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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图书频道 > 婚恋家庭 > 民国风流:那些无法跨过的跨国恋 > 第 3 章 胡适与韦莲司--新文化与旧伦理的“天人之战”
第1节 第一章

(一)

胡适与他的小脚夫人江冬秀无情人终成眷属,并且一起慢慢变老,被很多喜欢胡适的人认为是自己所能想到的最不浪漫的事。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胡适却一生背负母爱与道德的十字架,始终不敢跳出旧式婚姻的桎梏,乃至最终发展成为民国版的“河东狮吼”的代言人,堪称发生在20世纪中国学人身上最大的爱情悲剧兼喜剧之一。

徐志摩死后,胡适曾以“爱、美、自由”来概括他的一生,语调极沉痛、极深情,其实徐志摩所做的正是胡适想做而没做到的。胡适一生的爱情与婚姻尽管极具牺牲精神,但并非一潭死水,他也曾犯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即出轨。其中最有名的风流韵事有两则:一是他和表妹曹诚英的婚外恋,两人在杭州度过了一段“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日子,也曾有过山盟海誓,只可惜被江冬秀的一把菜刀砍断了这份姻缘;二是他和美国恋人韦莲司之间长达半个世纪的柏拉图之恋。

(二)

除了约会与一起出游外,由于大部分时间处于两地分隔的状态,胡适与韦莲司更多地是通过频繁的书信往来互吐心迹,彼此之间鸿雁不断。不过,从书信的内容来看,自1914年两人开始交往到1917年胡适回国,胡适主要还是把韦莲司当成“知识上的伴侣”,知识上的讨论多于个人的私情,讨论的内容涉及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国际关系、家庭和婚姻等方面,这些交流对胡适早期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胡适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他三岁丧父,由母亲一手拉扯大,母亲的含辛茹苦让胡适觉得自己一辈子也报答不了,后来他又因为求学而长时间离开母亲,生不能养,病不能侍,所以更有了一种刻骨铭心的愧疚感。因此,尽管他对母亲擅自做主让自己与江冬秀订婚之事深以为苦,但自始至终都不愿意违背母命,甚至到了母亲死后仍然虔诚地恪守她的遗愿,再未他娶。当身边的好友徐志摩、赵元任等人纷纷与旧式婚姻分道扬镳时,这位新时代浪潮中反封建、反礼教的“带头大哥”却在自己的婚姻上躲进小楼成一统,不能不说是一道独特而又悲壮的文化风景线。

胡适赴美之后,母亲担心他被花花世界迷惑,在信中反复叮嘱他“男女交际尤须留心”,其心态仿佛方丈叮嘱刚下山的小和尚“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胡适什么事情都不会瞒着母亲,和韦莲司交往后,他一五一十地向母亲报告,信中说:“儿在此邦所认识之女友以此君为相得最深。女士思想深沉,心地慈祥,见识高尚,儿得其教益不少。”

胡母爱儿子,在其他事情上都糊涂或者假装糊涂,唯独在这件事情上清醒万分,她一听就知道这小子肯定动了花花肠子了,顿时又气又急,因为她深信儿子只有跟江冬秀在一起才能幸福一生。此外,这世界上传播最快的是什么?流言!胡适与韦莲司亲密接触没多久,关于胡适在外面金屋藏娇的谣言就已经漂洋过海传到了胡母的耳朵里了,这更加剧了她的焦虑。

情急之下,胡母于1915年8月写信给儿子,要他赶紧回来完婚,语意之急切形诸笔端。胡适没有想到自己小小的风流韵事让老母亲如此伤心,赶紧写信诅咒发誓自己毫无另娶之心:

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自认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在此邦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儿既不存择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觊觎之意。(1915年10月3日)

我们无法考证胡适当年写这封信时的心情,或许正像林觉民写《与妻书》一样——泪珠与笔墨齐下!周质平在《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中写道:“胡适在‘不可毁’、‘不必毁’、‘不当毁’的旁边密圈加点,以示其言之诚。在此我们看到的是担当,是信守,但不是爱情。”

胡适没有欺骗母亲,他的确是个胸怀坦荡的真君子,对自己和江冬秀的婚约,他一点也没有隐瞒韦莲司。早在母亲写信催婚的前几个月,他已经把江冬秀的照片拿给韦莲司看了,两人还屡次在信中讨论这桩婚事。令人佩服的是,尽管并不满意这个未来的妻子,但是胡适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一直都明确地表示自己未来会与江冬秀结合,即使在最私人的空间里,胡适仍然能够做到不欺骗、不世故、不油滑,这才是君子光风霁月的情怀!

而韦莲司也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奇女子,她一点也没有责怪胡适,默默地理解他、支持他,胡适要她做自己“知识上的伴侣”,她毫无怨言,从不幻想逾越雷池半步,发乎情止乎礼。值得尊敬的是,韦莲司不仅与胡适成了一生的挚友,后来还与江冬秀成了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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