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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运气

事情得从一次在伦敦为一位赫赫有名的英国军事家举行的宴会说起,他这样的军事家在当代是数一数二的。由于诸位马上会知道的原因,我不说他的真名实姓和头衔了,就称他为阿瑟·斯科里斯比中将爵爷吧。当然,称他为别的什么也完全可以。显赫的声名多叫人倾倒呀!30年前,由于克里米亚之战①—役,他威震环宇,功勋永垂青史,其大名我已听过成千上万次了,而这个人现在就坐在我眼前。我朝着这位神明似的人物看呀,看呀,看呀,像吃着佳肴,饮着美酒。我观察着,思索着,领悟着,发现他脸上有一种平静、矜持和贵人的庄重,而周身又露出一种朴质的诚实,也就是:他对自己的伟大无知无觉,对注视着他的几百双眼无知无觉,对满座出自肺腑的深厚、热烈、诚挚的崇拜无知无觉。

①在1853—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中,一方为英国、法国、土耳其和萨丁尼亚(当时为一王国,现属意大利);另一方为俄国。

坐在我左边的牧师是我的老相识。他现在是牧师,但曾在伍利芝②军校当过教员,前半辈子过的是戎马生涯。在我上面说的那一刻,他的眼亮了一下,就那么偷偷一下。他凑过身子,指指宴会的主角,轻声对我说:“别漏风——他是个地道的傻瓜。”

②这个故事虽纯属虚构,但伍利芝一地却并非虚构,它是伦敦东部一自治区,且确为一兵工厂与陆军军官学校所在地。

听到这话我大吃一惊。如果听到拿破仑、苏格拉底、所罗门是地道的傻瓜,吃惊得也不过如此。有两点我是十分清楚的:一是这位牧师严格尊重事实,二是他看人很有眼光。所以,我知道,毫无疑问大家都搞错了,这位英雄不是英雄,一定是个傻瓜。于是我决心等到一个方便的时候打听打听,牧师先生怎样独具慧眼,发现了这个秘密。

过几天机会来了。牧师先生对我是这样说的:大约40年前我在伍利芝的军校当教员。斯科里斯比参加初试时,我也在考场上。全班别的学生对答如流,可他——哟,我的天,他什么也不知道,叫我觉得怪可怜的。看外表他挺好,逗人喜欢,可爱,诚实,所以眼见他站在那儿像尊雕像一动不动,答话牛头不对马嘴,觉得特别难受。我打心底里怜悯他。我想,等到下次考试,不用问,他非被刷下来不可,所以尽我最大的力量帮他一把,不让他败得太惨,就纯粹成了一件问心无愧的善事。我把他找去,发现他还知道恺撒的一些身世。由于他别的什么都不懂,我就越组代庖、煞费苦心地教他准备回答我估计会问到的有关恺撒的常识问题。不容你信不信,反正考试那天他大获全胜!就凭那点完全现买现卖的货色,他过关了,还受到称赞,而别的人虽然知识比他多1000倍,倒考糟了。说来也巧,巧得遇上了千载难逢的机会,问他的问题没有一个超出他准备的狭小范围。

事情真是那么令人难以思议。你看,在整个学习期间,我都关心他,就出自一种类似母亲可怜瘸腿孩子的同情,而他总是遇到奇迹,化险为夷。

当然,他终究要露馅、要完蛋的功课是数学。我决心不让他完蛋得太难堪,于是教他,给他划范围;给他划范围,教他,准备那些主考人很可能问的问题,然后让他听天由命。唉,先生,你想想结果如何?谁知他得了头奖!由于是头奖,他受到热烈称赞,大出了风头。

还想睡觉吗?我有一星期时间睡不着。良心日日夜夜严厉责备着我。我做的事单纯出于怜悯,仅仅为了不让这可怜的年轻人败得太惨。我做梦也没有料到会有现在这样的荒唐结果。我尝到了弗兰肯斯坦①经历过的内疚和痛苦。他长了个木瓜脑袋,而我却使他能飞黄腾达,肩负重任。但是,有一种情况也许会发生:时机一到,他和他肩负的责任要一古脑儿地完蛋。

①弗兰肯斯坦系1818年出版的英国作家玛丽·谢利所著《弗兰肯斯坦》一书的男主角。他是一位年轻的医学研究生,手创一怪物,但自已为怪物所毁。

刚好克里米亚战争爆发了。我想,就是得打仗。我们不能既安享太平,又让这笨猪似的家伙得以不等人识破就归天。我等待着发生地震,地震的确发生了,可是震得我晕头转向。打开公报一看,他竟被任命为一个即将开拔的团的上尉。比他强的人在军队中熬到头发白还爬不上那样的宝座。谁会料到,他们竟把这样的重担放在这样一个乳臭未干、一无所能的人肩上?如果叫他当个旗官,那还差不多,可现在是上尉,你想想!我真要愁白了头。

猜猜吧,我怎么办?我本是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静的人,然而我想,这件事我对不起国家,我得跟着他去,尽自己的力量别让国家在他手里遭殃。于是,我拿出自己的一份小小家当,长叹一声,买了他那个团的旗官头衔。就这样我们上战场了。

可真是——哎哟哟,太糟糕了。是干荒唐事了吗?哼!他一辈子除了荒唐事,别的事一件也干不来。但是,你知道,没有人清楚这家伙的底细。谁都错看了他,每次都对他的行为作了错误的理解。因此,他们把傻瓜的荒唐看成了天才的机灵。他们诚心佩服!如果头脑清醒,谁见到他干的荒唐事,哪怕最小的一件,都准会大吃一惊。这些事的的确确叫我吃惊,还暗地里生气,发急。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他每多干一件荒唐事,名声就多一份光彩。我总认为,他要是爬得太高了,一朝失足,非摔个粉身碎骨不可。

他一帆风顺,步步高升,上司的尸体成了他的垫脚石。到最后,当仗打到某个地方时我们的上校完了。我的心一下冲到了喉管里,因为斯科里斯比只比他官低一级!这下可好,我想,不出10分钟我们就得一命呜呼。

仗打得十分激烈,盟军在整个战场节节败退。我们团占据着一个决定胜负的阵地,哪怕出一个差错就会全盘完蛋。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位百世流芳的傻瓜干了什么!他把全团撤离阵地,下令往邻近一个连敌人的影子也见不到的山头上冲。“等着瞧吧我暗暗地想,“这一次总算是完了!”

我们果然转移了,还没等人发现和阻止这种疯狂的举动,就上了半山腰。我们看到了什么?整整一个没有预料到的俄国军团!接着怎么样呢?我们被吃掉了吗?本来,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这样。可是没有。俄国人断定在这种时刻,单单一个团的兵力不会往那儿闯,一定是英军全体出动了,俄国人偷偷玩的把戏被侦察到了,被破坏掉了。于是他们转身就走,乱套了,山上山下全是人,仓皇逃命。我们追了过去。俄国人在战场上的中坚力量被自己搞垮了,摧毁了,马上出现了你难得见到的全线崩溃,原先败退的盟军反而大获全胜,战果辉煌。甘罗拜尔元帅①看得眼花缭乱,又吃惊,又佩服,又高兴,马上催人把斯科里斯比叫来,拥抱他,在战场上当着所有军队的将士给他授勋。

①历史上确有其人,为法国元帅(1809—1895)。

那次斯科里斯比荒唐在哪里呢?没别的,仅因为把右手当成了左手。他奉命后撤,支援右翼,结果弄反了,向前进,往左边的山头冲。但是那天他打了胜仗,赢得军事天才的美名,让全世界都知道了他的荣誉,只要历史书存在一天,他的荣誉决不会消失。

他这个人要说多好、多可亲可爱、多朴实,就有多好、多可亲可爱、多朴实,可是他屁也不懂,连下雨都不知道进屋。这完全没假。他是天下第一号大笨猪,半小时前了解这个底细的只有他自己和我。没有哪一天,哪一年,他不是福星高照。在一代人的时间里,无论哪次打仗,他都是位出色的战将;他的整个军事生涯充满了荒唐事,然而他干的荒唐事没有一件不使他升官晋级,晋级升官。你看他胸上,挂满了本国的、外国的勋章。嘿,先生,他的每枚勋章都记载着一件荒谬绝伦的事,但所有的勋章加起来却成了一条真理的最好证明:世界上最好的事是生来走运。我再说一遍,这话我在参加宴会时就说过:斯科里斯比是个地道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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