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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娱乐场所

解放初期,北京市政府开始规划兴建影剧院等文化设施,到1957年,北京城里建有电影院20多家、戏院20家、三十几家说书馆、曲艺社和露天剧场各两三处,另外各区都有工人俱乐部,不少单位的礼堂也演出戏剧和放映电影。

从1957年12月刊《剧目介绍》中可看到有名的演出场所就有36家。夜晚,戏院里演着评剧、京戏、话剧、曲剧、木偶戏;说书馆曲艺社和露天剧场里唱着梅花大鼓、京韵大鼓,说着相声、评书、竹板鼓书;音乐晚会、杂技团的演奏和表演把北京的夜晚缀成一个不夜之城。1957年《旅行家》杂志,已故金受申老先生《北京的夜》文章里是这样描述的——当你半夜回家途中,你会有时听到:“秦二爷撒手一锏,只听啪嚓一声!”原来是说书人正说《隋唐传》;你也有时候会听到“那老洪飞身抓住了火车”,这又是说书人正说《铁道游击队》。

解放前,除了说书馆是大部分散在各个小巷里以外,所有的戏院、电影院,都集中在繁华地带,住在城外的人,是看不到戏和电影的,住在东北城角(东四区)、西北城角(西四区)的人,要想看场电影和京剧都非常困难。

解放后,拆除了城门,电车公共汽车延迟了收车的时间,北京市政府还在被认作“简区”的“僻陋”大街,兴建改建了不少的电影院、剧场。位于西长安街路南的国民大戏院经过改造,1950年由周总理亲自定名为“首都电影院”。1954年新街口西大街的新街口电影院开业。到了夜晚,电影院的霓虹灯,照得人脸上放红光,上演《上甘岭》、《夜半歌声》。电影院门前等着买票,等着入场的观众,出来进去直到末场散场,好不热闹。春节期间,有的电影还增加了特晚场(晚上10点40分开演),看夜场的观众热情依然高涨。

1954年在北京繁华的王府井大街北端兴建了集演出、排练和剧院办公于一体的首都剧场。1956年在天桥南部,盖起了一座大型戏院“天桥剧场”。凡是国际上有名的戏剧,歌舞剧、音乐舞蹈代表团,都在这里和首都人民见面,苏联的《天鹅湖》,朝鲜的《春香传》,都是在这里演出的。各区工人俱乐部为了调节娱乐场所的密度,便利群众,大部分设立在剧场、影院少的地方,例如北京市工人俱乐部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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