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第1节 男友是闺蜜的宿敌

他弄痛了我。若不是你站出来,他会严重伤害我。而他会没事的—大家都看见我们跳舞,他们会说成是我自找的,我的一生会比现在来得不堪,起码我现在很开心。我对于那浑小子死了绝不难过,我只是抱歉是你动手而不是我。

—《末路狂花》

“闺蜜”这个词,细品起来是极有味道的。

本应是“闺中密友”之意,却将“密”化作“蜜”,少了一分的神秘感,却多了几分的甜腻。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只有未婚女子的住处才能称得上是闺房。小姑娘在闺房之中点绛唇、品诗书、修女工、学礼仪,直到成长为一个美貌与才情并重的佳女子,方才踏出闺房,寻觅良伴,从此相夫教子,安稳一生。因此,闺房岁月是一个姑娘一生中最为美好、最为单纯的时光,正所谓待字闺中,颇有柔情、静美之姿态。

在现代社会,闺房大抵失去了以往的神秘与幽静。姑娘们从小便开始和男孩子们一起上学玩耍,哪还有心思乖乖待在自己的闺房中等待破茧成蝶。但是,我们还是习惯性地将最好的女性朋友称作“闺蜜”,大抵是因为在那漫长的所谓待字闺中的年岁里,陪伴我们前行的,不是那些有着温暖笑容的白衣少年,而是这些笑起来毫无形象的傻姑娘们。

只有姑娘,最爱姑娘。

在我们漫长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很容易因为一些细节而喜欢上一些人。这些人或有温暖的笑容,笑起来像冬日里温暖和煦的阳光普照大地;或有修长的手指,落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如跳跃的精灵敲打着心窗;或有清澈的双眸,让人一眼沉溺只愿醉生梦死于那一汪温柔永世不得超生;或有沙哑低沉的嗓音,在寂静的夜中响起每一个字便是一首唱不完的歌永远在岁月中飘荡。

但是,这些人永远只属于岁月,也永远只会湮没于岁月。

最终,留在我们身边的,只剩下那些姑娘。

犹记得当年我高中开学的第一天,老师让大家自己找位置坐下,我茫然地环顾着周围说说笑笑的同学和挤得满满的位子,有一瞬间的失神。那时候的自己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低着头,站在人群中恨不得所有人都别注意到自己。就在我最茫然无措的时候,旁边座位上两个刚刚还聊得正欢的姑娘一人一只手扯过我,将我按到了后排的凳子上,笑眯眯地对我说:“你就坐这里吧。”

我时常回忆起那个明媚的午后,只愿时光停留在那一瞬间,永远不老。

学校的楼前有一拱形的葡萄架子,几米长短,每到夏天的时候,便爬满了翠绿的叶子。叶子很密,遮挡住了大半的阳光。只有那水泥地面上,隐约闪着几块耀眼的光斑。彼时的我们喜欢在体育课的时候,买三个冰激凌,坐在葡萄架下的水泥台上,侃着自己所知道的八卦。还记得L和茄子曾经戏谑地说我吃冰激凌的样子格外地认真,好像是对待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却不屑地想,冰激凌难道还算不得最美好的东西吗?我看着冰激凌在阳光下慢慢融化,白色的奶汁顺着手心缓缓淌落,一滴,两滴,三滴……最终,在水泥地上勾画出我回不去的旧时光。

关于那时候的记忆渐渐淡去,却总是在某一瞬间惊醒,比如关于那个少年。

少年名叫星期二,关于他,我们只知道他比我们大一届,喜欢穿闷骚的粉色T恤。至于他为什么叫星期二,对不起,因为他和我们一起上星期二的体育课。关于他的模样,我已经忘记了大半,只隐约记得他貌似有一张白嫩的小脸和一头栗色的短发。茄子在某一瞬间,忽然觉得他长得帅,便拉着我和L在每个星期二的体育课上偷偷地去看他打篮球。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姑娘在青春期的时候都会喜欢上一个会打球的男生,但我想,会打球的男生确实是多出了几分的耀眼与夺目吧。总之,关于高中所有的体育课,我只记得那个星期二。

但是茄子的喜欢也仅仅只是喜欢。她喜欢看他打篮球,喜欢看他对着天空仰头一口喝进去大半瓶水,喉结微动,任阳光轻抚过他美好的侧脸。在那个不大的学校里,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弄清楚星期二到底是谁。但是,我们不约而同地保持缄默。明明最开始只是茄子一人喜欢的男生,最后却成了我们三个姑娘一起在关注。如今想来,我们喜欢的,与其说是那个男生,不如说是高中岁月中一份美好的情感寄托。即使没有星期二,还会有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直到如今,我们各奔东西,那些遗落在记忆里的小小片段,仍会在某一瞬间提醒我,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青春。有人说,与你共享过秘密的人,你会格外亲近。我不知道闺蜜究竟是因为与我们共享过秘密才变得如此特别,还是因为她们就是如此特别所以我们才甘心与她们共享秘密。

有时候会想,我的青春还是自己的吗?

或者说,是不是正是因为我们共享过青春,所以闺蜜才会如此的无法替代?

闺蜜啊,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存在。

所以我说,男朋友是闺蜜的宿敌,这是一种难以琢磨却又客观存在的微妙关系。男朋友作为姑娘即将携手一生的人,势必会融入姑娘的交际圈子。而这个圈子中占有最重要位置的莫过于姑娘的闺蜜。男朋友的表现,直接影响着闺蜜对其的印象与判断,而闺蜜对其的评价也势必反作用于姑娘对男朋友的态度。所以说,正确处理与女友闺蜜的关系,在男女交往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

当然,姑娘我也曾经是天涯大军中的一员,时常在被窝里刷着天涯的狗血故事,笑到肚子疼。在那些千奇百怪的故事中,男友劈腿、闺蜜背叛,大抵是最为寻常的了。我时常思考这些故事的真实性到底能有几分,却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我来说,闺蜜的男友简直就是我的人生宿敌,不仅抢了我的姑娘,还占用了我的待遇,不拍飞他已经很够意思了。

最后,我也只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撬男友的闺蜜不是真闺蜜,被撬走的男友不是好男友。

且说某一日,忽然接到朋友的电话,告诉我她遇见了真爱。那一刻钟的我,真真是想哭的心都有。那些我爱的姑娘们啊,就这么被那些男人一个一个地拐走了。有些开心,有些失落,更多的是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

永远不要试图惹恼你爱的姑娘的身边的姑娘。

永远不要低估姑娘们之间那缠绵悱恻的友谊。

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男人们会喊着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不知道,在姑娘们的心中,说不定也是想着“闺蜜如手足,男人如衣服”。当然,无论怎样来说,朋友和爱人虽然在一定方面上对立,却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既无需将女人当作衣服,也无需将男人当作衣服。无论是爱情抑或是友情,都是我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因为这些爱与温暖,我们才有勇气继续前行。

多少年后,我们是否也会像《阳光姐妹淘》中的Sunny那样,穿上可笑的高中制服,去重温那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们在课堂上传过小纸条,我们钻栅栏逃课去吃麻辣烫,我们凑硬币去买冰棍,我们坐在葡萄架下畅谈理想……正因为有那些姑娘和我一同分享过记忆,我的记忆才会如此的饱满,每片碎片都有你们的身影。

那注定会出现并抢走我的姑娘的男人啊,可否容我多言?

她喜欢咖啡,你和她一起喝好不好?她喜欢旅行,你当她的摄影师好不好?她喜欢杯子,你替她多留意好不好?她不爱打电话,你记得打给她好不好?她记性不好,你多提醒她好不好?她有水瓶座的神经质,你多包容她好不好?

最后,她没有谈过恋爱……

你一辈子只爱她,好不好?

你说……

好不好?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