力。轻声说一遍,她的脸就闪现在他面前,光彩照人,连被污损的墙也变得金灿灿。金光透过墙,射向无穷远,他的灵魂便跟随金光追踪着姑娘的灵魂。他心旷神怡。一想起她鲁思,他就觉得自己变得高尚、纯洁,非昔日可比,并且一心追求上进。这种感觉前所未有。以往认识的女人从没有使他产生过上进心。恰好相反,使他自甘堕落。他不知道,她们中的许多人曾多方想讨他的好感,虽然没有如愿。他从没有想过自身如何,也就不知道他有一种吸引力,引得女人爱他,不知道她们与他这个年轻人亲近的原因就在这里。她们常为他动心,然而他却没有把她们放在心上;他做梦也没有想过,有好些女人为了他的缘故而由坏变好。他过日子一直漫不经心,直到现在才发觉,那些女人原来心怀叵测,在伸出手要逮住他。这样做她们得不到好处,他也得不到。现在他开始看到自身,但是不能产生清醒的认识,只见到自己的不足一面,惭愧得很。

他突然站起身,照着镜子。洗脸架上的镜子脏,他拿毛巾揩干净,细心照来照去,照了很久。他这是第一次看清楚自己。他的眼生来本是为了观察,但是一直忙于看变化无常的万千世界,从没有留心过自己。现在他看见了一个年方20的年轻人的头和脸,可是他这方面外行,看不出个名堂。他看见了个宽大的额头,额头上方有一头棕发,粟褐色,卷成个大波浪和许多小卷卷,本是个个女人见个个女人会爱,都想伸出双手摸摸,用手指轻轻抚弄的,他却没以为然,不知道这头棕发在“她”眼里的价值。他又看着自己高而宽的前额,久久地、细细地看,想看到它的内部,看出个中优劣。额头后装着个什么脑袋呢?他反复想着。这个脑袋有什么能耐?会让他赢得她吗?

他在想,这双灰中带蓝的眼里有灵魂吗?它们常显得很蓝,蓝得像阳光下深邃的海洋。他又想,这双眼在她看来怎样呢?他把自己设想成她,凝视着这双眼睛,但此法不灵。他能揣摸到别人的思想,但这些人必须是他熟悉其生活底细的人。他并不知道她是怎样生活的。她奇异而又神秘,其思想他怎能猜到半分?看过半天,他的结论是,这双眼睛是诚实的眼睛,没有下贱卑劣的神情。一张让太阳晒成古铜色的脸使他吃了一惊。他万万没料到他这样黑。他卷起衣袖一比,脸黑而手臂盖在衣袖下面的部分却不同。没错,他还是个白人。但是手臂颜色也深浅不一。他反过手臂,又用另一只手把肱二头肌扳转过来,看着太阳晒不到的地方,只见很白。他对着镜子里黝黑的脸笑了,原来它不是与手臂深藏不露的部分一样白吗?他并不知道,世上那些雪白的女人皮肤细嫩光滑赛过他的,也就是说,比他没晒过太阳那部分还白净的,其实为数寥寥。

他的嘴本来与《圣经》中有翼天使的嘴可以比比,但可惜的是,两片丰满、漂亮的嘴唇动不动会紧紧抿着。有时因为嘴唇抿得太紧,一张嘴变得冷漠无情,甚至像苦行僧的。这两片嘴唇是一个敢于奋斗而又有情感的人的嘴唇,他不但会品尝生活的甜蜜,又会驾驭生活。他的下巴结实,有胆量的人才有这种下巴。它与嘴唇相配,更显出他能驾驭生活。他既有敏锐的感觉又有力量,力量能使感觉走在正轨,所以他爱的是种健康的美,产生的是种求进取的激情。两片嘴唇间的牙齿从没有让牙科医生费过心,也用不着牙科医生费心。他看得分明,他的牙齿洁白,齐整,健康。但是,看着看着,他来了心病。他隐隐约约记得,有的人是天天都刷牙的。这种人是上等人,是处在她那个地位的人。她一定也天天刷牙。如果让她知道了,他出生以来没有哪天刷过牙,她会作何感想?他决定买把牙刷,养成刷牙的习惯。马上开始,即明天。指望赢得她不能单靠成就。他个人的方方面面都得焕然一新,甚至包括刷牙,用衣领,尽管穿着浆硬了的衣领他觉得别扭,仿佛失去了自由。

他举起一只手,用大拇指尖擦着手掌上的老茧,刮着嵌进肉里、什么刷子也刷不掉的污秽。她的手掌大不相同!一想起他就觉得喜爱。像玫瑰花瓣,如白雪干净,柔软。他原来并不知道,女人的手会软得这样可爱,现在却想象起被这样的手抚摸会是什么滋味来,一羞,脸红了。这样胡思乱想对不起她,是对她高尚心灵的亵渎。她是又白又苗条的仙女,远非肉体的凡人可比。然而,她手心的柔软叫他难以忘怀。他见惯的是工厂女工和其他干粗活的女人硬邦邦的老茧,当然知道为什么她们的手粗糙,但她的这一双手……这双手柔软是因为她的手从来不干活,而一想到有人不用为了活下去而劳累,他就佩服,她与他之间的距离也就加大了。突然之间,他看到了那些不干体力活的人的高贵形象。他前面的墙上出现了一座铜像,魁伟,神气,浑身充满力量。他自己一直干活,小时的记忆就与苦活相连。一家人无一不干活。看看他姐姐格特鲁特吧。她的一双手没有因为干没完没了的家务活而变粗,但是由于洗衣服洗得太多,又红又肿,像煮烂的牛肉。再看他妹妹玛丽安。去年夏天她在罐头厂干活,一双纤纤小手叫蕃茄刀划得五劳七伤。更糟的是,到了冬天,她在纸盒厂干活,裁纸机把两个手指尖切掉了。他记得母亲躺在棺材里后他摸到的硬手掌。父亲辛辛苦苦干到断气,死的时候一双手的茧少说也有半英寸厚。但是“她”的一双手柔软,还有她母亲的,两个弟弟的。想到这些人的手他一惊。手软就充分说明他们的地位崇高,说明她与他相隔的距离遥遥。

他苦笑一声,又坐到床上,把鞋脱下了。他是个傻瓜,被一个女人的脸,被一个女人白嫩的手,弄得如醉如痴。这时,污损的墙上又见到了幻景。夜晚,在伦敦东区,一个叫玛吉的姑娘站在他面前,才15岁,在一家工厂做工。在赴过雇主的宴会后他送她回家。她住在连猪棚都不如的阴暗房屋里。分别时他伸出只手给她握。那姑娘早已抬起了头让他亲吻,但是他不想与她接吻。他有几分怕她。姑娘伸出只手放在他手上,紧紧地抓着。他感到她的手上的厚茧如锉刺,刺着他的手,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他看着她如饥似渴的眼睛,营养不良的身体觉得这个一步就从童年跨进可怕、千辛万苦的成年的姑娘怪可怜,不由得伸出双臂拥抱她,低头吻着她的嘴唇。只听见她高兴地轻轻叫了声,接着像只猫儿一样,紧紧依偎着他。可怜,这小东西!他继续瞪大眼看着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在她紧紧依偎着他的那天夜里,他的心充满同情,一身却在起鸡皮疙瘩。现在一身鸡皮疙瘩又来了。这一幕阴惨惨;毛毛雨落在石头路面上,也阴惨惨。后来,一片耀眼的光出现在墙上,刚才的景象消失了。原来,是“她”的白皙的脸光彩照人,那头金发美如王冠,只是都隔得远,如明星可望不可及。

他从椅上拿起勃朗宁和斯温伯恩的书,亲吻着。没关系,她欢迎我再去呢,他想着。他朝镜子里又看看自己,无比严肃地大声说:“马丁·伊登,明天你的第一件事是去图书馆看礼仪书。记住!”

他关掉煤气灯,把弹簧压得嘎嘎响。

“一口粗话你得改,马丁老弟。一口粗话你得改。”他大声说。

后来他矇朦昽昽睡着了,做的梦全是些异想天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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