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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七章

马丁与鲁思·莫尔斯第一次见面后,发狠看了一星期书,却没敢再去。好些次他鼓起勇气要走一回,每次一犹疑,决心就化为乌有。他不知道何时登门合适,又没有人问起,也怕出了差错无法挽回。老朋友不再往来,老生活方式已经改变,新朋友又还没有,除了看书,他无事可干。一天看那么长时间书,一般人的眼长十双会坏十双,但是他的眼经熬,而他的身体更是结实无比。再说他的脑子像片荒废的土地,特别是从未种植过抽象的书本概念,正好耕耘播种。它学而不倦,有着尖利的牙齿,一口咬住了书本上的知识便不松口。

一星期过后,他恍如隔世,以往的生活和思想远远被抛到了身后。但他苦于缺乏基础。他想看那些有高深知识、下过多年功夫的人才能看的书。第一天他看的一本书是古典哲学,到第二天又看一本超时代的新说,于是脑子里的各种概念相互冲突、矛盾,乱成一团。读经济学家的书亦如此。在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他看到摆着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史密斯、密尔的书,他们几位的见解高深的太高深,有的又早过了时。他觉得糊涂,但又想弄个明白。一天内,他对经济、实业、政治都发生了兴趣。经过市政公园时,他看见围着群人,站在当中的大约五六个,一个个面红耳赤,声大嗓高,争论激烈。他走过去听,从这些平民理论家嘴里听到的仿佛是种陌生新奇的外国话。这些人有一个是浪迹天涯的人,一个是劳工鼓动家,一个是学法学的学生,其他几个是能言善辩的工人。他第一次听说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单一税①,知道了有种种相左的社会理论。他听到了成百上千新名词术语,涉及多个思想领域,他因为读书少,还不曾接触过。所以,这些论战他听不大懂,那些陌生词语的含义只能猜测。后来演说的还有一位长着双黑眼睛的餐厅服务员,他是个通神论者②;—位入了工会的面包师,他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位老人,他独树一帜,鼓吹“存在即合理”的奇怪哲学③;另一位也是老人,大谈特谈宇宙的井然秩序,公原子,母原子。

①以一物为课税对象,废除其他捐税。此处指土地单一税。

②通神论者致力于人神沟通的研究。

③“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一个著名命题。

听了好几个小时马丁·伊登才走,脑子变成一锅粥。他赶到图书馆,查阅许多少见的词的词义。离开图书馆时,夹着四本书:布拉瓦茨基夫人的《秘密教义》,《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髓》,《宗教与科学之战》。不巧他先读《秘密教义》,每行都有他不认识的多音节词。他坐在床上,翻词典的时间倒比看书的时间多。生词出现太多,他查了又忘,忘了又查。后来想了个办法,把词义记在笔记本上,写满一页又一页。他还是看不懂。看到零晨上午3点,脑子累傻了,书上的哪个基本思想他都没有掌握。抬头一看,房子在摇摇晃晃,上下颠簸,像船行在海上。他丢下《秘密教义》,骂爹骂娘,关上煤气灯睡了。另外三本书看起来结果一样。不能怪他的脑子无能为力,如果它不缺少思考的训练以及进行思考的工具,当然能理解这些思想。他看到了这一点,还想了个主意:别的书先都不看,仅看词典,等到掌握了所有单词后再看书。

然而,诗歌给了他安慰,他看得顺利,最喜爱那些文风朴实的,因为易懂。他喜爱美,在诗中找到了美。诗像音乐,能深深打动他。不知不觉地,他为以后读艰深的书打下了基础。他的脑子像张白纸,许多他看了喜爱的诗,一行行轻易地便印到了纸上,不久以后,就能朗朗成诵,体会诗中的音韵和美了。后来,他在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看到并排摆着盖利的《古典神话》和布尔芬奇的《寓言时代》。他像有了盏明灯驱散他无知的黑暗,读诗比以往读得更起劲了。

图书馆管理台的人见马丁成了常客,变得热情起来,看他一进门,就笑着点头招呼,所以马丁放大胆做了件事。他把几本书放在桌上,趁管理员在卡片上盖章时,轻轻说:“有件事想问向,行吗?”

管理员一笑,放下卡片听。

“如果一位刚认识的小姐邀你去她家,你过多久才能去?”马丁这一问竟汗流浃背,只觉得衬衫沾住了身子。

“你什么时候去都行。”管理员答道。

“不错,但这一位不同。”马丁提出异议。“她……嗯……你一你不知道,是这么回事:她也许不在家。她要上大学。”

“那你再去。”

“我没有把话说清楚。”马丁含含糊糊招认着,但心里打定了主意,要仰仗这个人的大力。“我是个粗鲁人,世面从娘肚里出生后还压根没见过。这位小姐我比不得,与我大不一样。我问你这问题没在出洋相吧?”

“不,不,不,肯定没有。”对方安慰他道。“你想知道的问题不在理论书范围内,我来帮你吧。”

马丁感激地看着他。

“只怪我舌头爱打结。”他说。

“你说什么?”

“我怕我讲话结结巴巴,没礼貌,反正是不行。”

“放心好了!”对方体谅地说。

“我什么时候去最好?下午行吗?人家快吃饭怎么办?是不是晚上更好?.一定要在星期天吗?”

管理员笑着说:“我告诉你一个好办法:先打个电话问问她。”

“照你的办。”他拿起书刚走两步,又回转身,问:“要是你跟一位年轻小姐说话,比方说吧,一位叫利齐·史密斯的小姐,你是称她利齐小姐呢,还是史密斯小姐?”

“称史密斯小姐。”管理员一口肯定。“非称史密斯小姐不可,以后双方熟悉了是另一回事。”

马丁·伊登的难题总算得到解决。

他给鲁思打个电话,结结巴巴问什么时候他可以去还书。鲁思回答说:“我下午在家,随便你什么时候来都行。”

她在家门口迎接了他。女人心细,一眼看到他裤腿上有了条线,内在也起了变化,尽管微小,却的确是变化。她还特别注意到他的脸。这张脸是健康的象征,散发出一股股力量,直向她扑来。她又起了一种强烈的欲望,想依仗他吸取温暖,同时也暗自奇怪,为什么见到他就会动心。而马丁也不平静,见面后与她手相握时,有一种美滋滋的幸福感。两人的不同在于,她镇静,没有外露,而他却满面通红,直红到耳根。他像上次一样,别别扭扭跟在她身后走,肩膀摇舢板摇得厉害。

进客厅坐下后,他开始轻松下来,比自己预想的轻松得多。是她使他轻松的,而她用的一套轻松术又叫他更爱她,爱得痴心。他们先谈起借的两本书,斯温伯恩那本他很喜爱,勃朗宁那本看不懂。后来,她不断变换话题,边谈边琢磨一个问题:怎样才能帮他一把。第一次见面后她常考虑这个问题。她想帮助他。他触发了她的怜悯和温情,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过。她的怜悯不是把他当可怜巴巴的人,而是类似一种母爱。但是,由于引得她怜悯的人有那么多男子气,惊动了她的女儿心,使她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想法与情感,脑子与脉搏的活动不同往常,所以她的怜悯就更不是一种普普通通的怜悯。他的脖子仍令她神往,恨不得伸手一摸为快。这当然是胡思乱想,但她现在不为奇了。她还没料到,这种现象就是少女怀春的表现,不知道他在她内心激起的情感就是爱情。她以为自己仅仅因为他是个具有好些潜在优点的不寻常人物而对他感兴趣,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发善心。

她不知道自己看上了他,而他却不同。他知道自己爱她,想获得她,欲望比以往想获得别的任何东西都强烈。他原来爱诗歌是因为爱美的缘故,自从遇上了她,通向爱情诗的广阔天地的两扇门大大敞开了。她使他对诗的了解胜过布尔芬奇与盖利。一星期前,“疯疯癫癫的痴情人愿死于一吻”这句诗他本过目不再想,而现在却不断浮现在脑海。他认为写得妙,写得真实,在看着她的时候,就觉得能得到她一吻会死而足矣!他自比为疯疯癫癫的痴情人,宁享这一吻,不用晋爵封侯。现在他总算知道了生活的意义,知道了为什么他会生到这个世界来。

他眼在看着她,耳在听着她,脑子却想人非非。进门时与她握手时的喜悦他久久地回味着,巴望能再享。目光常常转向她的嘴唇,看得如饥如渴。但是他的如饥如渴不同于非分之想。她说话时嘴唇启合开闭的动作优美,他看起来是种享受。它们不同于所有男男女女的普通嘴唇,不是泥捏的。这两片嘴唇是纯洁的灵魂的嘴唇,他对它们的渴望完全有别于对其他女人嘴唇的渴望。如果他能吻她的嘴唇,让自己的嘴唇与她的相接触,那一定会带着虔诚的敬仰,好像吻上帝的圣袍一样。他没有意识到他的内心深处已发生了变化,估量错了自己。现在看着她时,他眼里闪出的亮光与所有男人出现爱情的渴望时闪出的亮光一模一样,但他无知无觉。他想象不到,他的目光充满了多大的热情和男性的引力,也想象不到它的火焰正在烧炼着她的心灵。她的童贞女的纯真使他的情感受到影响,显得高尚,蒙住了真相。如果他知道了自己眼里的亮光像暖流一样流过了她的全身,使她感到热呼呼,一定会大吃一惊。她受到了微妙的影响,暖流不止一次出其不意地打断她的思路,使她的话中途说不下去,而自己还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素来健谈,几次语塞出现得奇怪,想来想去以为原因在于他是一个不一般的人。她对不寻常的事非常敏感,既然他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味道有别,影响到她说话就在所必然了。

她诚心诚意想着如何帮助他,想把话题往这方面引,但首先说起的倒是马丁。

“不知道你能不能指点指点我呢?”他开口道,得到了表示愿意的默许,心枰枰评枰跳得厉害。“你一定记得,上次我在你家时说过,我谈不来书和好些事,就因为我不懂。于是呢,那以后我左想右想。图书馆跑了不知多少趟,可是过手的书十有八九啃不动。恐怕我得从头来。论根基,我完全说不上。从小时候起,我就辛辛苦苦干活。进了图书馆,开了书的眼界,觉得新鲜,也看了新书,这才知道先前读的书不对头。比方说吧,养牛人帐篷里的书和你家里摆的书内容就不一样。偏偏我历来看的全都是那些货色。可是呢——别以为我自吹自擂——我与我的同伴又不一样。我不是说我就比别的水手、牛仔强——你不知道,我还当过一阵子牛仔。但我一直喜爱书,什么能抓到手就看什么。还有呢,我猜,我的脑子想问题与这些人也大不一样。

“好,话别拉扯远了,说正事吧。以前我从没有到过你们这样的人家。上星期我一来,什么都看到了,有你,你妈妈,弟弟,反正看到的我都喜欢。在你家看到的我原来听说过,在一些书上读到过,到了你家到处一看,嘿,才知道书上说的是实话。但是,我现在追求的正是我原来喜爱的。我早就想要,现在更想。我想进这种屋子,跟你一样有这份享受,天天见到书,画,那么多漂亮东西。你们这种人家说话都放轻声,身上干干净净,头脑也干干净净。我住的地方是另一个样,乌七八糟,张嘴不离吃的、喝的、房租,动不动打起来。说给你听吧,那天你妈妈刚进门你就走过去吻她,我看了不知有多舒心。我见过的世面很多,可以说,比起大多数我这样的人来,见的要多得多。我喜爱看,想多看看,想看看不同的世面。

“但我的话还没有说透,说透了就是我想往上爬,爬到你们家这种地位。生活不该就是喝酒,劳累,胡闹。你说说,我怎样才能爬到这一步?从什么地方着手,开始?我愿意拼命。要说吃苦,没几个人能比得过我。一开了头,我会没日没夜地干。我问你这事,你不会笑话我吧?这世上要是我还有人好问,怎么说都不该问你,可是不问你我还认识了谁好问?要不然得问阿瑟。也许我该问他。要是我……”

他欲言又止。如果他问了阿瑟,那不成了大傻瓜吗?想到这里,他害怕了,打定主意要说的话说不下去了。鲁思没有立刻答话。眼前这个人想法简单,说话不成体统,叫她完全猜不透,他的所想、所说,与她在他脸上的所见,怎么就那样不相称呢?她发现,这一双眼里闪现出的力量非任何一双眼睛所能及。坐在他面前的这一位任何事都干得了,她也看得出他能力过人,然而他的谈吐太糟。正由于她的思维敏捷而周密,反而对他的简单想法悟不出一个所以然。但是在思索的过程中,她肯定了一点:力量。她觉得,他好似一位巨人,在乱蹬乱动,要挣脱套在他身上的枷锁。最后她说话了,满脸表露出同情。

“你自己也知道,你缺少的是教育。你应该回头念完初中,再上高中,大学。”

“那得花钱。”他打断她的话道。

“对!我没有想到。”她大声说。“你总有亲戚,有能够帮助你的人吧?”

他摇摇头。

“父母都死了。有两个姐妹,一个已经结婚,一个也许很快会结婚。哥哥一大串,我是最小的,但是他们谁也没帮过谁,天涯海角都跑,就为几张钞票。老大死在印度。南非现在还有两个。另一个在海上捕鲸,还有一个随马戏团转,演空中飞人。我跟他们几个差不多。从11岁起我就得自己管自己,那一年妈妈死了。看来我只好自学,就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能开头。”

“我想,首先你要学习语法。你的语法——”她本想说“糟透了”,但一想不行,说:“不太好他脸一红,冒汗了。

“我知道我说的话粗气,有些字你听都听不懂。可是我只知道这些字,是知道怎么念。还有些字记在脑子里,是书上看来的,但念不来,只好不说。”

“你的主要问题不在你用了哪些字,而在于怎样用。我直言相告,你不在意吗?我不愿有伤你的自尊心。”

“绝对不。”他大声说,心里暗暗感谢她的体贴。“你放炮好了。我就想知道,听你说比听谁说都好。”

“那好吧。你说‘Youwas’,其实该说‘Youwere。,你说的‘Iseen,应是‘Isaw’。你的重复否定也用得……”

“什么叫重复否定?”他问道i接着他不好意思地补上句:“你看,我连你的解释都听不懂。”

“这算不上解释。”她说着一笑。“重复否定就是——让我想想——吗,比方你说的neverhelpednobody(从来没有不帮助谁)。Never表示否定,Nobody又表本否定。否定之否定照例表示肯定。Neverhelpednobody意思就是nothelpingnobody(不是不帮助谁),那么他们musthavehelpedsomebody(肯定帮助了谁)。”

“现在清楚了,我原来不知道。”他说道。“但是,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肯定帮助了谁’,你看呢?我觉得neverhelpednobody没有表达清楚他们有没有帮助谁。我原来不知道错了,以后不再说。”

他的头脑这样敏捷,思维这样周密,叫她又惊又喜。一经点拨,他不仅领悟,而且纠正了她的错。

“这些都属语法问题。”她又说道。“你说话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在不该说don’t的时候你会说don’t。Don’t是两个词的节略,你知道哪两个吗?” ·

他略一想,说:“Do与not。”

她点点头,说:“在该用doesnot的地方,你用了don’t。”

他听不明白,一下没想过来。

“你举个例吧。”他说。

“好吧,例如——”她边想边皱起眉头,撅起嘴唇,马丁看了觉得模样可爱。“例如Itdon’tdotobehasty。如果把don’t换成donot,说Itdonotdotobehasty,那就太荒唐。”

他没有答话,在想着。

“你听起来不觉得刺耳吗?”鲁思问。

“应该说itdoes。”他答得正确。

“为什么不用do呢?”她又问道。

“听起来不对。”他慢吞吞答道。“换上别的我就没把握了。我想你读的书多,我的耳朵不及你灵光。”

“没有ain’t这个词。”她断然说。

马丁又脸红了。

她又说道:“你把been念成ben,把Icame说成Icome。另外,你吞掉尾音也很难听。”

“你说说仔细吧。”他把身上往前倾,恨不得对这位高明的人儿下跪膜拜。“我怎样吞?”

“你没有把尾音发完整。A一n一d拼写成and,你念成an。I一n—g拼写为ing,有时候你念成ing,有时却丢掉了g的音。T一h一e一m拼写为them,可是你念成-够了,这些就不一一说了吧。你需要学习语法。我给你找本书来,告诉你怎样开始。”

她说完站起身,他&见立刻想到在有关礼仪的书上看来的规矩,跟着别别扭扭站起来,却又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担心她会认为他起身是打算走的表示。

鲁思刚要走出客厅,又回转身说:“马丁先生,我想请问你,booze是指什么?这个词你说过好几次。”

“嗯,booze,”他笑道,“是个不上正榜的词,指威士忌酒或啤酒,反正你喝了会醉的都可以叫booze。”

“还有一点,”她也笑道,“泛指人时不要用‘你,。‘你,的所指很明确,刚才你用的那个‘你,就达意不准。”

“我不大明白。”

“你刚才是对我说话,那么就是说威士忌酒或啤酒,反正‘我’喝了会醉的。明白了吗?”

“嗯,真是这样吗?”

“那当然。”她笑道。“不过,最好别把我牵扯上。别说‘你说‘人’,听起来好得多。”

她拿来本语法,把椅子挪到他旁边(他不知道该不该帮她挪)坐了下来。她翻着语法书的书页,两人的头靠得很近。她说他该看哪些部分,他几乎是耳进耳出,就因为紧挨着她高兴,心不在焉了。但是,当她说到动词词形变化的重要性时,他把她忘了。他从没有听说过词形变化。第一次瞧见了语言的构架,他看得眼花。他低头看着书,脸碰上了她的头发。出生以来他只昏倒过一次,而现在他担心又会昏倒过去。呼吸几乎要停止,因为心跳得厉害,血往上冲,压迫咽喉,叫他透不过气。原来她似乎可望不可及,现在却不。两人之间的鸿沟上一下子架起了桥梁。但是,他对她的仰慕并没有减少。不是她从高处往下向他走来了,而是他高飞入云到了她身边。这时他对她的敬仰像对神明的敬仰一样,诚惶诚恐。他仿佛进人了圣殿。慢慢地、小心地他脱开了那种叫他觉得像触了电似的接触,可是她却一直没有发现那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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