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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四章

“你的追求者没有来。”丹丹说笑道。

“谢天谢地。”她附和,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心里却是五味杂陈的,失望抑或是解脱,她自己也说不清。

两人道了别,林薇跨上车往西面去,一路都在想正经事,比如:韦伯家的工资什么时候发?酒吧这边又能拿到多少奖金?她的“正经事”无一例外都跟钱有关,所谓“钻到钱眼里”大概也只能是这样了。

许久,她才意识到身后有人,是另一辆自行车的声音。

本来早应该听到了,只是那条路上有几个大排档,虽说凌晨生意淡了,但也不算很安静,再加上她的车很旧,除了铃不响哪里都响,把那辆车的声音盖住了。

她回头看了看,不看则已,一看吓了一跳,不就是何齐骑着辆自行车正跟上来。

“林薇。”何齐对她笑,叫她的名字。

林薇却觉得烦得很,索性跳下来,一手扶车,一手叉腰,站路边瞧着他问:“怎么又是你啊!”

何齐没料到她突然这么大反应,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本来想好的开场也忘了。

林薇看他张口结舌,转身推车朝前走,在一个烧烤摊前面停下,对老板说:“两听啤酒,十串肉。”

何齐拿不准她要干吗,跟上去才要掏钱,她已经抢先把钱付了,找了张桌子坐下,抬抬下巴,示意他坐她对面。

何齐不敢造次,乖乖坐下了,心想别的女孩子一举一动都传达着这么一个信息:我是女的,你得对我好点,她的一颦一笑却像是在说:放马过来吧,姐什么阵仗没见过。他本以为自己绝不会喜欢这一型的,事到如今才知道是想错了。

“何齐,我叫何齐。”他结结巴巴地自我介绍。

“我知道你叫什么。”林薇抬眼看看他,“我问过胡凯,他告诉我的。”

听她这么说,何齐挺意外的,又觉得很高兴,她居然也着意去打听过他。

正说着酒和肉串就都送上来了,林薇分了一半给他,道:“何齐,这顿夜宵我请你,就算跟你说声对不起。”

“为什么呀?”何齐明知故问,心想八成是为了拿他当流氓抓的那件事情。

“我那天不该胡说八道招惹你,”林薇启开啤酒罐,喝了一口,又解释,“比如说你身材好什么的……”

何齐听了有点糊涂,心里其实他一点不介意这个,非但不介意,还挺乐意的。

“吃完了这一顿,我们就青山白水,后会无期。”林薇继续说下去。

“啊?”何齐傻眼了,不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就是那个意思。

林薇却没再说什么,闷头吃她的那一半肉串。何齐不知道这是什么肉,只喝啤酒,眼巴巴地看着她吃,等她给个解释。

这一晚,她身上穿的还是裙子,昨天是蓝条子的,今天换了一件白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腿长,她的裙子穿在身上都显得有点短,他总觉得这裙子是为他穿的,否则,这大晚上的,她还要骑车,穿什么裙子啊。

后来,他也曾把这个念头告诉林薇,林薇笑骂:“你看你们这种人吧,总觉得世上万事都跟你们有关,所有人都围着你们转是不是?”何齐最听不得她说什么“你们”“我们”,好像非把彼此划到两个阵营里不可。林薇跟他保证过不说,但有时候还是会漏出来。

回到此时此地,林薇见他打量自己,倒也没生气,索性伸出一条腿来给他看。她的腿确实是长,骨肉纤匀,担得起“大长腿”的美名,但她要他看的却不是这个。

“这里,看见没有?”她指着膝盖上一道白色的疤,“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摔的,那次我抱着我弟走了两个多钟头的路,脚没力气了,从一个台阶摔下来,他没什么事,我磕到地上一个铁片,腿上划了个口子,没去医院缝针,也没打过破伤风,后来化脓了,还发高烧,还好没死,过了很久才好的。

“还有这个,”她又伸另一条腿,指着胫骨上一块小小的凹进去的地方,“大一晚上去给人补习,骑车回宿舍的时候被一辆助动车撞了,人家赔了钱,我觉得还能走,就没去医院,现在老觉得里面有一块碎骨头,用手推一推还会动。这两处伤算是大的,剩下的那些印子都是蚊子叮的,我从小就没住过夏天没蚊子的地方。”

何齐无语,不懂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还没等他整明白,她又开始扯别的:“我去Ash上班不久,就听胡凯在吧台上吹牛,说他光看一个女孩子的腿,就能猜到她是从哪儿来的。一样都是二八年华,脸蛋没有不漂亮的,身材没有不好的,但腿就不一样了,腿上没疤没蚊子块的,家境肯定错不了,”说到这里,她又伸出两条腿来展览,看着何齐道,“至于我这样的,你自己想吧。”

何齐愣在那里,他不是傻子,总算会意了。

林薇却宁可当他傻子,非要把那言下之意说出来:“何齐,我跟你不一样,你在我身上费这工夫没意义。”

说完这句话,林薇继续吃肉串,吃完了自己的,又去拿何齐面前那一半。何齐什么都没吃,只把啤酒都喝了。周围好像突然变得安静,一阵风吹过来,隐约能听见极远处传来的钟声。

东西吃完,林薇抹了抹嘴,问何齐:“我刚才说的你都听明白没有?”

何齐点点头。

“那明天别来了,好不好?”

这一次,何齐却不出声。他静了一静,在心里仔细造好句子,才开口道:“林薇,要是我说我们没你想象中那么不同,你相不相信?”

“我不信,请举例说明。”林薇答得很干脆。

“比如……你几岁?”

“十九。”

“很好,我刚满二十一,我们俩差不多。”

“这算什么?十九、二十的人多了去了,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林薇反驳。

何齐无视她,继续问:“胡凯说你在读大学,念的什么专业?”

“化学,”林薇冷笑,“你可别告诉我,你也念化学,太假了,知道吗?”

“还真是巧,”何齐也跟着笑,“我去年选过一门课叫化学与物理生物学,瞧,里面也有化学两个字……”

林薇见他狡辩,越听越恼,敢情方才这一番口舌全白费了,这人还是没明白。

“共同点你都找了,那好,我现在来告诉你我们哪里不一样,”她一拍桌子,抢在他前面,继续做他的思想工作,“你要是到我从前住的那一片去,在路边随便找几位阿姨打听林薇和她弟弟,没有不认识我们的。阿姨们会跟你好好说说我们这俩孩子是怎么来的,会告诉你从前这里曾经有这么个女人,她怀孕不是为了逃避劳教,就是为了从戒毒所出来,前脚还在喝酒,后脚就生了孩子。运气倒实在是好,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好手好脚,脑子也没问题,可她生了又不管,根本当没有生过一样!”

说着说着,林薇就激动起来,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巴掌,叫自己住嘴。

何齐听她这么说,也很震动,心里想,林薇你还真别不信,我和你,没你想象中那么不同。

他等她平静,轻声道:“我母亲正在戒酒,强制的那种,这已经是我记事以来的第四次。医生说,如果她继续这样喝下去,很快就会死。”

林薇一时语塞,却还是冷笑,口不择言起来:“至少你还有个好爸爸,还是个有钱的好爸爸,我爸十年前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一样是惨,坐在豪宅里哭,总好过在贫民窟里哭……”

“他死了。”何齐打断她。

“谁死了?”林薇一时不知道他在说谁。

“我爸死了。”他回答,话刚出口还在笑,好像总算找到了一个杀手锏,林薇没办法再跟他比,但很快就笑不下去了。

他突然想起他和父亲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那差不多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他记得自己表现得无所谓,其实心里特别高兴,最后却又闹得不欢而散,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套路了。

离葬礼结束已有数月,这是他第一次这样难过。

林薇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唯一想到合适的回答好像就是“我很难过”,她记得莎丽也对她这么说过,听起来那么疏远无力。她不愿意这样,便伸手揽过他的肩拍了一拍。何齐是那么高大的一个人,她勉强才能够到。

“好了,何齐,你这么大个子,千万别哭出来啊,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她开口安慰他。

“我哪有要哭?!”何齐喊冤。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没哭,”她又伸手拍他的肩膀,好像尽量顺着他说话,可说着说着又变味儿了,“喝多了的都说没醉,神经病都说没病,牢里人人都说自己是无辜的。”

何齐又气又笑,像是破了功,方才悲伤的氛围就这么没了。

这一夜,他总算如愿送林薇回家,而且一直送到她家楼下。可问她要电话号码,她却说没有。

他不知真假,只得退一步,说:“那我明天到这里找你。”

“我白天还有另外一个活,”她回答,“九点到六点,八点钟再去Ash开工。”

他没想到她竟过的这样辛苦,正失望,她如小叮当从包里翻出纸笔,说:“把你的号码写给我,我明天到Ash打给你。”

他又高兴起来,把手机和酒店的电话都写了。

两人别过,林薇蹑手蹑脚地上楼,摸黑进屋拿了睡衣,又去公共浴室洗漱,再进屋爬上阁楼,没开灯也没弄出什么声音就躺下了。

可林凛还是醒了,问她:“姐,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

“店里生意好,加班。”她回答。

林凛却不是这么好骗的,又道:“我刚听到你在楼下跟一个男的说话,那人是谁?”

林薇好像被抓了现行,拍楼板发威:“什么谁,你半夜三更不睡觉,听起壁脚来了。”

“你当我愿意听啊?”林凛声音也响起来,“还不是怕你在外面乱交朋友吃亏,那个人是不是很高啊?”

“你倒管起我来了,高不高跟你有什么关系?”

“要是矮一点,出了什么事,我还能帮你摆平,现在怎么办?”

“你小子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啊?”林薇终于笑出来,笑完了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板起面孔来问,“我说你刚才是不是一直扒着窗口偷看啊?”

林凛嗫嚅,半天才说:“你平常都没这么晚,我总要担心的吧。”

十三岁的男孩子,对人生似懂未懂,话说出来倒像个大人一样,林薇觉得好笑,心里又有些感动,庆幸刚才没什么出格的举动,转念又想,她跟何齐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吗?她也不知道。

随后的一整天,何齐与林薇过得都十分痛苦。林薇是因为前一夜睡的比平时更少,实在困得不行。何齐却是等电话等的,他把号码给了林薇,林薇究竟会不会打过来?什么时候打?全都不在他的掌握,他一向众星拱月,自然不会喜欢这种感觉。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他趴在床上看着江对岸,突然发现从这里就能看到Ash的招牌,银色的霓虹亮起来,隔着一条江,似乎也蒙上了些许水汽。他不愿意再等,干脆查了号码打过去。

电话转到吧台,林薇呵欠连天地来听。

“很累吗?”何齐问。

“怎么不累,我每天总共四个钟头睡觉时间,被你浪费了一半。”她回答。

提起昨夜的事情,何齐倒有些得意:“我自己也想不到能用中文讲这么多话。”

“你说什么了?还不都是我在讲。”林薇泼他冷水。

“这么辛苦,不如别做夜班了。”他劝她。

“不做哪里来钱?你给我啊?”她反问。

何齐想说,行啊,我给你。

话还没说出来,林薇已经在那里自问自答:“得了吧,那我成什么人了?”

话脱口而出,她顿时就觉得不大好,何齐却还在那里孜孜不倦地问:“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啊?”

她拿着听筒,闹了个大红脸。

凌晨,他们又约了去吃宵夜。两个人,两碗馄饨。再过一天,还是这样,只是点心又换了一种。几天时间,他们已经变成那条街上的熟客,跟好几个排档的老板都认识了。

两人对坐着,除了吃东西就是说话。何齐中文还是不好,能说的也就那么几句,还不肯老老实实地说。有些事情他嫌说起来太复杂,那怎么办呢?他就胡说。

就比如他的自行车,那几天,他还是骑车过来,但已经不是头一天的那一辆了。

林薇看见,问他:“怎么换车了?”

他回答:“街上拿的。”

非要她板起面孔来问,他才费劲解释:“前一辆是酒店借的,现在这辆是特地去买的。”

又比如他来上海的理由,林薇也曾问过他:“你小子没事跑来上海干吗?”

“打官司。”他这样回答。

她不信,嘴里“嘁”了一声,他也没再多解释,因为这倒真是实话,而且事情之复杂,他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林薇与何齐正好相反,她是很能聊的人,常常跟他说起她在Ash遇到的事情,白天在韦伯家做过些什么,也会琐琐碎碎地说出来。何齐却不嫌她啰唆,大半夜坐在街边听她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似乎是许多年以来他遇到过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

林薇时常提起莎莉,说那丫头还是不肯读书,成天拖着她去外面玩,把附近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转了一遍。暑假眼看过掉一半,书单上的书一本都没看完。

最后还是何齐教了她一个办法,照着书单上的名目,替她找来改编成的电影影碟,而且还是VCD,分上下两张的,只带上半部分去给莎莉看,至于剩下的——就没有了。林薇将信将疑,如法炮制,没想到这个办法在莎莉身上还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没有了,莎莉好奇得万箭穿心,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后一半,只能翻开书来找后话,半天工夫就把后半本《海蒂》磕磕巴巴地读完了。而后,又是《海底两万里》和《格列佛游记》。阅读这件事本来就是开头最难,一旦读过两三本书,辨出其中乐趣,想停也难。可就在林薇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莎莉已经开始专拣爱情小说看了。

林薇把这事当笑话讲,何齐却又想起从前的事情。

这一招并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父亲想出来的,让他读完了人生第一本书——《男孩彭德罗的烦恼》。那时的何齐未满十岁,只要父亲在家,就使尽浑身解数地缠着他,像树袋熊那样赖在他身上,表演新学的本领给他看,无时无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岁以后,一切就都变了。外祖父重病,他被母亲一起带到英国去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医生和最好的中学教育,实际却是家里百年的医药生意,恨不得每一个长辈都是人瑞,生了病就要避出去,装作无疾而终。而且,他的父母也已经形同分居。

每年,父亲来英国两次,一次新年,一次是他生日。他总是像盼着过节一样盼那些日子,可每一次都惨淡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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