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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一章

人生价值论

人的本质是什么

我国战国中期的孟子,提出“性善论”,认为人生下来就是善良的。例如,当一个人看见小孩即将落井时,出于恻隐之心,会立刻去救孩子的生命。在这一瞬间他的行为和动机不是因为与孩子父母有交情,也不是为了自身的名誉,而是一种天然纯粹的不忍之心。

战国后期的荀子,提出“性恶论”,认为人性是恶的,而且与生俱来,如“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因而,人生来就有“好利”“好愉快”“好声色”等恶性,故而出现“争夺”“淫乱”等恶行。

在西方,关于人的本质问题出现了“自然人性论”“神性论”“理性论”等。

自然人性论认为,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质。他们认为:人存在于人的生存、温饱和发展的欲望之中,人的本能和生理需要是人的唯一本质。这种观点抹杀了人的社会性。当时意大利、荷兰等国家的人文主义者反对宗教禁欲主义,反对“神性”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强调人的感性欲望和需要,以人的感性欲望为人性,主张人性本善。近代,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自我保存,趋善避恶。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处于敌对的战争状态,人本性恶。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认为“人只不过是一架较为精细的机器”,是一个自然存在物。

神性论认为人的本质就是神的本质。欧洲中世纪,宗教神学统治一切,认为人没有独立的本性,人是上帝创造的,应该具有上帝的本性,把人性归结为神性。

理性论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理性,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或是政治的动物。他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已接触了人的某种社会属性,但仍是片面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儿把理性当作特有的本质。认为“人和机器有区别,人是有理性的灵魂”。黑格尔也认为人的本性是理性,人是永恒存在的精神和理性的产物。德国费尔巴哈认为“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

从中国古代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到西方思想家与哲学家的自然人性论、神性论、理性论,都体现了前人对人的本质属性的艰苦探索。其中有些思想具有合理的成分:如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由好人还可以变为坏人,看到了人性的可变性。荀子的“性恶论”看到环境与教育对人的影响,否认天赋道德论,提倡加强修养可以改变人的恶的本性,有其合理性。西方“自然人性论”是对“神性论”的一种否定。“理性论”已从某一方面接触到人的本质。

但总体来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历史上,各种关于人的学说,都有其共同的局限性。第一,他们都是在历史唯心主义基础上导出来的人性论,把人的本质看成是先天就有的,否认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否定社会关系对人的本质的决定作用。第二,是抽象的、超阶级的、永恒的人性论,否定人的本质的具体性和可变性。第三,把人看成生物学或生理学意义上的人,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然属性,从而否定了人的社会性,抹杀了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总起来说,他们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去考察人性或人的本质,这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创立了人的本质的科学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本质理论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

人的属性是多方面的,但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是指人所具有的和高等动物相类似的生理机能和生理需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延续的前提条件。自然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人具有和高等动物相似的生理构造。如人体是由蛋白质、糖类、核酸和无机盐等物质构成的有机体,人几乎具有动物所有的一切器官。如头脑、四肢、躯干。其二,人的整个生命活动过程,要受新陈代谢、生长发育、遗传变异、适应性等生命有机体的基本特性,具有顽强的自然力和生命力。其三,人具有各种自然欲望,包括生存欲、食欲和性欲,不断地与自然界大气圈、食物圈、水圈交换能量。其四,人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产生后,又受自然规律的制约。人的自然属性是我们研究人生、人的本质的逻辑起点和源头。但自然属性是属于人的自然本能,它只能表明人和动物的联系,不能说明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而且,人的自然属性也已不是单纯动物性了,它已在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被人化和社会化了。因而人的自然属性要受社会属性的制约和指导。人的自然属性如果离开社会属性的指导,就不再是人的自然属性,而成为纯粹的动物兽性了。

人的社会属性是人所特有的在一定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属性,如劳动、人在劳动中结成的各种关系、语言、思维等。动物的本能是对环境的适应,受自然界的支配,而人类尽管也依赖自然界,但在自然界面前是具有能动性的。人类能创造工具进行生产劳动,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界,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部人类历史活动的基础。

第二,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同时二者又不是均衡的。

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社会属性的物质前提,没有自然生命和人的各种欲望,人就丧失了自身存在的物质基础,就没有劳动,也就没有各种社会关系,人的社会属性就无从谈起。但为何不能说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因为自然属性只能说明人的社会属性的自然物质基础,而不能说明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人的社会属性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的社会属性反过来又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人的自然属性就打上了社会属性的烙印。如人与动物一样,都有性欲要求,都要繁衍后代。但就动物本身而言,求偶、交配、生育完全是自然本能,无道德规范、无价值观念导向。人则在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准则规范下进行求偶,满足性欲要求。通过结婚登记、计划生育等法律程序和政策来繁衍后代。

正是因为社会属性对自然属性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社会属性决定着人的本质。忽视了这一点,人与动物就无法区别。上述只是说明人的共性,还说明不了在各个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人与人的区别。对此,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又深入地进行了研究。

第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概念的科学表达。

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所谓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生活过程中彼此结成的各种联系。人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而存在,人们要生存下去,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体系,但归结起来无非表现为物质关系和精神关系两大类。物质关系主要指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包括人们在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及由此决定的交换、分配、消费关系。这是首要的、基本的。精神关系是指人们在一定生产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宗教的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一个人一出生就必然在这些社会关系中生活,脱离了这些社会关系,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人的一切特性,都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

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里又具有阶级性。

人的本质首先是现实的、具体的。人的本质不能抽象地存在于人的统一性、共同性之中,而是存在于现实的、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关系之中。研究人的本质,必须把人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所决定的。

从动态上讲,社会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或迟或早也会发生变化。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这决定了人的本质是共同劳动、正直无私的。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原始社会那种朴素的正直无私的人的本质必然打上阶级的烙印,表现为阶级性。这种阶级性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下具有不同的特征。千百年来,人性中的共同属性,某些共同感情和观念如夫妻之爱、父子之情、爱国之心等也具有时代特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人类的自由王国取代必然王国后,人的本质将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学说,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总和所决定。同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体现了人的本质问题上的历史唯物论和辩证法。

近现代关于人的本质在中外也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论,可归纳如下:

第一,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人的“本质自私论”影响颇大。其主要表现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与此相适应,追求个人主义被很多人奉为“人性复归”的一种时尚。

“人性自私论”是新兴资产阶级哲学家在18世纪提出来的,他们认为人性中存在一种普遍的共同的永恒的东西,这就是自爱。而自爱的根源是先天就有的自然本性,自爱是后天的道德准则。这种“本质自私论”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根本错误:

其一,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从人的自然属性中证明本质自私论,混淆了人的自然属性与动物自然属性的原则区别,不理解人的自然属性是已经社会化了的自然属性。如前所述,研究人的本质要从社会属性上着眼,而不能从自然属性上出发。就人的自然属性和生理需要而言,人有各种自然欲望,需要生存和发展,自爱是合理的,然而这绝不是人的本质,动物也同样有这种品性。人的生存、发展的种种需要,就是经常讲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自私自利二者相似,都表现在自我之中,但二者又有本质区别。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人都有正当的个人利益,从这个角度说,个人利益具有客观性,追求个人利益是必要的。个人利益本身并不等于自私。如个人向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社会按其贡献的大小、好坏给予一定的回报(如工资、奖金、精神鼓励等)。自私则是把个人利益绝对化。表现是在追求个人的利益时,不惜损害、掠夺、牺牲他人、集体及社会利益而满足个人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当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他人社会利益之上时,个人利益就转化为自私。在我们现实社会中,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不是天生固有的,是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教育、生活条件等因素影响及个人主观追求而形成的。

其二,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历史的产物,私有观念产生于私有制社会,是可变的。人类社会已有350万年之久,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人们平等相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不知私有为何物,也没私有的观念。私有制的历史只有四五千年,生产资料私有制出现后,才形成私有观念。人类进入到共产主义后,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融为一体,就无所谓自私。因而用人类历史上暂短的阶级社会出现的私有社会意识现象,说明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是完全错误的。

其三,私有观念在私有制社会中,也不是存在于该社会的全部人的人性之中。自私只是存在于一部分人的人性之中。剥削阶级中也有先进思想的人,也表现出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无产阶级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受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成为自私自利的人。因而说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这是片面和错误的。

第二,人的本质都是自由的。

这是法国存在主义者萨特的观点。其一,萨特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来到世界时,什么都没有,后来他要使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他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就自身。他把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自在的存在是指客观的物质世界,自为的存在即自我意识。前者是虚无的,后者是真实的,前者通过后者才有意义。概而言之,萨特所讲的存在主要是指自为的存在,世界就是自我,事物的本质不是其本身所固有的,而是由人赋予的。人的本质是人以自己的主观性为出发点进行活动而获得的。

其二,萨特认为自我存在与自由是一致的。意思是说人的自我存在是一个不断自我选择、自我设计、自我谋划的过程。除了自己自由选择、设计以外,没有任何标准可作为依据和约束,从这一理论出发,导出人是完全自由的结论。人是绝对自由的主体。

萨特上述观念的实质在于,否定社会法律的、道德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无政府主义与虚无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自我选择、自我设计、自我谋划、向往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的一种社会属性,是人的社会实践的要求,但不是人的本质自身。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并根据对必然性(规律)的把握来改造世界。必然是绝对的,自由则是相对的。对客观的必然性认识得越深刻,对必然性把握得越准确,才越会有自由。自然、社会、思维概不例外。在自然界,各种天体必须遵循一定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毁掉自身。河水必须按其固定的河道流动,否则会泛滥成灾。电流要依导线为运动载体。社会生活也是如此。自由是现代文明国家公民的一种权利,宪法给予肯定。但公民的自由不能超越法律、道德、纪律的规范和约束。无论何人的自由,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限。离开法律、道德、纪律约束的自由恰恰是不自由。

第三,自然人性论。

自然人性论片面夸大了人的自然属性,认为人的本质就是食欲、性欲、生存欲等自然属性,否认人的社会性。

自然人性论在实践上导致的结果是物欲泛滥,把人引到吃、喝、玩、乐的道路上去,使人们满足于感官肉体上的欲望、要求,忽视理想道德的追求。甚至为追求物质利益而不择手段。这种状况在现实生活中、文艺作品中表现相当突出。如文学作品描写人的野性、人的肉欲目不忍睹,这是黄色刊物的理论基础,说明自然人性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上述对人的本质的阐述及批判,是人生价值的理论前提,没有这一理论前提,人生价值则无从谈起。而人生价值的实现,还必须在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上树立科学的人生观。

人生价值的基本态度——人生观

什么是人生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总的看法,根本观点。人生的问题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人们生活在世界上必然发生两种基本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具体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关系。人们在这些关系中生活,必然产生对人生的基本看法和态度。这些基本看法和态度就是人生观。

人生观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大体包括:人生的意义,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和意义等;人生的目的,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是自我选择、自我设计、无限制地追求个人私利,还是为社会、集体、他人的利益、幸福而奋斗;人生的态度和行为,人究竟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是完全为自己躲在狭小的天地里,过着空虚、卑微的生活,还是投身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大潮中等。因此,所谓人生观,就是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目的、态度和行为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人生观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问题。在对待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个人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是决定一切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人、决定人的发展、决定人的思想。前者是唯心主义,后者为唯物主义。但后者又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境决定人的一切,人在环境面前是消极的、被动的,无能为力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是受环境决定的,然而人对环境又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人对环境又有能动的改造作用。前者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由于对个人与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的不同回答,决定人们对人生的意义的根本看法。因而也可以说,人生观的基本问题是人生的意义问题。

人生观,人人都有。那么,人生观是怎样形成的呢?在马克思以前,人类对此进行了探讨。有的人认为“信仰就是生活”“上帝就是目的”,把人生观看成是由上帝决定的;有的人把人生观看成是抽象的人性决定的。这些观点都没有正确地解决人生观的本质和根源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生观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实践所决定。“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9页。)这就告诉我们,人生观同其他思想形式一样。一方面,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人生观也不同。另一方面,人生观也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认识来源于实践,而人生观则是对人生意义的根本认识,因而必然来源于实践。

综合上述理解和认识,任何个人都是现实社会有机整体的一员,人们的人生观必然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决定、影响和制约。由于社会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决定了人们的人生观必然具有历史性;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关系又集中体现了阶级关系,决定了人们的人生观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个人对社会又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中的任何个人都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都可以分析和认识复杂的社会关系,对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进行一定的选择,并通过实践活动对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主客观条件。因此,人们的人生观必然会出现个体性和差异性。同一范围、同一阶级的人们由于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大致相同,因而有大致相同的人生观。同时也因各自的生活经历、所受教育和主观认识能力等差异而使其人生观各有不同的特点。

例如,有人见死了人,便摇头叹息,认为人生在世,空虚渺茫,毫无意思,不过如此而已;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全靠生辰八字,命中注定;有人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就是吃、喝、玩、乐;有人认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高官厚禄,出人头地;出家人认为,人生在世,不免有生、老、病、死之苦,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不如修身念佛,脱离红尘,我行我素;有人认为,人生在世,混混而已,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有人认为,“人生如梦梦如烟”,短促空虚,逢场作戏,及时行乐,游戏人间;有人认为,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待何时。与上述种种人生观相反,有人认为,人生在世,时间短暂,不可虚度,要对社会、集体、他人利益着想,为社会发展干出一番事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过得要有意义。

总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观。不过有的明确,有的含糊;有的正确,有的错误;有的进步,有的落后。在阶级社会,人生观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人生观尽管各种各样,但归结起来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剥削阶级人生观,一种是被剥削阶级人生观。一切剥削阶级的共同特点,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使别人受痛苦的基础上,造成个人或少数人特殊的权利、特殊的享受,这就是剥削者的“高贵”“伟大”“被人尊敬”的基础。无产阶级人生观则相反,是把自己的幸福与别人的幸福统一起来,最大限度地使大多数人获得幸福,最终消灭少数人的特殊权利。因而,各个不同的阶级,具有各种不同的人生观。首先,从历史上看,剥削阶级人生观各种各样,但可概括为如下几种:

第一,享乐主义人生观。

一切剥削阶级,都把剥削与压迫人民作为自己事业的基础,人生的理想,因而享乐主义是剥削阶级的共同特点。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满足于个人的物质和精神享乐。例如,历代帝王,都把国家当作自己的家私。他们“朕即国家”,榨取人民的血汗,满足个人的私欲。封建地主阶级,独占土地,囤积粮食,聚集金银财宝。他们的人生理想是“富、贵、寿”,渴望追求扩大土地,提高名誉地位,有钱有势,长生不老,子孙满堂,升官希望“连升三级”,发财要求“一本万利”。资产阶级唯利是图,认为剥削与掠夺人民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资产阶级人生观是“拜金主义”。中国古代思想家杨朱认为,满足耳、目、口、鼻、体、意的欲求,得到快乐,是人的本性。人生唯一的价值,就在于满足享乐的欲望,人生就是“为美厚尔,为声色尔”,“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饮,力惫而不得肆情于色”。在他看来,人生在世,只要有“墙屋台榭,园囿池沼,饮食车服,声乐嫔御”等供自己享乐,足矣,其余都是无所谓的。可见,杨朱的人生观是典型剥削阶级人生观的表现。在欧洲,享乐主义人生观也有种种表现,特别是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观点出发,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在于发财致富,追求个人幸福。17、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自然本性的要求,人生的目的就是为了物质享受,追求幸福。如爱尔维修说:“快乐和痛苦永远是支配人的行动的唯一原则。”(《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97页。)费尔巴哈认为,追求幸福的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它应当成为道德的基础。边沁等资产阶级伦理学家从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出发,宣扬利己主义的享乐人生观,把追求个人享乐看成是人生的唯一目的。

享乐主义人生观具有唯物主义因素,在反唯心主义斗争中起过积极作用,这一点应当给予肯定。但它毕竟是剥削阶级人生观,必须否定。

第二,厌世主义人生观。

这种人生观是剥削阶级没落时期的产物。乐极生悲,这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剥削阶级同其他事物一样,经历一个产生、发展、衰落和灭亡的过程。他们在兴盛、上升时期,生活奢华,享尽了人间富贵。此时,他们的人生观一般说是享乐主义的。然而,乐极生悲,逐步走向没落,于是由享乐主义导向悲观厌世主义。中国古代老子所持就是厌世主义的人生观。他反对礼教、法律、知识、功利和文明进步,认为这些东西搅乱人的思想,弄得世界兵荒马乱,家破人亡,提倡愚民政策和复古主义。“使民无知无欲”,主张“无为”,无目的的生活。后来庄子认为“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庄子·至乐》。),主张一切听便,超脱于世俗之外,逃避现实生活。佛教认为,人生只是痛苦烦恼,主张脱离“红尘”世界。这种“厌世”思想,在当时是对专制主义统治的一种消极抵抗,但它完全是没落奴隶主阶级悲观心理的反映。在欧洲,德国怀疑论者叔本华认为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没有根据的,因而人生既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在他看来,人生是痛苦的,要免除痛苦,只有否定生命意志,抛弃一切。这是一种反动的人生观。

第三,实用主义人生观。

实用主义人生观认为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按照个人的意志和欲望行动所带来的好处有多少,在于“方便”和“有用”。在他们看来,“方便”就是有用的,“有用”就是真理。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它“对于我们的生活是有利益的”。人生就是投机和冒险。世界就是投机和冒险的乐园。人们不必去认识规律,不必去探求人生的意义,只靠个人侥幸冒险以求得成功。这是资产阶级投机冒险的人生哲学。

第四,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

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唯心主义者尼采。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统治别人,做“超人”。在他看来,超人是人类的真正目标。只有出现了超人,人类才能免于退化、堕落。权力意志主义人生观是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人生观,它是为垄断资产阶级统治和压榨本国人民,对外掠夺的一种极端反动的人生观。

上述四种人生观,虽然各有其特点,但它们都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它们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都是剥削阶级利益的反映。

与一切剥削阶级相反,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一种新型的人生观。根据无产阶级所处的经济地位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它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特点,无产阶级人生观可概括为如下内容:

第一,共产主义人生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归根结底要受现实社会生产关系的决定和制约,那么人生观也必然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决定和制约。为此 ,科学地认识和分析现实的社会关系,明确社会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正确理解人生观的正确方向。目前,尽管某些消极因素还大量存在,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素在不断成长、壮大,必须选择和树立代表历史进步方向的人生观,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规律的人生观。

第二,集体主义人生观。

如前所述,一切剥削阶级人生观都是个人主义人生观。与剥削阶级的个人主义原则相反,集体主义原则是无产阶级在自己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特有的思想原则。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人生观认为,集体的、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实现。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可见,个人不可能脱离开集体而孤立地生活与存在。但我们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决不是说不要个人利益。我们反对个人主义并不是反对个人利益,二者不是一回事。

第三,幸福观、荣誉观、生死观。

无产阶级的幸福观并不否认物质利益和正当的生活享受,并不否认对幸福的追求。因为人们的思想,包括人生观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人们的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条件,离不开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实际需要。但无产阶级并不是把物质利益和物质生活条件仅仅看作是个人物质生活享受和个人的生活幸福,而看成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生活的获得。

荣誉观是无产阶级人生观的内容之一。荣誉与义务是密切联系的,它的标准不是财富和特权,而是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谁对人民、对社会尽的义务愈多,贡献越大,谁的荣誉就越多。同时荣誉也是集体、社会、人民对于个人所尽义务、所做贡献的一定形式的赞扬与奖励。并且个人的荣誉总是与集体、社会、人民的帮助分不开。因而不能把个人荣誉完全看成自己努力的结果,而应该同集体、社会和人民的帮助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个人的荣誉。生死观是如何看待生、如何看待死的问题。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以集体、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基本原则的。为集体、人民利益而生,就生得有意义;为集体、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概括起来,无产阶级人生观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其一,实践性。无产阶级人生观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个科学体系来自实践。同时它一经产生、形成之后,又服务于实践,指导无产阶级的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理想与现实的联系,人生观与人生实践活动的联系,是无产阶级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特点。

其二,科学性。无产阶级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因为它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指导下形成的对人生的科学认识。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和对自然、社会的科学认识和真理是一致的。

其三,具体性和历史性。人生观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不同的人生观;社会关系和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决定人生观的变化。在阶级社会里,人生观又具有阶级性。

正确理解人的本质,确立科学的人生观,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和基本态度。从这一前提和态度出发,树立崇高理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人的理想

理想是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青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理想信念形成的重要时期。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大潮中,青年要展示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对祖国人民有用的人,就要树立崇高的理想。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现在中国提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其中,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

理想是什么?理想属于社会意识,是人区别于动物,人所特有的精神现象,是指人们所向往、追求和奋斗的目标、构想和设计。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把理想问题和内在目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任何现象如果不能被形象地表达目的,就不具有理想,如天然的景观;那些其目的“外在于自身”的对象,如劳动工具等,也不具有理想。只有人能够按照内在合目的性而行动,按照人类普遍的、一般的目的而自觉地进行活动,这是人的特点。理想是人类的完善状况,它克服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理想就是关于人类的最高完善的观念,它包括认识到人是他本身的活动目的本身,而不是某人或物(上帝或自在之物)的手段。因此,在前进中每迈进一步,就是在实现这个理想方面前进一步;对于这个理想,人们只能模糊地感觉到,而未能在理论上认识它。但是在康德那里,这个理想成了绝对达不到或不能实现的东西。理想就像地平线一样,当你走进它时,它总是向未来推移。人类的目前阶段和理想之间横亘着一条鸿沟。当人们设想他已经达到了理想,他会立即发现这种设想是一种二律背反,是一种令人痛苦的折磨人的矛盾。在康德看来,在理论上或在实践上都不能用“完善的”(或“完满的”)状况的可感知的图景把理想表示出来,因为在科学中这就是妄想描绘“自在之物”,在“实践”中这就是妄想描绘神。然而无论是“自在之物”还是“神”,都是不能认识的。

黑格尔从历史主义的立场出发批判了康德哲学的禁止矛盾和绝对命令。他用科学和道德的历史说明它们是错误的。历史证明,禁止矛盾和绝对命令并不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矛盾的存在,才是精神发展的动力。科学的理想,把“自在之物”看成是辩证的统一,看成是发展过程。在黑格尔看来,通过正题和反题的矛盾而发展的思维是科学和道德发展的原因。因此,纯粹形态的理想,不是在艺术的形象中,也不是在生活和道德的“理想制度”的形象中,而是在“逻辑学”中,在辩证地发展着的范畴体中,才显示出来。普鲁士君主政体则正是接近或唯一可能体现这个理想的固定形式。这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不可避免的结论。同时,黑格尔认为,理想人格,已经不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个人,而是辩证思维的个人。根据这种观点,最接近理想的人当然就是辩证逻辑学家。

可见,黑格尔关于理想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康德、黑格尔等唯心主义理想观,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的理想观点,进行了分析、驳斥,并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理想观。马克思主义认为,理想是一定社会关系、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理想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这与康德的理想观相反,马克思主义认为,当理想符合实际发展的条件下,它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与黑格尔的观点相反,马克思主义理想观决不把人类社会发展的现有阶段偶像化。相反,理想的内容是在社会活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即是由历史创造的。所以我们说,理想乃是一种能动的社会意识形式,它把大量个人的意识和意志组织起来去解决历史上已经成熟的课题、问题,它是决定人的或阶级的行为方式和性质的典范、准则、理想形象。综合分析,理想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理想具有客观现实性。

因为理想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可能趋势,不符合客观规律,没有可能实现的设想是一种幻想和空想,所以,理想根植于客观现实,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

第二,理想具有预见性和目的性。

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动物的一切活动(包括高级动物),完全是一种本能的、消极适应自然界的活动。而人的理想从理性的高度把握行为对其生命存在的意义,对自然、社会及人类自身的认识和改造都是在一定的计划、设计前提下运作的。

第三,理想具有实践性。

理想不是在观念中自发形成,是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不断丰富个人理想认识。从事实践的深度、广度不同,决定了人的理想的性质、层次不同。从这一角度出发,跨世纪的青年一代要积极、热情地投身到社会实践中,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从而逐步形成崇高的理想。理想一经形成,反过来作为向导,引导人的行为去为理想而奋斗。

第四,理想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它源于现实。

理想是真、善、美的统一,是现实的升华。源于现实和高于现实的对立统一,推动着人们不断地产生新的理想和实现新的理想。

第五,理想是具体的、历史的。

理想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是对一定社会存在的反映。不同时代,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必然会有不同的理想。所以,在阶级社会里,理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的人们有不同的理想。而且理想要随着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如审美理想,就是在社会实践和人的认识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变化的。在古希腊美学中,审美理想是由柏拉图提出来的。他批判了当时在艺术中存在的个人主义和萎靡不振的倾向,认为这些倾向是与古希腊艺术的文明相背离的。因而柏拉图提出了审美评价标准,他把这个标准摆在感性的和个人的东西之上,并把这个标准与美、善等永恒不变的“理念”联系起来。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家应该从不同类型的人身上吸取最美、最完善的特点来创造自己的理想;应该向优秀的肖像家学习,因为他们描绘出一个人的特殊面貌,其面貌与原型相似而又比原来的人更美。在古希腊,审美理想的概念和善美学说是紧密联系着的。古希腊人把自然界和社会制度作为善美概念的源泉。

在中世纪,宗教神学占绝对统治地位,因而在美学中,理想与客观存在完全脱节,变成了宗教上的范畴,艺术评价的标准被说成存在于神的理智之中。甚至外表的“肉体的美”也说成是神的创造,艺术家并不是进行创作,而是体现神的思想,凡是体现了神的意思都是美的。在文艺复兴时代,理想的范畴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人的感觉和认识能力的和谐被认为是审美的理想标准。思想家们把美看成是各个部分的均匀和严格地协调一致,认为和谐是美的基础,而和谐是某种理想的、包含着所有部分的整体。

法国启蒙学家狄德罗认为,盲目地模仿自然还不能产生艺术的真实,因为艺术真实产生于行动、谈话、容貌、声音、动作、手势等都符合诗人的想象所创造的理想形象的地方。他把理想同艺术真实联系起来,从而深刻地提出了艺术和现实的关系问题。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把美学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社会学问题联系起来。康德把理想概念引入了美学。在他看来,观念只是理想的概念,而理想与概念不同,它是“符合这个观念的个体的表现”(《判断力批判》)。在黑格尔的美学中,理想是一个中心的美学范畴。他把艺术本身看成是理想的表现,而理想则是符合于概念的现实的理想。黑格尔把理想概念和审美意识的发展变化联系起来,认为审美意识的发展变化是个历史必然的过程。

上述审美理想学说中,虽然具有某些积极因素,但是它们脱离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从思辨的原则中引申出审美的理想来,因而都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主义审美观点是审美理想发展的新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美学中,思想艺术活动在历史上第一次得到科学的唯物主义的解释和说明。理想目标、审美理想不是被说成神的意志和力量的创造,而被解释成人们的现实条件在意识中经过改造的产物。社会主义审美理想在于它同人民的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在于它的真实性、科学性。

上述理想的五个特点,体现了理想问题的唯物论和辩证法。

人类社会生活是多方面的,个人文化素养、实践环境、实践的深度和广度的差异,决定了理想层次、内容、性质也是多方面的。理想的类型可概括如下:

从内容层次上划分,可分为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审美理想)、社会理想。生活理想是人们对未来衣、食、住、行、爱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向往。职业理想,是人们对于未来工作和所要达到的成就的追求,是成就事业,从而推动社会前进的一种精神力量。道德理想,是人们对做人的品质、道德思想、行为等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的向往。社会理想,是人们对未来社会制度、政治结构怎样才能更合理和完善的期盼。这四方面理想内容按层次一个比一个高。其中社会理想是最根本的,社会理想制约着人们的生活理想、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而生活理想、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又从不同的侧面、角度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着社会理想,社会理想是人生理想的核心。从社会理想的高低层次上又可分为共同理想和崇高理想。共同理想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多数人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奋斗目标。即分时间、分步骤地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的实现大约需要100年,分三步走。第一步,到2000年,使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实现小康;到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人民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下个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理想目标,是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其他劳动者共同盼望的,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实现现代化的强大精神动力。

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共产主义不仅仅是理想,也是一种运动,一种社会制度。因为:第一,历史唯物主义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使社会主义建立在科学的现实的基础之上,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理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普遍规律。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的发展。从而出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变化。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封建社会内部两对基本矛盾作用的结果。同理,资本主义的出现有其内在必然性,但随之社会基本矛盾的激化,资本主义必将丧失其必然性,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直至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第二,剩余价值学说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提供了科学论证,使共产主义理想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行动纲领。马克思从资本主义普遍存在的商品分析入手,分析了商品内在矛盾,即使用价值与价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出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及相互关系。继而利用劳动二重性理论研究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从而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资产阶级剥削秘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追求剩余价值,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规律。资本家受这一规律的驱使,对剩余价值无限制的追求,不自觉地带来两个后果:一方面日益加重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另一方面随着生产的社会化,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愈来愈尖锐。尽管二战后各资本主义国家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局部调整,使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发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并没有改变。第三,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崇高的理想。资本主义社会之后,人类社会发展将分为两个阶段: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社会主义)和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必要准备与必经阶段。共产主义的特征是:从生产力角度说,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从生产关系说,生产资料实现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与体力之间的差别及旧的社会分工彻底消失,劳动成为人生的第一需要。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从上层建筑方面说,阶级消灭、国家消亡、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因而,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最进步的社会制度,是人类最远大、最崇高的理想。

共同理想和崇高理想是辩证统一的。现阶段共同理想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基础和必经阶段。最高理想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实现共同理想的基础之上。共产主义理想不是超越社会主义基础阶段的“空中楼阁”。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地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始终不能离开共产主义这个根本方向,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这一崇高的理想。

从理想性质上划分,又可分为科学理想和庸俗理想。科学理想是与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人民根本利益相一致的理想。如为民族、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振兴发展幸福目标的追求和向往均属于科学理想。而那些不符合社会、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违背人民根本利益的理想,则是非科学的、庸俗的理想。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下,一些人对个人的名利、地位、金钱、美色极度的追求等现象都是庸俗的。因而,实现人生价值,首先必须分辨理想性质,选定科学理想,否定庸俗理想。

从理想的载体上划分,可分为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个人理想是指个人对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向往和追求。个人理想是由于每个人所从事的实践内容、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作、生活环境不同及个人经历、爱好、志趣、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包括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社会理想也称群体理想,它是指一个阶级、政党、民族、国家对未来理想社会的向往和追求。社会理想是群体的共同理想,它是群体共同生存和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的,预示着社会未来前景。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是辩证统一关系。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一方面,社会理想对个人理想具有制约、规定和指导作用。孤立的、脱离社会的个人是不存在的。每个人对生活、职业、道德理想的选择和设计,必须以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前提,以社会、国家、人民的发展需要为基础。如果离开这一前提和基础,个人理想必然会失去实现的可能性,离开正确的方向。因而,个人理想的选择、设计,必须依据社会理想,服从于社会理想。另方面,社会理想又离不开个人理想,根植于个人理想之中。社会理想只是规定、指导个人确立总的奋斗目标,但不可能详尽地、具体地设计出每个人具体的目标。因而,社会理想不能离开每个人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条件所提出的个人理想。如果没有个人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不能把社会理想渗透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工作、生活的实践中,那么社会理想也就空洞毫无意义,只能成为空想、幻想。因而,社会共同理想不能排斥或否定个人理想,把个人理想作为实现社会共同理想的动力。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要把个人理想融进社会理想之中。那种只讲个人理想,不讲社会理想,或只讲社会理想,否定个人理想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理想的内涵、特征、内容综合起来,揭示出理想的功能、作用。理想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对于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及个人人生修养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一,理想可为人生确定奋斗目标。

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性的。目标是一个人成长、发展、实现人生价值的内在驱动力。正如我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所说:“你们在开始行动之前,应该定定方向,比如航海远行的人,必定先定个目的地,中途的指针,总是指着这个方向走,才能有到达目的地的一天。若是方向不定,随风飘转,恐怕永无达到的日子。”因而,成就伟大的事业,必须首先确定有可能实现的目标和方向,这是真正人生之路的起点。

第二,理想可为人生树立精神支柱。

精神支柱是人生中稳定持久的意志、情感,表现为坚定不移的信念,顽强拼搏的决心。意志、信念的作用,现在已被越来越多的仁人智士所重视。目光远大的企业家已将它列为挑选人才的重要标准。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有一位高材生,毕业后报考某公司,结果落选,痛不欲生。自杀后获救。醒来后,家人告诉他:幸好自杀未成,他是该公司考分的第一名,只是由于计算机的错误,将他漏掉了。该生顿时喜出望外。就在他正准备邀请亲朋好友摆酒庆贺时,又传来消息,他还未聘用就被解雇了。公司经理这样评价他:这个人也许知识能力是第一流的,但这样一点小小的生活打击都受不了,又怎能期望他来公司有大的作为。如果公司濒临危险,他肯定第一个当逃兵。在人生坎坷的旅途中,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无论遭到多大的痛苦和不幸,都会矢志不渝,坚贞不屈。失去精神支柱,人必垮无疑。

第三,理想可为人生提供前进动力。

理想作为一种巨大精神动力,可以鼓舞、激励人们用毕生精力去为之奋斗。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为实现中国独立、民主、富强这一社会理想,自1894年创建兴中会开始,一直没有动摇过。尽管由于主客观条件使然,在实践中一次次斗争,一次次失败,但愈挫愈奋,直到生命终结前,还告诫后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孙中山所追求的社会理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最终得以实现。

第四,理想可为人生创造辉煌。

人生目标、动力、精神支柱都离不开理想。同时,崇高理想也挖掘出人自身的潜能,造就人生的辉煌。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无数科学家为追求科学理想,勇敢探索,不畏艰险,同各种落后的、愚昧的传统势力做斗争,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实现人生价值。

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坚持和发展了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被教会判处死刑,被烈火烧死。临死前,他并没有动摇自己的理想选择,坚信真理最终战胜邪恶,让历史证实为真理、为理想而献身的价值。波兰女科学家居里夫人经过千百次试验、探索、失败、挫折,最终为人类发现了一种新元素“镭”。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经过33年时间探索,终于完成历史巨著《物种起源》。

中国革命在崇高理想支配下,造就出一代伟人。周恩来在东北小学学习期间,就树立了自己崇高的理想“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学习”,投身于中国社会革命实践中,与毛泽东、朱德等伟人一起,树立改造社会、改造中国的宏伟理想,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实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理想誓言。邓小平为实现做一个“人民的儿子”这一理想,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为坚持理想、原则曾三下三上,最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开拓者、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的思想成为我党、我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

在当代中国,涌现出诸如张海迪、李素丽、徐虎等许许多多先进模范人物及青年成才典型。他们之所以能创造出种种业绩,原因很多,但共性的原因就是他们都树立了崇高的人生理想,把个人理想与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社会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展现人生的价值。

在人生旅途中,在深刻理解理想对人生价值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处理、把握理想与现实、理想与事业、理想与信念、理想与实践四个关系。

第一,理想与现实。

理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理想不是现实,现实也不是理想。理想属于意识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社会发展规律的反映。理想集中反映了生活中的真、善、美。它高于现实,是现实的升华。而现实则是社会发展某个具体形态、具体阶段的客观存在。既是物质范畴,又是精神范畴。现实是积极、消极、革命、保守等种种因素的总和。因而在生活中,要把理想与现实区别开来,如果把理想等同于现实,理想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把现实等同于理想,人们也就没有了奋斗目标。

理想与现实又是有联系的。二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理想不能离开现实,因为它来自现实。现实同样离不开理想,它需要一定的理想作指导。同时理想与现实在一定条件下又相互转化。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青年自觉不自觉地把理想与现实绝对对立起来。认为理想是幻想、空想、虚的东西。现实是市场经济社会,“只有多挣钱,经营好自己的安乐窝才是最实在的”“共产主义是渺茫的,不可能实现”。

首先,共产主义渺茫论是错误的。如前所述,共产主义不仅是理想,而且是一种社会制度,又是一种实际运动。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揭示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实现是不依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同时,共产主义又是一种具体实际运动。19世纪40年代,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了共产主义运动。1917年苏联十月革命,在苏联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主义运动在我国也有70多年的历史。它包括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尽管目前世界处于社会主义低潮,但社会主义与其他新生事物一样,开始并不完善,其成长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是曲折的,有时可能出现巨大的后退。但历史发展总趋势是前进的。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其次,“拜金主义”对当前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的、意义缺乏全面的认识。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跃进,复苏了社会的经济生活,使现代物质文明出现了日新月异的局面;同时也刺激了一些人私欲的勃发。在财富和生活上变得异常贪婪,使得拜金主义、拜物主义倾向盛行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贪污贿赂以至权钱交易等腐朽现象借助于拜金、拜物的形式复活且变得花样翻新;物质生产领域中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等,这些都足以表明,商品化的大潮不仅吞没了旧有体制,也冲击着人们的理想信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意义是解放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并不是抛弃社会主义,而是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拜金主义”“拜物主义”失去了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相违背。

第二,理想与事业。

我们跨世纪的青年所面对的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即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伟大成就。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综合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着巨大潜力,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看到,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还不完善,恰恰是这些问题,为我们奋斗、拼搏、理想的充分发挥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现在目标明确,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论前进路上遇到怎样的困难、曲折,我们的思想都不能动摇,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三,理想与信念的关系。

信念是人类意识中的核心内容,对人们精神生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信念从性质上又可分为正确与错误信念。正确信念对人生起着重要导向作用,错误信念对人生道路起误导作用。科学信念是远大理想的精神支柱,是实现远大理想的精神动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强调正确的政治观点,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者应具备的基本信念,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0页)有了正确的政治信念,无论在顺利或困难挫折条件下,都能以平稳、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事业和人生。特别是在困难和挫折的条件下,百折不挠,不达目的不罢休。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同时,理想与信念,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说理想是人生的美好目标,那么信念则是实现这一理想目标的扶梯。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年人要实现人生价值,一定要讲政治、讲政治观点、讲政治方向。

第四,理想与实践。

理想的建立是真正人生的开始。而理想毕竟是精神的范畴,理想的实现还必须通过艰苦的实践活动。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青年学生“要向社会实践学习,自觉地投身于火热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知识常新和发展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也是青年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青年人要立志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磨炼意志,砥砺品格,把学得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这是古往今来许多人成就一番事业的经验总结”。

通向理想的道路,并不是平坦的,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曲折复杂的矛盾、斗争、困难。因而在实践中要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把理想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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