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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11

直立行走不能真正证明自己是人,还需要语言和劳动。

每天上课下课证实不了自己的存在,只能选择其他的方式去证明。我突然想起似乎很久没有去过电游厅了,想起来有一点手痒。

没有古小美的消遣,没有天森的逃课,我立刻又恢复了以往的神色和气宇轩昂。小绪的名字开始名震江湖,被各位大哥的女朋友们纷纷认做弟弟,在一群女人之间练习格斗游戏的技术,对于游戏我还是一样的心狠手辣,仿佛旁边就是天森,我的任何举动都在告诉他,我是无敌,是神,是古代战无不胜的骑士。我双眼对着屏幕和美女,机械地做着各种动作。我像幼苗一样生活在安定当中,旋涡之下,冷漠是唯一的面部表情,除了冷漠我不知道还要摆出什么神情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心理和憧憬。

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区里有天森,依然孤独潇洒地生活和斗殴,成了这帮追星少男少女的朝拜或者敬仰的虚拟英雄。我们自然还是好兄弟。抽烟喝酒,他是不让我沾边的,带我去他看的场子,像少爷一样地进出,似乎和我隔得有距离。场子里什么人都有,他要我上台跳舞,我年少无知,站上台去。一切肢体诠释,有时比语言有更好的效果。天森站在台下微笑,像迎风摇曳的白杨木。于是我跳下去,他搂着我自豪地说:“还记得那个叫妖精的人吗?”

“不记得了。”

“真是贱骨头,被人打还装糊涂?”

“想起来了。怎么了?”

他带我到门口,垃圾的角落,暗红的暧昧,有人在流血,抽搐的身体让我不想证明他究竟是谁。

“你怎么遇见他的?”我问。

“伤害我们的人,一辈子逃不了。”

“伤害我们的人一辈子逃不了?”

我反复玩味这句话,天森难以捉摸的语气,似乎永远是一个寓言。

天森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被隔壁兄弟学校的人欺负,于是势单力薄的我们去找一个叫妖精的人谈判,转了半天没有找到人,刚准备放弃却在校门口被他叫来的三十几个人群殴。整个事件就是这样,没有自己的地盘,被天森看作一生的耻辱,于是他发誓要混出头。跪在地上的我们十指相对,待妖精的人群散去,才互相搀扶着回家。

现在天森报了仇,实现了自己的誓言,保护了我,就等着保送大学了。他问我准备好了上大学吗?我抓抓杂乱的头发,支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的日子就过得飞快。

12

因为妖精的事情,我大清早被带到公安局去问话,报上叔叔的名字得到保释。出来后,去学校,没有人知道我被带去问话的事。不过意料之中,天森消失了,他的人或者关于他的消息都消失了,然后是我恳求叔叔去少管所打听,一直没有消息。找了很久,一直都没有。我曾在家乐福遇见过天森的母亲,却不敢走上去打招呼,试图从她的脸上找出一点答案,无果,然后看着她离开超市,而我跟在后面不敢走上去。

天森就这样消失了,我无法恳求古小美的爸爸再花上大笔钱把整个警察局的人请出来泡脚,只能给古小美拨长途电话一起分析天森有可能去的地方。他的消失就在严打之后,但是就凭着他家里的条件也不应该就这样被严打吹跑,这个城市的严打打的永远是叶面而不是根茎。

但是天森就这样消失了,无端地消失了。很多个早晨,我总是以为天森会在街头的拐角等我,喊我兔崽子的外号。可是沿着马路走下去就是无尽的空寂,我用脚踢着石子,心中泛起无尽的离索。古小美说我也开始忧郁了。

不如选择放弃。

就这样过去有一年的时间吧。我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经过了两个夏天,更换过了四个女朋友,考砸了一次高考,决定了复读。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骑26自行车了,我每天走路去学校,用更多的时间去忘记应该忘记的东西。一年过去,天森没有再出现。

走在交复读费用的路上,我想起有一天天森看到古小美穿裙子的萝卜腿时发表的感叹,他说,萝卜并不可耻,萝卜丝才最可耻。“萝卜”成为了当年校园最流行的词语,剃须刀成为了女生必备的物品。走在去复读学校的路上,我有点轻飘飘的满足。自己安慰自己当所有人都拼不过老去的时候,只有我穿梭在旧日的阳光里,冰棍或者和风,一起凑足了永不变更的少年。他们走啊,他们散了,遗留下我在这里守护着曾经的故事。

古小美离开我之前请我去了她家的迪厅喝酒,没有天森的管制,我破天荒地喝了很多酒,什么都吃,最后满脸通红地唱着小虎队的《骊歌》,伤感的气息慢慢被我勾起,古小美瞅了我半天,觉得我就像长了一脸的红色胎记。喝高了,就记不清谁去哪里谁去哪里了,他们都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还在继续读书,考想考的大学。

复读期间,英语老师给了我很多的机会,把高中生英语大赛仅有的三个名额分了一个给我,并且说如果我今年能够拿到一等奖的话有可能保送一个非常好的大学。非常好是多好?我没有概念,就好像我对很多东西没有概念一样。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因为大家都说我有一个很好的机会,我就相信自己有一个很好的机会。

13

三名选手怎么分配是学校的事,除了男男男,女女女,女男男,男女女之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组合了。但是学校办公室聚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待这件事情,研讨,调查,分析,进入办公室的人如果一开始就带着自己的一块砖,学校已经离紫禁城也就不远了。

我一直觉得老师是一个很受尊敬的职业,但我同时也清楚班上高考成绩最差的同学才会选择师范专业。由于我从小在国外长大,老师们就派我去参加英语口语大赛,我迟迟没有拒绝的原因在于,我并不清楚当我告诉他们我是在法国长大的时候,他们会不会要我参加热带雨林歌王大赛。老师只能靠尊严来维护他们的无知和市井小民心理。

参赛那天,学校选送了一男二女,派出了三十人的啦啦队帮我们打气。啦啦队的选择也是有标准的,只有建立在盲目崇拜的基础上的狂热才是所向披靡的,没有意外地,全校英文字母都认不全的学生都被选入这支队伍。正如所有人都在寻找真诚的时候,一位叫孔庆祥的同学扛着真诚就登上了美国的Super Idol(超级偶像),台下的人不疯掉才怪。

比赛的地点是市一中。只要是一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所有印象最终可以归结到“牛×”这两个字上。我很嫉恨这个学校的选手,当我们准备了三个月欣然前往的时候,发现一中的选手似乎完全不把比赛当作一回事,上完体育课他们慢步小跑一一进场。他们的老师也特意一一把他们引见给在场的评委。

我们学校准备了十个月的女生抽到的题目是《我看中国的素质教育》。这个题目她准备了三个月,就算是参加综艺大冷门倒背如流的节目我相信她都能够拿到一百万的奖金,但是这是比赛,也许她太过于忘乎所以,她把英语朗诵念成了Rap,还伴随着浓郁的美国乡音……很容易就被淘汰了。

第二个女生刚上台就来了生理反应,连啦啦队的成员都一致认为她是故意的,她爸爸是另一所高中的校长。

我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二十个题目都互相有关联。我反正准备不管抽到什么题目都从我父亲开始讲起,然后告诉大家他告诉我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怎样的,教育了我什么,我学到了什么。然后我就抽到了“我的家庭”。然后我就开始说。底下的观众大都是各个学校精心挑选出来的啦啦队,能够当选啦啦队的学生除了对交际口语有一点印象之外,更大程度上他们是来玩的,长时间的比赛让他们的心灵多少受到了一些创伤。当我随口说“Hello,everybody!”,结果得到了台下巨大的回应,鼓掌持续一分钟,现场气氛史无前例的好,然后我开始我的演讲。我此次来参加比赛完全是受了奥运会的刺激,觉得中国人在关键时

候总是可以杀出来的,像孙甜甜,像刘翔。不过我忘记的一点是,他们是和外国人杀,而我是和中国的同学们杀。惨败,我却获得了最佳台风奖。这是一个高考不可以加分的奖项,也是我们学校参加比赛以来得到的唯一的一个奖项。

14

我知道,我复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上大学,而是在我没有上大学之前,只有复读才能成为业余的消遣。所以我也就经常在课本上划满“喜欢”、“讨厌”、“无所谓”、“飞翔”这些词语来象征自己瞬间的心情,然后缓缓地睡过去。有天睡着的时候总是打冷战,睡着睡着就醒过来,口水在嘴巴里打转……

教务主任破天荒地来我们班视察,说是要通知关于校庆的事情。一个复读学校的校庆,听起来总觉得不像那么一回事,就好像性病专科嘉奖他们的第一千个患者一样。虽然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是至少这个道理也还是懂得,教务主任希望每一个人都以双倍的热情和态度来迎接这一次校庆。复读班就是复读班,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在这里,复读班的班长问这一天是不是放假,如果放假的话,他能够保证每个同学都会用加倍的热情来迎接这一次校庆。教务主任哑然。

在复读班想走仕途的人不多,所以他的胆量也让人佩服,视察的时候教务主任给我带了一封信,让我受宠若惊。在这样的光景之中,能够收到来信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当然事情也是有两面性的:接到老朋友的问候自然心态会好;若是接到平时不太喜欢的同学的信,加上信封上如果还印着清华、北大校徽的话,估计这个学期的复读又白费了,毒气攻心。我也总想要古小美去北京搜集各个大学的信封,用马子火的名字给看不惯的人写信,所以当我同桌接到那个每天扛着砍刀在街上砍人的马子火的来自清华的慰问时,他下午就收拾书包回家务农了。

信封上写着字,看起来似曾相识,拉开信纸,信头上写着“小绪兔崽子”几个字!然后我就急速越过中间的段落,眼睛直接落在信尾那潦草难看的“森”字上。我把信往口袋里一塞,朝厕所跑去。

小绪兔崽子见信好:

我在广东。一年未见。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这个大哥。

如果忘记。你就等着死好了。前几天和小美通了电话。聊到你的近况挺为你担心的。就你这样一个聪明人怎么可能在高考中落败。早知道当年走的时候应该给你留一点警言,现在

也不晚。我在这边都还好。少年的义气成就了现在的自己。不然我现在就坐在清华的座位上给你写信。

出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幼稚。真是谁都帮不到自己。于是就只能靠自己。你的皮带我带在身上。来广东一年使用了不下三十次。次次转危为安。表示感谢。而一个人的生活很艰难。以前的那些美好日子我是不会再奢望。每个月我自己能够赚到的钱也只有两根皮带那么多。你要好好努力。我相信你可以。希望在你考上大学的时候我们能够见上一面。我来给你送行。

森  

看了信,通篇的感情承载着他所谓的少年意气,满眼的句号让人感叹他的语文成绩真的不行。突然就觉得一年的时间可以过得很快也可以过得很慢,而我和天森、小美三个人似乎就是可以把快乐拉得很长把时间拖得很短的人。虽然现在不是为一件事情做总结的时候,但是偶尔的感触会让人愈加怀念起当初的生活。

我应该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满世界地奔跑寻找自己的一切,也不会再肆无忌惮地坐在阳光下以每分钟六张CD的速度来挑选自己喜爱的歌曲,不会扯着嗓子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别人什么是人生,当别人回答不出来的时候告诉他,人参是一种草药,它比当归要大很多,然后落荒而逃,留下阵阵寒意。那时候的乐此不疲已经披上了蔚蓝的影子,存在于回忆之中的兴奋就像火树银花眩目的倒影残存在视网膜上永远不会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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