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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员工在责任面前,充当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1964年3月,在纽约的克尤公园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美的谋杀案。凌晨3点钟,一位年轻的酒吧女招待被一个杀人狂杀死。作案时间长达半个小时,附近住户中有38人看到女招待被刺的情况或听到呼救声,但没有一个人出来救援,也没有一个人报警。

事后,美国大小媒体同声谴责纽约人人性的异化与处事态度的冷漠。

然而,两位年轻的心理学家——巴利与拉塔内并没有认同这些说法。对于旁观者的无动于衷,他们认为还有更好的解释。为了证明自己的假设,他们专门为此进行了一项试验。

他们寻找了72名不知真相的参与者和一名假扮的癫痫病患者进行试验,让他们以一对一和四对一两种方式,保持远距离联系,相互间只使用对讲机通话。事后的统计数据出现了很有意思的一幕:在交谈过程中,当假病人大呼救命时,在一对一通话的那组,85%的人冲出工作间去报告有人发病;而在四个人同时听到假病人呼救的那组,只有31%的人采取了行动。

这个试验,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克尤公园现象。两位心理学家把它叫作“旁观者介入紧急事态的社会抑制”,通俗地说,就是“旁观者效应”。他们认为,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正是因为有其他目击者在场,才使得每一位旁观者都无动于衷,大家可能更多的是在看其他人的反应。

在生活和工作中,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可谓无处不在。

大家可能看到过媒体曾报道小孩子的落水事件。旁观者甲本想下水救人,又有些犹豫,他在看其他目击者乙、丙等人的反应。转念一想,这么多人都看到小孩子落水,总会有几位下去救的,自己就不下去吧。犹豫之间,小孩子被水吞没了,结果居然没人下水。甲不禁心里有些自责,再一想,要责怪、要内疚、要负责任,也是和乙、丙等数十人共同分担,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走开了。

人们把这种众多的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责任分散效应。

对于“责任分散效应”形成的原因,心理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调查,结果发现: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是不同的。当一个人遇到紧急情境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提供帮助,他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为受难者提供帮助。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很少,旁观者甚至可能连他自己的那一份责任也意识不到,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很多时候,众多的旁观者分散了每个人应该负有的责任,最后谁都不负责任,这种现象在企业里俯拾皆是。

在一家大公司里,一台运料汽车在厂区里面漏了油。吃午餐的时候,几百名员工路过那里都看见了一大滩油迹。董事长看到这种情形后火冒三丈,下令以这件事情作为公司的典型教材,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大会来谈这个问题。董事长认为,这件事是管理人员的极大失职。让全公司几百名员工看到厂区路面上遗漏的一滩油或者一堆没人打扫的泥土,无异于给员工留下一种公司对质量要求不严的印象。员工因此就会在工作中懈怠,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将比一次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还要严重!为此全公司认真地作了反省。

“旁观者责任分散效应”的实质是个人责任心的模糊。在企业里,它的危害不容小视。有的员工认为,公司这么大,其兴旺、衰败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于是,他们就对力所能及范围内的事务熟视无睹了。看到有人私自拿走公司的物品,他们装作什么也没发生;遇到顾客上门投诉,他们为图省事,一句“这不关我的事”应付过去。

一句“这不关我的事”让人躲过一次麻烦,也让人失去一次改善自己品质的机会。长此以往,最后在责任与推脱的较量中败下阵来。

从个人前途的角度来看,在工作或生活之中,如果碰到一些不是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也不要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应积极、主动地为公司处理好这些事务。尽管领导没有交代,也要把它们当成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认真、负责地把它处理妥当,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而出色的员工。

有一位年轻的工程师,在一家跨国公司工作。有一天早上,他到一家电器城去购买家电。正当他在挑选的时候,无意中听到有人抱怨他所任职的公司服务差劲极了。那个人越说越起劲,导致有八九个人都围过来听他讲。

当时,工程师正在休假,他大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程师却走上前去说道:“先生,很抱歉,我听到了你对这些人说的话,我就在这家公司工作。你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改善这个状况?我向你保证,我们公司一定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那些人听了这些话都非常惊讶。工程师立即掏出手机给公司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公司立即派修理人员到那位顾客家中,帮他把问题解决。后来,工程师上班后,给那位顾客打了电话,确定他对一切都满意。工程师事后受到了公司负责人的高度赞扬,号召全体员工向他学习。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是不会去管的,遇到棘手的事更是躲着走。而成功者的做法恰恰相反,他们不管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只要是公司的事,他们都不会不管。

无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工作时间之外;也不管是身在公司,还是出门在外,都要对公司的事负责。

美国塞尔文机器公司前董事长保罗·沙莱波曾经说过:“我警告过公司里的每一名员工,如果哪名员工在我面前说‘这项工作不关我的事,是别人的事情’,我就会马上把他开除,因为这样的人显然对公司没有责任感。这就像你眼看着醉鬼开车、小孩子快要掉到水里了而不去阻止一样,都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作为公司员工,事关公司的事务,都不要以“这不关我的事”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置身事外,而应该抱着公司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的积极态度,为公司的发展着想。

责任面前,我们不是旁观者,无法置身事外,也不能置身事外!

老板发了火,我们应该怎么做?

事不关己,也不能高高挂起。不管是在工作时间之内,还是在工作时间之外;也不管是身在公司,还是出门在外,都要对公司的事负责。

虽然我们没有义务做自己职责范围以外的事,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只要事关公司的事务,我们就不应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尽管做这些职责范围以外的事务,会占用我们的时间,但这样的行为,将会为我们赢得良好的声誉。

在工作之中,碰到一些并非我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我们也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为公司着想,而不是置身事外,采取观望态度。

责任面前,我们不是旁观者,我们无法置身事外,我们也不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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