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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没有地址的信

——给我的妈妈方忠谋

张红兵

妈,在安徽五河县锦绣兰庭小区家里的书房,不孝之子我关起门来,面对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您的照片跪下了。我的双眼含着热泪,哽咽着给您写这封酝酿了三十四年的信。

在佩兰姨和梅开舅的推动下,1979年10月,我为您的冤案申诉要求复查平反时,写了如下日记:“我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才能洗掉母亲脸上的血污。”我萌发了学习法律,当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的念头。

我有千言万语向您诉说,现在是时候了。

1970年2月13日夜晚,在安徽固镇县卫生科院内的家里,因您表示对“文化大革命”不满、要为前国家主席刘少奇翻案、发表对中共与其他国际共运政党之间外交政策看法、反对毛泽东搞个人崇拜、焚烧毛的画像等,被我和父亲张月昇检举、揭发。

当时您在固镇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当副主任。尽管仅在家乡安徽枞阳县菁华中学初中读书一年,但历史已经证明:当年您发表的主要政治观点,与后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献是一致的。您是正确的,而我和父亲错了!

像过去无数次我在梦中寻觅您,在2012年固镇县“方忠谋墓认定不可移动文物听证会”上、在今春以来面对中、英、美、德、法、日等国记者采访一样,我再次向您忏悔、道歉:是我亲手把您出卖给邪恶并送上了断头台。妈妈!我对不起您!对不起!如果能赎回您宝贵的生命,我宁愿立刻去死,哪怕死一百回!

在您遇难四十三年后的今天,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为自己有您作为母亲而感到骄傲!

您的故事感动了许多人。您是一位普通的中国平民,虽然不能与昨天刚逝世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受到全人类尊敬的黑人前总统曼德拉相提并论,但是,您勇于独立思考、反抗压迫、追求自由的精神和他是一脉相承的。我要大声地说:妈妈,我爱您!

我还要说:假如您不是生活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国,而是出生在公民拥有言论自由等权利的法治国家,当年,即使作为县卫生科长的父亲张月昇和我这个十六岁的中学红卫兵向县革委会人保组检举揭发、要求判您死刑并立即执行,您也不该死,不会死!

而在大陆,1967年1月颁布的《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明文规定:“凡是……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什么“依法惩办”?从当时经常张贴在固镇街头的《布告》内容来看,就是“枪毙”!

但是反过来:如果不是我和父亲狠心告发,您的冤案就不会发生,您就不会死!我们爷俩对您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就是杀害您的凶手!对此,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否认、隐瞒。

然而,无可置疑的是:尽管我们绝情地告密,但毕竟无权决定您的生死命运。依据“公安六条”规定,当年此案被县、宿县地区逐步升级,报经省革委会核心小组批准,判您死刑、立即执行;从2月13日发案到批准死刑,还不到两个月时间!

归根结底,是一纸恶法剥夺了您的生命!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是邪恶的帮凶;而杀害您的凶手,是具有镇压大权的国家机器!

我跪着给您写信,除了真诚地对所犯下的十恶不赦大罪悔过之外,还为了体验在“文革”中父亲和您被罚跪批斗特别是您临死那天跪着的感受。

1970年4月11日上午。灰云低垂,冷风袭面。县工人、贫下中农、红卫兵代表委员会南侧广场。白底黑字的“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犯方忠谋万人公审大会”巨幅会标。那天,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到了会场,亲眼看到:

您被五花大绑押上来。当登上用附近小学校的课桌临时搭建的宣判大会台时,您胸前挂的在名字上打着血淋淋红×的木牌靠近了膝盖;您突然用膝盖猛地撞击牌子!它的边缘挫痛了您,您用非同寻常的动作表达对专制的愤慨!

您跪在台上,万众瞩目。一个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军人揪住您的头发硬往下按——要您向“广大革命群众”低头认罪;但是按着的手一松,您的脖子一拧、短发一甩,立刻昂起了倔强的头!您怒睁双目,射出了仇恨暴行的光芒!

您环顾会场四周,寻找自己熟悉的面孔。当看见老邻居、西圩生产队长齐洪川时,您向他点头告别。您默默地向那些熟悉的眼睛告别……在更多生疏的脸上,您看到的是恐惧、惋惜、兴奋、冷漠、迷茫……

宣判后,为了显示威严,主持者大喊一声:“把现行反革命犯方忠谋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两个当兵的把跪着的您提起来,架着走下木板台阶,人群中一阵骚动。在被拖上停在会台旁的大卡车时,您掉下了一只平跟带襻的黑皮鞋。

我坚信:当脚上的鞋子脱落时,您一定想到了“民国十八年参加共产党”的父亲方雪吾“在死之前,故意把鞋子脱下来”;想到他“名义是保小校长,实际上做地下工作”;想到“他……筹备党的活动经费”;想到他“打入敌人内部工作,被……杀人灭口”。

我知道:当刑车发动起来迅速驶离会场,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时,许多人跟在汽车后面追赶,去看行刑场面。您被捆绑着站立在向东疾驶的车头,风把您的头发吹向耳后;您背后插着自古以来沿用的“亡命旗”,它在您手臂、上身被紧勒成一团的法绳中。您一定想拼命向车下的人和站在街道两侧围观的民众呼喊:

“我就是要为刘少奇翻案!”“为什么毛泽东搞个人崇拜?!”“刘少奇、李葆华、邓小平等等,要立即宣布解放!”“我认为彭德怀同志是好同志……搞他是错误的!”“算她给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的账!”“他把历史车轮倒拉二十一年,我要把它颠倒过来!”

以上是1970年2月13日夜晚您在家里说的和在纸上写的主要内容,是您在被捕后审讯时的“供述”。十年后我才知道:在县看守所里,他们打掉了您的牙齿,可是您仍坚持观点不变!

我不怀疑:在东郊大木桥北半里地的刑场,望不到边的田野上,枯草萧瑟。在被刽子手踢中跌跪在地上时,您一定想用尽最后力气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但是,您发不出声音!您被无情地剥夺了“为真理而斗争”的最后权利!当罪恶的枪声响起,您的脑海中一定闪现过我这个“憨子”的脸庞,浮现出让您爱恨交织、无法割舍的亲人们的面容……

写到这里,我再次哭起来,热泪在近视镜片上流淌,模糊了双眼。

尽管我的双臂自由,两手倚着电脑键盘打字,但跪着的两个膝盖、支撑的脚前掌骨很疼,痛感随着时间延长不断地加剧。

我说您死前要喊口号并非主观臆测:当夜您用扁担划拉下东屋门头上的毛泽东画像;接着把自己反锁进西屋卧室里;您撕扯墙上挂的毛像和诗词手迹,从镜框里取出《毛主席去安源》邮票点火焚烧;在我按父亲命令狠心用擀面杖打了您背部两下后,您喊的就是这句口号!

可怜的妈妈!仅仅因为您说了几句赞扬或批评当时国家领导人的话、撕下焚烧了毛泽东像等“圣物”,您就被剥夺了与生俱来的“人人有权享有的生命”权利!

在全世界二百多个国家、地区里,有几个制定了如此恶法!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与这种反人类暴行相“媲美”的,只有中国秦始皇“焚书坑儒”、中世纪以来欧洲“宗教裁判所”——它把反对“地心说”的布鲁诺烧死在火刑柱上!

如果人死后真有灵魂,当您的魂魄飘到空中,一定会看到过去的一幕幕情景:

1951年秋。长江之滨安徽安庆市。在桐城大别山里放牛、只读过两三年私塾、有九年党龄、十一年军龄的中共党员、二十五岁正营职干部的父亲与您——同年出生的军分区医疗队荣立三等功的模范护士、共青团员,经组织批准结婚。菱湖公园木桥边、荷花池旁,有你们依偎的身影;钱牌楼胜利剧场里,看黄梅戏名角严凤英演出的掌声如潮,观众中有你们的笑声……

您和父亲调到皖北宿县区中心卫生院工作。父亲任医政课长,您是护士。1952年6月,女儿小胖出生,您带病坚持工作,被选举为工会委员,提拔为护理部副主任。被划地主成分的外公死后,外婆领着佩兰姨、梅开舅,从老家来宿县投亲。1953年9月,伴随您产前的剧痛,我呱呱坠地。父亲调任安徽怀远县卫生科长。1954年弟弟出生,您因妊高征急救后转上海中山医院。政府发放保姆工资,您请了三位奶母哺乳我们,自己坚持上班。

1960年。怀远。每月除了花光您和父亲的工资外,您兑完了一两千元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卖掉了自己的金壳手表,买洋葱头等补充家人口粮不足。父亲和弟弟得过肺结核,您计划着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为弟弟订了羊奶。吃饭时,外婆从锅里先捞出大半碗米粒递给父亲;您和外婆嚼着葱头和葱叶,吞咽着像稻糠一样扎嗓子的“无粮面”粑。日子过得艰难,但最大幸福是全家八口平安度过饥荒……

自1970年2月7日以来,父亲就发现您在思想上、精神上、情绪上有些不正常。

从2月13日早晨去医院上班到晚上下班,您连续工作了十多小时!而在这一天里,您连一口饭都没吃!送走在家吃晚饭的父亲的新汴河工地三位同事后,您回家坐在堂屋中小凳子上,在木盆中搓洗我们洗澡换下来的衣服,连一口开水也没喝。

当时,“六亲不认”的我像中了魔咒,如一头张牙舞爪、疯狂号叫着撕咬猎物的怪兽,对您进行了长时间批斗,直到午夜您被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军代表捆走。我就是没有人性的“狼孩”!

我不知道您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一口饭;您那孱弱的躯体怎能经受得住如此精神、饥寒、劳累、病痛的多重折磨!俗话说:“母子心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可是当时的我,怎么对您连一点儿怜悯、同情、关爱之心都没有?

当天早上,您是否知道父亲要您请假休息、不要上班的用意?您是否明白舅舅上午去医院供应室帮着您消毒时的想法?您是否懂得我和弟弟在父亲安排下,先后去找您回来吃午饭的心情?虽然做过战场军医的父亲和我们不懂医学精神症状概念,但在心中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生怕您再发生什么意外,因为咱家难以承受意外的打击了……

1965年5月,您和父亲从怀远调到固镇工作。

1966年12月,十四岁的姐姐张芳作为固镇中学革命师生代表,在天安门广场接受毛泽东检阅;回家后第四天,忽患脑膜炎去世。对于女儿之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您都没有缓过来,就像祥林嫂一样,逢人就说自己的小胖多么懂事、优秀。

1967年1月16日,您和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造反派在卫生科院内贴出了大字报,号召打倒“顽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派”张月昇!随后,在更多的大字报中,我第一次看到关于外公的事:“张月昇的老婆方忠谋,其父亲方雪吾系恶霸地主、国民党中统特务中心组长,双手沾满了共产党人、革命人民的鲜血,在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我人民政府枪毙。”接着,父亲被造反派戴高帽游街,长期批判斗争。

在一次批斗父亲的会上,您被叫上台陪斗。有人拿出写有“地主分子母老虎”的纸糊帽子逼着您戴,您大声抗议:“这不符合党的政策!”因群众中有不同意见而作罢。有人对戴着高帽、低头跪在水泥地上的父亲拳打脚踢。您一边高喊“要文斗不要武斗!”一边用双臂遮挡着来自周围的拳头、巴掌,护着父亲。

批斗会结束后,您手挽着父亲结伴而行。在公共场合,我从未见过你俩如此亲密。回到家里,您连夜用旧布包着棉花,为父亲缝制了一副厚厚的护膝,准备下次挨斗用。

“文革”进入“清理阶级队伍”阶段。尽管您作为“特务嫌疑”、“内控使用”已在1964年取消,但到了1968年10月,您又被医院革委会作为“地主分子”、“特嫌”,进行隔离审查,限制人身自由;后来,由我和弟弟、舅舅轮流给您送饭。

我看到您的脚面肿得发亮,只能穿宽松的布鞋。您每天戴着白袖章,早晚站在医院门前大路边“请罪”;白天则一丝不苟地挑水、扫地、刷瓶子、打扫厕所……对此,您始终毫无怨言;但对这种政治株连、对组织上迟迟不作结论非常不满。

往事历历在目。我们多么想让厄运尽快地远去,回到那虽然艰苦但生活毕竟已好转的家庭和睦、平安幸福的年代啊。

我的愚蠢导致了家庭巨变:不但您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而且再次把咱家——不,是与我们有关的多个家庭推进了苦难深渊!“一失足成千古恨”!

随着时间延长,我跪着的两腿从疼痛到了麻木。我知道您被捆绑着下跪、支持不住歪倒的滋味了;咬牙摇晃着站立起来——这完全是我这个把“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毛泽东思想是革命的宝,谁要是反对它,谁就是我们的敌人”的歌当真、丧尽天良的儿子让您遭的罪!

2月13日夜晚在家里,当听到您说“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是引用人家的话时,突然间我闪过一个念头:前几天您说的“外公不是地主”、“死得冤枉”等话,都是为地主家庭翻案、为反革命父亲翻案;您这是恶毒攻击毛泽东思想!我家里出现了阶级斗争!我要捍卫毛主席!而表明自己“站稳了无产阶级革命立场”,避免今后对自己不利,是我当时的部分动机。于是我立即开始了对您的批判斗争!

我的行为是卑鄙的。因为这种行为按当时法令来说虽然正确,但我的部分理由却是错误的——是为了自私的利益!

从我批判您“恶毒地攻击毛泽东思想”开始,到您愤怒地回答“我立即采取革命行动,把家里的像全部撕掉、砸碎”时止,在近一个小时里,除了父亲说过一句话外,舅舅、弟弟几乎没说话。直到这时,父亲开口向您宣布:“从现在起,我们就坚决和你这个坚持反动立场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线!”

父亲的话,完全是被我逼出来的!当我说“你放的毒,我条条记得清清楚楚,一条你都跑不掉”时,就做好了检举您的思想准备!这就是我的目的!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已被造反派批斗了二十一场、刚获得“解放”的父亲心里明白:如果他不立即表态,我就会连他一起告发,全家一块儿完蛋!

您不知道:在父亲让您自书供述、离家去县里汇报后,激愤的我担心他没有真去报案,又写了一封检举信,包上我佩戴的红卫兵胸章,塞进了在院里住的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军代表的宿舍门缝!

父亲对我的行为及后果判断准确:对于您,他想遮掩也盖不住,除非把我这个“毛主席的忠实红卫兵”一棍子打死!但是,当着您和舅舅、弟弟的面,他对我这个亲生儿子下不了手!这样做只会使事情更复杂,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但在您的冤案起因上,父亲有一种错觉。

1980年6月13日,您的冤案即将平反;因省里希望做成“安徽的张志新”案,佩兰姨来我家写回忆您的生平事迹材料。

当晚,父亲、小姨和我们在院子里乘凉。父亲说有一个问题他想不通:您出事前,他已经“站起来”工作了,医院革委会也准许您回家吃住了,您为什么突然搞这一出?当时他想:固镇这个地方复杂,难道您能被暗藏的美蒋特务收买了吗?小姨说她也有类似想法。

父亲和小姨都是从政治角度考虑的。我又何尝不是!我们都缺乏精神病学的常识。而这一点,一直到我为您的冤案写申诉书、彻夜不眠、边写边哭的时候才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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