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心理健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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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心理健康的定义,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目前,仍没有一个获得公认的准确定义。有的认为,心理健康就是指人的心理功能正常,无心理症状,这是大部分的临床医生所乐意采用的定义。在他们看来,不健康的反义词既然是健康,那么最直截了当的心理健康定义就是没有症状的心理状态。这种看法有些偏于狭隘、消极。现在不少学者认为,心理健康乃是一种最佳功能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仅是免于心理疾病而已,而且是具有丰富的生命活力,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有些心理学家按统计学的观点给心理健康下定义,他们采用统计学上常态分布的概念,取得某心质的平均值作为区分健康与不健康的标准。即认为健康的心理就是一种平均状态,偏离了心质平均值便为不健康者。这种观点虽比较客观、具体,但容易把健康与不健康的问题绝对化。因为心理健康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健康与不健康之间并没有明确的数量界限。有的社会工作者则按个人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来划分健康与不健康,认为心理健康就是合乎某一水准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一方面能为社会接受,另一方面能给本身带来快乐。这种观点虽符合一般常识,但因为不同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其所要求的行为社会标准不同,即使同一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地区、社会阶层,衡量行为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所以也不能作为普遍原则应用。现在较多的人以个体能否适应环境作为划分健康与不健康的标准,若一个人对环境适应良好,此人的心理便是健康的,否则不健康。这种观点有较多的合理性,但适应良好和心理健康在含义上仍有一些不同。
上述定义在其涵盖方面和揭示心理健康的本质方面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尺度,对心理健康作出界定,对我们进一步理解心理健康有一定帮助。
综合国内外学术的论述,我们认为,心理健康乃是指个体在各种环境中能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效能状态,并在与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能不断调整自己的内部心理结构,达到与环境的平衡与协调,并在其中渐次提高心理发展水平,完善人格特质。这一定义表明,心理健康是一种良好的功能状态,它体现在个体与环境积极互动时的行为上,也包含着相对稳定并处于动态发展和完善中的人格特质上。这两者又是辩证统一的,体现在个体与环境相互的行为正是个体其内在心理特质所使然,而个体在不断适应和作用环境中,又发展、完善了个体的人格特质。
由于人的心理内容极其丰富,心理结构极其复杂,上述定义也难以涵盖心理健康的含义,而且由于心理健康又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动态过程,不仅因个体不同的年龄阶段,其具体内容不同,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传统,对健康的理解和要求也各不相同。要准确地揭示心理健康的本质,还需要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摘自《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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